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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时代的五个主题-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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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C2
    华在他的信中提到有一年暑假回家在火车站的一次艳遇,我的心情随着他对艳遇的描述而异常激动起来。无数次,我渴望有这种艳遇。当我意识到我不可能有这么好的运气时,我彻底地心灰意懒了。华的叙述使我满足了猎奇的心理。在信的最后,华这么描述:
我们就在旅馆里躺了一夜。第二天她的父亲来接她了。我们没有留电话。也没有再联系。
我们聊了很久,聊了很多话题。她说我不懂爱情。不过我觉得我做得对。我始终没有动她。我们就并排躺着。
记得当时我回了一封信,大致意识是同意他的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像这样的女孩子不适合长久交往,也不适合做女朋友,更不适合当老婆。尽管有这样的便利,出于理性的考虑,还是保持纯洁的关系较好,以免染上难看的疾病。从道德上考虑,也可以免除日后的谴责。
我是充满正义感和自豪感地写下这封信的。这正好符合我理想主义的生活:决不和不正经的女孩子搞关系。随便就能上床的女孩子肯定是不正经的女孩子。接着我也给他描述了我经历的一件类似的事情。
出于对沉闷生活的反抗,2003年的那个夏天,我和几个不喜欢上课的同学混到了一起,过起了烟酒和醉迷网吧的生活。这与我的理想主义是相反的。不过,理想主义太遥远太辛苦了,我执意要暂时改变一下生活方式,尽管在梦中经常对自己进行道德谴责和批判。当这些事情变得无趣的时候,我建议去K歌。我们五个人就在那天晚上去了,每人配了一个包厢。刚要开始唱的时候,进来一个女孩子,说是陪我唱的。她叫我和她唱《萍聚》。我说我不会唱。她坚持要唱。歌厅老板在旁边暗示。我握着话筒有些紧张。我对自己的桑音没有自信。你也知道,我的变声期比你要迟半年。每唱完一首,她都鼓掌。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小小的鼓舞。在歌厅老板的多次暗示下,这个女孩子靠着我坐下了。我没有动。歌厅老板又暗示。女孩放下话筒,双手圈住我的腰,叫我帅哥。你知道,没有人叫过我帅哥,我也知道我不帅。但是我还是很高兴。这时候歌厅老板出去了。我们继续唱歌。
接下来没有发生想象中的事情。我对她圈住我的腰的行为没有半点反应,只顾唱歌,直唱到喉咙发哑。我从心底反抗她的搂抱,对她的搂抱没有任何感觉。歌厅老板走后她就开始抱怨,抱怨老板给的价钱不公道,抱怨再也不想干这一行了。一直在那里说个不停。我没有理睬她,只顾自己唱歌。我不后悔自己没有趁着这个机会做点自己渴望做的事情。我对她的抱怨有些反感。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我在想,她这种女人,不做这行倒好,一做就得有点职业道德,好好做,做好这一行。我想她这么做可能是想倒我的胃口,以免我对她做出某种她不喜欢的行为。因为我们之间将要有金钱交易,国家不允许这种交易。做这种事情,再大胆的人也会有些担心,手脚会有些笨拙。实际上我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尽管平时我很渴望接触女人,而且现在有这么好一个机会,但我怎么也没有兴趣碰她。这是我第一次碰女人的经历。这个时候,我们都已经22岁了。我一点也不后悔。这是我做的所有事情中唯一一次算得上出轨的。
第八节 B3
    在经典作家那里,无论是诗人还是小说家、戏剧家,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随处可见。我经常地一直地在试着读这些经典作家。我相信我是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追随者,可是奇怪的是我一直不能从阅读中获得比盲目崇拜或者是怀疑更多的阅读经验。到底是什么使我一再去读这些声名显赫的作家们的作品而尽管我实际上一窍不通?
