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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远时近,天地间只剩下以我俩为中心的一会段距离明亮。
“仙境!”萧稣惊叹着。调着焦距光圈,捕捉着美丽。
“我终于明白干嘛有那么多人喜欢登山,登山是个借口,享受才是真正的目的,感受这大自然的神奇。”我站在处高丘上面朝山下,湿湿的水气在山风中扑扑地掠过我的脸,滑过我的手臂滑入我的颈间,衣服鼓鼓胀胀。头发像地上的草一样向后翻动,我展开双臂,闭上眼,迎着这幽灵般的清风;这一刻,我感受到了什么叫超脱。
“上面的风景将是方外之物!”萧稣说。望向迷雾深处的前路。
“那我们还等什么,留恋这里的,错过上面的?”
萧稣与我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十八点钟我俩成功地找到了那个背风的宿营地,很感激迷雾,迷住了我们的视线也迷住了云雾山那不可超越的气势,让我俩敛起了人的渺小的感叹,而风景,一直引导着我俩前行前行。迷雾把她的面目深陷,我们必须去迷雾深处才能探访她的美丽。而迷雾深处总是在前方等着萧稣与我。
撑开帐篷,打下定风桩,在帐篷四周洒下驱蛇虫的药粉,又到不远处的岭涧取了水。这是线路图上最后一个标明的宿营地,名叫雾隐谷,看来是名副其实, 线路图上注明此处是不能生火的。萧稣与我想生火取暖的计划落空,并不是线路图上那么说我信就依了,而是湿气太重,柴木浸润了水分,燃不起来。
脱掉了因在湿草中穿梭而湿透的靴子,萧稣与我躲进了干燥暖和的帐篷中,俯趴着伸头看外面。嘴中的压缩饼干咬得沙沙响,天色渐暗,风声加急,不知是云幕还是湿气压在上空,忽明忽灭,我俩疑似身处天际了。
“韩若,我俩是不是够神经的,两个人跑到这地方来。”萧稣说。
“你怕了?”
“才不呢,这里还没有原始森林那么恐怖,幻境吧!要是一生在这我也愿意。”
“你在说痴话吧!有些事和只能停留在偶尔一次的欣赏上,真的握在手中,还会烫手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里挺美的。可惜太难走了,若是在城市近郊。又有缆车该多好啊。也不用这么辛苦。”
“好吗?我可不喜欢夹在一群群人中间看风景,还不如去动物园算了。有时候人比垃圾还可恶……”我惊觉要说别人的坏话了,所以打住。
“假若我姐姐,还有祺儿,还有卞一一跟卞乙乙,她们都在这儿就好了,这么美丽的地方她们错过了,我俩却独享了。”
我喝口水,翻身钻入睡袋。
“喂!韩若,我正跟你说话呢!这么早就睡?”萧稣叫道,“天还没黑,不多看一会儿?”
“又没落日夕阳,好看的在峰顶哩!养足精神,明天你就知道什么是没气力说话了。”我打着哈欠说。今天可乏死人了。
“明天,不,后天我们就在最高的地方看日出。”萧稣也钻入了睡袋。
没有原始森林中夜枭的哭嚎,没有虫鸣蛙叫,只有风吹过树的呼呼声传来。一切是那么的静,而后,我睡着了,这并不困难,原始森林中的三天二夜,要说恐怖我早就领教过了。而且,萧稣与我不相信真有魑魅魍魉、山间的妖怪蹦出来吓唬人。我想都没想。
一阵急雨惊醒了构,忽啦啦一会儿就消停了。高山的气候真的不可思议,八九月之交说雨就雨。我看一眼表,已是凌晨四时一刻。轻声唤几声萧稣,他深睡没有回应。我醒后一直睡不着,可能是昨晚睡早了大脑休息足了吧!在睡袋里睁眼躺了近半个小时。掏出玉质的小丘比特在黑暗中用脸和唇感受它的温度。大脑从刚醒时的懵痴状态越发清醒,索性爬了起来,打开手电筒,穿上靴子,加件外套,就出了帐篷。
雨停歇很久了,可是迷雾仍没有散,微光中依稀可辨远处山丘淡淡的黑影和脚下草丛的大致模样,或许是海拔巍峨的地方,晨光光临的也早。昨天到这儿时因为身心的疲惫不堪而没能四处走走,山丘上多是草原,我于是信步向东方的一个高丘走去,草没到了膝盖,踩上去挺柔软的,只是湿湿的脚掌有点麻木冰冷。高山的温差大,我们早就预备了保暖的衣物,把手缩在袖子里,瞄着直线往前走。
我想到了云淡风轻,她曾和晨雨谈到了人生的局促。云淡风轻说人像一只海龟,背上驮着沉沉的壳,壳内的空间是狭小的,但海龟不能没了它。但海龟更不能因为是负重而抛掉——那同时也是海龟生命的完结,海龟的幸福就是因为有这么一副沉沉的壳,危险时可以躲进去,想戏水时可以背着它嘻玩遍整个海洋。
我当时很信服她的这番话,晨雨说这有点像道家的入世,避世而不离世,人生的挫折、沮丧、烦恼,甚至愤世嫉俗,也如那个沉沉的龟壳,其实是在完整着人生,如果没有残缺,人生却是残缺。
晨雨那时说得很坚定,云淡风轻不会知道那是晨雨在为我开脱。
我站在高丘上静默一会儿,一切心事慢慢地沉淀,东方的天空的雾障被天风吹动,露出一个亮亮的曙白的缺口,瞬息间又掩上了。
雾隐谷,是雾的故乡么?
