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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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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你共度新年如何。」我说。

    「得了,志鹃。」她感激地拍拍我肩膀,「我小时候,也有人追,那时候的男孩子追人,真能把异性追得透不过气,那时候的女孩子,到底矜贵点。」

    她开始怀旧。

    其实林小姐并不老,三十多岁,只是她感情生活不愉快,经济情况又不那么好,是以有种委屈与沧桑,特别憔悴。

    写字楼里总共那么几个单身汉,都比她小一截,又特别孩子气,不要说一向不睬她,要是忽然对她表示好感,那才更惶恐呢。

    「你打算怎么过年?」她问我。

    「我?」我想一想,「买件礼物送给自己,酬劳自己劳苦功高。还有,在家看电视,陪爸爸妈妈。」

    「不跟小朱出去?」

    「不去了,最怕做人节日女友,穿的戴的全是自己的,被他搂搂抱抱,日后水洗不消,更怕他们借酒装疯。」

    「不怕寂寞?」

    我摇摇头。

    「等男朋友回来?」林小姐问。

    我坦白说:「我也不是那么痴情的人,他回不回来我都自有打算,不过我一直没有遇到比他更好的。」

    林小姐凝视我,「这就不是恋爱。」

    我抢着说,「当然是恋爱。恋爱也有现智与不理智。不理智那种类型牺牲太多,彷佛还债似的,一点美感也没有。」

    「你们这一代真聪明。」她慨叹。

    我用手搭住她的肩膀,「还不是自你们惨痛的教训那里学的乖。」

    林小姐拍拍我的手,「你真爽快。」

    「你对我好才真,一点没有看不起我们年幼无知。」

    她爽朗的笑起来。

    「说真的,林小姐,我们欢度佳节如何?」

    「谢谢你,你管你去吧。」

    也许她有秘密情人。

    也许情人是我们大老板也说不定。

    我立即转肽,「那么我再与你通电话。」

    人到了三十多岁,益发难找对象,异性都已成婚,要来往也得偷偷摸摸,林小姐可能有类似苦衷。

    小朱并没有特别的节目,他邀我去游艇派对。

    我摇摇头,这么冷,海风飕飕、劲得很、半边脸都吹麻,还去坐船,况且又是借坐,主人是谁还摸不清楚,一上到甲板便听天由命,不知何日返家乡,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太可怕。

    一个人的前途要握在自己手中,绝不可能依赖任何人。

    小朱苦苦哀求,「你要到什么地方?此刻买飞机票还来得及,要不要出去玩?」

    不能同他去。

    同他去过旅行,回来就完蛋。

    我说:「小朱,你去找别人吧。」

    他悻悻的走开。可以想象,五年之后,倘若我还没有嫁出去,或是嫁的人不如他,或是他忽然抖起来,娶到漂亮的妻室,他会怎么样的蔑视我以求报复。

    就这样便种下仇敌,人生充满陷阱。

    小朱怨得我要死,那是一定的事。

    我本想跑到百货公司去选件名贵礼品,向他赔罪,后来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第一,生活中没有对头人,大失趣味。第二,他收到我的礼物,倘若误会,又是难过。第三,荷包不争气,省点算了。

