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爱情见鬼去!干杯!
昨晚见鬼去!干杯!
“昨晚?为什么昨晚要见鬼?方?”她摇头晃脑地问我。
“因为昨晚高兴,所以,它得见鬼。哈哈。”酒太好了,幸好我提议今天出来喝酒,不然哪来的这么多高兴。
“为什么高兴?”
“因为我对权昕说,我爱你!哈哈,好笑吧?”
“哈哈,你不能爱他!NO,NO。他是你的brother。”
“哪个王八说的?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们压根没有血缘关系。看见了没?”我伸出手,让她看端正其上的一枚戒指:“这个,你在权昕手上也见到了吧?是对戒。我们,在他出国前就订婚了,他是我的,我也是他的。”
我簸张着自己的小爪子,好让无名指上的戒指看起来更突出些。
没想仅是四年,戒指还在手上,人却被美国狐狸勾跑,一时悲愤,由不得口无遮拦地乱扯起诺言。我们订婚了!
“oh,mygod!Congratulations!”薇薇安已经喝傻了,似乎没明白我在说些什么。
干杯!
“可我才是她女朋友!哦……爱人,你懂吗?权昕的。”
“他逗你玩!”
“什么是逗?”
“就是不认真,不负责,拿你当玩笑!”
干杯!
……
时间,尊贵的时间,精致的时间,天生丽质的时间,在它的魅力刀锋下,生命无法躲闪。砍上每个人的额头,留下华丽的平行线。
那是谁说的?时间……
时间……
纽约时间八点整,我于醉中醒来,醉里穿花花曾落,醉里望月月成空。在那之前的时间里,我于星醉中穿越时空,回到很久以前,跑啊跳啊蹦啊,马兰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晃来晃去的脸,纯真的眼,还有一只鸡毛键,飞起,褐红色的羽毛在阳光下亮洒的闪,拉出轻盈的弧线。
跳啊,别停,笑啊,别停,我已累到脱力,胃里翻江倒海,别停下来,千万千万,不然,就会……
醒来。
……
权昕?
我睁开痴的眼睛看见坐在床边的权昕,正因醉者迷蒙的醒来而投下审视的目光,那脸恰映着床头黄白色的灯光,面颊的曲线被光荡漾而发散开来,流动着难掩的光彩,那表情像神从云端向世间的窥探。当我在恍惚中看到神的容颜……
一个自己都没想到的动作,手就那样触摸上了他的脸,呆呆地,渴求地摸索,皮肤,呼吸,还有分明的……唇线。
他愣住,黑黑的眼珠里有错愕、不解和感动,于是,一时相对无言。
时间,永远凝滞吧,停下你的脚步,从此不再有沧海桑田。
可时间,谁能命令高傲的时间?
仅是片刻,权昕从我掌里挣脱。而那被遗弃的手,还保持抚摸的姿势停在半空。他站起一笑说:“干什么?性骚扰啊?”
善于摆脱的男人。
“呵,”我短呼一个笑音,“这样就被套上性骚扰的帽子啦?那下回我玩点更色情的。”
“下回?你以为我还能让你得手?别赖在床上,快起来。”
“噢。”
乘着翻身坐起的空,把手放到心口暖一暖。手滚烫着,传送热度到心间。
……
5 吃醋的猪
纽约,黑夜随海水漫延,一屋灯光一层落寞搭起来的建筑,一层浮华一层坠落无边无沿。满眼都是浮光艳影,每夜的每夜都是最盛大的晚宴,最后的狂欢。
时间……九点。
我坐在所住旅馆楼下的餐厅里,很想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床上的,薇薇安又去了哪里?掘脑三尺,脑浆脑髓全翻出来查看了一遍,没有记忆,只有醇正的酒香在最深冷的小巷里飘散。
只好抱歉地向权昕傻笑:“我只记得我们喝了很多酒,后面的,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
权昕的脸有些淤涨,眼睛肿成了单眼皮。一天波士顿、纽约打个来回,我知道他累。心在那一刻突突地跳起来,疼。还是快点吃饭吧,吃完了,我要放好洗澡水,为他荡涤尘埃。
他在笑,因为累的缘故,脸有些变形:“喝成这个样子,她怎么没乘你醉着把你卖了?”
然后拿出手机来,边拨号边说:“一个下午了,她的电话一直没人接。说好一起吃晚饭的。”
嗯?薇薇安不接她的电话吗?为什么?
疑问之后,心突然动了一下,有探照灯的光亮刹那刷过混沌的空白。记忆的火车在九点零五分第一次在我的脑海交错,薇薇安说,你不能做他的女朋友,因为他是你哥。
手里的餐单掉落。我究竟说了什么?
