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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与了长江三角洲市场的大争斗,但是毕竟能力不足,“社会条件复杂”,没能真正扭转仙女新材在这个市场的不利地位。这使得年轻人甚为不得意,更让曹可城哭笑不得的是,这位少爷竟然在31年的时候,干脆又上学去了,说什么可以“学以致用,原来学的东西不管用,解决不了问题”,只好再去学校里偷点儿师,开始了他的一边上学,一边在上海分公司打工的经历。可惜,直到33年四月份,仙女新材的长江三角洲部产业也没能扭转对新鹏公司的不利局面,仅仅缩短了两者之间的差距。国康倒是把不少社会上的经验用到了学校的学习中,又把学校的结论带到了实际应用中,自身能力长了不少,只是“仙女新材公司在长江三角洲太不争气”而已,一直到仙女主动退出市场大战,进行扫尾整顿以期再战的时候,国康才结束了他的研究生课程!事实上,长三角地区一直是仙女新材发展的重点,也是仙女新材全国市场中发展最不得意、比较脆弱的地区,这种形势的出现几乎可以说是必然的,由于新鹏公司的竭力抵制,以及其它公司联合势力的出现,使得仙女很难在这个竞争最激烈的地区取得优势,能保持目前的相对较高的增长率,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新鹏公司把仙女当作死敌,同时,仙女也把新鹏当作本地区最大的对手,甚至是全国的最重要对手,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几年,仙女才把新鹏公司赶出了长三角地区最麻烦、最头疼对手的行列,真正做到了全国产业网的相对均衡!
其余的几个孩子,也都选择了直接进修,两个女儿以及老十一和老十三,都在毕业后继续深造,只是雪梅改行进修新闻专业,这些也都得到了大人们的支持!和哥哥姐姐们相同,四个小儿子也先后被送离了家门,31年夏天,梁子康被送到了成都,弟弟伯康被送到了西部都市兰州;两年之后,15岁的林永康被送到了广州,他原本是要去其他的城市,但是由于当初九姐没能留在广州,才把他改送到这里的,弟弟康世林被父亲送到了南昌,也开始了他们的独立高中生活。虽然从根本上来说,这些孩子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由于个人选择的不同,尤其是社会环境的即时变化,真正的发展道路也各不相同,这几个孩子也为自己书写了“特殊的人生”!
第一2四节 族规
胡氏成为一个世家,乃至成为一个著名的家族,是缘自于胡星宇这一代,后世子孙们都承认这一点,公认他是这个家族的无可争议的开创者。胡氏家族实际上是由四姓人家组成的,分别是胡星宇的“胡”家、李玉东的“李”家、王照云的“王”家和许鹏的“许”家,其中胡家是胡氏家族的核心,也是最重要的家族力量。胡家以18个子女为第二代守护以及创业者,以后的历代子孙,也均出自于这九位母亲的18个子女中。据统计,历代胡氏家族长中,来自林咏琪一系的成员最多,但是也不到六分之一,其余各个祖奶奶的子女后代也都有成为家族族长的,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胡家的不同来。在胡家内部,没有真正的嫡系,也没有所谓的旁系,子女不相分,很少有父子或者父女先后成为两代族长的事情。即使是胡家内部的成员姓氏在后来并不统一,但是历代家族长无一例外都姓“胡”姓,而且历代家族长都与家族创始人胡星宇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这一点他们和其他家族完全相同。
一个家族之所以能够持续的存在下去,除了团体利益之外,就是浓厚的血缘关系了,所谓的家族都是有血缘关系者组成的特殊利益团体。胡氏历久而不衰,其间也出现过多次危机,但总是有人挺身而出,拯整个家族于危难之中,这可以看出胡氏家族的底蕴有多深厚!人们发现一个特殊的现象,在胡氏家族中个人没有庞大财产的例子出现,即使是一些出身名门、娘家身家亿万的媳妇,她们的后代也都没有直接的财产继承,要么她们放弃娘家的财产继承权,要么直接把财产转到家族长名下,成为家族的共有财产;而那些艰苦创业开创一代事业的家族成员,也没有什么私人财产,这也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和众多世家不相一致……这一切现象的出现,都缘于胡氏家族的创始人,他们共同崇敬爱戴的胡星宇!
