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女士们,先生们,”他开始说,“我被挑来动议感谢厌谆先生,为了我们刚刚听到的非常形象,非常富于想象的演讲,演说中有几点我不同意,当这几点出现的时候,我有责任指出。沃谆先生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简单而有趣的,他相信是我们这星球的历史记录。
通俗演讲是最容易听的。但是沃谆先生(这里他微笑地望着演讲人),请原谅我,我认为这类演讲肯定既是表面的又是引入歧途的(挖苦的感叹),通俗讲演就其本质来说是寄生的。”沃谆先生打了一个愤怒的抗议手势。查伦杰接着说:“在实验室得到的一个最小的新事实,远胜过任何不会给以后带来有用结果的通俗讲演。”这时沃谆先生跟主席小声说了一阵,后者半站起来,很严肃地说了点只有饮水瓶听得见的话。查伦杰说:“但是就说到这里吧!
(长久高声地欢呼。)“让我把题目转到兴趣更广泛的方面吧。哪一点我作为一个研究人员不同意演讲人的说法呢?是在地球上某些类型动物的生存上。在这个题目上,我不是以业余爱好者的身份讲话,我再加一句,也不是以通俗演说家的身份讲话,而是以一个他的良心要他紧密符合实际的科学家的身份讲话。嗨,沃谆先生非常错误地认为,因为他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所谓的史前动物,这些动物就不存在了。如他所说,它们的确是我们的祖先——但是它们是,如果我可以用这种表达法——和我们同时存在的祖先。被认为是属于侏罗纪的动物,现在依然存在。”(叫喊:“证明它!”“你怎么知道?”“瞎扯!”)“我怎么知道,你问我?我知道,因为我看见过他们中的一些。”(鼓掌,吵吵嚷嚷,有个声青,“撒谎!”)“我撒谎?”(普遍的喧闹)“我听到谁说我撒谎?好不好请这个说我撒谎的人站起来让我见见?”(一个声音,“他在这,先生!”一个戴眼镜的不惹是生非的小个子死命地挣扎着,被一群大学生举过了头顶。)“你敢大胆说我撒谎?”“没有,先生,没有!”
小个子喊道,消失了。)“假如我到你们中间——”(一起合唱“来吧,亲爱的,来吧!”
会议被打断了好一阵子。)“每一个伟大的发现者总是遇到同样的不信任。”(长时间的欢呼,会议完全被打断。)
这一切取自我当时匆忙做的笔记,对大厅里彻底的混乱提供点挂一漏万的概念。人数很多的听众哄哄嚷嚷象沸腾的茶炊。教授向前走了一步,举起他的双手。在这个人身上有某种巨大吸人的东西,叫喊声逐渐停止了。他象有什么肯定的话要说。他们停下叫喊,听着。
“我不耽搁你们了,”他说,“这不值得。真理就是真理,一些愚昧人的声音不会影响事物本身。我宣称我开辟了一个科学的新领域,你们不相信我。”(欢呼。)“那么你们肯不肯在你们当中找出一个或几个人来作为你们的代表,以你们的名义来验证我的说法呢?”
索摩里先生,一个有经验的比较解剖学教授在听众中站了起来,他是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他说,他希望问问查伦杰教授:他提到的那个成果是不是两年前他去亚玛逊河一带旅行期间得到的。
查伦杰教授说是那样。
索摩里先生间查伦杰教授,肯不肯把存在史前动物的乡土的经度和纬度讲出来。
查伦杰教授回答,他要保持适度的小心,告诉给一个从听众中选出来的委员会。索摩里先生愿不愿意参加委员会工作,亲自验证他的故事?
索摩里先生说他愿意。(高声欢呼)
查伦杰教授说:“那么我保证,我会把这种能够使你找到道路的材料,交到你手上。不过,既然索摩里先生要去核对我的说法,我希望有一个或几个人跟着他,核对他的验证,而且必须说明,那里有困难,有危险。索摩里先生需要一个年轻的同事。我可以征求志愿者吗?”