谷底深处传来萧稣微弱的声音,焦急地喊着我的名字。
“韩若——,你在哪儿?”
若在平日,萧稣一定会说韩若你死哪儿了,在这人迹渺渺的地方,萧稣也讳忌“死”这个字。
我把小拇指放进嘴中,吹出一个音调极高的口哨,像风声一样迅速远去,掠过草原的树顶。
往回走,半途中遇上了匆匆而至的萧稣。
“这么早就出来,想急死我呀!”萧稣说,他双手插兜在前面等我。
“我睡不着,你怎么也起来了?”
“一醒来。摸摸你不在,还能睡得着吗?好冷啊!”
“还回去睡吗?”
“不用了,睡饱了,昨晚一倒下就睡熟了。”
“脚呢?还酸吗?”
“有一点点,不太严重,今天能坚持。”萧稣说,跳跳身子驱驱寒冷。
“我们现在回去,填饱肚子,收拾好东西,再过半小时,我们出发。”我望望头顶的天空说。
“啊?天还没亮,这么早,有必要吗?”
“我想了一下,我们不可能在凌云峰上呆两夜,最多一夜,上面的环境我们可能受不了,还有,如果不那样的话,我们就必须一天这内在回到镇上,从凌云峰一直往下,强度太大了。”我边走边说,“也就是说我们尽早赶到凌云峰,我计算了一下,今天中午我们可以到凌雾峰,下午二点左右应该能到凌云峰,明天下午二点开始下山回到这里,在上面刚好呆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景观变化我们也算欣赏遍了。后天早上我们就可以从这里马不停蹄一直返回镇上了。”
我说服了萧稣,很听我话的他没有再拖遢,半个小时后,两个身影在迷雾间蜿蜒的小山路上前行,冲击更高的山巅。
当火红的太阳蹒跚着到了东面方向时。萧稣与我走出了迷雾的包围,它在我俩的脚下逐渐隐退萎缩,退守进了山林,飘出条条雾带,缠绵着绿叶鸟鸣流连不去,可是,最后他还是屈服在太阳的威严之下,讪讪地把仅有的白色也付与了清风。
凌雾峰,海拔3113,多草,少石,凌雾峰下岭二三时再往上才是凌云峰。然,在凌雾峰上就足以俯视群山了,萧稣与我被这壮阔所激昂,一扫疲惫,稍事休整,就向凌云峰进发。
耐力和体力都损耗到了极限,越近山顶,我俩就越觉得气息都难以相继,抬头望望咫尺之远的高峰,爬也要爬上去,于是我们手脚并用,背着大行囊就像海龟驮着沉沉的壳,一点点去接近。
凌云峰,我们来了!
瘫倒在一块表面风化严重的大石下,萧稣和我脸下迎风展开了胜利的笑容,同头顶的骄阳一样灿烂,绚丽。
“我们赢了!”我无声地笑着说。仰头天空浮动的白云,像吮着甘露似的呼吸着最纯最净的空气。
“第一时间应该是庆祝吧!奖赏下自己。”萧稣亦望着天空笑着说。
“差点忘了,呵!”
