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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趣就在于,每次我回到家里,看到自己的画在墙上金光闪闪,就会很快乐呀。”他轻松地一耸肩,与她的紧绷防备相比,更显得像个孩子,无知却快乐。
叶知秋丝毫没觉得他的画有什么可赏之处,倒是他的双眸,十分碍眼地闪着墨晶般的神采,令她看得有些恍惚。
他望着墙面,缓缓道来:“我们工作的地方,不是叫‘森林坊’吗?我把自己的家装饰成森林,这样我回家的时候会比较有归属感,工作起来也会比较有灵感。”
“哦?那要不要顺便在天花板上挂几根藤条,再顺便拍个人猿泰山?”她讽刺地道。不知怎的,竟有了和他斗嘴的兴致。
“有何不可?”高穆平笑了。她的伶牙俐齿令他颇为欣赏,“不愧是‘森林’的首席设计师,很有创意嘛。”
叶知秋瞪着他怪认真的表情。这家伙听不懂什么叫讽刺吗?“高穆平,有没有人说过你很无聊?”
“没有。倒是有人说过我很帅。”他一点儿也不害臊地回嘴。手底下却不曾停,手腕三抖两转,在墙壁上画出一只胖乎乎毛茸茸的橘红色松鼠,在满墙绿意的衬托下,漂亮可爱极了。画完了,他双手环肩,满意地审视着墙上自己的杰作,嘴里嘀咕道:“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啊,有了!”他突然转头望着叶知秋,随即,咧开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就叫小秋秋怎么样?”
“喂,你——”不要欺人太甚哦!她叶知秋虽然修养一流脾气温和,可是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她思索一秒,随即也毫不犹豫地自油漆桶里捞起一把刷子,开始往墙上画。不一会儿她就画出一只大野狼,长长的嘴巴灰灰的毛。然后双手叉腰,不甘示弱地回瞪着他,“这只畜生叫高大狼,专门欺负森林里的弱小动物。”
高穆平先是一愣,然后爆发出有趣的大笑,“哈哈,好名字……”他也提起笔,跟她卯上了,“小秋秋喜欢穿香奈儿套装,总是一副骄傲不可一世的样子——”他说着在松鼠身上画上两个相叠“C”字的香奈儿LOGO。
“高大狼穿着超级没品的,总是穿夹脚的人字拖鞋——”她飞快地在狼爪上补上一双人字拖。哼,才别想她会输给他呢!
“小秋秋很容易发火呢,上次被人不小心弄脏了鞋子,结果她抓狂暴怒——”嗖,嗖,嗖!松鼠的头上燃起三丛火焰。
“高大狼的理解能力有点儿糟糕,别人讽刺他,他基本上都当是称赞——”她立马跟进,在大野狼头上画了三个问号。
“小秋秋……”
“高大狼……”
两人你来我往地抬着杠,丝毫不觉得好端端的一面墙已被涂抹得不成样子。互相吐糟看来真是个有趣的游戏,渐渐地,叶知秋忘了她身为高雅女人的所有禁忌和矜持。兴致所至,她索性在地板上跪坐下来,伸手将额前的刘海往后拂去,只专注于眼前的游戏,想着如何要把高穆平驳得哑口无言。
“高大狼蓄着一头长长的卷发,真是一只臭美的狼族——”她画到一半,突然停下了手,转头定定地看着高穆平;而后者不再说话也不再作画,只是站在原地,有些呆愣地望着她,眼光有丝惊艳,有丝着迷。
她……笑起来真美。高穆平望着叶知秋略有些汗湿的笑颜,方才的嬉闹令她双颊红润,眼神晶亮,几缕碎发垂在白润的额角,鲜红的唇瓣弯出绝美的弧度,这种楚楚动人,是那样猝不及防地袭击了他的心房,令他震撼在当常
这种笑容,是发自内心的纯然愉悦,所以她才会这么漂亮,这么明艳得不可方物。这一刻的她,与白天孤高刻板的她,何止是天壤之别啊!看来,她平常是把自己逼得太紧了,就像遏制住一朵含苞的花蕾,硬是不让它绽放该有的美丽……想到这里,他居然有丝心疼。在自己的理智所能察觉之前,他走向她,大手抚上了她洁白如玉的脸颊。
直到掌心沾着了柔润的触感,他才觉出自己的唐突来,连忙收回手。
“对不起,我冒犯了。”他道歉,心思不稳。刚才那一秒钟,这手仿佛不是自己的,是那样不受控地冲动。
而叶知秋——她傻傻地望住面前的俊美男子,心中乱成一团,无法做出任何反应。她以为自己应该是讨厌他的,可不知为什么,与他相处的时光,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相反还十分令人愉悦。甚至,当他逐渐靠近她的时候,她生平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心跳加速”,什么叫“呼吸困难”,而这一切,难道都是讨厌一个人的症状吗?
