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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随我来。”
服务生虽面露难色,但终究还是秉持着顾客为上的观念带她入座。也许是怕林晓语的模样会影响其他客人用餐的情绪,所以,他将她安排在最角落的位置。
林晓语并不怪他的安排,她有自知之明,毕竟自己的穿着和其他客人比较起来,实在很寒伧,也显得格格不入。
服务生随后递上菜单,菜单上又是英文、又是法文、又是中文的密密麻麻地看得林晓语眼花缭乱。
“小姐,要来杯餐前酒吗?”服务生问。
酒?
她以前是滴酒不沾,因为她是连吃醉鸡都会醉的人,但今天……破个例吧!
“好啊!”反正人家不是都说一醉可以解千愁吗?
“请问小姐你要哪一种酒?”
若问她要哪一种果汁,她可能还能回答得出来,但酒……算了吧!就死马当活马医好了。她把合上的菜单交还给他。
“你替我拿主意吧!”她学着电视上暴发户的口气说:“我要最好的酒、最上等的菜,价钱我不在乎,但是,一定要让我满意。”
姑且让自己嚣张一次吧!她知道,过了今天,她就会恢复以前的林晓语了。
“好的。”服务生恭敬的退下,但还是不忘回头看了她一眼,似乎在揣测自己是不是遇上落难的公主或千金小姐。
林晓语根本不在乎别人对她有什么想法,以前,她永远在为别人活,但今天,她只想好好的善待自己、疼爱自己。
十分钟后,服务生送来餐前酒。
粉红色的,看起来很漂亮,就不知喝起来如何。
林晓语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嗯!口感不错,甜甜的,还带点草莓的香味。
这是什么餐前酒,根本就是草莓汁嘛!
她放大胆地一口气喝个精光,甚至意犹未尽的再向侍者点了一杯。
坦白说,一杯……其实只有三分之一杯而已,所以,即使喝了两杯,还是解不了渴的。
终于,她又向侍者点了第三杯!
“小姐,餐前酒的后劲十分强烈。”侍者好心的向她提出忠告。
“放心吧!我是千杯不醉。”才怪!她已经觉得头开始有点晕了,但是,那又如何?今天她就是要放纵自己,即使醉倒了也不在乎。
不一会儿,开始上菜了。
那些林晓语叫不出名字的菜看起来的确令人食欲大动,她再也不想顾忌吃相是否淑女,拿起刀叉便开始大快吞吃。
※※※
程禹杰才一踏入饭店的房间,沈仙马上就像八爪鱼般紧紧地缠住了他。
房间内燃烧着沈仙一向喜欢点的蜡烛,这种蜡烛有一股会迷惑人心的香味,可以让人类潜在的欲望加速催化。
沈仙是他的情妇,她是唯一留在他身边超过半年的女人。
最主要的是,沈仙很本份,不求不吵,而且,不仅有艳冠群芳的美丽脸蛋,更有一副教男人一手掌握不住的喷火身材。
沈仙从十五岁起,就懂得如何服侍男人,所以,她很快的便口手并用的挑逗起他灼热的欲望。
程禹杰瞄了一下手腕上的表,离他赴约的时间只剩下十分钟。
“我还得去赴一个约会,委屈你了。”
“是什么样的约会这么重要?”
“无聊的约会。”程禹杰冷嗤一声说。
沈仙约略已经猜到是什么样的约会让他露出如此不屑的表情。
“伯母又替你安排相亲了?”她笑问。
“她想抱孙子想疯了!”嘴里虽是如此说,但是,对于母亲的安排,却没有一次表示反对。
他知道自己若公开反对的话,母亲一定又会要以死相逼了,所以,他已经学会见招拆招。
相亲——他不拒绝,对象——他也任由母亲安排,但成功与否——则由他决定!
“这张支票你收着。”他对情妇一向大方,对沈仙更大方,一个月一百万的生活费,他一点也不在乎。“我后天出国,大约两个礼拜后才会回来,如果不够用,就打电话给王秘书。”
“你要去那么久,得好好照顾自己喔!”