火车,全天下的火车,冲开气流吐着白烟咣当咣当开过来。把过去时的隧道挤满。
我跟权昕订婚了。
我们从小就订婚了。
我们昨夜在一起。
……
我是不是这么说的?我是这么说的?那些居然是我说的?
时间,一分钟后,权昕在摇头:“她一向注重遵守约定,厌恶无故失约。究竟出了什么事?”
出了什么事?被我的话打击到了?所以,躲起来,去生气,去哭叫,去自杀了?
怎么可能?这是个美国女孩,她们哪有中国女孩那么死心眼?
那又为什么不接电话,不赴约会?难道,她身上中国人的遗传基因,决定了这个恋爱中的大学生的行为方式与美国人不同,而与中国旧时代女子相类?但是,我说她就信吗?为什么不向权昕求证?她是石头脑袋?
不,她定是因为其它的事耽误了,但愿。
我要告诉权昕喝酒的时对话的内容吗?
时间,九点十分。我在三番五次的点头、摇头再点头后,决定说出来。政府有政策云,坦白从宽。
“权昕,我们喝酒的时候,我吹了一个小牛……”
这样,这样,如此这般。
“你是这么说的?”听完后,权昕的表情依旧是无所谓的,把手伸过来捏我的鼻子:“上帝会赐给你一个皮诺曹的长鼻子。”
可是,真的没有问题吗?捏一下鼻子就原谅我吗?嘿嘿,那个女人,可是你的宝贝小女友啊。
我把头往前探:“捏啊,你捏啊,真的捏长了,我就赖着你,让你养我一辈子。”
权昕立即把手缩回去了:“猪鼻子好像和皮诺曹的鼻子差不多嘛。我才拧长多少就让我养你,那我可亏大了。不管她,来,我们开饭。”
等着上菜的功夫,权昕又拿出电话拨着号,有人接了,他叫侍者过来送一份纸笔,随着笔尖的划动,我看了一行漂亮的英文字母,连写的,很潦草,也许本来我还认识一两个,可因为字迹的关系,在这串字符前我变成了文盲。
“这是什么?找到薇薇安了?”等他放下电话,我问。
“不是,我打到她学校了,这是她朋友提供的她家的住址。布鲁克林区第X大街第X号,原来她住布鲁克林。”权昕望着那个地址若有所思。
布鲁克林?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
时间又过了二十分钟,我几乎已经吃完了,权昕的餐盘里的东西却几乎没动,他突然对餐巾发生了兴趣,叠来叠去的,一条腿在桌下不安的抖动。
纯粹为了打破静寂中焦躁的气氛,我说:“权昕,再帮我点份三文鱼好吗?”
像是在梦中被叫醒一样,他迟钝了一秒才扬起脸回答:“哦,好。”
然后,他向侍者低语,稍事等待后,穿双排扣金色马甲的侍者恭敬地送上一份――萝卜汤。
我不知道在英语中,萨门鱼和萝卜汤的相似程度有多少,我只知道,没人发现菜送错了,权昕眼光一直很木然,心不在焉而又小心翼翼地把那块餐巾对角再对角,折叠再打开。
九点三十分,我想了十分钟,终于明白了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我的小心肝像那张餐巾似的,被他扭吧扭吧地就给揉成一团了。
我站起来,往外走,权昕问,你去哪,我大叫,去撒尿!
因为这家旅店是华人开的,所以,餐厅里还是有几个华人的,他们停止了低声的交谈转而向我望来,像是看一截粗俗的木桩。
凡是能对上眼光的,我具伸出舌头冲他们示威,再没什么能压制我的委屈,突然的,我想离开,想来一场离奇的失踪,想知道如果我也不见了,亲爱的权昕会不会也如此这般的焦急。
我借用了服务台的电话咯咯地用力按着,我要找一个可以让我失踪的人,夏立立。
我想到她那儿躲起来,我想向她倾诉我的衷肠,我想让餐台上那个把我当空气的男人意识到他是离开不空气的,一切就是这样。
电话那端传来我期盼了三分钟的声音后,我怀着对“离奇失踪”的憧憬心情,大声地问:“我能去你那儿吗?我想在你那儿过一夜,现在?立刻?好吗?”
“噢,亲爱的小猫,不行。”女人移民后,语言同化的程度往往比男人深,她的言辞语调已经非常美国腔了。
“为什么?”
