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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面包树-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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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在他想跟你复合呢!这样也能够迟到?」我说。  
 
 
 
「他就是这样,每次迟到都有理由,我不知道我从前是怎么忍受的。也许那时太喜欢他了。一个人坐在餐厅等他两个钟,也不会抱怨。」郁郁说。  
 
 
 
我和蒂姝是来陪郁郁跟她的旧情人见面的,就是那个说过和她一起开甜品店的男人。郁郁不想一个人赴约,她不想回到他身边,但是,她缠不过他。  
 
 
 
那个男人终于来了。他穿一件白色毛衣,把毛衣套在牛仔裤里。我最看不过眼男人把厚毛衣塞进牛仔裤里的穿法,太没品味,太碍眼了我真想伸手去把他的毛衣拉出来。他个子并不高,有一双单眼皮。 
 
 
 
 
 
他坐下来,跟郁郁说:「我正想出门的时候,忽然拉肚子。」  
 
 
 
郁郁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借口。  
 
 
 
「她们是我的朋友。」郁郁给他介绍,然后跟我们说:「他叫…」  
 
 
 
「叫单眼皮好了,反正不需要记住。」蒂姝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捏他的肩和手臂。  
 
 
 
他缩了缩,问蒂姝:「你干甚么?」  
 
 
 
蒂姝转头跟我们说:「我每天摸那么多男人,只要摸一摸,便知道他的斤两。」  
 
 
 
「你会秤骨的吗?那么,他有多重?」郁郁问。  
 
 
 
蒂姝没好气的说:「不是秤重,而是秤他这个人。她又捏了捏他的手臂,说:「他的骨头轻,是虚胖,这种男人很短命的。  
 
 
 
单眼皮气得七孔生烟,问郁郁:  
 
 
 
「你是在哪里认识这些人的?」  
 
 
 
「他们是我的好朋友。」郁郁说。  
 
 
 
「你为甚么老是盯着他的裤头?」蒂姝凑过来问我。  
 
 
 
「我只想把他的毛衣拉出来。」我悄声说。  
 
 
 
「我跟她分手了。」单眼皮告诉郁郁。  
 
 
 
「是吗?」郁郁淡然地说。  
 
 
 
「可不可以请她们坐到另一边。」单眼皮问郁郁。  
 
 
 
郁郁没有回答。  
 
 
 
「我们去别的地方。」他拉着郁郁的手。  
 
 
 
「我不去。」郁郁挣扎着。  
 
 
 
「我有话跟你说。」  
 
 
 
「我不想听。」  
 
 
 
我拉开郁郁的手,说:「这是她最后一次见你。」  
 
 
 
蒂姝说:「她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明白吗?」  
 
 
 
郁郁说:「算了吧,好吗?我们再走在一起,已经不是回事了。」  
 
 
 
单眼皮生气地说:「你是不是信了邪教?这两个女人是不是邪教派来的?一个随便摸人,一个老是着我的裤头。」  
 
 
 
「你才是邪教!」蒂姝说:「所有坏男人都是邪教,信你的便要下地狱。」  
 
 
 
「你闭咀!」他叱喝蒂姝。  
 
 
 
「你敢骂我?」蒂姀随手拿起身边的皮包打他的头。蒂姝可不是好惹的。  
 
 
 
「你为甚么打人?」他护着头。  
 
 
 
「你这种人,只会在自己的葬礼上才不会迟到!」蒂姝说。  
 
 
 
他站起来,悻悻地跟郁郁说:「郁郁,你是不是有问题?」  
 
 
 
郁郁望着他,说「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  
 
 
 
单眼皮怒气冲冲地走了。  
 
 
 
蒂姝对郁郁说:「假如他再来骚扰你,你告诉我!我有很多朋友,只要我说一句话,他一个小时之内便会被人挂在香港任何一根电线杆上面暴晒。」  
 
 
 
「那么,请你叫你的朋友记着把他的毛衣从牛仔裤里拉出来,太恶心了!」我说。  
 
「那时我为甚么会爱上他呢?」郁郁叹一口气说,「刚才我仔细看清楚他,发觉他完全配不上我。」  
 
「人的品味是会进步的。」我说。  
 
 
 
「对啊!我见到我的旧情人,也不明白以前为甚么会喜欢他。这些纪录如果可以抹去便好了,像奥运会的跳高比赛,只算最高分的一次。」蒂姝说。  
 
 
 
「他刚才好像给打得很痛呢!」我说。  
 
 
 
「气力不够的话,怎可以做我这一行呢!」蒂姝说。  
 
 
 
「假如我到按摩院上班天已经支持不住了。」我说。  
 
 
 
