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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动了你的老婆-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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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走了,带走的却是我的骨血。
我妈不知道有多喜欢跳跳,将来该怎么跟她老人家说啊?
单勃很聪明,马上明白发生了些什么,“老虎,要不明天你去看看孩子吧,你不还有探视权吗?”(作者:每天都要快乐;天涯社区首发)
我点点头,“回头再说吧!”
就算我要去看孩子,孩子喜不喜欢让我看还得另说,这回他有了个能干的新爸爸,还能记起我这个旧窝囊爹吗?
这工程是没办法再“干”下去,两个人草草洗洗睡了。
真是笑话,以前我那么急切地想和她作这种事,但要么是没有合适的机会,要么是被人阻挠。可现在,条件好的不能再好,也没有第一刀跑来吓我。
我却不行了。
儿子,原来儿子对我这么重要?
扭头看看单勃,她把一只胳膊搭在我的胸膛上,侧着身子睡得很安心。这一段的奔波劳累肯定也让她疲惫不堪。
嗨,别想那么多了。
自寻烦恼。
不过,就算做不成,多摸她几下也好啊。我也只有这样苦笑着自己安慰自己了。
伸手抓住了单勃的大咪咪,我温柔地抚摸着。她没有醒,嘴角抽动了一下,露出甜甜的一丝笑意,“唔—;—;,你坏,老虎。”
她喃喃地说道。
也不知道她外婆还有没有希望,唉,可怜的丫头。
关掉床头灯,又胡思乱想了一会儿,我抓着单勃的大咪咪沉沉睡去。
半夜,我突然惊醒,好像是做了噩梦。
可梦见了什么,我又说不清楚。
黑暗中,我坐起来,抓起枕巾把身上的汗水擦干。
到底梦见了什么呢?
对了,好像与单勃有关!
我打开床头灯,单勃依然睡的很沉。
单勃,她不会是一直在骗我吧?
她每次都拿外婆做借口,可我却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外婆。
虽然上次差点冲撞了她老人家。多亏我先抓了单勃小姨的咪咪才没有继续往她老人家睡觉的房间里摸,可就是那样,我也没有见到她呀?
甚至连她说话的声音都没听到。当时那么大的动静,她老人家竟然也没醒?老年人睡觉不都是特别轻的吗?
这个外婆,会不会根本就不存在呢?
想到这儿,我突然冒了一身的冷汗。用被子把自己裹了裹,别不是单勃和她所谓的小姨一起合伙骗我吧?
我越想越怕,越想越心凉。
怎么办,这所房子可是我后半生的保障了。万一将来老的干不动了,我还能把它租出去一间,那时候可就指望着它吃饭了。
那,那,那该怎么办?
我已经说把房子拿出来治病了!
抓了会儿头发,我想出个主意。
这样吧,明天就对她说房产证还在洪歌手里,没法儿弄。
那她要逼着我找洪歌要怎么办?
如果她逼着我要,就说明她是想骗我!
她刚开始还说不要,现在又逼着我要,肯定是想骗我的房子!要是那样,就什么也不用再说了。算我又傻了一回吧。
好了,就看明天吧!明天我就用这个话探探她。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这所房子,一试便知。
再次躺下的时候,我不敢挨单勃那么近了。
明天,谜底在明天就要揭开了。
第四十五章
    第二天一早,我先醒了。
扭头看看,单勃还睡的很沉。
轻轻地侧身下了床,我来到卫生间,开始洗漱。
这一晚我睡的很差。
刷着牙,我渐渐意识到,自己实际上更担心的不是单勃要骗走我的房子,而是她其实并不喜欢我。说真的,我全心全意盼望单勃没有骗我,我心甘情愿把房子卖了给她外婆治病。我宁愿失去房子,但我不愿失去单勃。
原来我竟然这么喜欢单勃?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又喜欢她什么呢?她的青春活力,她的责任感和孝心,她的完美身材?还是她的大咪咪!
我说不上来。
可我知道,我现在非常爱她。尤其在感到她很有可能根本不属于我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为强烈。
仔细想想也很奇怪。
爱上一个人就像是和李寻欢决斗。
你永远不知道李探花那把天下无双的飞刀会从那儿发出来,可等你发现它的时候,它已经在你的咽喉。
同样,你也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那个人的,等你发现的时候,你就已经爱的无法自拔。
刷完牙,我下定了决心。
赌一把!
我决定不去用那句话试探单勃了!