这不正是格拉迪斯说的机会吗?格拉迪斯会要我去的。我站起身来。“我去,主席先生,”我说。
跟我在一块的塔尔甫·亨利小声说,“坐下,马隆。不要自己在大众面前当俊瓜。”就在这同时,我看到了又一个高瘦的男人,黑头发,从我前面儿排的座位上站了起来。
“我愿意去,主席先生,”他一再重复地说。
“名字!名字!”听众喊着。
“我的名字叫爱德华·顿·马隆,我是《每日新闻报》的记者。”
“你的名字哪,先生?”主席问那个瘦高男人。
“我是约翰·腊克斯顿勋爵。我去过亚玛逊河,我知道它的沿岸一带。”
“约翰·腊克斯顿勋爵作为体育家和旅行家的声誉的确是举世闻名的,”主席说,”同时在这样的探险中有一位报界的人员参加也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我动议,”查沦杰说,“这两位先生被本次会议选为代表,陪同索摩里教授登上旅途,来考察并报告我说法的真象。”
就这样,在叫喊和欢呼声中,我们的命运被决定了。不一会我就在利简特大街银色的灯光下走着,满心想着格拉迪斯和我的未来。
忽然我的胳膊时被碰了一下,我转过身来,瞧见了那个志愿和我一起参加古怪远征的瘦高男人。
“马隆先生,我想是,”他说,“我们结成伙伴了,是不是?我住在阿尔巴尼,过了街就是。也许你肯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因为有一两件事我想告诉你。”
六、约翰·腊克斯顿勋爵
我的新相识,约翰·腊克斯顿勋爵推开门,打开了电灯。好多盏灯把我们面前整个的大房间照得雪亮。站在房内我向四周打量,我的一个总印象是极端的舒适和雅致。到处可见一个有钱人口味上的奢侈和一个单身汉漫不经心的杂乱无章。值钱的毛皮和来自某些东方市场的不寻常的席子,随意地扔在地板上。墙上密密地挂着图片和复制的画。拳击家,女巴蕾舞演员,赛马的速写和弗罗贡纳德以及梦幻般的特纳[注]混在一起。但是在这些不同的装饰品中间,夹杂着一个伟大的全能体育家和运动员在他全盛的日子获得的那些奖品、银杯。一只深蓝的桨和一只樱桃红的桨交叉地摆在壁炉台上。上下挂着练剑用的钝头剑和拳击手套。
屋子四周是来自世界各地稀有猎物沉重的头,其中有很难见到的白犀牛的头。
值钱的红色地毯中间,是一张美丽的油成黑色和金黄、镶着玻璃标记的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装雪前烟的银托盘。默不作声的主人给两只高杯子倒满了酒,指给我一张扶手椅坐下,把一杯酒放到我跟前,又递给我一支长长的哈瓦那雪茄。而后他自己坐在另一张扶手椅上,用他那奇怪的眼睛看着我——冷冷的浅蓝色的眼睛,一种冰冻的湖的颜色。
他的脸我早已从很多照片上熟悉了——特别隆起的鼻子,下陷的两腮,黑头发,中间有点拔顶了,上唇留着胡于,向外伸的下颜下也有一小簇胡须。由于风吹日晒,他的皮肤是黑的。他的眼毛密密的,使得那双叫人感到发冷的眼睛几乎显得凶恶了。他的身高六英尺,但是由于肩膀宽,显得矮了点。这就是那有名的旅行家约翰·腊克斯顿勋爵,他坐着抽雪茄烟,默不作声地望着我。
“好了,”他终于说话了,“我们已经进去了,并且决定了,我要好的朋友。”(这个古怪的称呼他说到一块就象我邀好的朋友。)“我们跳了一步,你和我。我想,你去参加会的时候,头脑里还没有这个打算——是不是哪?”
“没这个打算。”
“我也一样。没这个想法。哎,我从乌干达回来才三个星期,已经在苏格兰乡下租了所房子。你怎么会喜欢这一行的?”
“嗯,我是《每日新闻报》的记者。”
“是,你志愿参加的时候,你这样说过了。我顺便给你说一声,假如你愿意帮助我,我有点小事求你。”
“请说吧!”
“不怕冒险吗?”
“什么样的险?”
“嗯,是拜令杰——他是个险。你听说过他?”