她不知道。
只知道,此刻心中激荡的情绪,竟然像极了那首歌里唱的,“鸟儿突然出现,星子突然坠落”的感觉。
她猛然低下头,在一桶清漆里,看见自己酡红的脸颊和醺然的双眸。她慌了,急忙掷下一句:“很晚了,我要回去睡了。”便快步跑出门去。
高穆平目送着她惶急的背影夺门而去;她身上穿着他的白色T恤,那明晃晃的白像一朵百合花,在他心底泛起甜丝丝的芬芳,却又芬芳得很孤傲、很遥远。
经过方才的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对这个美丽骄傲的女人,有了一种别样的感觉。他笑着叹了口气,收拾好油漆桶以后,他在房子中央铺开睡袋。高大的身子蜷进去,心思却飞向了隔壁。那个穿走他T恤的女人,该不会也顺带把他的睡眠偷走了吧?翌日,上午十点。
叶知秋坐在偌大的办公桌前,望着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高穆平的履历,秀眉连着打了好几个褶。
二十六岁的年纪,却已是美国德州设计院的硕士毕业生。他的设计作品是《VISION》(视觉)杂志的常客,在美国曾得过大大小小不下20座奖项。他是个新人没错——珠宝设计方面是个新人,而在室内设计、橱窗设计方面却是美国业界公认的鬼才设计师,就连政府部门也曾出重金请他设计展厅……
这一大串金光闪闪的辉煌事迹和头衔,直看得叶知秋冷汗涔涔,心中发毛。这么一个业界奇才,为何中途转行做珠宝设计?还有,翁士杰怎么会派他过来做她的助理?大材小用得未免太彻底了点儿,难道他用人之前都不看履历的吗?她叹了口气,她那亲爱的半洋鬼子老板哪,真是会给她找麻烦。
如今,要她如何“处置”高穆平这个天降神兵?更别提他还比她小了三岁,年纪差那么多,怎么也配不到一块儿去……等等!她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配不配,叶知秋你要死了,居然短短两天的工夫,就对这个新来的助理起了这种邪念?昨晚也是,只不过跟他一起刷个油漆罢了,居然也能刷到脸红心跳夜不能寐?
不行不行,她要牢记:高穆平只是个吊儿郎当、衣着随便、脸上总挂着101号白痴笑容的家伙,就算他镀过金、得过奖,终归也是珠宝设计这一行的新人,并且是她的下属。她与他,就像鲸鱼与灰尘,冬天的冰和夏天的虫……总之,是完完全全的不搭界,不相干,不匹配。
沉吟片刻,确定自己已心如止水,她才按下电话免提键,道:“EVA,帮我叫高穆平进来,我有事跟他谈。”
“好的,MICHAEL马上就到。”那头传来EVA甜美的声音,叶知秋听着却不顺耳极了。才两天而已,高穆平那小子和EVA已经交情好到互唤英文名字的程度了吗?还MICHAEL咧,他老兄贵姓杰克逊还是乔丹?