「要我坐书店一整天,那才可怕呢!我这么大个人,看过的书不够十本。」蒂姝说。  
 
 
 
每一次,我和郁郁、蒂姝聚头,也会兴高采烈地讨论彼此之间的差异,然后庆幸自己并不是过着对方的生活。我们因为人生的差异而成朋友,同时学去欣赏自己拥有的。 
 
 
 
 
 
「我们来唱歌吧!」郁郁说。  
 
隔壁传来一把歌声,一个女人在唱『花开的方向』。  
 
当我懂得珍惜,你已经远离  
 
 
 
我不感空虚  
 
 
 
因为空虚的土壤上将填满忏悔,如果忏悔  
 
 
 
还会萌芽苗长  
 
 
 
且开出花来  
 
 
 
那么,花开的方向  
 
 
 
一定是你离去的方向  
 
 
 
「我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到都会哭。」郁郁说。  
 
 
 
「听说写这首歌的作词人两年前潜水时发生意外,真可惜,这么年轻,又有才华。」蒂姝说。  
 
 
 
关于我的过去,我并没有全然坦白。有些创痛,是无法向新相识的朋友提起的。  
 
跟郁郁和蒂姝分手之后,我想起我有一本想看的书留在书店里。也许,我可以回去拿书,看看杜卫平下班了没有。  
 
来到「渡渡厨房」,我推开门,看到葛米儿坐在里面,正在跟杜卫平聊天,她果然天天也来。  
 
 
 
「你为甚么会来的?」葛米儿问我。  
 
 
 
「我回去书店拿点东西。」我说。  
 
 
 
「你吃了饭没有?」杜卫平问我。  
 
 
 
「刚才在卡拉 ok 里吃过了。」我说。  
 
 
 
「你去了卡拉 ok 吗?」杜卫平问。  
 
 
 
「嗯,是陪朋友。」  
 
 
 
「原来我们两个都喜欢汤汉斯和美琪赖恩主演的『缘份的天空』,那部电影很感人啊!」葛米儿兴奋地告诉我。  
 
 
 
电影里,将要结婚的女主角爱上了带着身子的鱌夫。男主角多年来也活在丧妻的伤痛之中,一次,他在电台节目里倾诉对亡妻的怀念,女主角无意中听到了,那一刻,她爱上了他,甚至退了婚约,千里迢迢去寻找他。 
 
 
 
 
 
「是的,很感人。」我说。  
 
 
 
葛米儿伸出一条腿给我看,她的裤脚是湿湿的。  
 
 
 
「你看!」她说「今天出来的时候,贝多芬又咬着我,不肯让我走。给牠巧克力,牠也没兴趣。」然后,她转头问杜卫平:「我有跟你说过我的狗吗?牠名叫贝多芬。」  
 
 
 
「牠是失聪的吗?」杜卫平问。  
 
 
 
葛米儿咯咯地笑了,幽默地说:  
 
 
 
「不,但牠会作曲。」  
 
 
 
我忽然提不起劲加入他们。  
 
 
 
「我回去了。」我说。  
 
 
 
「你不跟我们一起吗?」葛米儿问。  
 
 
 
「不了。」我瞧瞧杜卫平,说:「我天天也见到他,我走了。」  
 
 
 
杜卫平胹腆地笑笑。  
 
 
 
「那么,再见了。」葛米儿跟我使了个眼色,好像感谢我让她跟杜卫平单独共处。  
 
 
 
我却有点失落的感觉。  
 
我孤伶伶地朝书店走去,远远见到一个男人在书店外面踱来踱去,我走近点看,发现那个人原来是大虫。  
 
「你为甚么会在这里?」我问。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回来神情好像比我还要诧异。  
 
 
 
「我在附近经过。」他结结巴巴地说,然后问我:「你为甚么会回来?」  
 
 
 
「我忘记带东西。你要上来吗?」  
 
 
 
「不用了。」  
 
 
 
「那好吧!」  
 
 
 
我走上书店,到阳台拿我的书,看见大虫仍然站在下面,满怀心事。  
 
 
 
「你真的不上来吗?」我问。  
 
 
 
他仰着头,好想跟我说些甚么,终于说:「我走了!」  
 
 
 
然后,他一溜烟的跑了。我正想进去,他又一溜烟的跑回来。  
 
 
 
「程韵,你明天有空吗?」他抬起头,气喘咻咻的问。  
 
 
 
「嗯,有的。」我说。  
 
 
 
「那我明天找你。」  
 
 
 
「有甚么事吗?」  
 
 
 
「嗯,还是明天再说吧。」  
 
 
 