识时务者为俊杰,沈仙最明白这个道理了。
她知道程禹杰的脾气,他最讨厌那种喜欢死缠烂打的女人,所以,她只会扮演乖巧、听话的情妇,绝对不逾矩,这也是她可以成功地留在他身边的原因。
程禹杰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然后一语不发的离去。
他是个相当冷酷的男人,即使她跟了他已经半年,但是,他除了跟她交欢外,他从不亲吻她的唇,而刚才那轻轻的一啄,对她而言已是莫大的宠幸了。
沈仙也许会觉得有一丝丝的失落,但见到支票上的数目,她的唇角漾起一抹满意的笑容。
一百五十万,他多给她五十万,她还有什么好失落的呢?
※※※
程禹杰不耐烦地第一百五十次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足足四十多分钟,打从他带着这个叫……王静……什么的进来到现在,她的嘴巴就一直没停过。
她一定是麻雀转世,说话的速度不只快得像连珠炮,音频又高,听她说话真是活受罪!
“王小姐。”程禹杰的耐性已快告罄了。
“叫我静儿,叫王小姐太生疏了。”说完,她居然还发出咭咭的笑声,活像只“花轰”的母鸡。
要不是母亲会生气,程禹杰早扔下她掉头走人了。
这样呱噪又没气质的女人到底是哪一点让他母亲看上眼了?
娶妻娶德,虽然他还不想这么快就跳进婚姻的坟墓里,但他有自己一套选妻的标准。
他程禹杰要的妻子——绝不会是她!一个空有美貌,一开口就破功的女人。
“你还要不要吃些什么?”他冷冷的看着她问,他很讨厌这种只爱做表面功夫,不懂得惜福的女人,叫了一客豪华套餐,却才吃了两口就嚷嚷着吃不下,不断强调着什么要保持身材、要减肥,私底下却是狼吞虎咽,吃的食量恐怕会教男人都甘拜下风。
最佳的例子就是他那个宝贝妹妹——程禹茜,经常大喊减肥,但吃下去的零食比垃圾山还来得高。
“不吃了,我的食量一向很小的。”王静儿瞄了一下那香味四溢的牛排,偷偷的咽了一口口水。
她小小的举动却仍逃不过程禹杰的观察——太假仙了吧?
“既然你不吃了,那我们就——”他本想尽快结账,然后早早的送她回去,但视线却被角落的一名女子给吸引了过去。
“那个女孩子真不懂礼貌,上法国餐厅用餐,居然穿得那么随便。”
对于王静儿的批评,程禹杰完全充耳不闻。
是她!
如果说这是有缘,那么还真不是普通的有缘呢!在短短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居然偶遇三次。先是跑来撞他的车,接着又在百货公司内偷了东西,他很好奇她不但没有被送往警察局,反倒在法国餐厅内用餐。
这小妞该不会是带罪落跑吧?这是程禹杰唯一能想的,而思及此,他的浓眉就不屑的纠了起来。
他这辈子最讨厌两种人,一是说谎不诚实的人,二是小偷,而她竟是第二种!
照理说,他不会想要多看她一眼,但为何她就像个发光体般,让他无法将视线从她的身上移开呢?
老天!她的吃相……真令人不敢恭维啊!她活像个饿死鬼投胎,大口大口的吃着,完全不在乎自己引来多少异样的目光。
她看起来大概不到二十岁,那瘦弱的身材,彷佛风一吹就可以把她吹倒……
就在程禹杰心中逐渐涌现出一丝对她的怜悯之际,一个蓦然响的声音却阻止了他——
她是小偷,也许,她就是用她这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来骗取别人的同情心。
程禹杰眯起眼睛,以一种更加鄙视的眼光看向她……
第三章
原来法国菜也不过尔尔,以前总听好友朱英英说法国菜多么好吃,但如果要她选择,她宁可去士林夜士吃蚵仔煎、炒米粉,也许她就像是一只乌鸦,永远也变不成凤凰。
她还是适合做个平凡的人,所以,她可能不会再来第二次了。
但她也注意到了,打从她刚才随着侍者走进来时,就有不少用餐的客人对她投以异样的眼光,不过,她仍是老话一句——WHOCARE?
