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妳有特别喜欢的球队吗?」
「当然是爵士啊!」这还用问!
这可没什么当不当然的。沈阅明听得开心,忘情地又顺手摸摸她的头发,「小不点,孺子可教也。」
小不点?怎么又这样喊她?何彩云哭笑不得。她矮是矮,可不小哪!这么大一坨,他没见到吗?「别喊我小不点。」她嘟囔着抗议。名不副实的绰号听来滑稽。
「好,好,小不点,放心,我想妳还会长高的。」他安慰道。心里觉得就算她不再长高,这样又矮又圆也挺可爱的。
「学长,」她义正词严地再次抗议,「我有名有姓,请不要在未经当事人同意下帮我取绰号。」
「好吧,好吧!」沈阅明仍是满脸笑意。这个小学妹逗弄起来比他家的狗儿胖胖还好玩。「我郑重道歉,何小不点儿学妹!」他没啥诚意地答道。
哪有人这样的!何彩云气结。她的偶像呢,怎么原来是个小顽童!
还来不及说什么,沈阅明又开口了,「好啦,学妹,他们在喊我过去帮忙切蛋糕了。妳在这乖乖等着,我一定帮妳留最大的一块。」
眼看着他走开,何彩云有一丝不自在地端坐在沙发上。满室喧哗的笑语中夹杂着陌生的音乐,她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饼干。其实已经不是真的想吃了,只是在这种场合,一个人枯坐,却什么事也不做,显得很奇怪。她从来没有习惯主动去和陌生人攀谈。
有点想回家了。若是她悄悄地走开,也不会有人注意的。反正她人也见到了,又陪他说了那么些话,也该心满意足了。沈阅明说要拿蛋糕过来,可能只是随口说说;今晚他算是男主人,哪能只顾着招呼她呢?
她站起身,打算往门口走去。
「妳要回去了吗?至少把蛋糕吃完吧。」一道低沉悦耳、她今晚已经听得很熟悉的声音阻止了她。
何彩云只好再度回到沙发上坐好。他记得呢!心里觉得每和他多说一句话都是自己赚到了。唉,可惜,楚落雁一年只过一次生日。
吃完了蛋糕,还是不得不起身告辞。她没有直接向女主人道别,她那儿可还热闹着,她是挤不进去的,跟沈阅明交代一声也就是了。
沈阅明也没挽留她,别人似乎都是结伴来的,小学妹自己一个人,还是别留得太晚。他走到楚落雁身边,低头跟她说了几句,便跟着何彩云身后往大门走。
「学长也要走了?」何彩云看了一眼腕表,讶异地问。
「是啊,还得去赶火车回学校。」
「喔。」她简单地应了声。一日之间南北奔波,当人家的男朋友的确辛苦。可是有了楚落雁那样的女朋友,所有的男人都会甘之如饴吧?
「妳走路来的吗?」
「是啊,我家走两条街就到了。」
「那我顺便送妳回去好了。」
何彩云受宠若惊,「不,不用了!我家和火车站不顺路。」
「多走几步路没关系的,我答应过落雁会把妳平安送回家。」
原来是楚落雁的意思,没想到她对自己这么体贴周到。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大门,穿过精致的花园,步上马路。
夜晚的住宅区十分宁静,不见人迹。两人的足音显得格外清晰。一轮满月高挂在东方的高空,清朗的天色万里无云。
「今晚的月色很美,正好适合散步。」
何彩云也仰头看了一眼圆月,心中颇有同感。只是,走在他身边的人,似乎不该是她。
「学长也常常和学姐在月光下漫步?好浪漫啊。」
