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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以后发生了一幕大家都意想不到的局面,老大捂着流血的鼻子嚎啕大哭,转身逃窜。我成了新一代的英雄,因为我从前有过练武的经历,就更加丰富了传说的材料,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几乎以为自己就是霍元甲了。老天知道,当时老大只需要再扛半分钟,转身逃窜的就是我了。
老大醒过神来以后感觉特没面子,好几天没来上学,到处散风要纠集老街的弟兄来报仇雪恨,几天后我意外地跟他狭路相逢,我还没从霍元甲的幻想中恢复过来呢,所以一点也没害怕,先发制人把他叫住:你怎么回事儿,逃了好几天课,老师正在找你呢。他被我弄得有点晕,气势立刻就下来了,喏喏地说,这两天我家里有事儿,明天就去上学。于是这件事儿不了了之,下学期班长改选的时候,他投了我的票,老师问他,你们不是有仇吗,怎么还投他的票?他说,公私分明嘛,我觉得他应该当班长。
我们为此成了朋友,在江湖上他罩着我,在学校里,我掩护他,所谓官匪勾结是也。他小学没毕业就退了学,给人打小工、倒买倒卖什么的。他认识我的父母,每次卖东西给他们都打折,去年回老家,听说他现在给人送煤气,给我家的煤气每罐便宜两块钱。
老街和新街都还在,只是都已经残破不堪,离他们不远处新起来一条大马路,路灯明亮,高楼林立,只是在马路上狂飙的少年,意气风发得和二十年前的我们一样。
看看你那民风纯朴的摇滚样
如果一个小男孩爱上一个大乳房的女人,肯定不是出于性或者灵魂,而是因为他妈妈的奶被他弟弟霸占了,如果非要给这种爱加上一个标题,我们叫他《月亮代表我的奶》(西班牙电影《the tits & the moon》)。我们的成长总会碰见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它们一般都欲望简单,目的明确,看起来有一点变态,在这部充满西班牙式想象力的电影里一切都变得轻松、纯朴,让人忍俊不禁。西班牙小镇的天空很蓝,像我故乡一样。
我的老家在南方,很小,不通火车,没有摇滚乐,电影院已经倒闭,偶尔会有外地的歌舞团来表演艳舞,广告语一般会有这样的字眼:著名南国霹雳摇滚红星、青春美艳摇滚舞星。在当地,南国、摇滚和艳舞一样都属于比较暧昧的词汇,我回家的时候,亲戚朋友问我干什么,我说做唱片,他们就认为我是加工盗版盘的;我说做音乐,他们就问为什么在春节晚会没看见我;我说搞摇滚,他们就认为我在外地当流氓,因为我的群众基础比较好,他们一般都不太相信,很诧异的样子:看看你那民风纯朴的摇滚样。
我老家把流氓不叫流氓,也不叫古惑仔,而叫罗汉。这个词很中性,来源于如来佛的贴身警卫十八罗汉,隐约包含了小胡闹、疯疯癫癫、一点点畏惧、和群众的亲和性等多重意思。他完全没有黑帮电影里的那种残酷和英雄主义,反倒有一点游戏的味道,是成长过程中的有点变态的小爱好。就像《月亮代表我的奶》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我13岁的时候最大的理想是当罗汉,衬衣敞着怀,骑单车双手离把,看见女孩要吹口哨,说话经常问候某人的老母。罗汉是青春饭,一般从12,3岁开始起步,20多岁就会退休,转行做良民或者黑社会,如果没有被枪毙,或者坐牢的话。
不过很惭愧,我当时离罗汉的要求很遥远,几乎从来没有被正式接纳过,最大的原因是公众对我有偏见,因为我在当地以学习成绩优秀而闻名,搁在古代就属于小秀才级别的。双手会写梅花篆字(操作方式:双手握笔管,写一个篆字,因为哆嗦,墨有点洒,若梅花状,俗称梅花篆字);两手打算盘(当打击乐、键盘、吉他或者武器使,反正从来没用它算过数)。品行更是没得说,砸别人窗户从来没被逮着过。
好学生在做坏事以前已经被原谅了,比如我不交作业、迟到、逃学,一般都没人会追究,因为我是班长,这种行为一点不像罗汉,倒象是干部搞腐败;如果和小罗汉打成一片,老师会夸你帮助后进同学;骚扰女同学会遭到更惨痛的回报,她们不但不会大声尖叫,反而会很羞涩地提出进一步要求:晚上去我家做作业吧。
我对罗汉事业的最大贡献是帮同仁们约女孩子,一约一个准,其实约出来也没什么事,因为那会儿没有KTV和迪厅,也就一起爬爬山、在野外游荡,女生在前面走,男生后面跟着,前后差距大约20米,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我一般这样约女孩子,很帅地晃过去,背朝着她,双手撑在桌上,头微微仰起:“嗨,放学以后请你听我唱歌。”
“你以为你是谁,万一&T。M。D乐队吗?”
