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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的另一边-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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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我这个惹人嫌的“跟班”,因为已经开了头例,其后自然就容易许多。几次下来,丹已经不会动辄对我的“紧跟不懈”抗拒不满。而我,无形中似乎也开始喜欢上这种跟着丹“秘密行动”的日子。

    无他,只因为耳根清净。

    EDEN这边,太多八卦的人与事。一离开这个地方,就觉得超脱很多,干扰减少,思路也跟着清明一点。

    我学会作一个旁观者,这是我跟丹达成的默契。

    没有特别紧急的状况,我不得发挥前警察的鸡婆本性,把别人都当作是遇事只会尖叫哭喊的老弱妇孺,保护欲过剩地随意介入他的工作,凡事冷眼旁观就好。而他,没有特殊原因,也不得发挥杀手本能,必须凡事做在我的眼前,不管与官方相涉,又或是和黑道有关。

    彼此都必须学会信任对方。

    我得相信他有应对危机、妥善……尤其是在合法范围内妥善处理问题的自觉和能力。他也得相信我有足够跟随他,无须他分神挂心的自保本领。别以为替我挡过一次子弹,就责任感过强地认为不把我栓在腰带上我就会动不动误中流弹。

    客观的讲,如果我们是对真正的友人或搭档,达成这种默契的过程未免慢了点,但若以我们原本警察和嫌犯的关系而言,这种默契的形成却绝对算是进展神速了。

    我渐渐摸索出丹行动的规律——黑白两头,无论是什么的事态,通常他收到对方要求见面的讯息后,都会以一个伪装的身份,赶至碰头的城市。随后简单的化装一下,与联络人见面,得到对方提供的所有线索后,会先花上几天功夫核对所有的事态,然后根据真正的情况,做出判断,选择处理和行动方案,加以实施。

    对他这样的行动规律又爱又恨的莫过于美国国防部。

    爱他,是因为他虽喜欢擅自做主,可多数他主张的结果要比官方原来的方案妥善彻底得多。恨他,自然是因为他的桀骜不逊,从不肯简单地乖乖听命行事就好。为此,国防部每次要他做事,都要准备大量翔实的资料和证据,免得他核查下来,情况有所出入而拒绝执行任务。

    相形之下,黑道方面就没这么多罗嗦。

    一方面,他们很守丹的规矩。另一方面,真有大问题,这些血气方刚到将捉刀砍人当终极解决途径的“粗人”们大都喜欢将各方相关人物约起来,大家三刀六面地讲个清楚,再明目张胆地划下道来,斗生斗死一番,胜王败寇,一切简单明了。跟国防部比起来,好处理得很。

    于是乎,我慢慢觉得丹的“秘密行动”也没多大危险。

    国防部又不是每次都要他去狙击什么非官方排行榜上的前位人物,黑道就更不说了。很多时候,我看他也就是用个假身份匆匆地赶到某个公共场所,与哪个莫名其妙的路人闲说几句,或交换点什么东西,而后躲在自己在这个城里的某个产业里,窝在那里上网调查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再去见另外哪个莫名其妙的人,然后就gameover。

    而且,别以为我没亲眼见过他杀人。

    我亲眼见过他在晴天白日的假日,在大型商场的观光电梯中,向在另一座观光电梯中的任务目标开枪狙击。当时,我就站在他身边。他的子弹是含有特殊药剂的冰弹,射入对方体内的瞬间开始溶解,并释放出的药剂令对方心脏麻痹,死得跟心脏病突发似的,而且见效极快。狙击时机选在两部电梯在半空中处于同一高度的瞬间,他开枪,对方应弹而倒,电梯升至需求楼层时,引起骚动,而我们的电梯此时已降至底楼。人家在叫急救车,我们已经在闲谈中离开“犯罪”现场,唯一可为整件事态作证的,只有两部观光电梯外墙玻璃上留下的弹孔。

    每多一次这样的亲眼印证,我的失望便多一分,进而对所谓的国家秘密特勤的冒险生涯狐疑无比。相较这种任务过程,我们警察在街头堵截流莺的过程都显得百折千回,精彩分呈。

    我甚至质疑丹的工作态度,“你就这点作案手段?是存心打混,还是有我在,不想多翻花样?真的江郎才尽,不如我背点案例给你当参考?手法太简略,易让干探摸到规律,又不符合持国天或纽约黑道仲裁的鼎鼎大名!”跟他处久了,我也开始把他当儒纳那样的搭档处理,心情不错时,少不了要刺上几句。