这时候,MICHAEL先生嬉皮笑脸地自门口踱了进来,穿着打扮依然没多大长进——一如昨日的T恤、牛仔裤、人字拖。
“你昨天干吗中途落跑?害得我到一直干到大半夜,到现在还腰酸背疼呢。”他一上来就先声夺人。
叶知秋听了脸上一红。想到昨夜,不禁有几分羞怯;可是再看高穆平,他仍是一脸的闲适笑容,并无半点儿不自在。
看来昨夜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多想而已。她有点儿恼羞成怒,板了面孔道:“上班时间不准谈私事,老板付你薪水,是让你为公司做事,不是让你来闲嗑牙的。”
又来了。每当她摆出这种高傲的姿态防卫自己,他都会感到一阵微微的……心疼。是的,心疼。他不介意她说话尖刻,只是不忍她用孤高的表相困住自己,让别人无法接近,也让自己孤独。因为他看得出,这样做,她并不快乐。
既然并不快乐,为什么她还要这样做?这傻女人呵……他拾回自己游离的思绪,正色地道:“关于这次珠宝设计大赛的资料我已经看过了,现在,你介不介意我看一下你准备送去参赛的设计初稿?这样以后的工作我会比较容易上手。”
“我找你就是为了这个。”叶知秋将一个粉红色活页夹放到桌上,“你拿去看,三天以后,我希望得到来自你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没问题。”他伸手接过。正在这时,EVA捧着一大捧雪白的百合走了进来,道:“老大,有人送花给你。”真是久旱逢甘霖,连一向少与男人有交集的老大也有人送花了呢。哦?叶知秋扬起眉,无法否认这一刻心里是喜悦多过惊讶的。自打上一个追求者被她拒绝以后,已经好久没人给她送花了呢……然而,她还是维持着平静的表情,问:“是谁送的?”“没有说耶。”EVA将花放在办公桌上,“老大,你自己看看吧。说不定花里有卡片呢。”EVA走后,高穆平立刻开腔:“很漂亮的花,很衬你。”他真心觉得她像极了白百合,看上去冷漠孤清,香味却很甜很雅。
不过,他不否认,在见到别人送她花的那一刻,他心里不怎么太爽就是了。
对于他的赞赏,叶知秋不置可否地一笑,开始在花堆中翻找那可能会出现的卡片。因了这鲜花,她终于肯笑了。她笑起来,漂亮得令百合花都黯然失色。高穆平凝视着她,觉得自己心里像装了个时钟,滴答,滴答,雀跃地跳着……
叶知秋自花中找出一个粉蓝色的信封,再从里头抽出一张泛着香气的信笺。
滴答,滴答……
她手势优雅地展开信纸,读出:“叶知秋——”
“等等!”他猛然喝断她的语音,“别出声!”他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
“你?”叶知秋被他吼得一愣,抬起头呆呆地望住他。这男人搞什么鬼?
这一刻,办公室里很安静,静得只听到一个声音:滴答,滴答、滴答……
“花里有炸弹!”高穆平猝然跳起来,抢了知秋手里的花就往窗口跑。他迅速打开窗,把花束往窗外奋力扔出去。楼下恰好是个喷水池,花团“扑通”一声落入水中,隔了三秒钟,果然“轰”的一声炸开来,百合花和着水花四溅,足足有六尺高。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EVA和一众同事听到巨响,立刻推门而入。只见室内二人均是一脸不可置信的呆愣,四只眼睛互相望着,却都是沉默不语。
而这时,散发着怡人香气的信笺从叶知秋的手中滑落,无声地跌在地毯上。而那上面,歪斜地贴着两行从报纸上剪来的小字:
叶知秋,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别太嚣张!
第三章
“为什么……我会招人怨恨呢?”略失了血色的唇低低地吐出这样的话语,声音虽轻而且颤抖,但却令高穆平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自爆炸发生以来,她就一直不说话。惨白着一张脸,故作坚强地咬着唇,看上去好生让人担心。送她回到家后,警察来过一趟,临走前留给她一张表格,叫她把与自己结过怨的人名列在单上。而那一瞬间,高穆平看得很清楚:叶知秋脸上的表情——很受伤。
以她的自尊和骄傲,一定没办法接受自己会招人怨恨的事实吧?高穆平在心里叹了口气,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是于事无补,于是安静地跑到厨房泡了杯咖啡出来,端到她面前。“快喝了吧,压压惊。”他柔声地道。她眼底的脆弱令他有几分心疼。
叶知秋看他一眼,再看看他手中的咖啡,微蹙秀眉,“我不喝速溶的。厨房里有煮咖啡的器具。”
高穆平有些哭笑不得:都这种时候了,她还在计较这个?委实是精致得过头了点儿。但是,看她这个样子,他的心中竟然生出几分柔软来,很想宠宠她的任性。
“你等着,我去帮你弄。不过可能时间会久一些。”他拍拍她的肩头,原意是想安抚她的,却发现她立刻直觉地颤抖了一下。他皱起眉,看来她的确吓得不轻。
于是,他建议道:“你回卧室睡一个小时吧,到吃饭的时候我叫你。”没想到她立刻反对:“不行,我下午要回公司的。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我去处理。”说着,她还真的抓过沙发上的手机,准备拨个电话回公司交代工作事宜。
“我不准!”他一把上前抢过她的电话丢到一旁的茶几上,心头竟隐隐升起几分怒意。这女人就这么不爱惜自己,当自己浑身是胆铜皮铁骨万古不化吗?换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