“你可以拒绝我,但是你不能拒绝艺术。”
“把你的爪子拿开。”
这个第一个拒绝我的女孩子是我的初恋。
高中的时候我考进了当地的重点,那里是一班毫无趣味的家伙,他们从来不在后面讨论女孩子,而是说一个名叫马拉多拿的外国人。这也意味着罗汉梦想的终结,我一直以为今生不再会有出轨的机会了,直到18岁的时候碰见摇滚乐。
其实回忆童年是一件奢侈的事,他适合在
别墅后院的草坪上进行,夕阳不太刺眼,手里有一杯酒,远处的游泳池游弋着几个头脑简单的
性感尤物,透着那么民风纯朴,和摇滚无关。
而此刻,外面雪花纷飞,屋里阴冷,Tom waits的歌声像锯子一样拉着我的头皮:I gotta crazy!……big in Japan ; big in Japan……
小明小亮和小红
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发小,上小学的时候,他们一直占据了我们文学作品的男配角、反一号和女一号的位置,“今天早上,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和小明小亮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在路上,我们会遇见一些意外状况,一般是捡到小面额的货币,或者老奶奶不敢过马路,老爷子负重上坡等等,这时候,我们进行了思想斗争,小明说,应该把钱交给警察叔叔,帮助老爷爷老奶奶。小亮的意见相反,认为白捡的钱不要白不要,老爷爷老奶奶生活可以自理不用我们操心。我一般选择骑墙。经过激烈的争论和引经据典,我们克服了私欲,选择了公义,我和小亮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向小明同学好好学习。这时候,我们仿佛看见雷锋叔叔在天边冲着我们微笑(老婆,出来看上帝啊)。如果安排了小红出场,角色会稍有调换,小红坚持真理,小明小亮拖革命的后腿,我还是骑墙。广告里怎么说来着:中国人,骑墙。说的就是我。
随着年级越升越高,小明小亮和小红还干了更多神奇的事,小明冒雨送我回家,我生病请假他帮我补习功课,荣誉来的时候他主动让贤,在外面冒充雷锋做好事;小亮不爱值日我总是默默帮助他,他的成绩不好原来是家庭负担太重,他欺负同学、和老师作对、甚至发展到偷东西,最终被我们成功地教育成回头浪子;小红出现的几率比较小,老写女同学会让人耻笑,但是她一旦出现往往起到一锤定音、黑夜里的灯塔的作用,她基本上就是刘胡兰、张海迪。
当然,现实生活和文学作品往往没有什么关系,小明、小亮、小红和大家一样打嗝放屁、优点不多、缺点不少,往人堆里一放就是一普通群众,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和我在某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相濡以沫、肝胆相照。
在飞扬灿烂的童年,我们的头等大事只有两件:玩和吃。当时的朋友基本是建立在吃喝玩乐基础上的,小明是我们的孩子王,精力过剩,为人大方,总分给我们零食吃,他心灵手巧,做的玩具最精致,熟练掌握各种赌的技巧,赌德很佳;而小亮是我们的跟屁虫,为人有点小气,经常自己偷偷吃零食,他的玩具是他爸花钱买的,虽然很牛比,但很少拿出来给我们玩,赌的时候输不起,经常玩猫腻耍赖皮,是小群体里的反面典型;小红是那个偷偷给我零食吃的女孩,她经常带来一些精致的点心,包括当时最顶级的大白兔奶糖、桃酥。
在轻狂的少年时代,我一直想成为一个很酷的坏人,当时的主题是混江湖,所以亲密好友大都是道上的,小明是我们的老大,天生的领袖风范,只要他振臂一呼,我们就会紧密团结在他周围,他块头比较大,讲义气,敢扛事儿,他交游广阔,高年级的风云人物都和他称兄道弟,在我们被欺负的时候,他会去斡旋谈判,替我们拔戧,他打得一手好