胡氏的族规有不少是从别的人家中偷过来的,就像他们从别家公司窃取规章制度从而演变成为自家公司的一样,完全是从别家模仿过来的,这占了其中的相当大一部分,但是这些家规并不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且这些家规可以由历代家族族长以及核心管理层修改,同时这些规定并不是同时制定的,大部分都是一点一点增补的,这可以看出胡氏家族创始人的性格及创业的不易!胡氏家族的核心是胡家,同时胡家闲散人员比较多,更重要的是胡星宇比较清闲,所以族规的制定主要有他们来操作,其他几家人多是参与辅助工作,但是也不尽然,比如陆静的工作也比较多。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在他们还没有明确的提出建立一个家族的时候,胡家已经在逐渐的建立起家族的族规了,当然,这是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准确地说,胡氏的族规分为两部分,其一就是整个胡氏的族规,对全族人都有约束,其二就是单个胡家的家规,仅仅对他们胡家成员有约束力,其他人家“自己看着办”。胡星宇确实是一点一滴的为后世子孙们创造了独具个人特色的家族条例,在女人们以及朋友们的帮助和启发下,创造了独特的胡氏族规尤其是胡家家规。每遇到一种情况,他们就详细思索,记录在案,作为后来行为的底存。一开始,胡星宇也并没有想到他会是一个庞大家族的创始人,他只是想和女人们快快乐乐的度过一生,可是随着女人的越来越多,从四个到五个,再到七个,以至于后来的八个以及最终的九个,他不得不考虑一下家庭的组合关系。到后来孩子们一个个的生下来,尤其是一对对的生下来,他就更加不能马虎了。从他开始投资、创办公司开始,就有一系列问题等着他来解决,随着时间的延续,遇到的各类事情更是越来越多,家人们都开始认真思索后代的事情,一种责任感在每个人的心中自然成长起来,他们明白,有许多事情是他们不得不解决的,而且只能由他们这一代人来解决。解决不好,整个家庭、家族就可能失败,甚至会造成家族亲人之间的内斗和纷争,使亲人变成仇敌,整个家族可能会瞬间“毁于一旦”!因此,女人们非常重视这件事情,几个对工作极其热爱的女人也纷纷放下手中的工作,给她们的男人出谋划策……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家的法律制度具有普适性,所有范围内的人都必须尊重和遵守,违犯者一旦被发现,都将受到严惩;而家规则因家庭而异,小家庭规矩可能很严格,但是毕竟范围太小,比较单一,没什么可以重视的,但是家族尤其是成为一个家族的世家家族,就不能没有一个全家族人所共同尊重的规章制度。一般家族的规章制度往往比法律、社会道德更加严格,针对性更强,大多数情况下,家族规定都是和国家法规互相兼容,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这也是一个家族能够存在的必然条件;但是任何家族都有一些“私下的规定”,没有形成文字,却必须为全族人所遵守。而胡氏的家规更加具有他们自家的特色,既和法律相兼容,又往往钻法律的孔子,成为独具特色的家族规定,胡氏的族规中,有这么一条说明,“本家规兼顾人情和家族族情,如有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按家族规定施行,违反者将被逐出家族”,可见,胡氏的家族并不以法律为主,但是,即使是违反者,也只是被驱逐出家族而已,好像也没有太严格的惩罚措施!
