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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念珠-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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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色太阳光照在头发上,给他戴上一顶银灿灿的冠冕,暖烘烘的阳光又渗进了他的皱巴巴皮肤,随着血液在周身激荡,他心里产生了骚动。看一眼手表,老头儿灰白的眉毛蹙起,怎么回事?黑子还没有来,已经七点一刻了!宋英夫焦急地伸长脖子盯着大门口,细瘦的脖子上一条一条蓝色蚯蚓似地青筋绽出。他不安地在楼前来回踱步子,两只胳膊甩来甩去。
一会儿,他听见了黑子粗哑的嗓音,小伙子站在门口正跟传达室的老头儿在大声吵嚷,他急忙走过去。
“又怎么啦?”
“这不是,宋先生来了吗?宋先生,您给我证明,他们非说我是做小买卖的,非不让我骑着平板车进院!”黑子叉着腰,一手拽着车把,吐沫星四溅地说。
“你该理解,这是规定……我当然得问,啊,这是门卫的职责……搞清楚你是干吗的?”传达室老头儿分辨着,眼珠瞟着英夫。
“算啦,算啦。哦,这个小伙子是我请来的,拉我出去……‘转世界!’哦,快点吧。”宋英夫又推一把黑子,他笨手笨脚爬上平板车,那儿已经铺上一块毡子。
“转—;—;世界?真新鲜!”门口一个戴红箍的老太太大惊小怪喊一嗓子,周围人们哄笑了。他们奇怪地望着这个老头子,不知道他为何不愿坐小汽车,也不愿坐三轮车,却偏偏要坐在平板车上,真是一个稀奇古怪的老头儿。
宋英夫昏头晕脑在平板车上颠簸着,如裹进一片云彩里。这几天,他又连着失眠,由于没睡好觉,头胀目眩,他瞧周围景物好像隔一层玻璃纸。他显得有点儿神经质的激动,两手紧扒住平板车,脑袋转来转去,瞧瞧那儿,瞅瞅这儿,一副天真的模样。他管这叫“转世界”,而且只能坐平板车才过瘾。虽然,研究所有小汽车让他坐,街上也有出租车,他都不愿意坐。他也不坐三轮车,就是坐在上面“太贵族化了”。他盘腿坐在平板车上,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东张西望,到底有一种怎样的特殊情趣呢?自己也说不清。金先生是他在西南联大的老师,一位哲学教授,英夫很崇拜他。金先生晚年也时常坐着平板车,到王府井大街去转一大圈。他年纪大了,深居简出,在家中钻研学问。毛泽东有一次接见他时说了一句:“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是个挺认真的人,毛泽东的指示必须照办,可他又已经八十多岁了,不能下工厂去农村,便采用了这个办法接触社会。如今,没什么人指示英夫也去接触社会。他在家呆烦了,怕自己闷出病来。腿脚又有毛病,走不了远路。他就想起了金先生的那个办法。隔十天半月,让黑子骑平板车拉他去大街兜一兜风。这么,果然管用。他回来后精神焕发,食欲大增。他还把这个办法拿到老朋友们当中去推广,大家却只是冲他打哈哈,甚至拿他的宝贵经验当成了笑柄,他也就只好自己实行。
吹来了湿润有腥味儿的风,很轻微,英夫敏锐的感官立刻分辨出来了,他的神经仿佛释放出一种感应。他的大脑,他的五脏六肺,他的整个身体出现了一阵惊悸和混乱。他有点恶心,有些兴奋,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渴求。
平板车驶进了一条嘈杂的大胡同,那里是自由市场。人们钻来钻去互相推挤,摆着黄瓜青菜鸡鸭鱼肉的摊子前小贩们激烈地叫喊着。他们旁边就有一个卖鱼的摊子,冰冻成一团一团说不出名字的杂鱼,流淌出腥臭的浊水。前面又是一排鸡笼子,很多鸡嘎嘎乱叫,弥漫出一股强烈的鸡屎臭味儿。他见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人,正攥着一只黄色母鸡的脖子,很利索地宰了一刀,鲜血突然涌出来,一滴一滴落在了地上,英夫恐惧地望着那儿,喉咙一阵发紧,眼前袭来一片桔红色的雾。那只母鸡再也不咯咯叫着,再也不挣扎了,脖子软塌塌地垂落下来。
“嗨,你这儿为什么要比别处贵好几块钱?”
“你瞧瞧,你瞧瞧,有多肥!”