    他则似笑非笑,阴阳怪气地回敬我,“你以为这是真实的谎言好莱邬大片,半路上抢匹马来追贼,杀进人家大酒店里,飞跃泳池?国防部秘密特勤又怎样?真那么多姿多彩,才让人头痛!”他说:“任务不顺才会精彩。哪天要是出点纰漏,打起来保证你在一旁看得大呼过瘾。”

    那恐怕真得等到下世纪末去。

    丹做事非常仔细谨慎。

    别看我说的简单,每次行动前,他工夫全都作足,简直滴水不漏,连我这样随便看看,都收益非。持国天三个字能够这样轰动响亮,让美国官方都不得不服软,真不是没有道理的。

    身份的隐秘是最重要的一点。我要跟着丹,当然不能替他增加危险系数,我学会每次出发前都将自己身上能够证明或调查到陈栋尧三个字的线索,统统交给小邱保管,待我回来与之联系后,她才与我见面,把东西都还我。某种程度上,她真变得跟我的联络官没两样。

    小邱每次收了东西,都提醒我:“虽然你跟他达成这样的妥协是为了全局着想,但是也不要太着迷于这种罗宾汉生涯!我想你也知道,陈。那毕竟是绿林份子也就是土匪干的行当,不要忘记你是官兵,并非强盗!还有凡事警醒点,你只得自己一个人,又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那个人心思叵测,现在看看没什么,小心他什么时候突起凶念,借刀杀人。”

    那种咬牙切齿又刻意压低的紧张声音每每总是令我莞尔——她怕丹对我心存恶意,周蕙又何偿不担心我心怀叵测。

    所有人中真正对我跟着丹“秘密出动”十分忧虑紧张的人就是她。周蕙比任何人都担心我与丹不是一条心,有起事来会“趁机”谋害他。起初我跟着丹时,她就常常若有所思地瞪着我,虽然不置一词,但那种估量的眼光却着实令我觉得扎心。之韫说她尊敬信任我,我可一点都没这种感觉。她那种眼神仿佛总在质问我:危险降临之时,你真有维护过他么?还是仅仅在一边袖手旁观,专心挑拣他有无行为过当足可致罪的证据?周蕙应该知道维护嫌犯的人身安全也是警察的职责之一,不过,我想,事有特例,她不信我对丹会做同样的处理。事实上,若无与之韫的那两回长谈,对此,我自己都很难保证。好在事实胜于雄辩,随着丹与我一次次平安归来,周蕙对我的态度也渐有改观。

    因为会让小邱保管属于我的诸如CLIE宿舍卡片钥匙之类的东西,有时碰到处理好麻烦,漏夜赶回EDEN,无法回到自己小窝的窘况,丹也允许我到他与周蕙的爱巢临时“打地铺”。那里的整修工程早已完成,整层楼以他为尊,除了替自己的兄弟们各保留下一个房间外,还留得几间空房。每到那种时候,我很识相,不用这位“冷血”的顶头上司来勒令警告,也知道人家小别胜新婚,自己这颗万兆灯泡需得保持绝缘状态。

    说真的,一想到同样奔波之后,人家尚有温柔可心的美女抚慰身心,自己却形单影只,我难免也会觉得有点寂寞难平。

    不是我说,周蕙真是个贤惠温柔的好女人。也难怪她小弟要为她抱屈,她的男人虽然待她真不错,可也实在常常放她独守空闺,且连句解释交代都没有。换了是别人,老早怒号阵阵了,她却从不会给丹脸色看,经常夜里睡一半被他吵醒就起来伺候他,替他做东西吃。

    当然,这个善良的女人若知道我也在,做的夜宵自然不会少我一份,虽然只是简单的碗面水饺炒饭之类的便食,却也令我感动。只可恨,丹三次里常有两次“忘记”告诉她自己还有一个可怜的跟班。这方面,他无疑是个小气的人,丹很介意周蕙关怀除自己以外的人。不过,同样身为男人,我也能理解这种雄性动物的劣根性。