但她的第六感告诉她,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她,彷佛想要透视她似的,令她觉得浑身不自在。
她打算用啜酒的时候,找寻那个令她不自在的罪魁祸首,然后给他狠狠的瞪回去!
可是,当她一偏过头去时,差点将嘴巴里的酒给喷了出来。
不会吧?即使台北很小,但也不该一而再,再而三的遇见他!
林晓语用力的眨眨眼,再眨眨眼,一度她还以为自己是喝了酒而两眼昏花了呢!
但是没有!他就在那里,而且还死盯着她。
她承认自己不该在过马路时不注意交通规则,所以,当时对那头暴怒的狮子的咒骂,她完全忍了下来。
但她现在干嘛死盯着她?而且是用那种近乎无理、轻蔑的眼光。
哦喔!她大概可以明白他何以会用这种眼光看她了,因为,在她被误认为小偷时,他也在场。
可是,当她被证明是清白时,他并不知道,所以,他心里八成仍误认为她是小偷。
SOWHAT?误认就误认,WHOCARE?
她干嘛在乎他对她的感觉呢?反正她跟他只不过是偶遇的路人甲、路人乙,说不定待会儿步出餐厅后,他们就不会再碰面了。
唉!这个该死的男人,害她好好的胃口全被破坏了!
林晓语向侍者招招手,比了个买单的手势。
侍者了然地朝她点点头,走去找她的账单。
她从容不迫的打开自己的皮包——咦?怎么会这样?
完了!这绝不会是真的!
※※※
林晓语不敢相信自己真的会这么的……衰啊!
她的皮夹呢?她的皮夹怎么不见了?没有皮夹,她哪来的钱付账啊?
呜呜呜……难道真是天要亡她吗?
“小姐,这是你的账单。”侍者盯着她那不断在皮包里翻找的双手。
“呃!是这样的……”
如果她告诉他她的皮夹弄丢了,他八成会认为她是来吃霸王餐的,到时候不被扭送警察局才有鬼啊!
可是,她总不能坐以待毙吧?也许她可以打电话向朱英英求救……该死!她真是脑震荡的猪,朱英英去了美国,远水根本救不了近火啊!
但现在……她要怎么办呢?林晓语急得脊背直冒冷汗。
“小姐……”侍者似乎也看出一丝不正常的端倪了。
“我……”她决定来个大冒险!“我想再点一客甜点。”
“你还没吃饱?”侍者似乎对她的话感到质疑。
“诶!我就是能吃,你到底懂不懂礼貌?”她真是恶向胆边生,“你再罗嗦,我就去向人事处投诉喔!”
“那你要点什么甜点?”侍者淡淡的问。
“随便。”她敷衍的同时,脑子里不停的想着脱身的计划,最后,她决定死马当活马医。“你可不可以请一位女同事过来?我有点事恐怕跟你说比较不适合。”
对方怔了怔,虽然心里纳闷,但还是转身招来一位女侍者。
“小姐,请问有什么地方需要我为您服务的吗?”女侍者十分有礼貌的问。
林晓语看了在一旁虎视眈眈的男侍者,只好压低音量向女侍者说:“是这样……这那个突然来了,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借我一片‘面包’?”
女侍者先是怔了怔,然后露出一脸恍惚大悟的表情拉着男侍者离开,再回来时,手上已多了一个林晓语要的东西——卫生棉。
“谢谢……”但这似乎还是解决不了她的困境呀!
她想了想,决定来个“经”遁法!
“请问洗手间在哪里?”她希望洗手间会有后门。
“洗手间要走出本餐厅,向左转就看见了。”女侍者好心的指示她。
“呃!我去去,马上回来可以吗?”
她真怕对方会叫她先买单,那她铁定会立刻穿帮,此刻,一向主张无神论的她,也忍不住暗暗祈祷——阿门,上帝保佑!
“当然可以。”女侍者毫不怀疑地说。
“谢谢!”
林晓语仔细的记下女侍者胸前的名牌,等她回家之后,一定会寄钱来还账,届时还要好好感谢一下她的帮忙。
“要我带你去吗?”女侍者追过来问。
“不……不用了。”
林晓语几乎是落荒而逃的,即使她明白自己的行为很不应该,但是,她实在是逼不得已的啊!
然而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