“便宜两块钱吧。”
英夫蜷缩在平板车上,眯了眯浮肿的眼皮,又叹一口气,吩咐黑子:“快点儿,你骑快点儿吧”。他拂了一把披在前额的白发,额头已沁出点点汗珠。
他们总算钻出了这一条喧嚣、腥臭的胡同,到了大街。阳光更炽热,大街像是由水晶石、金刚石和黄金堆砌成的峡谷。“卧龙饭店”四个金光闪耀的大字下面,西服革履的男人们昂首阔步,凝眸巧笑的倩女轻盈如云,旋转的玻璃门吞吐出绚丽斑斓的人流。光亮鲜艳的色彩在他的瞳仁里折射,他的浑浊眼睛也炯炯有神了。街上人们频频向他投来好奇的目光,奇怪这位儒雅又有气派的老人,却天真地盘腿坐在平板车上东张西望。别人纷纷看他,他也很放松地瞅别人,迎着那些目光挺自然地微笑一下子,别人也就不好意思老盯着他了,也有一些姑娘指点着他,捂嘴咯咯笑,他也冲她们笑一笑,高楼似巉;岩峭壁,长街如一条灰色大河,他呢,在汹涌的人流里划着舢板悠然自得游荡着。
黑子说:“老爷子,您坐稳点儿,我可骑快啦。”
“没事儿,骑快点儿,快点儿!又该红灯啦。”
“没法子呀,这会儿是上班时间,自行车多,红灯也多。”
“别闯红灯呀!”
“您放心。”
黑子猛蹬平板车,一阵风呼呼从耳边掠过,老头儿觉得很痛快,又有一搭没一搭跟黑子聊着。黑子告诉他,今天早晨孩子病了,他先送媳妇跟孩子去医院,才来晚了。英夫怔一下,立刻说:
“哦,这,这……真对不起,真对不起!其实,你打个电话,就别来啦……”
黑子没答话,英夫瞧他黝黑的脖后流淌一片汗水,衬衫后面也湿一大片,他很内疚地想,一会儿,我得多给他一些钱。其实,黑子是个小摊贩,以前跟他的儿子子能是同班同学,以后,曾经求子能托了朋友而办起一个营业执照,也就很感激子能,有什么事常帮忙。他也搞不清楚自己拉的这位老爷子非愿意坐平板车不可的怪癖。他之所以来拉老头子,完全是看在子能的面子上,他仍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唉,我纳闷,您干嘛不愿意坐三轮车呀?”黑子指一下从身旁疾驶而过的三轮车,说:“坐在上边,又稳当又舒服,挺好啊!”
“坐三轮车……唔,就跟解放以前坐人力车一样,感觉很不好……”
“咋不好呀?”
“这个,唔,唔,很不人道。”
黑子仰起脸孔,古怪地哈哈大笑,笑声里充满了讽刺。英夫眨巴着眼皮,也干笑两声。他端正地坐在平板车,腰有点儿酸疼,很疲惫。他又干脆躺倒了,仰面望着淡蓝色天空,那么干净,一抹云彩也没有,也让人觉得别扭,在北京城极少见的,依稀,从遥远的天际仿佛传来极轻柔的乐声。他竖起耳朵,想分辨一下子是怎样的乐声,又听不见了,却又能感觉到这极其美妙的乐声,它顺着大脑皮层流淌,从每一根细小的神经末梢萦绕呀萦绕呀,于是,他的身体也好像升腾起来,成了一片浮云,给那干净得简直单调了的蓝天,再去增加些微色彩。
“嘿,老爷子,是羊拐棒胡同吗?从细米仓往里拐?”黑子粗声闷气问一声,没听回答,又问一句,还没答话。
黑子回头看一眼,才发现,老头儿在平板车上睡着了,还轻轻打起了呼噜。
他醒来,一骨碌从平板车上坐起,滋味儿挺不好受。脑袋有些隐隐发痛,眼前是模模糊糊一片。
他已经进了羊拐棒胡同。
变了,一切都变了。胡同口的那片空场地已经没有了,还有那棵大杨树呢?取而代之的,是灰色的大楼,里面有些机器轰隆隆响着,门口还堆满了乱七八糟的硬纸箱子。
唉,这还叫什么胡同呢?他是历史学家,知道北京城的基本格局是在元朝大都兴建时开始形成的。胡同的意思,也是蒙古语“水井”之意。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定居,哪儿有井就在哪儿住。他们那时也就以此为自己居住形式的代名词了。那时的大都城,是棋盘形街道格局,从宽阔的大街到狭窄的胡同,都横平竖直,规划得整整齐齐。以致于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赞叹:“街道甚直,此端可见彼端,盖其布置,使此门可由街道远望彼门也。”还说,“全城地面规划有如棋盘,其美善之极,未可宣言。”据记载,那时大街的宽度是二十四步,小街宽十二步,胡同则是宽六步,哪里像现在这样,又盖出了那么多乱糟糟的违章建筑,连平板车都进不去了。
“您下车?”
