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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煤-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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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惭愧得很,我刚学写稿子,还没发表过新闻作品。”他听见后面有轻微的笑声,又补充说:“真的,我刚写了一篇稿子,报社就给我退回来了。”这次班里的笑声大一些,除了宋长玉,似乎都笑了。宋长玉不是故意先声夺人,在这种场合,他觉得没什么可隐瞒的,一种自卑的心理和真人面前不说假话的心理,使他不知不觉就这样说了。话刚说完,他就出了一头汗。
周老师插话安慰他:“没关系,你还很年轻嘛!你是采煤工,这很好,我们欢迎在生产一线的通讯员参加学习班。”
听了别人的逐一自我介绍,宋长玉才知道了,这次参加学习班的一共十七名学员,除了十五名男学员,还有两名女学员。而两名女学员当中,一名是矿上广播站的编辑兼广播员,另一名是矿灯房的女工。在所有的学员当中,当采煤工的只有他一个。采煤一队虽然也有一名通讯员参加学习班,但人家不是采煤工,是队里的材料员,小马一样的角色。另外,人家在矿工报上已经登过两篇稿子。
学员们自我介绍完了,杜科长又讲了一篇子话,主要讲的是举办这次通讯员学习班的重要意义,还说矿领导对这次学习班很重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遵守纪律,上课期间不要迟到,也不要早退。宋长玉把杜科长的要求记在本子上了。杜科长讲完,说还有些别的事情,就不跟大家一块儿学习了。
讲课前,周老师从挎包里拿出一本白皮红字的《红旗》杂志,杂志厚敦敦的,恐怕比通常见到的杂志厚两三倍。他把杂志举了一下,要同学们别误会,他今天不是来念《红旗》杂志上的文章给大家听,这本杂志不过是他的一个见报稿剪贴本,他近年所发表的比较重要的新闻作品都在这个本子里贴着。说着,把本子打开,向学员们展示了一下。哟,这么多!学员们无不惊奇地瞪大了眼睛。周老师说,他讲到新闻写作的时候,难免要举一些实例。有名的新闻作品当然很多,如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人民的好医生李月华等。但他还是愿意以自己的新闻作品为例。这决不是自卖自夸,自吹自擂,而是写作的过程更熟悉,体会也更深刻,这一点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周老师向学员们提了一个问题:新闻作品分为哪些体裁?没有人敢回答。周老师大概认识广播员小商,让小商说一下试试。小商站起来了,满脸红通通的。周老师说不用站,示意她坐下回答。小商说她说不好,她只知道消息和通讯,别的就说不上来了。周老师认为小商说得很好,消息和通讯是新闻作品的两种重要体裁。当然了,除了这两种体裁,还有言论、小故事、调查报告、读者来信、图片、简讯、特写等等。每一种体裁,他都要作为一个专题来讲。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办班期间,还要安排一次到井下现场集体采访,根据采访的内容,每人都要写出一篇稿子,算是作业。今天第一课,他讲关于消息的写作。
宋长玉一边作笔记,一边在心里感叹,原来写稿子的学问这么多,真是隔行如隔山哪!原以为只要识字,只要会写信,就会写稿子,看来不是那么回事。听周老师一讲,他知道自己的稿子不被采用就不奇怪了。他写的稿子算什么体裁呢,恐怕是四不像吧。他对周老师甚是佩服,周老师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呢,他怎么懂得那么多呢,自己学一辈子,恐怕也达不到周老师那样的水平。他估计,周老师一定是大学本科毕业,在大学里学的一定是新闻专业。
中午吃饭,宋长玉终于和唐丽华坐到了一桌。他见唐丽华像往常一样一个人坐一桌,就端着饭碗走了过去。唐丽华让他坐吧。他说:“唐丽华,我昨天去看您,您回家去了。”
“我是回家去了,今天早上才回来。你有什么事吗?”
“矿上让我参加通讯员学习班,我想跟您说一声,谢谢您。”
“那好呀,向你祝贺!”
“这都是亏了您,他们才让我参加学习。”
“这话从何说起?”
“您想呀,要不是您劝我写稿子,他们就不会知道我,就不会让我参加通讯学习班。”
“那倒也是。”
“我一定得好好地感谢您,哪天我请您下馆子可以吗?”