我宁愿拥有眼前这肥皂泡似的的爱情,也不愿平平淡淡活到老,变成个老的没牙的孤零零变态死房东,没有人来探视我,关注我的只有悔恨和即将来临的死亡。
我可以接受各种活法,就是不想再要平淡!
Nnd,什么tmd平平淡淡才是真!
骗鬼去吧,我平淡了,你们好去爽?
想的美!
我看平平淡淡才是“鸟”还差不多,老子已经平淡够了!
老子前半生处处小心、步步留意、天天平淡,可也没有落下什么好来。出了一回漏子就挂了。操他姥姥的,好人当一辈子好人,犯一次事儿就成了坏人,就倒大霉。坏人干一辈子坏事儿,爽了一辈子,最后干了一件好事儿,嘿,他小子成好人了?怎么好事儿都得让混蛋占全喽啊!
老子就算不去当坏人,至少老子不想再平淡了总不犯法吧?
靠,就这么着了!
索性破罐子破摔,说不定负负得正,还能搞出点好运气来!
看来,我真是彻底疯了,在我这个年纪还奢谈什么爱情。
恐怕现在年轻人都嫌这个词儿酸了。
不过,陈醋都是老的酸吗!
决定了!
想清楚之后,我反而轻松多了。
我准备只要信任,不要疑问。
出了卫生间,我心情轻松地吹着口哨。顺便做做我的独门“金枪操”。做了一会,哎~(声音惊喜!)我又回来了!“终结者四号”又回来了!
我好像又能行了!
哈哈,趁单勃还睡着,我去给她来个“梦中开花”!
我轻手轻脚地扭开卧室门进去,本以为会看到玉体横称的美态,谁知却发现她正在用手机接一个电话,指节因用力而发白,脸颊也惨白的没有一丝血色。
挂了电话,她有点痴呆地看着我,“小姨来电话,外婆她刚刚过去了。你陪我回去看看她吧!”
接下来,我们两个胡乱收拾下行装,匆匆打车到了高速路口。去单勃外婆家那个县城的客运车很多,在高速路进口拦车是最方便的。走高速,到那儿去也就两个多小时。
路上单勃一直没有哭,偶尔还向我介绍介绍路边的河叫什么名字,远处的土山有什么传说等等。剩下的时间就直愣愣地扭头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路面。
我拉拉她的袖子,她回头朝我笑笑,笑容僵硬而神经质。
“没事儿的,我在这儿呢!”我揽住她的肩膀,心疼地安慰她。
“没事儿,呵,我知道,没事儿。有时候,外婆想我了,就叫打电话说她有病了。然后,我跑回去,你猜,你猜怎么着,你猜,你猜吗!她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她就是想我了。啊呵,呵,呵,咳,咳,咳,咳……”
她最后的干笑声变成剧烈的咳嗽,咳得眼泪横流。我赶忙给她拍后背,“……这回她可太过分了,玩笑不是这样开的!我回去非和她算帐不可。”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
也许,只有时间才能冲淡最深的伤痛吧。
现在我能做的,就只有给她提供一个可依靠的肩膀了。
赶到医院门口,单勃一路小跑着往住院部三楼的心内病房跑。我紧紧在后边跟着,既很担心她,又暗地很惭愧。(作者:每天都要快乐;天涯社区首发)
唉,在她最需要关怀的时候,我竟然在心里怀疑了她!
我偷偷地擂了自己几拳。
我真混蛋!
还好,我没有去真的试探单勃。
那我就更加无地自容了。
到了七病室门口,单勃反而不敢进去了。我懂那种感觉:好像不进去,那个亲人就没有死,如果进去了,那个事实就真的来了。
站了一会儿,单勃非常小心地开门进去了。
我跟着她走在后面。
然后,我们两个傻眼了。
没有看到什么肃穆、哀伤的场面,却看到两个拖着鼻涕的小屁孩儿正在靠窗的一张空床上打着玩儿。
这个病房总共有三张床、三个小斗桌、三把油漆磨光的木头靠背椅、两个锈迹斑斑的将近两米长的大号氧气钢瓶。病房里的地面比大厅干净,墙壁比厕所干净,只有少许的斑点血迹、痰块儿和苍蝇屎,不过好像都是陈年的,沾的很结实的样子,比墙上起皮的白涂料绝对贴的牢靠。
另外两张床上各躺了一个老人。一个是位胖大老太太,有四层下巴,几乎要把床压垮;一个是位瘦小干枯的小老太太,半躺在床上,好像是装在礼品盒里的一截老山参。这两个病人有气无力的躺着。给他们陪床的妇女彼此倒聊得热闹三光。
两个小孩儿也不知道是她们谁的,这会儿又开始玩儿摔跤了,“我当爹,你当妈!开始!”大点儿的男孩儿骑在小丫头身上,上下甩着自己的屁股。
“你给我死下来!”胖老太的陪床大婶儿起身过去,揪住男孩儿的耳朵把他拽下来。
看单勃的表情,好像是自己到了火星。
找错门了?没错,这是七病房啊,那张空床就是14床呀!