“唔,唔,下去转一转。”黑子搀他一把。
他又朝胡同口瞥一眼。他记得,更早的时候,大约在五十年代,那里有一座石牌坊,上面刻着模模糊糊的字,看不清了。这也是旧北京城街巷胡同的特殊街景呢,以前这样的牌坊有很多。听说,他们胡同口的牌坊还是明朝时建的呢。以后,大跃进那年被拆掉了。为什么拆?仿佛是为了炼钢铁,要在这儿建一座小高炉,他也记不清了。
后来,又成了一块空场地。
后来,又种一棵大杨树。
后来,又盖了一座大楼……
他研究明史时,发现了感兴趣的一条资料。原来老北京的胡同口都安了木头或是铁栅栏,其作用是为了防盗。这也是从明朝弘治年间开始的,一位军官给皇帝上奏折,京城夜晚宵禁之时,虽说严禁行人往来,却常有些盗贼隐藏在胡同里作案,使巡夜的官兵防不胜防。于是,他建议在大街小巷路口多安一些栅栏,白天打开,夜晚关闭,这对城内的维持治安颇有好处。从此,北京古城的多数胡同里都安上栅栏,直至清朝,已有一千七百多条胡同安了栅栏。他相信,自己居住的这条羊拐棒胡同肯定也安了栅栏。想象一下,好几百年以前的一个深夜里,胡同里阒无一人,只听见树叶被风吹动的窸;窸;窣;窣;响声,却有一个黑衣蒙面大盗,纵身跃过铁栅栏,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刀,溜着胡同的墙根,正觊觎着一家深宅大院的朱漆大门……他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这更像是电视里武侠连续剧中的一个镜头呢!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经写过一部作品《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描写一位十九世纪的美国人汉克·;摩根倒退到六世纪的英国去生活,他企图通过工业革命,普及教育等办法建立民主制度,结果归于失败。英夫是在法国时,在巴黎大学的图书馆里读到英文本的。读这本书时,他只觉得这是一个荒诞的故事,挺好玩的。现在,他可不这么想了。真的,假如自己走呀走,走进了遥远的历史,真是来到了明朝,他将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就是永远把自己关在这个铁栅栏里。不过,明朝的皇帝绝对不允许在他的都城里有许多违章建筑的,譬如,那个公共厕所,门口搭出的那间小房子,都得被拆掉。他读过《典故纪闻》,据说,明朝成化年间,明宪宗皇帝亲自干预此事呢,于是,礼部尚书就赶紧发布禁约,不许任意修建寺观庙宇,不许在街道胡同里私搭乱建房屋,违者严肃处理。
他倒背着手缓缓走过这条变得更狭窄的胡同。脚下的深灰色柏油路仿佛蜷缩起来,身边黑色墙壁长了一层青苔,一些杂乱的荒草也从墙缝里长出来。墙边又到处靠满了自行车,他的目光又落在胡同中间的下水道上,铁算子上乱堆着白色软包装盒,烂纸,腐烂的水果与骨头,散发了一股腥臭气。
他加快了脚步。真奇怪,他竟找不到以前自己居住了二十年的旧居了!其实呢,就近在眼前。只不过,也变了。原是一座小院落,几间高大空荡又破旧的房屋,两扇沉重厚实的黑色大门,关闭时发出吱呀呀的声音。进院子,是一片破碎砖头堆成的地面,有些凹凸不平。从砖缝里,甬道中,墙头上出生一片荒草。墙边,是一棵高大的枣树,夏天就有一片浓密的绿荫遮掩在院落里。他与前妻子许若娴还有儿女一大家子五口人在这里住了十多年哩。
那时,他把这个温暖的小巢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是他生命的堡垒,也是他生命的土壤。这座小院是他从国外回来一年后,翻译了一本书,然后用稿费买下来的。买下来后,他与若娴还未结婚,就从宿舍里搬进去了。他记得清清楚楚,什么家具都没买,先从拍卖行里买了一个长沙发和两个小沙发。这天下午,若娴浑身淋得透湿跑了进来,他惊讶地望着她。她捋着一束滴水的黑发,又绞了几把淋湿的蓝布旗袍的水,笑嘻嘻说:“走在半路上就下起雨了,越下越大,我没带伞。在一家小商店里避一会儿雨,等呀等,雨还不停,我不耐烦,就跑来了……”“你应该再避一会儿雨。”“嗐;!我性急。”她咯咯笑着,又说:“愣着干嘛呀,还不拿块毛巾来。”“嗯,我拿,我去拿。”他慌慌张张取来毛巾,又为她取了一套自己的衬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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