“下馆子?可以呀!”唐丽华用小勺从菜碗里舀起一根煮胖的粉条,欲往嘴里放,却又放回碗里去了。因她正吃饭,眼睛看着粉条,没看宋长玉。
“真的?您答应了?哪一天,您定个时间。” 宋长玉把两根筷子分开,合在一起;合在一起,又分开,几乎忘了自己在吃饭,两眼热切地看着唐丽华。
唐丽华这才把眼睛抬起来了,笑了一下说:“什么答应了,我跟你开玩笑呢,怎么能让你破费!你想感谢我很容易,只要好好写稿子就行了。哎,你上次让我看的那篇稿子,矿工报登了吗?”
宋长玉说没有。他把唐丽华的哥哥给他写信、寄报退稿,以及退稿的原因,都跟唐丽华说了。唐丽华要他不必泄气,说她哥是老八板儿,臭水平,一定没有看出好儿来。唐丽华用小勺把他的饭碗指了指,要他别忘了吃饭,饭一会儿就凉了。那么他就吃饭。今天他给自己改善生活,买了一大碗羊肉烩面。若搁往日,他呼噜呼噜,一会儿就吃完了,会吃得满头大汗。这会儿因心思都在唐丽华身上,只顾想着和唐丽华说话,好像味觉转移走了,或发生了改变,肉不是肉味,面不是面味,吃到嘴里都是木不登的。又好像,只要和唐丽华在一起,只要能和唐丽华说话,吃饭就成了次要的事,吃饭不吃饭都无所谓。一顿饭不吃无所谓,一天两天不吃也无所谓。餐厅里并不安静。矿工在井下打眼、放炮、刨煤、攉煤干惯了,在餐厅吃饭的动静也不小。筷子碰在碗上的声音,碗碰在牙上的声音,牙咬馒头的声音,馒头在舌头上翻滚的声音,一连串的声音在餐厅各处响起。有的矿工在排队等候买饭时,喜欢用筷子敲空碗,敲着敲着,就敲出了节奏感,跟打击乐也差不多。有的餐桌之间还站着一位当地的农民,农民脚边放着一只大号铁桶,用以收集矿工碗底的剩饭,提回去喂猪。铁桶像淋蜡一般,里外都很脏污。有人看见脏桶倒胃口,一碗稀饭只喝了半碗,就哗啦倒进桶里去了。农民咧嘴乐了,仿佛在说:“我就是要用脏桶恶心你,你中计了,你一口不吃才好呢。你瘦了,我的猪就肥了。” 宋长玉不为餐厅的一切所干扰,身心好像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在这个境界里,他的心为唐丽华所生,眼睛耳朵为唐丽华所长,眼中耳中心中只有唐丽华,别的有等于无,都不在话下。烩面里也有粉条,他用两根筷子夹起一根,刚要往嘴里送,粉条断了,断为两截儿,落回碗里。宋长玉不是故作斯文,他在想下面跟唐丽华说什么。他想起了一个话题,说矿务局来的周老师学问真大,讲课讲得真好,估计周老师一定是大学新闻系毕业。唐丽华问他哪个周老师。宋长玉还不知道周老师的名字,说就是矿务局宣传部的新闻干事。唐丽华连周老师都知道,张口就叫出了周老师的名字,说:“他呀,什么大学新闻系毕业!我听我妈说过,他是‘文革’期间的‘老三届’,顶多也就是初中毕业,说不定连初中都没上完。”
宋长玉表示了一点怀疑,说:“不会吧?怎么可能呢?周老师写的稿子在《人民日报》上都发表过。”
唐丽华说:“没错儿,那家伙可是个天才!他不光新闻报道写得好,我听说他还写诗歌呢,你不知道吧?好,你慢吃,我先走了。”
唐丽华起身离去后,又停了片刻,宋长玉的味觉似乎才回来了,又恢复到正常。他看见一个等候收集剩饭的农村妇女转到桌子对面来了,眼巴巴地看着他的饭碗,像是在提醒他,又像是在催促他,饭已经凉了,他可以不吃了,可以倒进桶里去了。他拒绝似地看了那妇女一眼,大口大口吃起来。他不仅吃完了羊肉、面条、白菜和粉条,连汤都喝完了,喝得一滴不剩。
