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一章
春雨霏霏。
四月的天气总是这样,灰的天,细的雨,洒落整个城市安静。
水珠沿着落地玻璃窗滑坠,是天然的水帘,随着不定的雨势与些微的风向改变着样貌。
玻璃窗内,充满着咖啡的香气。
童正熙正在磨咖啡豆。
雨天中的巴洛克音乐非常浪漫,窗外细雨纷飞,窗内帕海贝尔的卡农曲流畅过整个明亮的宽广空间,她将适量的豆子倒入机器,按下开关,嘎吱--「天埃」一旁洗水杯的小惠连忙捣起耳朵,「我们真的不能换一台新的磨豆机吗?这声音比指甲刮过黑板还恐怖。」
正熙回过头,勉强给了一记微笑,「你去说埃」
「你去。」
「不,你去。」
「在头儿面前说得上话的人去。」
「先提议的人去。」再度把问题丢回去,正熙没浪费时间,丢入巴西咖啡豆,紧接着又是恐怖的嘎吱--童正熙,二十四岁,卡农书馆附设咖啡馆的员工。
「卡农」是位于台北东区的高级书馆,艺术,文学、电影、考古等等原文书籍超过十万册,主要客群是需要参考国外文献的专业菁英以及外国人士,在文化圈中是颇有名气的书馆,在别处找不到的书可以去卡农问问看,但若连卡农也没有,其他地方也就不用问了。
大量且繁复的原文书籍加上来往的客户皆为社会中坚份子,服务人员自非泛泛之辈,除了英文之外,必须还精通两国以上的外语,有专业背景者更好。
至于附设的咖啡馆,要求虽没那样高,但却也不低,大学毕业外加一级英文检定资格,中文要好,还有,要有文化气息。
英文检定是白纸黑宇,但文化气息却是很玄妙的东西,有时,只是一个动作,一个眼神,甚至是用字挑眩正熙是台大外文系的学生,经过两次面试,才成为卡农书馆的一员。
「你的眼神看来很聪慧。」当时负责面试的主管这么对她说,「一看就知道是喜欢看书的女孩子。」
她很喜欢她的工作,也很满意她的薪水。
是啊,薪水。
虽然有点俗气,但人不可能只靠气质过活,所以,薪水仍是重要的。
她爱工作,她爱钱,她努力过生活。
正熙将磨好的咖啡粉倒入玻璃罐,准备工作算是大功告成。
小惠凑过来,看着那造型奇特的玻璃罐,「我以前就想问了,这些瓶瓶罐罐在哪里买的?好漂亮。」
正熙笑,她刚来上班时也问过这个问题,「特别从威尼斯订做的。」
「有比较好喝吗?」
「不。」她语带戏谑的说:「但是比较好看。」
卡农书馆的咖啡除了好喝,还有一点很有名,那就是:贵。
这里一杯咖啡的钱可以到饭店吃下午茶还有剩。
虽然是格调问题,但咖啡豆又不是养生品,所以至少要让来这里喝咖啡的客人们觉得物有所值。
物超所值则指视线所及的范围。
包括从威尼斯空运而来的玻璃罐,英国出产的骨磁杯,挑高的天花板,舒适宽敞的座位,以及柜台后赏心悦目的女服务生。
小惠可爱。
媚媚艳丽。
正熙秀雅。
三人穿起制服,俨然是卡农书馆中引人注目的风景。
「正熙。」
正熙闻言回过头,见是图书部的孙佳成,给了一个早安微笑,「喝什么?」
「一杯曼巴。」
孙佳成长得一副好好先生样,非常的人畜无害,若不说明,很难让人把他跟「哈佛大学高材生」这七个字连在一起。
不像,但货真价实。
员工喝咖啡是不用钱的,正熙将咖啡倒入外带纸杯,已经将盖子盖上,但孙佳成却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正熙隔着柜台跟他对看,眼中闪着问号。
孙佳成一脸有话要说但说不出口的摸样,支吾了半晌,终于问:「你晚上有没有空?」
正熙一怔,他在约她?
