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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5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第一年
1.寻找落魄者
1995年夏末,最后的酷暑笼罩着这座内陆深处的城市。这个下午闷热难耐,从一辆气喘吁吁终于到站的公共汽车上奋身挤下来了宋旺旺博士,身上的浅蓝色T恤已经湿透成深蓝色,歪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在匆忙扶正后却被一层蒸腾的热气所蒙住,让他看不清楚四周可供参照的景物,怀疑自己此行的目的地是否真的到了。
站在路边站牌下的宋博士从手中的黑皮包中取出半沓餐巾纸(是中午和人在饭馆吃饭时剩下的),从中抽取一张来擦拭自己的眼镜片,为了急于看清四周,他擦得有些潦草,所以当眼镜重新戴好在眼前,那镜框中的十里村村口的新建牌楼竟是五抹六道的,位于本市南郊的这个十里村,属于那种“都市里的村庄”……
没错!就是这儿!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之后便大步流星地穿过慢行道迈上人行道,朝着那十里村的村口直奔而去——此行,他是专程来找人的,他要找的人就住在村里农民(早已转非)出租的房屋中。时间进入8月,一件突如其来的“大好事”从天而降,落到了博士的头顶,搞得他在这大半个月里一直处于紧急找人的状态,他为了这件即将全面展开的“大好事”要在一个月内找到三个(他精打细算过)落魄之人(他这般考虑的),现在二十多天已经过去,计划中要找的另外两人已经找到,并且到位,现在是最后一个——他兜里揣着一个背熟的地址,乘公车前来并且挤出一身臭汗,正是为了要找到这最后一个落魄之人。
其实,他与此行要找的此人并不相熟,只是头两年在偶然的机会中于公共场合与之见过那么两面,不多的几句交谈却留下了一个不坏的印象,至今还保留在脑袋里,关于此人,更多地了解是来自一些人口中的一位失败者的传说:六年前从京城的一所名牌大学毕业后分到本市南郊的一所院校教书,三年前自行辞去教职后在家专事写作,多年来写了上百万字的小说却无一字发表问世——一个落魄的作家或者仅仅只是一个失败的小说作者,宋博士新近听到的关于此人的倒霉事是关于他的生活:刚刚离婚,一无所有中惟一的拥有——他年轻漂亮的老婆跟其所在公司的老板——在本地很有名气的一位房产大亨跑了,因为那位房产大亨有名,所以这条新闻的传播力便很强。宋博士听说此事后又巧遇这个倒霉蛋的一位熟人,得到这个地址便跑来了。
现在,宋博士已经来到这个面积挺大的“都市里的村庄”最东头的159号门前,拍打着被太阳晒得发烫的铁皮院门,门并没锁,但几声立即响起的狗叫让他不敢擅自闯入,稍后,一个穿着一条大花马蹄裤的三十来岁的俗艳妇人拉开了门,用极土的本地方言问他:“你找谁呢?”
“……大……大姐,冯彪住这儿吗?”宋博士客客气气地问道。
“你寻冯彪?”妇人歪着满头鸡窝般烫发的脑袋反问。
“对,我找冯彪。”博士注意到妇人厚厚的唇上涂有油亮的劣质口红,令人更觉燥热,跟吃了死孩子似的(他想到了这个比喻)。
“你是他啥人?”多嘴多舌的妇人。
“朋友!”挡道的妇人搞得他有点烦了。
“寻他弄啥?”
“有事儿!”
“进来吧!”妇人这才将铁皮院门完全拉开,“上二楼,楼上南头最后那间。”
博士这才进得院来,小心翼翼绕开一条蜷伏在地舌头吐出二尺多长的大狼狗,迈上一座村民私建的那种二层简易楼,照妇人所说一直走到南头的最后一间门前:
“冯彪在吗?”他高声叫道。
没有回应。
“冯彪……”
屋内似有响动。听得也并不真切。
见门虚掩,加上心头之烦正在加剧,博士便不顾客套,一把将门推开,屋内一股灼人的热浪扑面而来,差点将他掀翻在地!
好一阵他才稳住阵脚,适应过来,遂又发问:“冯彪在吗?”
话到半截他才判断出这屋里大概是没有人的,被热浪冲昏了头脑的他便一步迈将进去,顷刻间又陷于室内的一股浊气和强烈的异味之中,紧接着,头晕眼花的他又受到了一次无端的惊吓——那是当他忽然看到紧挨墙放的一个席梦思床上陈列着一具青年男子的赤身裸体——在一瞬间,那一动不动的样子甚至让他疑为尸体……
“冯彪……”似乎只是为了告慰自己这是个活人,他才声音发颤地叫道。
那具“尸体”动了一下,翻了个身,四仰八叉在床。
他将目光从其下三角黑而浓密的耻毛和龟缩其间的阴茎处移开,又更响地叫了声:“冯彪!”
