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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不相称,尾巴扁扁的,居然还镶着白边。就凭它头上那撮妖毛,我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一个妖。
这个小东西显然对我们的便便摄像机好奇有加,对着它又嗅又咬,连踢带踏。方苏说,这小妖精有失心疯。
他的话让我大笑,我说,那就叫它阿疯好啦。
方苏说只能叫小阿疯,跟你比起来它的疯狂程度还有待提高。
我对他嘲讽地笑笑。
他立即明白我笑容的意思,摇着头问我:“你的意思是说,我最疯狂?”
我说,你可真聪明。
我们在对对方的嘲讽和指责中找寻到了超乎寻常的快乐。
……
晚上张明下课,我把他叫到方苏的屋里看妖怪小阿疯,张明说,那我们要开始下一步的计划了,守株待麂。
……
山林的夜雨与都市的不同,悠闲而细腻的。一夜雨过,天空被漂洗的几近透明,我们探险队一行三人又背起包包上山了,我们打算在草丛里做一整天的埋伏,我有一种预感,今天我们一定能亲眼看到小阿疯。
山野里弥漫着清新的空气,潮湿的树林散发着芬芳,我们周围无数朝气蓬勃的青春精灵环绕飞舞,我看见了久违的生机,又开始相信人生的美丽。
我们在一丛灌木后掩藏起来,由摄像机传递回来的信息,我们分析出小阿疯最喜欢在这片灌木丛前的草地上活动。为了不被那个小东西嗅到,我们没敢用任何的化妆品,包括洗脸也只是用清水拍了拍,连洗面脸都没有用。
埋伏好后,我们就一人拿着一个望远镜,调整焦距寻找小阿疯的踪影。
一个小时以后,我的眼睛受不了了,一望无际的绿也有让人疲惫的时候,我从衣兜里摸出一块巧克力,慢慢往嘴里送着。
突然,方苏的手就伸过来了,拍打着我的肩,同时轻声呼着,快看快看。
我抛掉才咬了一口的巧克力,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向前看,不远处的树林里晃动着一小团火,高一下,低一下地在山林里来回动着。
我赶紧抓住望远镜,透过镜头,看清楚了,那火焰,是小阿疯的那可爱的头发呢。这个小家伙今天心情不错,出来觅食前居然做了发型。
过了一会儿,它终于从树林中走了出来,慢慢往草地上走着,边走边嗅,我丢掉望远镜,凝神屏气地向它观望。小阿疯是胆小害羞的。从它吃草的动作就能看出来,它的大眼睛闪闪发光,警惕地盯着四周,慢慢弯下头去咬一口草叶,一边吃着又一边狐疑地扬起长相罕异的头,只要听到树叶的沙沙声,它就会竖起耳朵倾听,我毫不怀疑一旦有什么动静,它会拔腿飞奔。
我可是第一次近距离地见到野生动物呢,而且又是稀少而怪异的,可以与我媲美的小家伙,眼前的景象对我有难以言述的魅力,我完全沉醉了,小阿疯忽然抬头叫了一声,我似乎在它的叫声里听到我的心,那里面是渴望解放的欲望,是对生命永不淡去的祝福。
我不知道为什么哭了,在眼泪里,我的青春做了一次神圣而富有诱惑的瞬间品赏。
这就是让我叹服的神秘的自然魅力。
……
“有偷猎的。”
我完全沉浸之际,张明趴过来在我耳边轻声说了一句。
在哪儿?
