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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我们亲爱的爹娘,家是我们困惑悲伤时的避风港,家是一个温暖的大怀抱,即使是我们的泪水和心酸,都能一一包揽其中。翻开《一个人住的7年》,总能发现许多和家有关的文字,或许那些文字并不华丽也没太多的修饰,就是字里行间的那份平淡让人觉得真实让人感动了。我想,当那些与老蒋有着相似经历的人读到这些文字时,内心深处定会引起共鸣,因为,每颗游子的心都是一样,家是永远都无法割舍的地方。
一个人单身在外,就如他笔下所写的那样:“我可以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听音乐,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睡觉,一个人打扫……只有爱是一个人做不到的,有你爱我才幸福!”爱情和幸福,是很多单身的人都渴望得到的东西,生活在大都市,更期盼有个人与自己并肩一起,相互温暖,携手打造属于彼此的那个梦。而相遇爱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我们憧憬它时,它总是迟迟不出现,而当我们意识到它来过时,又会像错过的那班车次,看着它离自己远去,手足无措。
蒋振东在书中写过这样一段话,“你错过爱情吗?现在你问下自己。如果你正在选择的边缘,不妨扪心自问,如果有喜欢的人,我们何不去做出一个让自己永不后悔的选择啊。给别人一次机会,给自己一生的幸福选择。”或许这段话能让人联想到许多,有关自己的有关爱情的。不管男女,在爱情面前,我们都需要勇敢一些,或许不远的那头便是我们自己幸福的彼岸。
在蒋振东的文字里总能看到许多驻足在爱情中或停留爱情边缘的身影,那一个个故事记载了快乐,也透着伤感的别离。缘分总是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只是向往爱情的那根绳索没有断,内心的那份固执也始终不会对爱情轻言放弃,就如他期盼的那样——“我想,属于我的那个女孩马上就会出现了。”
不管是白天里行走的某个城市角落还是身处黑夜中内心滋生而出的心理,不管是在工作中遭遇的困境还是与朋友相聚一起的欢愉,《一个人住的7年》里记录了许多发生在他身上的难忘经历,如他在北京工作的第一份工资,他三十岁的那个生日,在地铁里偶然间看到的一条短信,读着那些文字总令人深感触动。不管是快乐、心酸还是感动,书中记录的都是一个全面且真实的老蒋。我总是在想,在这个大城市里总有一些与老蒋有着相似经历的单身都市人,他代表着一批人,因为他们也如他那样揣着梦想一直在坚持、不停地努力着。或许也可以这样说,这本书记录的不仅仅是蒋振东一个人的生活,里头还有许许多多个与他相似的身影,他们继续着自己的生活,继续追逐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追逐自己心头的那个梦,为那个梦继续努力着。
七 年
文/丁香女孩
七年的时间可以用来做什么?七年,足够让一个青涩的男孩成长为一个温厚的男人,也足够让一段感情从甜蜜绽放到颓败消散至无踪。七年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很短,但对于一个习惯独自行走的人来说,却是如此寂寞而漫长。故事里的男主人公你可以说他就是作者本人,可又不全是。他只是那样一个感性而平凡的人,也许只是一个每天从你身边匆促走过的身影,带着一丝疲倦而潦草的痕迹。和所有异地来到这座城市寻梦的人一样,他的生活并非那么一帆风顺,一开始的求职失败,衣食不保走投无路,上过当受过骗,阅读了人世间的苍凉,看尽人情的冷暖。他也曾那么靠近过爱情,然而如今依然只剩下自己。时常忍受孤独感的侵袭,但在内心深处却始终拥有一个温柔到无法触及的角落。在那里,安躺着他第一次如蝴蝶般轻盈飞掠的悸动。