“我的宝贝吃完奶后不睡觉,一直在闹,我没有办法去接你。你要来,只能自力更生了。哈哈。”她大笑的声音无比快活,像是一个引诱,让我觉得到达她那里我就能忘记烦恼,找到曾经属于自己的欢乐。
……
6 布鲁克林的桥
纽约,黑亮的城,黑亮的夜,黑亮的失意溻湿了心田。
冲出餐厅那一刻自觉是满腹悲壮的……,啊也许是窃笑不已的,我想着权昕发现我不见了,会是如何的抓耳挠腮,狂吼或者跳脚。假想的情景一次次冲上心头,伴随着阵阵恶作剧的快感,我的动作像猫儿般,蹑手蹑脚,却轻捷灵活,无声无息地,我溜了。
白天游览时,我看到纽约满街都是黄色的出租车,夏立立再三叮嘱,方,你最好坐出租来。可夜里就不那么回事了,我在街边站了几分钟,怪异的,居然一辆出租车也没出现,这样下去权昕肯定会追出来。于是改主意了,乘坐其它交通工具。
随身的包包里根本没有多少钱,但很巧的是有几张地铁票,薇薇安白天给的,她说可以做小费用。在纽约,吃饭不给小费是可耻的,如果没有零钱,掏一张地铁票给服务生,也非常受欢迎。一地有一地的风俗。喝酒打狐狸的时候,我们互相交流了两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和逸闻秩事。揭开情敌的身份,打心底想说一句,其实我们十分适合做朋友。
……
现在是纽约时间九点三刻,正是万家灯火汹涌的时分。
我于出走的道路上找到了一个地铁站口。地心的引力从那里弥漫开来,它在邀我由此遁入。
一手攥着地铁票,一手紧握夏立立给的地址,毫不犹豫地拾级而下,有一种熟稔的感觉飘至,似乎前面有最美好的归途。
古老意味着陈旧,纽约的地铁像个伏于地下的怪物,庞大而破败,到处是钢铁的管道,五花八门的口号和小广告。
上行线,下行线,快车,慢车,2号线、6号线,A线,C线,种类繁多。城下之城的错综复杂使我头昏脑胀,我把写着夏立立地址和电话的小卡片伸给旁边一个学生装扮的亚洲女孩,她告诉我乘坐四号线,然后到CanalStreet下车。
感谢上帝,关键的几句话我总算听懂了。
……
昏暗的车厢,摇摆中我一直在想薇薇安和她给我的地铁票,你瞧,她不仅是聪明漂亮,而且设想周到。如果没有这几票,我甚至不能耍小脾气,不能找个地方舔舔伤,不能搞点小动作,让一个男人发现我、重视我,只能给什么吃什么的活受罪。
悄悄环顾周围的人,有些戴着耳机在听音乐,有些闭着眼睛在养神,每个人都避免与他人眼光交错,每个心灵都在躲闪,每个身影都单薄而孤独。
CanalStreet,后来我才知道,那一站是唐人街,可我偏偏错过了该去的地方,且在很久以后回想起此事时,仍对如何丢失了CanalStreet而迷惑不解。
……
走出地铁口,我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一座宏伟的大桥。
有谁不知道世界上第一座的钢索吊桥叫什么名字?有谁没有在电视或图画上见过布鲁克林大桥?
以钢做骨架的这所桥与纽约的气质无疑及其相称的。钢网有钢网的情调,让人想到机器,工业时代与近现代文明。
桥上明亮的灯光与不夜的纽约两岸交相辉应,就像一束永远放不完的焰火,总在空中升腾。立于桥边,恍惚中看见红姑正坐着陈百强的跑车在桥上飞奔,泪眼婆娑地打开发哥赠送的临别礼物,那是一条有着秋日黄昏色泽的表链,迎面打来的海风吹散了黑黑的头发,有泪撒向风中。发哥终于给她的表配了表链,可她却把表永远放在了发哥手里,错过的就是错过了,如果再相逢,也许要绕行很远的路,也许要等很多年,也许,再也没有也许了吧?
一个淡如雏菊的故事――《秋天的童话》,一座从明信片里走来的桥梁――布鲁克林大桥。
布鲁克林大桥?我居然被一张地铁票带到了布鲁克林区!
在认出这个享誉全世界的建筑物的同时,想起了权昕说的地址,薇薇安也住布鲁克林。
我在那一瞬间开始怀疑真有天意。冥冥中上帝正在俯视大地,他也许想拯救那个被误导的孩子呢,也许……,也许……,我应该就自己的胡言乱语,向薇薇安道歉。
地铁口旁边站着个黑人青年,见我犹疑,主动过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忙。没有开口,只是警惕地望向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