原本在整理杯架的小惠停下手边动作,将脸转往他们两人。
孙佳成被小惠看得有点窘,「我在想,如果有空的话,我们可以去看个电影什么的。」
正熙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别显出太大的惊讶,「我要上课。」
「差点忘了你在补习法文,那下次吧。」丢下这句话,他连忙离开,连咖啡都忘了拿。
正熙看着他的背影……
他那个样子,分明是有点不好意思。
「有人走桃花运了。」媚媚的声音。
咖啡馆的三个女服务生,不管是年龄或者是心态,都呈现某种程度的相逆。
小惠外型可爱,思想简单,媚媚五官艳丽,敏感非常,而正熙则是介于两人之间。
她是小家碧玉型的,懂得爱情,但不太懂男人。
她跟小惠哈啦,跟媚媚讨论事情。
「不用看我。」媚媚美美的一笑,「就是你想的那样。」
「他真的喜欢我?」
媚媚一脸轻松,「如假包换。」
喔,不,正熙在心中呐喊。
孙佳成?
她一点桃花开的感觉都没有,乌云罩顶反而比较合适她现在的心境。
「孙佳成不错啊,有才有学,只不过卖相没那么好,但没关系,男人靠的是脑袋,不是皮相。」媚媚一脸识途老马似的分析着,「虽然有点无趣,但保证不会花心。」
「可是我又不喜欢他。」
「知道。」媚媚双手扶在正熙的肩上,嗤的一笑,「不过你要是以三好先生为标准,恐怕很难嫁出去。」
三好指的是好出身,好学问,好相貌的男生。
看似困难,但卡农书馆中就有一个。
他们的店长潘才驹就是典型的三好先生,拥有英国文学与法律双博士的头衔,有一张温文俊雅的脸孔,而且完全不吝啬于他好看的笑容,完美得像是从电影中走出来的男主角一样。
正熙当然是喜欢他的。
不只是正熙,包括媚媚跟小惠都是。
不过她们三人的喜欢都不是那种积极按近的方式,而是远远的欣赏,因为太完美了,并不适合现实生活。
小惠说得好,「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却一目了然。
正熙当然不要求对象要有潘才驹那样的行情,但也不能相差一万八千里的变成孙佳成埃爱情虽然没有道理,但有其基本条件。
衣服可以将就,包包可以将就,生活也可以将就,但男朋友是不能将就的,宁缺勿滥。
脾气好没用,孙佳成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一旁小惠还在幸灾乐祸,「桃花喔。」
正熙叹口气,这种黑色桃花不要也罢……啊,糟了,孙佳成约了她一次就有可能再约她第二次,今天她是靠法文课搪塞过去,以后呢?法文课又不是天天有,难道她要为此编出各式才艺课程吗?
「我刚才应该算是拒绝了吧?」正熙不太确定的问。
其实她知道那不算拒绝,不过现在感觉太差了,需要人家安抚一下。
「我们知不知道没关系,他知不知道才是重点。」媚媚一语道破,「你最好有心理准备。」
「长痛不如短痛,如果他再约我,我就直接告诉他好了。」
一劳永逸的说法就是:我有男朋友了。
可是正熙不想这样说。
因为她对潘才驹还是有着那么一点点的幻想,如果她以「有男友」婉拒了别人的追求,就很难将自己的心意化为行动。
所以……呜啊,头大。
孙佳成是喜欢她哪里?说可爱又没有小惠可爱,说艳丽又没有媚媚艳丽,难不成他真的喜欢她这种中间型的?