书中的故事貌似散漫而不经心,其实却有着你我熟悉的共同影子。成功,失败,怀念,感慨,亲情,友谊,略带忧伤的眼神,和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发呆的黄昏。经常一个人背着相机乘车,或者步行走很远的路,在窗外万家的点点稀疏灯光中,做着一个属于自己的温情的梦。生活困窘但也偶尔会从繁忙而令人迷乱的都市生活中感受到些许的快乐,那是跟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相聚的片刻,或者牵着那个白裙轻扬,头发散发淡淡皂角香的女孩的手,用双脚丈量城市道路的时刻。甜而惆怅。
那便是初恋的感觉了吧?“别紧张,我告诉自己。但控制不住自己,心跳还是很快。感觉我在奔跑。事实上,她也一样。脸有点红,手放进口袋里。”“偶然,经意或者不经意地看我一眼,然后低头。我们的中间,有着拳头大的空隙。我们的话语,有着羞怯的低音,我们的感觉却都是那样的美好。”
他选择在文字里裸露最敏感的心事,在漆黑的角落,独自将那些往事酝酿成酒,慢慢地倾吐而出。我们能从那些如诗又如静朗的月夜般干净的只言片语中,感受到这个漂流在大都市里的男人不说话时的安宁平和,以及如丝般轻柔的细腻。而原来,原来那些命运里曾经以为无法度过的痛,不过是隔着空气的余灰,不如将它轻轻擦去,一切便都豁然开朗。
从序中得知这本书是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的承诺,也算一份往事的见证。也许它最终的出版对他俩来说已不会再燃起任何关于爱情的轰轰烈烈的花火。也许在分别后的那么多年里,阅尽世间的风风雨雨后,两颗心早已一片荒芜不再如昔,但至少他们曾经一起平行的走过一程,一起纯真地笑过,痛快地哭过,莫名地寻找过,撕心裂肺地怀念过。这便已足够。
为蒋振东新书《一个人住的七年》写的书评。
一路平行的人(图)
序(图)
蜜蜂是忧伤的
文/蒋振东
原来,我一直害怕蜜蜂的。
印象是在小学的时候,村里的树上有个大的马蜂窝。有大概不到300只的的马蜂,飞来,飞去,白天,晚上。小邻居比我大一岁,也是我一个班的同学,很是调皮。他拿了家里的笤帚,用一跟棍绑起来,然后用火点着笤帚,迅速伸向大马蜂窝。我和其他同学在玩玻璃球,刚好我赢了,其他人起哄。抬起头,大家却痛苦的低了下来,大叫。被火烧了的大马蜂噼啪的往下掉到了我们的身上,蛰了我们的脸,还有脖子和手。
第二天,我们几个人的脸和手,还有脖子都肿了。很疼很痒的时候,涂了很多仙人掌的汁液,凉凉的,绿绿的。但我却怕了马蜂,那么的小身体,有着那样大的威力。
那个时候,我把所有的蜂都叫做马蜂。后来我知道了,还有蜜蜂。蜜蜂和马蜂不同,蜜蜂勤劳、可爱。
后来,我来到了北京工作,还有生活。我每天要比其他的同事早去单位半小时,打水,擦桌子。晚上回到地下室,再看书,写东西,为了学几句常用英语,还买了磁带来听。妈妈只知道北京比老家好,却不知道北京还有地下室,和去方便还要交钱的厕所。为了搬出地下室,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我努力的工作,节俭着生活,认真地学习,谦虚再谦虚的做人。
慢慢的,我的生活改变了许多。当我兴奋得准备去笑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这些辛苦换来的,只是我自己的感慨而已。水煮鱼好吃,38块一斤。楼盘很多,每平米都需要我很长时间的劳动。
我突然发现,我就像蜜蜂一样。辛勤的工作着,可爱的去向自己的理想迈进。
慢慢的我发现,在这个城市,有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像蜜蜂。默默,辛苦的工作。
我打开QQ和MSN,问朋友们,形容蜜蜂你会怎么写。
干嘛突然问这个?鱼说,我就写:小蜜蜂嗡嗡嗡,蜇得振东直发蒙。
哈!勤劳的小蜜峰。黑黄相间的小飞虫。电脑那边,他们告诉我。
米饭说,他的刺是他唯一的武器,只能用一次,看起来可怕,但是忙忙碌碌一生却是很可悲,做为附属为蜂后的工具,他什么都没有。
我倒杯水,想很多事情。
手机响了,是一个免费的笑话。蜜蜂狂追求蝴蝶小姐,蝴蝶却嫁给了蜗牛。蜜蜂不解:蜗牛那比我好?蝴蝶说,人家好歹有时间的房子,哪像你,住集体宿舍。
笑着关了手机,我在想,在这个城市,我不做蜜蜂,应该去做什么。
缘分那么咸(1)(图)
文/蒋振东
我和一同是相亲认识的。
介绍人是我的朋友胡大哥。他说,一同在一家银行的人事处上班,爸爸妈妈都是教授,在亚运村附近住,条件很不错的。
