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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面包树-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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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有些女人会跟同性恋的男性朋友一起住的,就像姊妹,他跟你一起住,我以为。。。。」他难堪地说。  
 
 
 
「我们不是姊妹。据我所知,他暂时还是喜欢女人的。」  
 
 
 
大虫的样子失望透了。  
 
 
 
「你要我替你告诉他吗?」  
 
 
 
「有用吗?」他问。  
 
 
 
「我想,这不会改变他的倾向。」  
 
 
 
「那算了吧!说了出来,我觉得舒服多了。」  
 
 
 
「不要喜欢他。」我说,「小鸟跟狗是不同类的。」  
 
 
 
大虫难过地点点头。  
 
回到家里,杜卫平不怀好意的望着我。  
 
「你拒绝了大虫没有?」  
 
 
 
我摇了摇头,问:「有没有见过我的拖鞋?」  
 
 
 
杜卫平在沙发后面找到我的拖鞋,踢过来给我。  
 
 
 
「你没有拒绝他?」他问。  
 
 
 
「他喜欢的不是我。」  
 
 
 
他倒在沙发上大笑:「原来你表错情!」  
 
 
 
「是的,他喜欢的另有其人。」  
 
 
 
「是谁?」  
 
 
 
「你真想知道吗?」  
 
 
 
「有谁比你更有吸引力?」  
 
 
 
「是你!」我笑得捧着肚子趴在沙发上。  
 
 
 
「我?你别开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他以为我们是姊妹!」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在书店附近徘徊,是为了看你,不是看我!」  
 
 
 
「不是吧?」他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二只眼睛两个咀巴,他为甚么不可以喜欢你?」  
 
 
 
「我看来像喜欢男人吗?」  
 
 
 
「我怎么知道,也许你两样都喜欢。」  
 
 
 
「现在怎么办?」  
 
 
 
「你自己拒绝他。」  
 
 
 
「我从来没拒绝过男人。」  
 
 
 
「就跟拒绝女人差不多。」  
 
 
 
「怎样可以不伤害他的自尊心?」  
 
 
 
「没有一种拒绝是不会伤害对方自尊心的。」我说。  
 
 
 
他懊恼地坐着。  
 
 
 
我朝他笑了笑,说:「我已经告诉他,你是喜欢女人的。」  
 
 
 
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们各自占着沙发的一边,四目交投的一刻,又笑了起来。  
 
 
 
「大虫是怎么说的?」他好奇地问。  
 
 
 
「他说他是你的小鸟。。。。。。」  
 
 
 
杜卫平的脸涨红了:「他这样说?他满脑子是甚么!」  
 
 
 
「满脑子甚么的是你!他说的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小鸟不自量力爱上了一条狗。」  
 
 
 
「他说我是一条狗?」他瞪大眼睛。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对了,我们甚么时候戴上迪之送给我们的颈巾照一张相片寄给她呢?差点身都忘记了。」  
 
 
 
「哪一天都可以。」他说。  
 
 
 
「再冷一点吧。现在这种天气还用不着戴颈巾,最好是下雪。」  
 
 
 
「香港不会下雪。」  
 
 
 
「普罗旺斯会。」我说。  
 
 
 
「这个时候,普罗旺斯 人会吃烤羊腿。。。。」  
 
 
 
「还有红酒洋葱烧狐狸肉。。。。。。」  
 
 
 
「积雪的山坡上,只是偶然印着松鼠和兔子的脚印。。。。。。」  
 
 
 
「甚么时候可以去普罗旺斯呢?」我向往着。  
 
 
 
「夏天吧。」杜卫平说。  
 
 
 
「那就夏天。」我说。  
 
 
 
「他竟然说我是狗?」他喃喃说。  
 
 
 
我憋住笑:「做狗也很幸福的,贝多芬就是。」  
 
书店差不多打烊的时候,葛米儿跑来了,手上拿着大包小包的。  
 
「你为甚么会来?」  
 
 
 
「我刚刚在附近买完东西。」  
 
 
 
「你买了甚么?」  
 
 
 
她把包包里的东西铺在柜台上给我看,是一堆金色和银色的毛球跟一套编织针。  
 
 
 
「你会编毛衣的吗?」我惊讶。  
 
 
 
「不会啊!我的助手答应教我。」  
 
 
 
「你要编毛衣给谁?」  
 
 
 
「我要编四只袜子给贝多芬。」  
 
 
 
「狗也穿袜子的吗?」  
 
 
 