喏,左前方,树林里,有个光点,你仔细看。
我又举起望远镜,雨后白金般的阳光照在对面树林中,一个亮点正反射着七色的光线。
是偷猎的?也可能是护林队啊。
不会。你什么时候见护林队长时间埋伏的?他们都是来回巡逻,不会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呆着不动的。
嗯。那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吓跑小阿疯。
张明说着就摸起一块石头,冲着小阿疯咻地丢了出去。
正好落在小阿疯的蹄子旁边,小东西愣了一下,猛地抬起头,然后转身就跑,可惜它跑的方向……是冲树林去的。
我们好心做错事,把小阿疯赶进了偷猎者的圈套。
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发生,一时间不知所措。身边的方苏决定做的要快的多,他已经站起来了,飞速地冲着树林跑,同时大声喊着,小疯,别往林子跑。
我只是眨了眨眼。
流星,烟火,阳光,箭,还有倒下去的……
几乎是麻木地从灌木丛里跳了出去,我在往前撞。
枪响的时候,奔跑中的小阿疯一个急停,突然右闪,往山下冲去了,很快就不见了踪影。可是那个时候,方苏就在它身后……
我听见树林里传来惊慌地奔跑声,两个又或者三个黑影向着树林深处快速转移。我眼前方苏躺在碧绿的草地上,只看见他黑色的头发还在风中晃动。
最后几步是飞过去的,我的心快要炸开了,这个男人,他死了。我跪倒在他身旁,尖叫,方苏……
我俯下身去摇他,我已经什么都不能去想,我只知道这个男人,他不能死……
一只手臂突然横空出世抱住了我,把我逮向他的身体,毫无防备的,我的脸已经贴住他的脸,一个强横的嘴唇抵了上来,那是一只叫“火”的野兽,那是一只浴火重生的麒麟。我的唇被烧灼到痛苦,他用凶狠地火势强行烧开了我的牙关。天知道我感受到了什么,火在我的唇齿间强暴肆虐,我是天边的一棵小草,狂风暴雨又或者是野火焚烧,他的舌是那样蛮横而灵巧,想拔走我心中所有理智的根苗。
虽然被搂在他怀中,舌头早已缴械投降,双手却不由自主地抗拒着,心里一个声音狂叫,这不行,这不行!
他的双臂和唇舌却不容许任何的抵抗和逃逸,他把我拥得越发紧了,我甚至感觉被整个儿的被挤进了他的身体里去,他的手脚突然一起缠了上来,压着我一个侧滚,我被反压在他身下,他的手掐上我的脖子。
吻停止了,他低头看着我,眼睛里有一抹奇异的水色,带着薄雾似的光华,他的声音哑了,低沉地叫着:方小篆?
看着那双春水的眼睛,我突然意识到汹涌而来的危险,但我被他扼着喉咙,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唔唔地表示抗议。
他的眉头轻皱着,那里面是不容抗拒的威严。
他的嘴唇再一次压了下来,轻滑柔软的,在我的面颊上磨蹭亲吻,然后,舌头很小心地伸了出来,在我唇上猫儿般轻舔,那雨气菲菲的吻,没有了刚才的血腥与火暴,绵软的舌尖脆弱而胆怯地,一点点探进,绞住了我的,慢慢吮吸,落过古旧城墙的花絮般,很轻,很软。
我们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他的心跳得很快。他的手渐渐松开扼着我的力道,慢慢地顺着脖子向下游移,摸索,留下微痒而酸楚的痕迹。
我浑身由僵硬突然变得瘫软,他的手已经不再对我进行禁锢,可我竟懒懒地不想离开,这是一个被诅咒的吻,这是一种被诅咒的情感,我浑身颤抖,眼泪夺眶而出。
他的唇从嘴边移到耳边,一口叼住我的耳垂,轻声叫着我的名字,方小篆,我……可不可以爱你?
我的呼吸在那一瞬间停止了。
他的手正顺着我的身体像泉水般流过去。
为什么我的心中,能承受如此多的感动与爱?为什么一边痛苦的破碎着,一边却又依恋着相亲的温暖?
两个声音在我心底叫喊,两个念头在我心中辗转,两样不同的决定同时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在一瞬间同时决堤。
狂乱地思索勒紧了脑中的弦,越勒越紧,越勒越紧……
我听见尖锐的哨音,接着是炽白的光让我睁不开眼。阳光下权昕说,猪,你这个笨蛋。
拼命推开方苏,我开始向山下跑。我看到张明立在灌木丛边,他似乎没想到我们之间会这么热烈奔放。当我经过他身边,他差点伸手拉住我,他喊,我什么都没看见,你别跑,你们继续,我闪。
……
27
第二十二章
我慌慌张张地收拾着行李,慌慌张张地问张明老师借着钱。方苏斜倚在小学校的门框上,只用漾着水波的眼睛看着我,没有任何的阻拦或者语言。
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我从权昕身边逃开,逃到不为人知的地方想平静地活下来,但我又遇到了危险,我似乎又想爱了。我怕死了爱。我的生命里,爱就像尖刀毒药,爱了就会死吧?可我想活着。更何况,那个让我萌生爱意的人,居然是把我害到这步田地的方苏,我本来只是想知道他恨的根由,却没想到再次落入了他的圈套。
我得逃,这回是从方苏这里逃。
我背上包包向单书记夫妻告辞,然后沿着来路快步出走。方苏不徐不疾地跟在我身后。
突然我站住了,轻声问他,可不可以把恨我的真相说出来?
方苏说,好。
没有任何迟疑,方苏直接说了一个字,好!
多么不容易的好。我跟在他身边这么长时间,等了这么久的日子,终于换来他的坦白。他说,好!