我上前一步,“大姐,14床的病人呢?”
这个穿着黑布棉坎肩儿的大婶儿扭头看看我,“拉家去了!”
哈哈,难道真是好了,真是和单勃开玩笑!
我惊喜地问,“她出院了?”
大婶儿恼怒地瞪我一眼,“拉到太平家(间)去了!”
一回头,发现单勃已经摊在地上,哭的没了形。
十分钟后,我扶着单勃找到了那个缩在医院角落的太平间。
所谓的太平间,实际上就是靠近医院后门的一个独立小院子。破烂的砖墙,里面一大间水泥顶的平房,门尚好,窗户很小,玻璃全用三合板代替。那个小院里已经黑压压蹲了一地人。看穿戴都像是农村的,单勃的小姨站在院门口,身后站着一个头发粗硬的中年人,神态腼腆、谦卑,估计是单勃的姨夫。
小姨一看见单勃,马上哭着过来,两个人哭成一团,“今天早上走的,你婆没受罪!……”她姨夫带我走到一边儿,示意我和他一块儿蹲下,然后又递了根纸烟给我,低沉、沙哑的嗓音中带着点感慨,“老婆儿可争气!”
我有点不太理解“争气”这个词用在这儿是什么意思。
她姨夫狠狠地吸了口烟,“老婆儿争气啊,走得及时!再拖两天就得卖房子了。只要一进去—;—;”他指指那座病房大楼,“不脱层皮出不来。”然后,他压低声音对我说,“可别跟姣姣说,老婆儿原来还自己藏过二十多片安眠药。她有点失眠,大夫给她开的有安眠药。谁知道老婆儿自己又偷偷藏了不少。幸亏被她姨发现了。这都没敢跟姣姣说。唉,这老婆儿,好人啊!其实平常已经够争气了,啥贵药都不让用,啥便宜挑啥,……”
那一天,蹲在那一小片坑坑洼洼的水泥地上,我了解到了另一种方式的“争气”!
虽然,这种方式的“争气”让我觉得有点憋气。
可是,那个头发硬、乱、牙齿黄、长的汉子说起这个词的时候,却带出了些许悲壮。只是,他自己丝毫没有觉察罢了。
第四十六章
    这个外表毫不起眼的朴实男子在我面前表露出含着悲伤的庆幸:人虽然
“亡”了一个,还好,家没有“破”。这都要归功于那个“及时”死去的“老婆儿”的“争气”。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的这种庆幸。
也许,这庆幸本身就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
我没有准备在那个小县城长待,第二天还要上班,并且,这后续的事情也太庞杂了。
单勃姨夫说,“现在实行火葬,但老家里的人要求土葬。”相对那些农村来的亲戚,单勃的姨夫就是城里人,“老家的亲戚好攀比,你伺候的再好,治病的时候花钱再多,他们都不管!可要你没把老婆儿埋好,那你就不孝顺了!那些远房亲戚,老婆儿有病的时候基本不露脸儿,人一死,好,全冒出来了。净都是挂着老婆儿在村里的老房子……”
她姨夫不知为什么把我当成近人,可能我们两个都是“女婿”的缘故吧。单勃老家的人很有意思,把我称作为“姣姣家的”,把单勃姨夫称为“春兰家的”。
这种七姑八大姨的事情我最头疼,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姨夫,只好无比认同地盯住她姨夫鼻尖与两个内眼角所构成的三角区,频频恰当地发出疑问、赞叹、愤慨、鄙夷的“嗯?”“呦!”“嘿!”“啧!”等语气助词。让她姨夫把多日积存的苦水畅快地朝我倒了个干干净净。
最后,他拍着我的肩膀,“兄弟,你真有水平,到底是大城市人,见识就是不一样!”
呵呵,我什么也没有说啊?
不过,我也知道,她姨夫实际上是个大好人。听单勃说,他伺候“老婆儿”的时候就像亲生儿子一样尽心。嘴是稍微有点碎,这不算毛病。
把老太太的尸体送进火葬场的冷库排上队,我们这些人都回到她小姨那儿。火化也是有顺序的,有权有势的人才能随到随烧。
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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