「不,她比较喜欢彩色的霓虹灯。」霓虹灯下的各家精品店。这句话并无任何褒贬之意。楚落雁虽是他的女朋友,不过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没有人有权将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
鲜艳的霓虹灯当然比那清冷的月光来得引人注意,何彩云也同意。
两个谈不上熟识的人沐浴在月光中,相差悬殊的两道影子在身后跟随着。长短差距颇大的步伐渐渐趋于一致,和谐的足声踩在柏油马路上有一种天然的旋律。不久之后加入一组悦耳的口哨声,在静夜中回荡。
何彩云安安静静地听着。绿袖子,野玫瑰,菩提树。每一首曲子都是她熟悉的。到了巷子口,该转弯了,她仍是慢慢地向前走去。一转弯就到她家门口了,会来不及听完舒伯特的摇篮曲。
「咦!是不是走错路了?」沈阅明吹出最后一个音符后才问道。
何彩云想起他还要赶火车的,有点愧疚地说道:「刚刚就该转弯了,我没注意到,学长搭几点的车?」
沈阅明不在意地答道:「不急的,就算错过这一班,改搭下一班车就好了。」他此刻一点也不想走出幽静的巷道,回到嘈杂的大马路,把自己塞进那令人窒息的车厢中。
何彩云一听,也安了心,觉得他说的并不是客气话。「那我们还有时间到前面的公园坐一下吗?学长的口哨吹得真好听,我可以点歌吗?」
沈阅明微笑地点点头,「小何学妹,妳是不是发现自己有个很爱现的学长?待会儿可不要点首我不会的曲子,害我出丑啊。」
「你不会的曲子,我恐怕也点不出来。学长会吹口哨,那应该也会唱吧?」她心里是肯是的。他的声音醇厚,肺活量又足,肯定唱得极好。
「我若是说自己不会唱,岂不就是承认自己只会胡吹了?」他玩笑地反问道。
「当然不是胡吹啦,好听得像是天籁。」她夸张地赞美道。
「多谢抬举。我只好说妳对天籁的标准订得可真低。」
何彩云有点同意他的说法。今夜之后,她对他再也不可能有客观的评断。之前她从没听谁说过,他既会打球又会唱歌。
「你会常常和学姐去KTV唱歌吗?」她好奇地问道。
「她常常和其他的朋友一起去。不过,妳别不信,我从没去过KTV,是个标准的土包子。」
「我也没去过啊!」何彩云笑道,「土包子不止你一个。学姐不会抱怨吗?你有这么好的嗓子,不去KTV大大秀一下,岂不可惜?」
「她从没听过我唱,根本不知我唱得如何,有什么好秀的?」
何彩云有点奇怪。善唱的人总是爱唱,尤其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哪有故意隐藏自己优点的道理?
沈阅明见她疑惑的眼神,继续说道:「妳瞧,我总不能跑到她眼前跟她说,来,妳坐好,我唱歌给妳听吧!唱歌也是需要看心情的。我是标准的众乐乐不如独乐乐。」
何彩云有些失望。他连在女朋友面前都不唱了,怎么还会唱给她听?可是他刚刚明明答应过了……「学长,三人才叫众,这里只有两个,不算违反你的标准吧?」她期盼地说道。
「我没说不唱啊!」他瞄了一眼她希冀的小脸,好笑地说道:「不过待会儿可别把耳朵塞起来。」
「怎么可能!就算是听见鸭子叫,我至少也会喊三次安可的,你放心。」
「鸭子叫?妳的标准果然低得不可思议。好吧,妳想听哪首曲子?」
何彩云低头想了一下,「菩提树?」这首曲子他方才吹过了,旋律节奏都丝毫不差,想必是他十分熟悉的。
小公园的外围正好种了一排菩提树,婆娑的枝叶在月光下随风轻舞,叶面闪着微光,当然是比密室中的小萤幕更适合的场景。
两人并肩在长条椅上坐下。初秋的微风将几片枯叶吹离枝头,飘落在椅面上,灰尘肯定也是不少的。两人谁都不在意。这样美好的夜,谁还会去在意灰尘呢?