周老师中午要睡午觉,下午的课两点半才开始。宋长玉不必睡午觉,他沐浴着春风和春日明媚的阳光,到镇上的商店去了。他准备买一双皮鞋和一条裤子,把自己好好“武装”一下。矿上虽然也有商店,但商店比较小,货物品种不怎么全。他曾到镇上的商店看过,那里的营业面积大得多,商品也称得上琳琅满目。在农村老家时,宋长玉一个很大的愿望是将来能够有一块手表。村里在外工作的那位干部每次回家探亲,腕子上都戴着明晃晃的手表。手表是明晃晃的,手表的链子也是明晃晃的,很是晃人眼。听村里人说,那干部的手表是全钢的,防震的,防水的,一块手表值一百多块钱呢。有的小孩想把手表摸一摸,干部说不行,他的手表害羞,一摸就不走了。宋长玉当上挖煤工的第三个月,就买回了一块手表。他给表配了不锈钢的金属链子,买的也是号称全钢防震防水的手表。他对手表爱惜得很,一点都舍不得把手表震着和沾水。手表刚买时,他还顺便买了一块手绢,戴上手表之后,再把手绢包在手表上。后来他觉得这样不大方便,每次看时间还要先把手绢解开,有的工友也笑话他对手表过于爱惜了,他才不在手表上包手绢。想想也是,买了手表就是给自己看的,也是给别人看的,老是包着手绢,谁看得见呢!有人下井时也戴着手表,宋长玉下井时决不戴。他把手表看成是一件活物,手表的秒针日夜跳,他的心脏也日夜跳,他的心脏和手表的心脏一起跳动。下井换衣服之前,他先把手表取下来,用手绢包好系好,放进口袋里。上井洗完澡,还光着身子,他就先把手表戴上了。在回家探亲之前,他必须让手表保持一个崭新的状态,到时回家探亲,他的手表方能收到晃人眼的效果。买皮鞋的决定,是他今天刚刚做出的。他注意了一下所有学员们的脚,不管男学员还是女学员,他们穿的都是皮鞋,只有他自己穿的是一双运动鞋。以前他觉得有双运动鞋穿就不错了,黄鞋面都刷得有些白了,他还穿着,舍不得买新鞋。以前他对皮鞋并不怎么看好,皮鞋是不是太硬了?穿上会不会有些夹脚?现在不买皮鞋好像不行了,不穿皮鞋就没法向其他学员看齐,就显得不太协调。再者,皮鞋似乎比运动鞋高一个档次,如运动鞋比布鞋高一个档次一样,他得赶上穿皮鞋的档次。他决定买裤子也是一样。他一共有两条裤子,一条黑粗布的,一条米黄色弹力尼的。黑粗布裤子一直放在提包里,他是不打算再穿了。他每天穿的就是弹力尼裤子,从冬天到春天,都是穿它。弹力尼裤子结实是结实,只是穿得久了,前面起了一层小球球,后面腿弯处也打了褶皱,揪巴上去,使裤子变短了。他使劲抻过那些褶皱,想把褶皱抻展。不料那些褶皱像是固定住了,他一松手,褶皱马上弹回原来的模样。裤腿上还有两三个小窟窿眼,不知什么时候烧的。他自己又不吸烟,怎么会把裤腿烧破呢?他天天下井时,工友们不会注意他裤腿上有没有窟窿眼,他自己对窟窿眼也不是很在意。在学习班就不行了,学习班怎么说也是个场面,他就成了场面上的人。在场面上,不光那些心明眼亮的同学会发现他裤腿上的窟窿眼,首先他自己就觉得很别扭,自己就把窟窿眼在心里放大,跟自己过不去。其实他的上衣也只有一件可穿的,就是身上这件黄军装。他有一个远门子堂哥,从部队复员回来带回两套军装。他央求母亲,母亲用一篮子黄豆,才从堂哥那里换回这件军装。为了保持军装不掉色,他不愿意把军装过水洗,更不愿意往军装上打肥皂。领子容易脏怎么办呢?他让姐姐用白洋线钩了一个假领,用摁扣儿固定在领子里面。看到假领有些脏了,他把假领取下来,洗干净,晾干,再摁上。由于他保护得好,上衣的成色还有六七成新,穿在身上还说得过去,暂时不买新的关系不大。
一回到宿舍,宋长玉关起门来,就把新皮鞋和新裤子换上了。他前看后看,在屋里走了几个来回,感受大不一样,颇有些焕然一新的意思。营业员说他买的皮鞋是牛皮做的,穿上牛皮鞋,好像他自己也变得“牛皮”起来。买裤子时,他把裤子套在旧裤子外面试了试,觉得很合适,就脱下来了。买皮鞋时,营业员也让他试一试。他没有试,只说只要号码对就没问题。买鞋子不穿上试一下,这种情况是很少的。宋长玉为什么不试呢?原来他脚上穿的惟一的一双花尼龙袜子,前面和后面都破了洞,大脚趾和脚后跟都露了出来,他怕一脱运动鞋,营业员看见他袜子上的破洞,会笑话他。既然这样,再买一双新袜子呗,好马配好鞍嘛!他没舍得再买新袜子,一次买两样东西花钱已经不少了。母亲常说,日子树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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