「保暖嘛!天气开始冷了。而且,穿上袜子出去散步,不会弄脏四只爪,所以袜子好!贝多芬是金毛的,配银色袜子最抢眼了,我还打算用金色毛线在袜子上织上我的名字。」  
 
 
 
我笑笑打趣说:「那可是名牌呢!」  
 
 
 
「牠穿上这四只袜子出去散步,肯定会顾盼自豪,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她兴奋地说。  
 
 
 
「是啊!还可以表演猫步呢!」  
 
 
 
「就是啊!这个点子是不是很精采?」  
 
 
 
「你一向也让人眼前一亮。」我说。  
 
我们在阳台上喝茶。  
 
「你最近没去『渡渡厨房』吗?」我问。  
 
 
 
她耸耸肩:「我放弃挂号了。」  
 
 
 
「为甚么?」  
 
 
 
「杜卫平是很好,可是他不喜欢我。他喜欢的是你。」  
 
 
 
「我没挂号。」我笑笑说。  
 
 
 
「你不用挂号的,你在他心中占着特别的位置。每次见到你,他也笑得格外灿烂。我们聊天的时候,他总是情不自禁的提起你,说甚么『程韵喜欢吃这个。。。。。。』,『程韵小时候的样子很可爱。。。。。。』。那天晚上,我们本来聊得很开心的,你突然跑来,他所有的注意力立刻放到你身上。他望着你的眼神,很难让人相信是没有感情的。你一声不响的离开餐厅,他便开始心不在焉了,还撇下我去书店找你。」她撅起咀巴说:「太不公平了!我喜欢的男人都喜欢你。」  
 
 
 
我不知道说些甚么好。  
 
 
 
「你也喜欢他的吧?我看得出来。」葛米儿说。  
 
 
 
我笑笑。  
 
 
 
「你也是时候忘记林方文了。」葛米儿忽然说。  
 
 
 
我笑了一下,然后已经不知道怎样回答。  
 
 
 
「他已经离开了。你该有自己的生活。」  
 
 
 
「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说。  
 
 
 
「没有爱情的生活,不算圆满。你为甚么要把自己关起来呢?」  
 
 
 
「也许我害怕爱上另一个人之后会把他忘记吧。我却又害怕没法忘记他,那便永远没法爱上另 一个人。」我说。  
 
 
 
「他出事的时候,你们已经分手了。你没有义务守住你们之间的盟约。」  
 
 
 
「我总觉得我是有责任的,我甚至怀疑,他是故意的,他是故意脱下身上的空气瓶,扯掉呼吸器和面罩,他不想再回来。」我哽咽着说。  
 
 
 
「那么,我不是也有责任吗?是我鼓励他潜水的。但是,其实我们都没有责任。他比我们幸福啊!他永远不会老,而且,也不会再死一次。」  
 
 
 
我笑了:「是的,他老了不知道会是甚么样子。」  
 
 
 
「你知道吗?我发现世上你是我知音。」  
 
 
 
「你有很多知音。」  
 
 
 
「但是只有你两次都跟我喜欢同一个男人,我们的品咪最相近。」  
 
 
 
「除了穿衣的品味。」我笑着说。  
 
那天才说要等到天气冷一点的时候戴上颈巾和杜卫平一起拍照,天气却已经冷起来了。离开书店,葛米儿抱着毛球回去温暖她的贝多芬,我把脖子缩进大衣的衣领里。 
 
 
 
这条路已经走过很多遍了,和杜卫平一起走,也差不多两年了。这些日子以来,林方文一直是我葛米儿之间的禁忌,大家也尽量不去提起。我和她对林方文怀缅是不一样的。她更像怀缅一位好朋友,她会懊恼鼓励了他去学潜水。我怀代的却是生命中的至爱。日子久了,逝去的人变愈来愈完美,彷佛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所有快乐、痛苦,承诺、背叛和眼泪都变成了今生难以重现的记忆,时刻呼唤着那些湮远的往事。 
 
 
 
 
 
我怎么可能忘记他呢?而他已经忘记我了。在那遥远的天国,应该没有人世的记忆吧?假如每个人能够带着一段回忆离开尘世作为记念,林方文要带走的,可会是跟我一起的日子?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在他心里重要,直到他不再回来。我时刻希望他变得年老,那样他便永远属于我。上帝对我的惩罚,是永不让我看到他白发苍苍的样子。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那天,我坐在车厢里,他在潜水店外面,头上戴着那他放下了许多年的鸭舌帽。我们相识的时代,他总爱戴着那顶深蓝色的鸭舌帽,谁又会想到,我们诀别的时刻,他重又戴上那顶帽子。 
 
 
 
 
 
我的车子向前走,他的车子往回走,从此隔着永不相见的距离。那深蓝色的帽子,悄悄把他带来我身边,又悄悄把他从我身边带走,是相聚,也是别离。如果我早知道,我会把那顶帽子从他头上摘下来,永远不再还给他。那样的话,是否可以改变看似不可逆转的天意?  
 