我把阳台的门拉上,在店里打点了一下才离开。当我蹲下来锁门的时候,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以为大虫还没有走,回过头去,原来是杜卫平。  
 
 
 
「葛米儿呢?」  
 
 
 
「她走了。」他说。  
 
「你刚刚有没有见到大虫?」我问杜卫平。  
 
「他在这里吗?」  
 
 
 
「嗯,这么晚了,他竟然一个人在这里踱步。」  
 
 
 
「近来我有好几次下班时也见到他。」杜卫平说。  
 
 
 
「是吗?那么,他并不是第一次在书店关门之后回来的了。他刚才说明天找我,说得结结巴巴的,好像有甚么心事。」  
 
 
 
「他会不会是喜欢你?」  
 
 
 
「不会吧?」我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咀巴,他为甚么不可喜欢你?」  
 
 
 
「不至于吧?」  
 
 
 
「你是说他不至于喜欢你?不要自卑,你没那么糟糕。」他边走边说。  
 
 
 
「我是说我不至于那么糟糕吧,只能被他喜欢。」  
 
 
 
杜卫平咯咯地笑了:「你看不起大虫。」  
 
 
 
「我没有看不起他。」  
 
 
 
「但你认为他喜欢你是不自量力。」  
 
 
 
「难道不是有一点点吗?」  
 
 
 
「这样不是更感人吗?因为喜欢,所以不自量力,冒着被拒绝和嘲笑的危险。」  
 
 
 
「假如他明天向我示爱,我要怎么拒绝,又不伤害他的自尊心呢?」  
 
 
 
「没有一种拒绝是不会伤害对方自尊心的。」他说。  
 
 
 
「哼!为甚么你有葛米儿喜欢,而我只有大虫。」  
 
 
 
他莞尔:「原来你妒忌我!」  
 
 
 
「谁要妒忌你?你没勇气拒绝,但我有。你不知道吗?能够拒绝,才是一种身分。」我说。  
 
 
 
「如果只能不断拒绝,从来没有一个是值得接受的,那倒是可怜。」他笑笑说。  
 
 
 
「我宁愿高傲地发霉,也不要委屈地恋爱!」我说。  
 
「我不知道怎样开口。」大虫结结巴巴地说。  
 
我和他在书店旁边的咖啡室见面。  
 
 
 
「到底有甚么事?」我问。  
 
 
 
「真的很难启齿。」  
 
 
 
「太难的话,不要说了。」  
 
 
 
「但是」他说:「如果一直藏在心里,我怕将来会后悔。」  
 
 
 
停了很久之后,他终于说:  
 
 
 
「你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滋咪吗?」  
 
 
 
「我知道。」我尴尬地说。  
 
 
 
他不断搓揉手里的餐巾,说:  
 
 
 
「我是说暗恋。」  
 
 
 
「我从来没有暗恋别人。」我说。  
 
 
 
「当然了,你条件这么好。」  
 
 
 
「跟条件无关的,可能我比较爱自己吧。我舍不得让自己那么一厢情愿地喜欢一个人。」  
 
 
 
「是的,暗恋是一种煎熬,开始的时候很甜蜜,后来却会变得愈来愈难缠。可是,一旦开始了,想回头已经不容易。」他低着头说。  
 
 
 
我不知道该说些甚么。  
 
 
 
大虫继续说:「就像一只小鸟不自量力爱上了一条狗,于是,小鸟每天也感伤地飞到狗儿头上,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给牠用爪踏得粉身碎骨,可是,能够每天悄悄看着牠捉蚤子,也是一种幸福。」  
 
 
 
「大虫,你看书太多了。」  
 
 
 
「暗恋是很卑微的。」大虫说。  
 
 
 
「形式或许卑微,精神却是高尚的。」我安慰他。  
 
 
 
「程韵,我」他的脸涨得通红。  
 
 
 
「不要说了。」我制止他。  
 
 
 
「我不说你怎么知道呢?你会嘲笑我吗?」  
 
 
 
「不会。」我只好撒谎。  
 
 
 
「我…」他吸了一口气,说:「喜欢了杜卫平。」  
 
 
 
我吃惊地望着他:「你不是喜欢女人的吗?」  
 
 
 
「谁说的?」  
 
 
 
「你是为了对旧情人的承诺而去学小提琴的。」  
 
 
 
「我没说他是女人。」  
 
 
 
我恍然大悟。  
 
 
 
「但是,杜卫平是喜欢女人的。」我说。  
 
 
 
「是吗?有些女人会跟同性恋的男性朋友一起住的,就像姊妹,他跟你一起住,我以为。。。。」他难堪地说。  
 
 
 
「我们不是姊妹。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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