“没有。”
“哎呀,小伙予,你在那儿生活的?约翰·拜令杰是这个国家北部最好的运动员。
算了,这是个公开的秘密了,他退出训练,因为酒喝得太凶了。星期二他醉了,打那以后,他象个恶魔似的。他的房间就在这间屋子的上边。大夫说,他得吃点东西,但是他躺在床上,身边有支左轮手枪,发誓说。谁要靠近他,他就把六颗子弹全打到那人身上,他的佣人不敢进去,他百发百中。可你总不能让一个著名的常胜选手就这样死掉啊——是不是?”
“那你想怎么办呢?”我问。
“哈,我的意见是你和我能用个上衣蒙上他。他也许正睡觉,最坏他也只能打中我们中间的一个,另一个会蒙上他。”
我不认为我是一个特别勇敢的人。我有爱尔兰人的那种幻想,这使得不知道的东西比它真正的状况更可怕。我想我能够飞越绝壁,如果我能这样做的勇气被怀疑的活,然而这当然不是勇气,而是骄做和害怕勇气被人怀疑才使我这样做。因此,我用一种不在意的腔调回答,我准备去。腊克斯顿勋爵还在说什么危险危险的话,这只使得我生气。
“说也不能使危险减少半分,”我说,“走吧。”
我从我的椅子上站起来,他也从他的椅子上站起来。而后他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肩上,把我推回到椅子上。
“行了,我要好的朋友,你可以了,”他说。我吃惊地抬起头来望着他。
“今天早晨我自己去了。他在我的衬衣上打了个洞,但是我用上衣把他蒙住了,一个星期以后他就会好的。我说,小伙子,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怎么样?你瞧,你我之间,把南美之行看作一个很严肃的事情。它需要一个我可以信赖的人,所以,我才打算试试你。你瞧,那个索摩里是个老头子。随便问一下,你是那个爱尔兰队打橄揽球的马隆吗?”
“是。”
“我想我记得你的脸。哎呀,你和利奇蒙德比赛的那场我在呀!我从不拉下一场橄榄球赛,因为这是我们剩下的最有男子气概的球赛了。好了,我不是要你来这里就是为了谈谈运动的。我们得把事情定下来。这儿《泰晤士报》的头版上有船期。一个星期后的那个星期三,有条船去帕拉,如果教授和你能走,我认为我们该坐那条船,怎么样,很好,我来跟他说定下来。你会打枪吗?”
“我从来对射击不感兴趣。”
“天哪,差到那个程度?这是你们年轻人最不想学的东西。不过在南美你将需要一条枪,因为,除非教授是个疯子或者他撒谎,我们在回来以前,可能会遇见一些奇怪的东西。”
他走到一个橡木柜于前,打开柜子,我看见一排排闪光的并排摆着的枪筒,象管风琴的管子。
“我看看从我自己储存的武器里,能给你预备条什么样的枪,”他说。
他拿出来一支又一支漂亮的步枪,拉开枪栓,推上,又把它们放回了柜子里。
“好了,这儿有支你用能行。”他拿出了一支漂亮的褐色并闪着银光的步枪。“你可以靠它保护你的生命。”他递了把它们放回了柜子里。
“好了,这儿有支你用能行,”他拿出了一支漂亮的褐色并闪着银光的步枪。“你可以靠它保护你的生命。”他递了给我,关上了橡木柜门。
“顺便问一下,”他继续说,回到他的椅子上,“这位查伦杰教授你了解到什么程度?”
“今天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是啊,我也没见过。说来好笑,我们两个得盲人瞎马地跟着这个我们不了解的人干了。他科学界的同行好象很不喜欢他。你怎么会对这事感兴趣呢?”
我简单告诉他那天早晨我的冒险经过,他注意地听着。而后他拿来一幅南美的地图,铺在桌子上。
“我相信他给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他认真地说。“南美是个我喜爱并且了解的地方。人们还不了解它,也不清楚它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曾经走遍了南美各处,在那些地方呆了两个旱季。当我到了那里,我听说过同类的谈论——印第安人的传说。现在,看这里,”——他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或者在这个角落里,三个国家接壤的地方,发生任何事我都不会觉得奇怪。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任何事情。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国度里,不该有点新的、奇妙的事呢?为什么我们就不该是那种发现它的人呢?而且,”他补充说,他的脸上闪着喜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