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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跑边叫,像救火的水车一样,呜哇呜哇,我忘记了自己穿的是有着小圆钉般鞋跟的淑女鞋,在跨上一个台阶后,小圆钉承受不了我的非淑女运动,啪地断掉了,我清楚听到了它断掉的声音,想收住脚步,却被惯性和突然缺失的平衡甩向了一片灌木丛。
因为惊吓、疼痛和摔出了一个狗啃屎的丢脸姿势,我开始抹眼泪。并且更真切地感受到了虫子们正在经过的发根和汗毛,发根被拱起了,汗毛被压弯了,它们努力向前爬,在皮肤上留下一道道冰凉的痕迹。
又有了晕腾的感觉,我的心脏快要从胸膛逃逸掉了。
十万火急的关口,我看到了一个迅速靠近的身影。
他是在我的泪眼迷离中逐渐清晰起来的。当我看清是苏唐时,他已经跪到了我身旁:“你怎么了?”
一个恰当时刻恰当地点出现的恰当男人,我给你个机会,让你英雄救美,这个英雄你当不当?
苏唐是好人,从他跳到河里救人就能看出来,所以,这个虫口救美的英雄他是当定了吧。
我说虫虫!虫虫!
苏唐向四周望,虫虫是谁?你儿子吗?
戚,我有那么老相啊,儿子?不要开玩笑了好不好!
他抓起我的脚往看了看,本能的我往后缩了一下,他瞪了我一眼往前逮,叫了声别动!
一拉一扯的,我的脚痛了起来,可能是崴到了。他说。
当然会崴到,脚体从八分高的鞋面突然降至地面,要毫发无伤才叫奇怪。
苏唐看了看四周,怎么办,要不要带你去看医生。
我哭个不停,不要医生,我要洗澡,换衣服,我身上有虫。
在哪?苏唐问。
就在我头上,还有脖子上和衣服里也有。
苏唐手掌一下扫过来,直接把我的头按到了他怀里,他的手指像扒拉野草一样在我的头发里扒拉来去,过了一会儿,他很肯定地说,没有啊,一只也没有。
我的脊背忽然就更冰凉了,头上没有,那一定是顺脖直下,钻衣服里去了!眼前顿时出现十万虫子在我广阔的后背啃荒的壮观景象。于是眼泪也冒得更爽快了,哀号一声,那就在我身上!
要我帮你抓吗?苏唐笑了笑看着我。恶搞恶搞的。
滚蛋!
苏唐说好啊,站起来就滚了。
好有个性啊,现在的男人都怎么了,动不动就耍个性!打是亲骂是爱没听说过吗?现在这个唯一能把我从虫虫炼狱解救出来的人啊,就像病患爱医生一样,现在的我有多么爱你,你不知道吗?
接触过一次,我可是知道他是属毛驴的,他走了,我身上的虫子怎么办?马上改口高叫,回来呀,要滚蛋也带上我呀。
他站住后肩膀一耸一耸的,过了一会儿才扭过脸问我,你总是这么没心没肺的吗?
……
我没想到苏唐家就在埋伏酒吧的后面,难怪他那天要知道到这里喝酒,这叫充分利用便利条件,喝完了可以直接回家。
去他家的事,根本没得选,他家离江边近些,我家则在江北岸,过了桥还有好大一截子路,如果带着一身虫子回家,估计行程还未过半,我就已经呜呼哀哉了。迫不急待地,我需要做彻底的洗浴,不管是他家或者虎穴,只要有水,我都会去。
开开门我根本就没看他家长什么样,直接就冲卫生间里去了,衣服几乎是从身上撕下来的,一离身就全抛到地板上,水温调的烫烫的,连人带衣服一起狠狠地烫,虫啊虫,别怪我狠心,要怪只能怪你们选错了降落的时间和地点。
洗了个把小时,我才把失落的心跳找回来。从卫生间里探个头,向他要了套衣服,于是容光焕发、一腐一拐地出来了。他家挺大,家具全是木头原色,墙上全是抽象的板画,看似漫不经心的东一张西一张挂着,看久了就能看出其实哪张画挂哪个位置他是用了一番心思的。就像他这个人,看似坐在江边悠悠闲闲的什么也不想,但近距离观察总觉得他有很重的心思。
他那时正在厨房里煮面,真是个好男人唉,居然知道洗完澡了人会饿。我在厨房边探了个头,问他要不要帮忙,结果没得到回答,那意思应该不要帮忙吧,于是心安理得地从厨房退了出来。
茶几上摆着红花油,我边往红肿的脚脖子上擦边等着吃面。鼻子被香味弄得无法忍耐的时候,他端着面出来了。我没好意思自动往餐桌上坐,头往下埋了埋,故意不去看面,等着他热情地招呼我上桌。
我低眉顺眼地等了五分钟,但除了吸溜吸溜的吃面声,其他什么也没等到。
怒不可遏,怒了更饿!