“尸体”深陷的双目在三秒钟后睁开了,望着他,脸上没有表情。
“冯彪,还认得我吗?我是社科院文学所的宋旺旺。”
依旧毫无表情,失神的双目只是看着他,似乎在回想着什么。
“想起来了吧?咱俩见过两面,还聊过……今儿我有事找你。”
又是三秒钟过去,这具“尸体”终于有气无力地开了腔——
“宋……请我吃顿饭吧……”
2.“我们有自个儿的阵地了”
冯彪的落魄之状令宋旺旺大受刺激:是的,他是想找那么三个怀才不遇丧魂落魄的主儿来成全他的“大好事”,前两个也很容易地就找到了,这最后一个却怎么非得浓缩成这样一幅不堪入目的“经典画面”来恶心他?难道是对他欲成“大事”而产生的这一委琐想法的一种严厉惩罚?
受此刺激之后,宋博士只有一个冲动在往上涌——那就是好好请这最后一个落魄者吃上一顿饭!一顿好饭!不光是为了满足他所提出的这一要求,也是应该的:中午他就请了另外两个家伙。
冯彪在凌乱不堪的屋内四下里找寻衣裤穿时,博士干脆出去了,不想再受这份刺激也想赶紧透一口气。他站在门外的公共阳台上等他,宁肯站在下午时分威力丝毫不减的毒阳底下晒着。长达十分钟过去,蓬头垢面上身套了一件皱巴巴并散发着浓重的汗酸味的海魂衫的冯彪出来了,他们一起下楼,一块来到楼下的院子——
这时,晃晃悠悠的冯彪忽然径自冲向院中的一个自来水龙头,拧开拧大,以双掌捧水哗哗哗地洗脸冲头,然后歪头侧脸咕咚咕咚地好一通牛饮!宋博士又有点看不下去了……
“哎!咋喝生水呢?兄弟。”声音来自院子当间的一棵老槐树下竹制躺椅上正在乘凉的俗艳妇人(博士这才意识到她是女房东),“小冯,你是不要身体咧咋地?我屋里头有饮料呢!”
对女房东的关切冯彪毫不理会,招呼站在一边的宋博士往外走,出了院门。
博士以为走出这个村子到了大街上才会有饭馆,他甚至心怀同情地想到要找个比中午更上档次的来满足这个落魄者主动提出的要求,不料没走出几步就被冯彪拉进了一个连招牌都没有纯粹是给村民提供方便的一家无名小饭铺。
未等博士提出异议(他想来着),冯彪已改口用本地方言向店主招呼道:“伙计,上两碗拉条子,再来两碗面汤。”
眼见店主乐颠乐颠地忙乎去了,博士便不再说话,主随客便,他黯然接受了这样的安排。
两人坐在一张黑乎乎的稍微一晃便吱扭乱响的小饭桌的两端等饭时,博士问起了冯彪的现状,冯的回答有一搭无一搭,简单到“是”或“否”或者干脆沉默了事,特别是当对方遭遇这样一个问题:“你小说写得咋样了?”竟然掉转头去,很不耐烦地冲着正在忙碌的店主嚷嚷起来:“伙计,快一点些,人都快饿扁咧!”
饭很快便上来了,像小脸盆那么大的两大海碗新疆风味的拉条子放在两人的面前,紧接着又端上来两小碗面汤,冯彪如狼似虎地呼拉拉吃起来,博士则没有动,他思忖这头饿狼已经有食在口——可以谈正题了吧!便忽然欢呼雀跃一般地嚷道:
“小冯,我们有自个儿的阵地了!”——其句式语气特别像话剧演员在朗诵高尔基《海燕》中的“暴风雨就要来了”。
明明没听明白什么(因为不可能明白什么),冯彪却从那碗拉条子中抬起头来,满头大汗地朝他咧嘴一笑——竟是十足的白痴才能够绽放得出的那种憨傻的笑容!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所在的社科院不是有本叫做《文学研究》的刊物嘛,季刊,不死不活地办了十多年了,我这几年不就是一直在编这本鸟刊物嘛,现在好了,国家不给拨钱了,断奶了你明白吗?”