我解开背囊,翻出两听生啤,那是仅带的准备在登顶时开启。“温热的,美中不足。”
“下面有泉水,我拿它们下去冰冰吧!可没有下次这样的机会。”萧稣自告奋勇,站了起来,脚一软。欠一点就扑倒了。
“算了吧,还是我去。”
我沿着来时的路小心地下了一里多,找到了那一潭清泉,丢生啤进去,趁机洗了脸湿了发,清醒下神智。复又返回,再回峰顶,身了乏得实在不能动了。早晨五点就上路,中途只补了些水干吃了一袋速食。肚子早就有意见了。回到山顶。萧稣把背囊中最好的食物摆了出来,铺开在地。
这是我俩在全市的最高的地方野餐,格外的开心,辽阔起伏的山峦都低低地矮了一线,使我觉得世界都踩在了脚下,视野如同脱缰的野马无拘无束在开阔的天宇下奔驰,我终于体验到什么是容纳百川的气度和极目远眺时无涯无际的壮观。
“在离天最近的此地,为我们自由探险家的梦想,为我们凌云壮志干杯!”萧稣站起来,举杯朝天,似在敬奉宇宙的浩大,衣角在劲风中猎猎作响。
我亦举起生啤,碰碰他手中的。
“也为天下所有无缘一亲凌云峰芳泽的人。”我说,“他们不再有遗憾,因为这里的风光我俩替他们领略了。”
我第一次强烈感受到自己的灵与欲,也同自己来到了这里,到了海拔最高处,俯仰着万物,超逸了许多尘俗的肉身的灵魂。苍劲的凌云峰给了我睥睨天下的胆气。
渺小的人到了绝顶,也都如此狂妄的,我是否也算其中的无知的一个?或者说是因征服一个倔立的山巅而狂妄?
凌云峰不那么突兀,山势较为舒缓,云雾山一体之上,能跟它同时有“峰”的概念的就是凌雾峰了。凌云峰山顶上零星一些或大或小的岩石祼露在荒草中,龟裂坍塌,也有一些矮小的、大概可以作盆景的小树杂立其间。
体力稍稍恢复一点,已是半个傍晚了,在山顶是不可能宿营的,风疾而且风向很不一致,亦没有背风平坦处,萧稣嚷着要看夕阳落山。我俩只好下山到那潭小清泉处,尽可能快地扎下营,虽然太阳离下山还有一段距离,金色浓洌的光辉照在身上仍有一股寒意,山高了气温也就低。
万事妥当后,加上衣物,带上相机,复又爬上了凌云峰,落日残照、暮云彤艳,萧稣与我紧挨着倚靠着一块大岩石坐着,嘴中叨着一根草茎,轻咬转动,平视着西方的天空,层叠的山峦一直延伸至红日的脚下。
“夕阳衔山,彤云缤纷,还有呢?”萧稣说。他的肤色上蒙上了一层神圣淡金色的光晕。
“物我不分,至臻至美,神游八万里。”我说。我手心托着从萧叶茗身上无意得来的小丘比特,它温存了我的体温,蓝芒的身上闪着夕阳的残影。萧叶茗把丢了它的事告诉了萧稣。萧稣也没说是落在了我手上。我想,明天日出时也是它命运被时间凝固的时刻,因为它将永远停留在这与朝露晚星为伴。
“你在想我姐?”
我点点头,瞳仁中的夕阳温柔似水。
“我挺不明白的,你和我姐我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在网上你们明明很投缘的,干嘛一下来你就不像是你了,我知道你打心里是喜欢的姐姐的,最真的那种,但你又当逃兵,也许你与我姐姐真的不合适,毕竟你比我姐小了那么多。”萧稣咬着草茎说。他意识到我与他姐姐之间确实存在一种差距。
我起身,迈前几步,余辉倾泄在大地上,也倾泄在我的身上,我默然贮立,挡住了风的前行。
“萧稣。”我说,面对着凄凉悲壮的夕阳泣血,“说真的,我对你姐姐并不是仅仅肉欲的渴望或者说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也不是单纯意义上我喜欢成熟气质的女性。我三岁到十三岁是在此姥姥家长大的,初中是寄宿学校,我承认,我可能有一点点恋母情结,可我陷入对你姐姐的爱恋不是因为我有这种倾向,我不能完全否认,也许是带上了一些,但不多。”
我沉默了片刻。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就比较钟爱完美的事物和恬淡的生活,形容你姐姐,也许也只能用这两个词,完美、恬淡。是你姐让我相信世上还有一个人同时拥有这两样东西,也就是说,假如我拥有了我姐我也拥有了它们。可是,很悲哀,你姐姐不是为我存在的,至少,我,韩若,在你姐姐眼里只是跟你一样的高中生。”
“可是,还有一个晨雨呢?”萧稣也寥落地说。
“别傻了,十个晨雨也不能盖过你姐姐的天空,晨雨是个没血没肉的人,只能寄存在冰冷僵硬的光电世界,他所能拥有的只是你姐姐心中的一点点。这就像我们头顶的天空,太阳再美丽再绚烂,也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圆,再即使它能照彻整个天空,带给大地光明。但地球的另一边仍然是漆漆的黑夜,永远有一半是它的光芒不能所及的。”
我置身于怆凉的夕辉下,神情与之同样悲怆。
“我姐姐曾说,好像是引用你的话,她说,除了情人之间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