他伸长腿,双手环胸,安适地闭着眼,轻轻吐出前两句,歌声融入宁静的夜色--
「AmBrunnenvordemTore
DastehteinLindenbaum
IchtraumtinseinemSchatten
SomanchensuBenTraum
IchschnittinseineRinde
SomanchesliebeWort
EszoginFreudundLeide
Zuihmmichimmerfort
……」
何彩云也闭着眼,沈醉地聆听着,已经不在乎是偏见还是客观。他的歌声真美得不可思议,而且只属于她,连楚落雁都没听过,这让她格外有一种拥有他某一部分的快乐。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天……
他也不会忘记的。虽然多半是因为,今天是他女朋友的生日。
一曲既罢,他意犹未尽地又唱了两首摇篮曲,觉得自己从没唱得这么好过。今晚他的声音状况极佳,又有清风明月相伴,再加上一位知情识趣的同伴。她当然是爱听的,他志得意满地想着,虽然没有听见掌声。
「学妹,妳的安可呢?我真唱得比鸭子还难听吗?」
何彩云只是忘情地凝视着他,说不出话来。
「喂,我唱摇篮曲,可不是要哄妳睡觉的。好学妹,醒醒吧!」他含笑说道。她脸上全然是沉醉的表情,这比任何赞美的话更得他心。
她还能说什么?忍不住怨怪地瞪他一眼。这人分明是她命中的魔星。今晚她来参加楚落雁的生日宴会并不是为了看到这样一个他。为什么他不肯安分地停留在偶像的地位就好?有一张俊美的脸孔,在球场上奔驰的片刻间意气风发、无所畏惧。
她只要拥有一张剪报就满足了。他应该是那样的啊!说两句话就带上一个机车芭乐的,故作有趣的满口粉丝粉肠,反正就是非要表明他不屑去学那三十七个国语注音,把ㄏㄈ分得太清楚就落伍了。
他为什么不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运动员?
「你学过德语?」她恼怒地问,「还会唱德国民谣?」
「有空时,我常会去德文课旁听。」沈阅明奇怪地看她一眼,她语气中的不悦清晰可辨。「怎么啦?这得罪妳了吗?妳特别讨厌德国人?妳知道的吧,不是每个德国人都是希特勒。」
我没有讨厌德国,她在心中答道,但是我讨厌你。像你这种男生,既然有了女朋友,就该把自己藏起来,怎么好到处招蜂引蝶、让人意乱情迷?
「你的德语唱得满像那么一回事的。」她犹自不甘心地赞美道。
「我是唱的比说的好听。在家里把费雪狄斯考的唱片多听两遍,就满可以唬人了。如果要用德语交谈,就只能干瞪眼了。」
「学长不是读企管的吗?怎么会跑去学德语?」要讲实用性,也该是学英语或日语吧?
「这……纯属业余爱好,不是日后吃饭的家伙。」就连他的同学都觉得他莫名其妙,就算是学西班牙语都实际得多,更别提德文拗口又难学。「妳知道,我未卜先知,知道我日后会在一个小学妹面前表演,让她大吃一惊。」
原来是存心跟她过不去。唉!
「学妹,好好的怎么叹气?是不是中琼瑶小说的毒太深了?来,笑一个,给妳五毛钱!」
应观众要求,何彩云果然浅浅一笑。「五毛钱拿来,不准多,也不能少!」她把一只圆圆润润的小手直伸到他眼前。
「别小气了,再多笑一个,凑成一块钱吧。」
何彩云硬是忍着,不肯放松唇角。「这给你一个教训,做不到的事,就别胡乱开口,学长。」
轮到沈阅明叹气了,他夸张地拍了下额头。「居然被小学妹给教训了,真不给面子。」
「不要你的五毛钱,再唱一首吧。」她意犹未尽地央求道。
「我听妳的音质不错,应该也是个爱唱的。这样吧,我们合唱一首?」
「我可一点也不懂德文啊。」她有些窘迫地回避。
「学妹,妳就认定我那么崇洋媚外,一首中文歌都不会?」好小气的学妹啊。
何彩云苦恼地想着。听了人家那么多首歌,好像也不应太小家子气。她想了老半天,想到一首歌词最简短的。「花非花,会唱吗?」
「是白居易的词吗?我应该还记得。」
清亮的女声和着极富磁性的男中音很有默契地同时响起: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露无觅处。」
「安可!妳唱得很好嘛。再来一首独唱?」
听得出来是真心诚意的赞美,何彩云比较有信心了。想来在他眼中,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停顿了片刻,她定下心神,开始的第一个音略带颤抖──
「月亮出来亮旺旺,亮旺旺!
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
哥像月亮天上走,天上走……
哥啊!哥啊!哥啊!山下小河淌水,清悠悠……」
女孩子唱起情歌,真是别有韵味。曲中那回荡再三的「哥啊」是谁?是不是已经出现了?沈阅明几乎是羡慕地想着。
「小河淌水?小何学妹,妳把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