小惠十分天真,「有人喜欢自己是好事耶。」
「重点是我不喜欢他。」
「不能做情人可以做朋友埃」她一派浪漫的样子。
正熙没好气的回她,「做朋友当然可以,但问题是我们是同事,每天有八小时相处在一起,卡农的人很少,走来走去就会碰到,很、尴、尬。」
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发生。
她念高中的时候,曾经婉拒了跟她在同一个公车站等车的大学生,婉拒是婉拒了,但他们相见达一年之久,每次她等公车的时候,总是尽可能的目不斜视,虽然他不曾来打扰她,但就是很怪。
正熙恨透了那种明明有事又装作没事的感觉。
喔,春雨霏霏,可是那突如其来的邀请让她现在已经风花雪月不起来了。
灰的天,细的雨,令人心烦的坏天气。
***
阳光将研究室映得十分明亮。
偌大的空间中,有着整片的古书墙,一些出土文物,古今对照地图,一张大大的特洛亚诺古抄本以及几张从石碑上拓下来的奇怪文字,检视仪器,桌子上还有几块大小不一的陶片。
他们从山区中挖出来的陶片。
「官仲仪。」一个绰号「德国人」的法国人将写了数据的纸片丢出,「接好。」
坐在窗边的年轻男子在空中截住纸片,摊开,对照着精密仪器下的东西,变换角度,仔细比对。
德国人心急,「怎么样?」
官仲仪的薄唇逸出两个字,「闭嘴。」
岁月与精神,都耗在这些破烂陶片上了——开拔到墨西哥已经一年多,足迹从南方的潘科卫城直至北方的修女院,若说马雅文化淹没在森林里,那他们就是淹没在马雅里了。
考古,绝对不是一件浪漫的工作。
算数与历法令人头大。
金字塔与神庙的新发现有限。
害虫与毒蛇更是屡见不鲜。
天气潮湿闷热,白天头昏眼花,晚上夜不成眠,蚊子成群结队的来攻击他们这些侵入者,生活条件简直差到极点,之前,以为沙漠最恐怖,现在才知道比起热带雨林,沙漠算是可爱的了。
所幸并不是所有的时间都在挖泥土,他们来往于淹没古文明的森林与城镇之中。
现在,一行人就是在四通八达的城镇中,有冰水,有空调,可以听音乐打电话,还可以上网。
「到底怎么样?」
官仲仪抬起头,「很遗憾。」
德国人大叫,「哇,那不是白费工夫了。」就算一分付出不等于一分收获,但也不要相差太多嘛。
「古文明研究本来就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白费工夫。」官仲仪站起身,不愠不火的说,「你不会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我明白。」德国人双手一摊,「只是有点失望。」
「这么容易失望的话,你应该转行。」
德国人正想要反驳,没想到门口却传来一个苍老却宏亮的笑声,「没错,要抱着希望,但不能失望。」
「高曼教授!」
进入的老家伙,自然就是大家口中的高曼教授了。
三十岁栽入考古界至今已经超过四十年,称得上是桃李满天下,除了一大堆吓人的头衔之外,最重要的是他有考古的本能。
而这次的「马雅文明再发觉」就是由他所主持。
一行共有七人,其中只有宫仲仪是东方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黑发黄肤的关系,他有着一些儒家的温雅,与一般考古人的侵略个性完全不同。
虽然如此,宫仲仪却是高曼的得意门生,学界也都认为将来继承高曼衣的人会是这个三十岁不到的年轻博士。
「也都差不多了,等整理好就可以回加州。」高曼慢慢的踱入,走到宫仲仪旁边,「还是打算先回台湾?」
「是。」
「我年底还有计画。」
而且是个深入超级沙漠的宏大计画,资金早已准备好,时间只是为了采买以及制作必要物品。
面对最有可能继承自己衣钵的人,高曼不希望他错过这个可以名留青史的大计画。
「我只是回去看一看而已。」宫仲仪摘下眼镜,露出了一双深沉眼神,「教授,我保证年底会归队。」
高曼闻言露出了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官仲仪看到他那招牌的肯德基爷爷笑容,不禁露出了些微笑意。
他不是很服气别人,但高曼是几个例外的其中之一,老归老,却总是在学,还有着泱泱气度,跟他一起聊天是件很棒的事情。
「什么事情非得回台湾不可?」高曼问。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一起回加州,毕竟他们是团队工仵,支援与需要,还是要参考团员的意见。
「也没什么非得回去不可,只是家总是家,所以趁有空回去看看。」官仲仪半眯起眼睛,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发觉的奇特神情。
他不想告诉教授,离家多年的他要回台湾是为了一封信。
那是大学同学小毛寄给他的。
信末写着——前阵子碰见你以前喜欢的那个女高中生,聊了几句,她不记得我是谁,把我当作登徒子,还威胁我说要叫警察,害我丢脸——不过,我现在愿意承认你当年的确有眼光,她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却吸引人。
宫仲仪记得那个女孩子。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