由于和个人相关,更由于个人的独特经历,胡氏的族规中,第一条是这么规定的,“凡胡氏的男性成员,必须善待自己的女人;凡胡氏的女性成员,必须善待自己的丈夫”。这有点儿隐讳,男性成员的规定没有说是“妻子”,仅仅是“女人”,这是有原因的,胡氏家族(尤其是胡家)并不反对男子(直系成员)一夫多妻,只要他们终生都不结婚,可以同时和多个相爱的女人共同生活,但是一旦有了一个以上的女人,就一生都不能结婚,不管是否有女人中途离开或者死亡。这条族规是胡氏族规中非常特别的一条,而且被放在了族规中的首位!只要是直系胡氏男性成员的女人,不论其出身,不管是否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家族成员,即使是该直系成员死亡了,她们都拥有普通家族成员应有的权利。当然,对违反此规定的惩罚也相当严厉,将被“驱逐出家族”,这个规定在后世被很好的执行。尤其是胡家,几乎每一代人都有好色的直系男子,而且像他们的祖先一样“温柔多情”,吸引了不少女人的一生相伴,同时,也正是她们这些柔情的女子为家族的持续鼎盛(尤其是胡家的持续性压倒优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家族的第二条规定,是这样写的“凡胡氏家族成员,以善为本,对朋友以义为准”。胡家的一代创业,受到了胡星宇几个朋友的鼎立相助,可以说,如果没有他们,胡家就不可能发展得如此顺畅,波折将会经历的更多,当然也就不会有后来的胡氏家族。为此,胡星宇对李玉东他们非常感激,把他们当作自己一生的朋友看待,为了王照云,他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制造了让全国震惊的连环灭门惨案。李玉东他们心知肚明,却没有表露出感激的意思,他们都是血性的男人,恨不能亲自为朋友报仇,看到他冒如此巨大的风险,都是甚为欣慰的。而他们对胡星宇之所以这么多年来不离不弃,并最终决定一起组建成为一个家族,这一点儿也是重要原因。胡星宇希望后代子孙不仅仅要记住李玉东他们的深厚情谊,对待他们新结识的朋友也能做到义气为重。另外,胡氏规定,家族成员禁止恃强凌弱,对违反此条者,家族不给予庇护,对严重违反者,给予驱逐出家族的惩罚。胡星宇认为,一个家族能够赢得社会的尊重,一方面固然与其本身强大的财政能力相关,另一方面也和她的社会表现有关,一个尊重别人、谦和待人的家族,才能真正为社会所认同!
胡氏家族的第三条规定,是这么规定的“财产乃家族之财产,非个人所有,但凡家族之财产,全受一人之管理”。胡氏家族成员,没有超过千万私财的,每个人,不管是能干或是不能干,都可以从家族长那里得到足够的生活费用,即使是用来供养女人,家族长也必须从家族财产中给予“支持”,只要不违背人情,都得支付;当然,不准拿家族财产支付不适当的支出,比如一个直系男性的女人在外养小白脸,这可是极为不允许的,胡氏家族上下也都不会答应。胡氏的直系男子有的妻子也有不少娘家身家巨万的,但是无一例外,她们本人都不能拥有财产继承权,要么放弃,要么直接转入家族的共有财产中。曾经有人不愿意接受这条规定,家族长毫不吝啬的行使权力,扬言若要结婚,就将他们驱逐出家族,如果他们要将财产传给下一代,只要被下一代接受,其下一代也不能受到家族的承认和庇护。为此,曾经引起了和另一个富豪的激烈冲突,但是胡氏家族丝毫不退让,迫使对方不得不把其财产并入了胡氏。其实,从胡氏的第一代起,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陈海丽为此把父亲传下来的财产直接转给了丈夫,梁佳怡把辛辛苦苦积攒的钱当作家庭开支,林咏琪更是把东林集团转入了丈夫的名下,都没有传给她们的亲生子女。之所以如此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胡氏的产业统一,不被分割,更重要的原因是要确保每一代人的公平、团结,谁也不比谁更具优越性,因为他们从他们的父亲、母亲以及外公家里都得不到任何的财产支援,使他们能在很大程度上和家族其他成员友爱相处。这是一条相当重要的规定,从根本上保证了胡氏不会出现所谓的嫡系、旁系尤其是系中有系的现象,维护了家族的稳定和繁荣。实际上,胡氏家族的直系成员,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是一群穷光蛋,身在家族,有花不尽的钱财,却一分钱也带不出去,而且只能向家族里面注入,成为众家族中的一个奇特现象。曾经有人通过法律手段想分割胡氏的财产,但是胡氏的个人都不拥有财产,其每一代仅有一个继承人,而所谓的继承人更是被剥夺了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让那些人徒劳无功,成为社会上的一时之笑谈!
胡家的家族族规之第四条规定,也是很有特色的,这样写道“凡胡氏直系成员,不要求姓氏统一,但作为家族长必须姓胡,家族长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