我在沙发上跳来跳去的弄出好多声响,想引起他注意,这里还有一个客人呢,出于礼貌,是不是应该发出一个同食的邀请呢?
听到动静他果然抬头,举着筷子对我说,等一会儿,我吃完饭就送你回家。
不是吧?等你吃完,我就饿死了。好没礼貌的人啊!
你既然这么不客气,我跟你虚伪个什么?饿了就是饿了,我要吃面!
我自行到厨房拿了碗,却没找到筷子!只好用勺子盛了些端上了桌。
埋着面碗的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很后知后觉地说,原来你也想吃啊。
我也饿了好不好?
他眉头皱了一下,我看你还是不要吃了。
啊,我碗都端上了,你却说什么不要我吃,什么意思?
不说话,以悲愤的眼光盯着这块糖。
苏糖歪着脑袋翻眼睛,看我也没用,家里只有一双筷子。
怪不得刚才我在厨房没找到餐具!原来唯一的已经在他手中了,我还上哪儿找去!你这也叫家?怎么这么吝啬,筷子只买一双?
要你管?他的凤眼又瞪起来了。
唉,毛驴,你脾气这么恶臭的,已经怎么找母毛驴过日子啊?我冲回厨房,又开始找,只找到一把电饭锅饭勺。回到餐厅,夺过筷子,把饭勺递给他,你用这个!
他一个大男人的,不会卑鄙到跟我抢筷子吧?
他果然没动,我果然聪明!这种事权昕可能装模作样地跟我抢夺一番,然后把筷子交给我,告诉我他不饿,让我先吃。而苏唐呢,据我对他的观察,他会气得发抖,但不会对我怎样,只会点一支烟,慢慢思索怎么报复我,比如告诉我面条里有虫子等等。但我是不会上当的。
哼哼,此时的我正是军帐中的诸葛亮,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但我失算了,苏唐并有气得发抖,也没去点烟,他接受了我安排给他的勺子,举着伸到碗里捞面条去了。
我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着面,同时仔细观察这个举着无比大勺的青年,他一点也不为勺子的面积而为难,怡然自若地端着勺把举到唇边,就像天生就是用把勺子吃饭似的,手腕慢慢转动着勺柄,嘴唇拱拱的,一开一合,艰难来回着,最终吃完了一勺子的面。
在他第二次把勺子伸进碗里的时候,我喷了。
可恶的笑声从肚子、心脏、脑袋、喉咙和每一个细胞里冒出来。天哪,如果苏唐不是一个外表和气质均淡冷的人,我也许不会感到此情此景有什么怪异。就像《天下无贼》的傻根一定要蹲到墙根的阴影里,托着海碗吃面,我只能说那叫自然。但如果墙根下换成了穿着锃亮皮鞋的韩剧小生,他扬着戴着耳环的脸,托着个大海碗,喜剧效果是不是彪悍?
我笑到打跌,苏唐却连眼都没抬一下,很认真地举着他的大勺子吃面。
等面碗空了,他才抬起眼睛,很无所谓的说,你总是这么没心没肺吗?
得了,如果没心没肺我就不会大笑特笑了,虽然占的是你的筷子,吃的是你煮的面。
虫子爬过的衣服我直接就丢到了垃圾桶,如果可以换皮,我肯定是这层皮也不再要了的。没什么好穿的,只好穿着苏唐赞助的衬衣和裤子回家。他说没穿过,是新的,你要买一套赔我。我说洗干净了会还回来。他说你穿过的我不要了。我当即给了他六百块钱。他居然接住了!又一次让我大跌眼镜,初初一眼确定有风度的男人,在以后的交往中表现出的不风度才让人感慨,这个年代风度已经和男人不沾边了。
我们第二次做别,然后又是很长时间两不相关。但不自主的,我常会想到苏唐,然后莞尔一乐,这家伙,是个有点意思的人呢。
……
我于一个月后,在德化街再次碰到了莫默,她穿着一身镶了假毛的纱衣,手腕与腰部有长长的流苏。耳环戴回了七八十来个,像个卖耳环的小贩。画着烟熏装,用戴着极大艺术戒指的手,举着一根香烟站在街边。
开车经过,她对我而言,与其他路人并无不同,初看一下,不过是个标新立异的都市女孩罢了。可当一个男人上前推搡她,而她一直在试图挣脱时,这个打斗场面立即引起我的注意,并在放慢车速后,于观后镜中渐行渐小的影像中,认出了她是权昕的新女友――莫默。