冯彪又从拉条子中抬起来头,露出白痴般的一笑。
“这是逼着咱走向社会走向市场呢!大势所趋,也就给咱提供了自救的机会和出路。从今年开春以后,院里所里就一直在忙乎这事儿,首先是将原先的刊物改名——《文学研究》哪行啊?上了市谁理你呀?——现在改叫《世纪》。新闻出版署已经批下来了,从季刊改成双月刊的想法也批准了,你知道这个新名字是谁想出来的?”
又是白痴般地一笑。
“是我起的:‘世纪’就是向旧世纪挥手告别大步迈向新世纪的意思——起的好吧?”
白痴。
“还有更好的呢!院上面向全院招聘新刊物的主编,我轻而易举地就给聘上了!”
“你……你怎么不吃呀?不饿……是吧?”冯彪已将自己那碗拉条子消灭干净,眼睛直勾勾地盯上了博士没动的这一碗……
“你吃!你把这碗也吃了!我不饿……这个月我就算上任了,照我原先的设想——竞聘主编的述职报告里也写得很清楚:就是这编辑部的人员必须外聘,面向全社会招募人才,除了社科院的院长担任一个挂名的顾问,文学所的所长出任杂志社社长,由我出任主编之外,院里所里的人一个都不要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裙带关系就让人受不了,也绝对办不好刊……”
呼拉拉。
“小冯,我今天来就是想请你出山!”
冯彪从第二碗拉条子中抬起来头来,这回他终于未做白痴的一笑,而是有点听不明白的似的:“……出山?”
“对,请你过来做我的编辑——《世纪》杂志的编辑。”
“老……老宋,你是说……我又有班上了?”
“是啊!是这意思。”
“还有……工资?”
“那当然,怎么能没工资呢?不但有工资,我还要争取让大家拿到高工资!”
“你是说——我……我又有饭吃了?”
顷刻间,冯彪浑浊的双目之中似有泪花闪动——这点小动静才使他像个大活人。
3.女房东
见两碗拉条子被一扫而光,宋博士问小店店主:有啤酒没有?
店主回答:没有。但又立刻表示:可以帮客人到村里的小卖部去买。
博士便一下子站了起来,跟店主结了两大碗拉条子的账(两小碗面汤属于“免费赠送”)。然后对坐在对面已经吃得心满意足的冯彪说:“咱们换个地方,到街上找个像样的馆子,我请你喝啤酒!”
之后,他们便离开了。
冯彪与宋旺旺的初次正式面谈——也就是后来他们在长安南路上一家啤酒屋里喝啤酒时所发生的一切——甚至可用“相谈甚欢”来形容,当两瓶汉斯啤酒落肚,宋博士带着刚有的主编意识来考察用人对象的那颗心很快就放了下来,因为他发现:这个冯彪并未因三年辞职在家看似与世隔绝的写作生涯而丧失对世事的关心和感觉——也就是说,从社会的眼光来看,他还没有真正的“废掉”!相反,似乎还有一些拉开距离之后“冷眼看世界”的清醒和智慧,糟糕的个人境遇还使他憋出了一腔子邪火,一点就着……博士心里想找的正是这种人,是吾国文化环境中自古以来所盛产的那种十分典型的“怀才不遇”的“落魄才子”——这个特点与博士本人也有几分近似。看来人是找对了,这一个甚至比另外两个更为符合他的设想与要求,令他感到十分满意。
这天午夜,已经安静下来的十里村内走回一个醉鬼,酒足饭饱的他看起来心情不错,将一支很老的流行歌哼在嘴上,成为小曲儿。这个醉鬼还能像狗一样准确地找到家,拍响了159号的铁皮门。
院里的狼狗叫了。
他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没过多时,有人脚步急促地跑上前来将门打开,是女房东。
“大……大姐!对……对……对不住您了,这么晚……晚了,让您……给……我开门……”醉鬼说。
“我没睡,专门等着你呢!”女房东说。脸上有意扮出的妩媚之色在门楼之下那一小片黑暗中无人看见。
让他进来,她重新锁门,这回才是彻底锁死。
满身酒气的醉鬼从院中踉跄而过,朝着通往二楼的楼梯扑了过去……
锁好了门的女房东,返身得见月光下的楼梯上——一个人正如狗一般手脚并用地朝上爬去,但却未获成功,停在了原地……
“小冯,你看你都醉成啥咧些!不就是离咧个婚么!心里不痛快也不能这么糟蹋自个么!”女房东走上前去拉他起来,“走,到姐屋里去,喝点醋,喝点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