    我发誓,日后真要找女伴一定要找个象周蕙这般的,真不用有多漂亮,只要不好奇、不罗嗦、不会自以为是、脾气上好就行。到那时候,就再也不用羡慕别人。

    转眼,十一月又来。

    算一算,我加入CLIE快一年半。当初进入这个机构时,心里暗存的两张名单都已查得七七八八,政客那一头基本上完成,且已公布,CLIE这边的是否要公开,我却着实有点犹疑。

    小邱一直在催我,说:“既然已经准备就绪,是好是坏,总要拿出来看看。你知不知道现在多少人明里暗里说你早就投靠了CLIE,是警界败类,你能忍,我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多少时候。”她讲:“真搞不懂你,还在犹豫什么?!这样迟疑踌躇,都不象是你了,陈。”

    我暗暗叹气,跟她道:“等我这次回来再说吧!”

    她大惊:“又要去了?”

    是呵!

    “上次是乌拉圭,这次又是什么地方?”

    “古巴,圣地亚哥。”

    她不语,半晌跟我说:“陈,小心一点。”

    我知道,我当然会小心。

    老规矩,我把自己身上的各种零碎东西装在袋子里,交给她,再次重申:“CLIE这边的事,等我这次回来进行,你先不要漏任何口风。”

    她点头。

    丹此次的任务,颇为复杂。

    简单说来,美国人得到情报,说某个蛰伏古巴的黑道人物无意中得到一份可被应用于生化武器效果惊人的新型药剂配方,已有不少强权独裁国家对此暗中关切不已,他不想涉入这种国家纷争,急于将药方脱手,又怕买家得到货物后来个杀人灭口,因此考虑向几个大国官方洽谈,做个出让的样子,把这烫手山芋甩掉,几番谈判,美国人自然占据优势,但此人显然有疑心病,官方派出几拨人前去交易,都没获得他的信任,由于对方曾不小心泄露出来,持国天是他觉得少数可以信赖的几个美国人之一,国防部最后只有劳动丹来出马。因为古美之间的政治关系,美国人不希望古巴官方有所涉入。因此,持国天此行全无后援,如有意外,美国方面不会加以承认。一切都要靠丹自己。

    比较成问题的是对方为何点名要持国天出动。

    不排除中间可能有特别针对丹的阴谋,美国官方特意撇清关系,除了政治上的考谅,也有允许丹放手而为的意思。他们对这方面没有把握,所以为求安全,也就不限制丹采用的方式。

    丹接受任务后,当即出行,但并没有直赴古巴。

    我们先在与墨西哥紧邻的圣迭戈落脚。

    丹在这个观光城市的海边有幢三百多坪的渡假老屋。

    他预备在这里准备自己行动需要的所有装备。

    看到他取出那套很齐全的换脸工具时,我很奇怪。

    “你还要换装么?”我问他。

    跟这他到处见识密勤生涯后,我才知道,丹竟然还是位换脸大师。为了安全,前段时间我也跟他学了点皮毛,行动时都会做个假面,这次因为任务叵朔迷离,我们更是出来时就已都化过装。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要我“陈,你把化装去掉吧。”

    “为什么?”

    “古巴方面对我有点敏感,官方又不会承认这次行动。你以前做过海外特遣,跟国际刑警组织的关系比较密切,以自己原本的身份出现,即使有问题,也会比较好处理。”

    对此我是无所谓,不过跟他跑来跑去也有些时日了,他还是头一次要求我以真实身份出现。特别做这样的安排自然别有用意,而这令我皱眉。我问他:“什么叫古巴方面对你有点敏感?”

    他立刻撇清:“这么说好了,全世界与美国关系紧张的国家对持国天都有点敏感。”

    我懒得跟他争,“我以本来面目出现,你呢?也要用真面目。”

    他不答反问:“你觉得目前有多少人知道持国天就是圣…拉琪尔斯…丹?”

    天晓得!

    他公布自己身份的事是多久之前的事了?信息时代,日新月异。该知道的人肯定一早就已知道,他根本无须有任何侥幸的念头。

    换而言之,他这次恐怕也得已本来面目出现。

    丹觉得:“我常在那头出入,就算用真实面孔,还是得有点迷惑性才比较方便。”

    他为自己的假面有些头痛。

    的确,要让熟悉自己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但又要有所不同,令不熟悉的或只凭资料照片的人觉得不能确定,是有点困难。

    丹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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