决绝地刹了车。
莫默,她现在有麻烦,如果她嫁给权昕,将是我的嫂子,虽然我讨厌她,但彼此两生厌这种事,关起门来做就行了,打开大门,我们将是一这家人,肥祸还得共担当,这件事,我不能坐视不理。
可就在我停车的功夫,他已经被那个男的拽到旁边一间酒吧里去了。
一些同仇敌忾的情绪怂恿着我,我在他们进去后跟踪而至,并用了很大的力气推开了酒吧的门。铁艺雕花的门扇向带动气流分向左右,我的头发都被吹了起来,那一时刻,站在门阶前的我是备水一战的英雄。
可出现在眼前的不是战场,而更像是一个梦里的童话。
这间吧里有白色玻璃搭置的心形舞台和五彩斑斓的桌子,长长的羽毛挂满了天花板、墙面甚至是地板,整个酒吧就像是松鼠蓬松的大尾巴,四处洋溢着毛绒绒的温暖。
毛绒绒的温暖沐浴在毛手毛脚的青年们身上,里面全是情侣,一对一对的,手或者嘴是粘在一起的,不如此呆着,估计毛绒绒的欲望就会从眼睛里冒出来。
我看不见莫默,不知她被拉到哪里去了,只觉这个地方不妙,有点像单身女客的虎穴龙潭。
劈绒斩毛!!我迅速的往酒吧腹地深入,同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搜寻着莫默的身影或者语声。可当我在一大丛羽毛后找到她时,愕然的就像是从鸟巢里掉出的不会飞小鸟,感官被摔的碎成一片片。
莫默正在搂着男人亲吻,一大片羽毛是浪漫的围帐,风情在毛毛飞呀飞的,我听见了两人互相吮吸对方嘴唇的声音,吸溜吸溜的,并一下想到了苏唐和他的大饭勺,他吃面条的时候也是吸溜……吸溜……。
但苏唐的大饭勺里盛的不是面条,而是权昕的心,吸溜吸溜的就被这两个狗男女吸掉了。
头发一根一根地立了起来,如果那天我头上有一顶帽子的话,它一定会像撞了弹簧的弹子一样,英勇地冲开地球引力飞出去。
当头发完成由柔顺到直立再到僵硬的全过程后,我冲了上去,横刀劈爱就把两人给隔开了。莫默显然太专注于吸溜运动,我的人已经插到他们中间了,她还没认出我是谁,尖叫了一声,干吗呀?
我的手指了指那个男人,他是谁?
莫默大睁着两眼,终于从记忆里把我的相关信息调了出来,是你啊,方小篆。
我没理她,还是追问,那个跟她接吻的男人是谁。
莫默还没答话,男人先回答了,回答的方式是伸手一划拉,我就被推出去了八丈远。
马步蹲档,在退到第八步的时候,我拿个架子以山岳的气势立住了脚,想把我从这间酒吧里推出去吧?在没弄清事情是怎么回事以前,我不会出去,要对权昕负责!这是当时唯一的念头。
男人把莫默搂在了怀里,我这才发现这人高壮的有点像熊瞎子,我的小胳膊小腿跟他斗无疑是自不量力。
站在他们面前的我大脑分化成南北两极,北极把巴掌拍得震天响,莫默原来在玩劈腿,男人最不能忍受这种事了,权昕肯定得和她结束恋爱关系。南极却悲悲切切,但愿这是场误会,不然权昕多没面子,多伤心啊,居然跟一只熊瞎子共用一个女人,天哪,可怜的权昕!
我在做自我斗争,而那厢,莫默和男人搂的越发紧了,他俩在做浆糊,想把彼此粘到身上。现在轮到男人开问了,她是谁,他指着我问莫默。
莫默嘿嘿一笑,权昕的妹妹,方小篆。
男人噢了一声,那个坏女孩啊。
莫默说,是啊,就是她。
男人摇着头,长得倒不像是坏人。
莫默轻蔑地撇嘴,坏人才最会装纯情嘞!
完了,我不是被男人刚才那一下推坏了吧,他们说什么?坏人方小篆?我怎么坏了我?不就是无意间看到不该看到的场面,撞飞了你们的好事了吗?如果这算坏,你们两个岂不是坏得头上生疮,脚下流脓,透了气吗?
我怒了,刚才怒是为了权昕,现在怒是为了我自己,八步距离我一步就跨过去了,堂堂正正地站在莫默面前,你说清楚,谁是坏人?还有,这个男人到底是谁?你跟他在这儿亲热,那权昕呢?权昕算什么?
权昕爱我。我正在钓金龟呢。莫默这样说的时候回手搂住了男人的脸,男人的嘴顺势在她手上亲了一下。而他吗,莫默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