方苏开始很简短地说话。不用酝酿,没有起伏,没有表情。他飞快地说着:
你是我从马路上抱回来的弃婴,在我五岁那年。
因为是否留下你,父亲与母亲的感情有了裂痕,最终,他们离了婚。
我与母亲被一个日本人骗了,我们是被卖到美国的。
母亲死的时候,我发誓要杀了你,然后再杀了我自己。
就是这些。
我感觉自己一直在摇。没有风啊,为什么我在不停地摇,是谁拨弄着我的身体,这样飘摇?“还有呢,为什么带我来这儿?”
你是赤朵人。我捡到你的时候,你当时的衣服上,就绣有一朵很奇怪的小花。我回来后查了很久,才查到这花只有赤朵峰才有,它有个很美丽的名字,细细香,我们住的房子,是你母亲的。房后的墓里全是你的亲人。我认为应该让他们看看你,或者让你看看他们,这是我能为你唯一做的事。
他的嘴一张一合的,我听清了,但似乎,我又什么也没听见,我困惑地看着他的眼睛,那里全是疲倦和痛苦的神色,他站在一条幽闭的小路上,向我说着一些如尘土般四处飞舞的话,他身后是新收割过的麦田,无数麦茬化成冰冷的利箭,在我们的神思里嗖嗖来去,这个破了个洞,那里透着大窟窿,很多金色的箭穿进来,身体抖一下,痛一下,它们又穿过去。
我摇着头,你胡扯。我的喊声并不强烈。我知道到现在这个时候,方苏已经没有理由骗我。
他望着我,眼神已经发白。又是突然的,他抓住了我的手腕,一下搂住了我。我在他的怀里大声呼吸,他说,你要哭吗?要吗?我原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是,你这样处心积虑地跟在我身边,如果我不说,你会恨我的吧?方苏轻声笑了,笑得比哭还难听,可是如果我告诉你,你还是恨我的吧。我该怎么办?方小篆,我爱上你了,这份爱,我该拿它怎么办?
我哭了,推开了他的手。跌跌撞撞的往前走。我不是因为想惹麻烦而出生的孩子,可为什么,却给其它家庭造成了这么多的痛苦?我是毒药吗?我为什么要像毒药一样的活着?
方苏追过来拦住我,他问,你想去哪儿?
我说,不知道。我已经没有爱了,现在却连恨都不能有了,我想静一静。
多久?
不知道。
还回来吗?
不知道。你让开,让我走。
我们对峙着,最终他侧过了身体……
中间的过程是一场慌乱,我像是长出了一对惶急的翅膀,在风中慌张地扑扇。一路的山色,呼地就从眼旁飞去,一路的阳光,呼地转而成阴霾。我的眼睛除了痛楚什么都看不见,我似乎在一个汽车站等过车,当有人跟我搭话问我去哪时,我说的字眼竟然是,我是骗子,我有毒,走开。
……
我像一只无头苍蝇,昏头胀脑地往前撞,买了车票,上了车,我听到临座人浓重的末江口音,急忙掏出车票,才发现车的终点是末江。
我还是想回家的了。那么,就让我回家吧。毒未去,爱又来,奔来忙去,逃来逃去,我似乎做错了些什么,但真的是我的错吗?我的母亲为什么要丢弃我?想向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喊,这一切都不是我想这样做,这一切的后果,不能怪我。
也许我的确喊了,但是没有听见。
列车运行十个小时到达了终点站。
站在这个熟悉但又有些陌生的城市,我贪婪呼吸着它的空气。在这里留下了太多的欢乐和泪水,这个城市,早已在我心中打下了烙印。直至这一刻,我才发觉,我是爱它的。
我拎着自己单薄的行李在车来车往的街上慢慢走着,感觉着城市的气息。天快黑的时候,我偷偷溜回了家,我看见走过无数次的那座小红桥,看见了父亲的二层小楼,看见了我与权昕共种的那株玉兰树,看见七十七正蹲在地上摆弄着我小时候的洋娃娃,他正轻声唱着,小小子坐门敦,哭哭啼啼要媳妇……
我走过去,蹲下来向他笑着,他看到了我,他还认得出我,他高兴地咧开嘴,冲我笑着。
我说,七十七,让我做你的媳妇吧?我们结婚,好不好?
他噢噢地点着头。
我笑着拉起他的手,把他带到院子的东南角,那里有几座假山,我们隐身其后,我慢慢地盘问着他,这几天家里都有谁啊?
他说,钱姨。
我说,还有呢?
他说,哥哥。
还有没有?
他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