我从皮包里掏出钥匙,一如往常地把钥匙插进匙孔里。  
 
开开了,屋里一片漆黑,窗边的扶手椅里,坐着一个背影,那个背影戴着一顶深蓝色的鸭舌帽,蓝得像水,蓝得像夕阳沉没之后暮色四合的蓝,蓝得像从阴曹地府飘来的蓝,慢慢而悲伤地笼罩住房子。 
 
 
 
 
 
是他吗?  
 
 
 
怎么会是他?已恍如隔世了。  
 
 
 
为甚么不会是他?那明明是他的帽子。  
 
 
 
我静静地走到那个背影后面。  
 
 
  
 
  





第4章

第三 
 
 
 
那个戴着蓝色鸭舌帽的背影缓缓回过头来。  
 
「你回来啦?」他问。  
 
 
 
我茫然地站着。  
 
 
 
「为甚么不开灯?」杜卫平离开了那把椅子,拧亮一盏黄灯,淹没了深深的蓝。  
 
 
 
「你为甚么在家里戴着帽子?」我恼怒地问。  
 
 
 
他摘下帽子,帽子下面的头发理得很短。他摸摸自己的头,说:「今天把头发剪得太短了,感觉怪怪的,经过一家小店,便了这顶帽子。」  
 
 
 
我悲伤地凝视着他,恨他坏了我日复一日的希冀。  
 
 
 
他无辜地看着我,我无声地打他身边走过关上卧室的门,倒在床上,心里悲伤如割。我是发疯了吧?以为死去的人会回来望我,相信有一首歌会永远唱下去,彷佛不知道世上的一切不可能重来。 
 
 
 
 
 
那年除夕,在布列塔尼餐厅里,灯影摇曳,我坐在回转木马旁边。酒和泪水模糊了我眼睛,韩星和他的朋友在我身边说着话,那声音却好像跟我隔着几个世界距离,我的耳朵只有一片无声的荒凉。 
 
 
 
直到韩星宇拉着我到外面看烟花,寒冷的空气袭来,我才从几个世界之外回到凄凉的现实。海上的小船向夜空放射烟花,一朵一朵的烟花在天际坠落,我看到却只是苍白的颜色。 
 
 
 
 
 
当最后一朵烟花在我身边坠落,我抬头望着韩星宇,一瞬间,我发现我从不认识他,我为甚么会跟着这个陌生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林方文知道的话,会很伤心的。我甚么时候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让他一个人流落在远方,被水淹没了。 
 
 
 
 
 
我也许从未爱过韩星宇,我只是以为我可以爱他。  
 
 
 
搜索队在两天之后放弃搜索了,林方文一直没有回来。当我们第一次提到这个遥远的小国时,谁又会想到竟是他魂断,也是我魂断之地?  
 
 
 
他为我唱的,只能是一支挽歌吗?  
 
 
 
「你好吗?」坐在我面前的韩星宇说。  
 
我微笑点点头。我们在中区一家西班牙小餐馆吃晚饭,是分手后第一次见面。接到他打来的电话时,我有点惊讶。  
 
 
 
「忙吗?」我问。  
 
 
 
「刚刚从美国回来,过几天要去北京。这两年来,好像都是在天空上度过。你呢?书店的生意好吗?」  
 
 
 
「已经开始赚钱了。」  
 
 
 
「那岂不是很快会变成小富婆?」  
 
 
 
「那得要把『面包树』变成连锁书店才有机会。」  
 
 
 
「也不是没可能的。」  
 
 
 
「这是我的梦想呢!」  
 
 
 
「要是你想把『面包树』变成纲上书店,我很乐意帮忙。」  
 
 
 
「会变成『亚马逊』那样的纲上书店吗?」我笑着问。  
 
 
 
「说不定啊!」  
 
 
 
「我们太现实了,见面都在说钱。」我说。  
 
 
 
他笑了:「你还是住在以前的地方吗?」  
 
 
 
「房子已经卖了,我现在住在书店附近,很方便。你呢?还是住在那个可以看到很蓝的天空的房子吗?」  
 
 
 
「我常常不在香港,那间房子去年已经卖了。」  
 
 
 
「那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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