我一听就觉得不合适。我说的不合适是觉得,我是一在北京的外地人,那个时候,我的包里是一直揣着暂住证的。还有,我的老家在农村,我的父亲母亲,尽管都有工作,但和她的教授父母那可站不到一排上。还有,我的工作不是很稳定,也没有每个月很丰厚的待遇,我觉得,我是不合适去相这个亲的。在我们老家,相亲是要讲究门当户对的。
那天,胡大哥说安排了一个酒楼,并叮嘱我千万别迟到了啊。我却满脸无奈,我说,不合适啊大哥,悬殊太大的。胡哥都有点急了,说你不去看看怎么知道合适不合适啊,就算不合适,多认识个朋友也是好的啊。
在那个酒楼里,我们4个人吃着饭,胡大哥,一同和她的阿姨,还有我。我记得,喝的是红酒和菊花茶水。因为没有抱什么希望,所以我没有什么压力,也就不紧张。
席间,我说的最多的是我自己的情况。我说,我现在在北京什么也没有,我住在一间地下室里,工作一般但我比较喜欢。我有妹妹在北京读书,每个月我都会把我的工资送一部分给她,所以,我还没有买房子的想法。
吃过饭,等我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胡大哥说,你和一同找个茶馆去聊天吧。后来我才知道,我讲的那些我的缺点,她都很喜欢,她觉得我比较懂事,也有责任心。
我仔细看了下一同,很像一个我喜欢的主持人的感觉,说话声音也不是很大。我们去了一个茶艺馆。然后,我送她回家。
那天过后,我们就恋爱了。
我下班比较早,有的时候,我就去接一同下班。在她的单位附近,有个商场,叫百盛,我们经常去那里的5楼吃小吃,也有的时候就叫两杯水,坐半天。有一次,我还换了10元的硬币,然后在那个投币点歌机器里点了一首许茹芸的《美梦成真》。那几年,我就听许茹芸的歌,而一同喜欢的是张信哲的歌。记得有次,我带一同去看张信哲的小型歌会,随着音乐的响起,张信哲在台上拿着话筒举向观众,台下,一同满眼热泪: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我记得那天回家的路上,一同天真的说,如果今天是张信哲和许茹芸是在一起演唱就好了啊。我说,为什么啊。那我们就都可以有喜欢的歌唱了啊,她说。
为了节省交通费用,我用的是郊区职工的月票。但和一同在一起的时候,我都是抬手叫出租车。而一同则经常的坚持坐公共汽车,一般都是天特别晚了才打车,更多情况下我们都是坐公汽。后来,一同才告诉我,她参加工作后,几乎从来没有坐过公共汽车的。因为她的工资很高,而家里也不需要她的钱做什么,都是她自己买衣服了,旅游了什么的,她不爱化装和打扮。和我在一起坚持坐公汽,完全是为了怕增加我的负担和压力。我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几个月后,一同第一次去我的小屋。一个在北京靠西边的一间地下二层的小屋。因为那个房间,几乎没有异性进入过,那天我说,终于有美女光临寒舍了。
缘分那么咸(2)(图)
一个周末,一同过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个砸汁机。在我一头雾水的时候,一同说,她上次来的时候,看家我房间里有很多的酒瓶,想我应该比较爱喝酒,但酒喝多了容易伤身。有了这个砸汁机,以后就可以砸些胡萝卜或者苹果汁喝。
有天快下班的时候,一同给我的呼机上留言,让我下班直接去百盛的5楼等她。那天,我们有了第一的争吵。一同说,我住在地下室,对身体不好,她想让我搬到楼房去住。我记得我的脸特别的红,开始一直是沉默不语,更多的是把调味碟里的白色粉末时不时的往碗里盛。后来我说,以后说吧,我身体好着呢。一同去给我买啤酒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米粉已经咸得没有办法下咽。
有天我带一同去王府井拍照片,在绿灯和黄灯交换的时候,我拉着她的手,飞跑穿过马路,我们都笑跑得快。换胶卷的时候,我从包里掏出一只口红给她。她说你怎么还好意思去女人柜台买东西啊。我说,这是我参加发布会得到的礼品啊,我才不好意思去买这个呢。她很喜欢那个牌子和颜色,看了白天装进口袋里的。
事实上,那只口红是我送给一同唯一的礼物。以后没有多久,我们就分手了。那天吃的是老北京炸酱面,一同又说了同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