无疑,名声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们都是名垂青史,备受世人瞩目,被经常称赞,经常宣传提及的作家,而我一直在读他们的作品。这就足够了。
在乡村的时候,我就了解了名声的作用。当然,我的名声很臭,原因是我脾气暴躁,懒于体力劳动,在那个小山村赫赫有名。之所以会赫赫有名,因为我自从小学二年级开始除了能够在学校同年级中考第一名外,其他一无事处。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成绩好是值得称赞的,但对我考得好却是应该的,为了不做一个彻底地一无是处的人,我就得考试成绩好。我不是神童,智力也一般,学习也不怎么用功,考试考得好,可能就是学到的恰好是考试考的吧,运气特别好。本来任何人也不会对一个小男孩有过多苛刻要求,唯独对我,却是一再以特别“优待”。原因是我那不中用的父亲在我小学二年级外出打工,在工地上摔伤了腿,从此一蹶不振,失去了半身力气,只能在这个小山村里勉强挣扎。我的命运也跟着改变了。作为一个残废父亲的儿子,我一点也不乖巧,反而肆意任为。直到现在我还在想,如果我跟在一个残废父亲后面长大,而我又不认真上学,最后留在农村,守着那间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的破屋子,守着一头牛,耕着一亩地,我的命运又会是怎样?我一定没有能力娶老婆。村里人一定会奚落,骂我活该。等到我足够大,他们老了,死亡逼近,再也没有力气惦记我的肮脏历史,年轻的一代出生,成长,我的历史埋没在时间的长河里,我会延续父亲的路子,或许能够骗得一个同样家境贫寒的女人的信任,我们结婚,生子,勉强度日。现在想来,我在这样的名声中长大,难免会对人群有不信任感。既然名声使我在人群里不受欢迎,我还在意他人的看法做什么呢?只管自己逍遥自在好了。
我的母亲是典型的良妻贤母,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水平。听人说,我母亲开始一直顺利的升到五年级,快要毕业了,可是不知道怎么地,就被赶到四年级,又从四年级赶到三年级。我想这多半是好事者出于坏心眼对我母亲的诬蔑。我母亲在父亲残废后,没有半点怨言,悉心照料着这个男人。我的祖母因为父亲的残废,精神受了刺激,本来年龄也大了,在最后的十年发展成了老年痴呆,很不好伺候,也是我母亲一手照顾的。母亲有时候会突然在屋子里放声大哭起来,因为这个老太太实在不好照顾。父亲整天拉长着脸,一脸的苦闷。母亲的辛劳换来了村里人的肯定,乡民们一致认为母亲是个孝顺贤慧的典型。
当然,我无法得知支撑母亲照看父亲和祖母的持续动力。母亲也会疲惫,但是不论多么辛苦,最多在一场大哭之后她又会继续。我想母亲的无私行为并不是因为外界名声的鼓励,而是出于她善良的本性。或许,她从小就被这么教育,然后她获得的赞许,她就无意识地重复被称赞的行为,最后形成了条件反射。如果没有名声,没有舆论这个东西,那些被认为正义的事情就不会持续出现。名声是鼓舞个体做出奉献的动力。个体做出奉献,就会得到很好的名身。
从小我就离正面的名声很远,所以我对获得名声没有半点兴趣。我决不会去做那些可以获得好名声的事情。如果我去做了这些事情,那是我心甘情愿去做的,并不是受名声的驱使。我似乎对那些公认的正确的事情充满了冷漠和仇视。我一直认为,如果是为了名声而去做事情,是要被唾弃的。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等品德在我这里看不到。当然,如果我捡到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会如数归还于人。看到他人有困难,我会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我这么做的时候心中会充满自豪的感情。我没有想过要别人知道我这么做过,以在我的道德品质上加分,评选时加重筹码。我会忘记这些事情,拒绝提到这些事情。
我知道有些女孩子喜欢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的小伙子。但是如果我谈恋爱,我不会向她提到任何类似的事情。卖弄自己的品德在我看来是可耻的。如果我真正是在利他,就要真正地利他,不能因此而将自己的道德加上一道事实筹码。无论怎样,利用道德筹码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恋爱不顺利的原因。