台球,会跳霹雳舞,被许多姑娘暗恋;小亮在我们下地偷东西的时候担任把风的角色,被农民发现的时候,他跑得最快,被老师逼供他第一个招,他到处狐假虎威招惹是非,他好色轻友,经常为了姑娘耽误事儿;小红是我的红颜知己,她欣赏我的一切,我们经常换书看,在书页里会发现一些奇怪的纸条,写着莫名其妙的诗,我给她弹吉他唱歌,生生把她唱哭了,有那么一阵儿,我们差点搞上对象。
上大学以后,我成长为一个文艺青年,在学校里叱咤风云,搞文学、唱合唱、组乐队、演话剧,参加了好几个社团组织,成绩最好的是在《北洋人报》社,官至执行主编,而且影响到了后来好几届的文青,毕业多年后,我回学校参加同学的婚礼,居然被几个后辈识破身份,好有成就感啊。
在我看来,以前的朋友更多的像玩伴,而从大学开始的朋友才上升到精神的层面,他们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小明曾经因为看到我的文章,万分激动,大半夜跑到宿舍来找我,只为认识我。我们每个礼拜有两天在报社的小屋里彻夜长聊,半箱啤酒、一包恒大,话题是关于文学、音乐和爱情。我们的最爱是米兰昆德拉、王朔、罗大佑、达明一派。小明和隔壁系的系花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我曾经撮合过他们,在毕业之前他们劳燕分飞,令人扼腕。刚毕业的时候,我们合住在教师宿舍,两个人的一个月生活费加一起只有300元,天天用电炉子白水煮面吃,地道的阳春白雪面。
小亮是那个不学无术的学生会领导,他总是和报社的人过不去,想方设法给我们小鞋穿,在公开场合道貌岸然、满嘴官腔,根本就是一个官僚,他有一个外号叫“傻比”。小亮还是那个油头粉面到处骗姑娘的混子,他始终乱弃,伤害了我的心目中的女神,为此我找碴和他干过架。小亮还是那个倒霉蛋,因为卷入当年最大的
英语四级作弊案而没有拿到毕业证,费尽心力帮助女朋友出了国,两个月后被女友一脚踹了,从一年级开始他就准备考托出国,结果,一考就是十年,每次大家看见他都很惊讶:哟,又回国探亲了。
小红是我的老乡,在刚刚离家的日子,我们把对方当着心灵的依靠,她帮我介绍过对象,我传授过她恋爱技巧,在她失恋的时候,我们在湖边长谈了一夜,我的脚被严重冻伤。小红还是万众仰慕的才女,她才华横溢,文风宛若张爱玲,精明干练,总能给我们的文学事业拉到企业赞助。小红还是那个善解人意的学姐,她在各个方面关心我、关注我,传授给我很多生活的经验和技巧。
……
说起来有点惭愧,高中之前的朋友我基本失去了联系,名字几乎记不清了,大学的朋友、工作后的同事联系也很少,在我看来能够一直保持来往的朋友必须具备两个因素,第一不能离得太远,第二有共同的生活。而我的命运跨度太大,地域和工作、生活的进程都完全出乎预料,所以我的老婆经常说我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其实我很羡慕一些熟人,他们能经常去参加各种同学聚会,最夸张的一个还有幼儿园的校友会。而我是一个和自己赛跑的人,跑得如此努力,把应该和不应该丢掉的全部甩在了身后,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的目的。
今年校花特别多
校花是舶来品,以前似乎只有欧美的电影里才有,而且一般来说校花就是学校啦啦队的队长,而去年曾经爆出假冒“北大校花”参加选美的新闻,昭示着来自民间的呼声:中国人也是爱校花的。
我属于被书本毒害的一代,打小就知道心灵美最美,而外表美的大都是红颜祸水,从电影里就能看出来,长得好看的不是女特务,就是女流氓。如果那时候让我选校花,她必定膀阔腰圆、脸色红润、热爱劳动、臂上带三条杠。回想起来,当时最好看的姑娘是从上海转学来的,独生子女,皮肤白皙得吓人(据猜测是因为贫血),穿着时髦,歌喉优美,一直担任文艺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班会上,我曾经给她提过意见,说她有娇骄二气,她当场就哭了,实在是娇得可以。这种麻烦的女孩子,打死我都不会选她做校花。
上小学我品学兼优,在学校颇为得宠,和小朋友过家家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