我远离名声,一直孤独地生活。生活的贫困诱发了我的发财梦。打小起我就梦见自己成了大富翁,有很多很多钱存在皮箱里,吃喝玩乐不用再发愁。长大后,也就是现在,我知道了如果我要变得富有,就必须想法设法赚钱。在学生时代我就尝试过各种方法去赚钱,都不见起色。等到我孤身一人飘荡到这个城市后,发现自己其实是这么地渺小,发财梦一度搁置起来,只在我疲倦时的梦中出现。我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打盹。我想象着我的钱大把大把地锁在箱子里,坐在椅子上打盹的我相当满足。我读过一些关于守财奴的文章,都是著名的作家写的。我这种场景恰恰是守财奴的梦境。
通过报纸,电视,杂志,耳濡目染,我了解到我们的明星轻而易举地大把大把地赚钱,真是叫人羡慕。我周围的很多人都想当明星,因为当明星可以赚很多钱,可以获得名声,私生活会被杂志报纸曝光,被许多人关注。我周围的很多人都想做有钱人。有个女同事每天都在期盼有钱人将她光顾。她甚至问另一个同事:有钱人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好几个月里,我们的同事孜孜不倦地讨论如何赚钱。我们基本上都崇拜李嘉诚。市场上有关李嘉诚的书种类繁多,我的同事就有其中的一本。还有许多的书都是关于如何当老板赚钱的,我也看过其中一两本,因为某个时候我也是钱迷心窍。
我有个同事一直暗地里写作,他想发表作品。我们都认为,写了文章发表了,多好啊,有稿费,还能获得名声,甚至获得爱情。写作的成功,也就是大量地发表作品,带来名利双收。我们都爱看名声显赫或者至少为大众所知的人的作品。然后女读者会爱上男作家。写作越成功,加在作家身上的筹码就越多,对他就越有利。想到这些,我们就争先恐后对他说要他发表作品时别忘了告诉我们,有钱了有名了别忘了我们这些无名小辈。而他总是唯唯诺诺,不置可否,红着脸说其实没有那么一回事。他的表情表明写作是很丢脸的事情。后来我们就渐渐将他忘记了。至于他有没有发表作品,我们谁也不知道。反正他现在还在我们身边,是我们的同事。
而我觉得,还是每天中午坐在椅子上打盹,幻想着家里的皮箱里锁着大把大把的钞票来的比较实际。经济的困境,同事们的讨论,有时会激起我的好胜心,使我朝着富翁的梦走去,但很快我又疲倦了,习惯于这种近乎无聊的日子。我的一个女同事对我很明显地有种冷淡的态度,我一致认为那是因为我没有大把大把钞票。后来发生的事情证实了我的想法。我们来了一个新同事,他已经有了百万家产。在他做东的一个聚会上,他说了他的发家史,我那个女同事羡慕不已,几乎后悔晚出生了十年,没有能够做他的老婆。她对他几乎是崇拜。这件事发生以后,我就认定,如果我想博得女孩子的心,就得有大把大把的钞票。
第九节 D2
    我和老板不经常会面的时候,每当我坐在椅子上打盹,幻想着钞票的时候,我心中就会充满对老板的无限愧疚。我做了那件无可挽回的事情,使得老板失去了大赚一笔的机会。虽然老板的做法可能违背了法律,但是老板并没有叫我去做违法的事情。老板打理了全部的事情。我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不知情的人物而已。谁做不是一样的呢?我没有理由固执到认为老板做就不行。我知道了钞票的力量,但是我那几个愚蠢的行为断送了老板的财路,难怪老板当时几乎是暴跳如雷。按照后老板娘的说法是,煮熟的鸭子飞了。所以我一直深怀愧疚。最重要的是,我一直认为本来可以更好地处理整件事情的。我唯一的任务仅仅是向老板及时反馈信息而已,但是我天生麻木,与这个时代的敏感神经格格不入。老板经常将我们召集在一起发表他的演讲,他说,现在空中漂浮着各种机会,你们要跳起来抓住呀,嗅觉要灵敏,信息要灵通,到处都是财富。
那段时间里我相当懊恼,几乎以为自己在这个城市再也没有容身之处了。但是老板并没有将我开除,继续将我留在公司,发一样的工资。严格说来,我没有刻意去断送老板的财路,根本就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做了我认为对的事情,结果却成了这种结果。
我会在椅子上打盹时愧疚。我当然明白我坐在椅子上并不能创造任何财富。老板花了很大的力气打开了这个门路,最终还是没有赚到钱。不管怎么样,我当当替罪羊是应该的。我甚至想要老板罚我一个月工资——这么做无疑等于送我上绝路,我吃喝住行全靠每个月发的工资。但我觉得这样的处罚才算公正。不过,后来有个同事接到了另外一庄业务,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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