    下班回家,看到徐培南在停车场上练球。

    只他一个人,但是扑来扑去,各用左手右手反身转弯抹角他把球抛入架中。

    他在玩篮球。

    只穿一条短裤,满头大汗,身手活跃得似灵长类动物,跳藤闪跃,把精力发挥至淋漓尽致。

    我看了很久,他没有发觉,及至我掏锁匙的时候,他才转身,见是我,一脱手,「呼」地一声,把一只大篮球抛过来。

    须是他的惯技。

    十五年前我会害怕地躲开、尖叫、蹬足。但今年是什么岁数,我岂会再怕一只球

    当下我眼不眨,面色木然,那个球并没有击中我,在我脸旁擦过,撞在墙上,路到地下,弹回他脚旁,被他伸手拍两拍,挟在腋下。

    他玩球真有一手,对付女人的手段不知如何。

    「你好吗。」他说。

    我己打开大门,「好得很,谢谢你。」

    「今天晚上,你们家请吃饭。」

    「是吗。」

    「就在府上,我最爱吃你们家的素鸡。」

    「那么多吃点。」

    他一只手撑在门框上,看着我笑,我根本看不清他的面部表情,他五官都埋在胡须丛里,只有一双眼睛,闪闪生光。

    身上被汗浸透,发散出一股味道,臭不是臭,香当然更不是香,闻在鼻中,有股异样的感觉。

    我定一定神,同他说:「希望你穿好衣裳来。」

    我进屋子,放下钥匙,只见茶几上放着一大盆白色的香花,芳香扑鼻,可见是要请客了。

    父亲拿着照相机出来,「来,志鹃,我同你拍照,剩下几张底片,要拿去冲。」

    我坐在花前。

    「摆个姿势呀。」

    我笑,「快拍,笑僵了。」

    母亲看到,「好一幅家庭欢乐图。」

    我说:「那时候母亲要是多生几个我就好了。」

    她哗然,「就你一个已花尽我半生心血。」

    「有弟妹到底热闹点。」

    父亲很有兴趣,「是吗,志鹃,你希望有弟妹,你喜欢孩子?」

    「自然,现在回到家中多么冷清。」

    母亲说,「有你在我不觉得,你嫁怕会差些。」

    父亲搭腔:「现在都晚婚。」

    我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人与我何尤哉。」

    「去你的。」母亲说。

    真的,每天八点钟出门,赶去一个没窗户的写字间工作,中午多数吃饭盒子算数,要到下午六时正才可以落楼重见天日。

    你说,还有什么时间来讨好男性,遇见有缘人,三两次约会速战速决尚可,再拖下去,饭都不用吃了。

    有好几次累得我浸在浴缸中,暖洋洋,香喷喷,灵魂都几乎要离壳而去,驾返瑶池。

    这与薪水无关,收入并不重要,即使坐在屋中,每日陪母亲插花养鱼,家中也不会嫌我,但那样就成为废人,女性存在价值回归五十年前,不值一文。

    任何工作都为社会服务,一个人,没有责任在身,便失去美感,财产再多,衣饰再名贵,一点作用都没有,我坚信劳动是美态的发动机。

    意外的是,一份工作可以忙得连上洗手间的工夫都没有,大瓶胃药搁在台前,一不舒服便吃一颗,如吃草豆般,人人如此,不以为奇。副作用?什么副作用,小朱说的,养尊处优、无所事事地活到一百岁,老友们都捱得魂归极乐了,单单剩下他一个老妖精,有什么意思。

    母亲老说我疯狂,大概也同徐伯母发过怨言,我不去睬她。

    潮流如此。凡人只得随波逐流,否则社会如何繁荣。

    每次看到懒洋洋的名士,如徐培南之类,心底便纳罕,他自以为无损于人,他有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却不知整个社会是拉上补下,人人吟诗作对,啥人去建地下铁路。

    徐培南这次学成归来,恐伯会享好一阵子的福,想真了,他一辈子坦荡荡,永远把快乐建造在别人痛苦上头,不能占大便宜,扔只脏球过来,吓人一跳也是好的。

    母亲问:「你发呆干什么,快去换件衣裳,客人要来了。」

    我如梦初醒,「我要去躺一躺,腰酸背痛。」

    「培南要来了。」

    「不行,邓主席来也这么说。」

    我回房去。

    母亲不以为然,「捱得这么憔悴,又不为吃又不为穿,到底是不是有被虐狂呢。」

    我偷偷的笑。

    「一早应结婚生子了。」

    哈哈哈。

    嫁予徐培南,那才好呢,连服装费都省下。

    我睡着了。

    母亲使劲推我,「志鹃,你太不合作,叫大人为难,客人己到,你还躺在床上。」

    我连眼皮都挣不开。

    「徐伯母问你在什么他方,我说你在换衣服。」

    「啊是,我换衣服,好好好。」

    「你倦得这样,我看着心痛。」

    「刚升级加薪水。」

    「是,加了两千块,刚够你父亲买尾锦鲤,还不是名种的呢。」

    「话不是这么说。」

    我关上浴室门,浑身用滚烫的热水淋浴,肌肉总算活动起来。

    湿头发没法处置,梳一条马尾巴。

    我还是化了淡妆穿好套装鞋袜才出去见客的。

    徐培南穿运动服。

    他居然外套也不穿就上门来登堂入室。

    正坐在我家最舒服的一张椅子上大嚼硬壳果,果肉碎纷纷落在新的地毯上。

    一只球鞋已脱离他的脚,他屈着一只脚,把另一条腿压着这只脚,与我父谈得口沫横飞,简直如平辈一般。

    嚼得累了,取起啤酒罐使对牢嘴啜。明明有玻璃杯在茶几上,他偏偏不用,这个人不可思议。

    而我父居然也不以为忤,津津有味地与他表演相见欢。

    我冷冷的看看他不出声。

    徐伯母拉住我,「志鹃,好久不见。」

    我称呼她。

    「打扮得真漂亮。」她啧啧声,「真懂得穿衣服。」

    「哪里。」

    「我一直想要个女儿,你妈好福气,有你陪伴她身旁。你看培南,才回来,又想走。」

    咦,好消息,走到什么地方去?

    「不知什么地方的生物学协会叫他到什么珊瑚礁去研究那里的一种什么贝壳。」

    一连串什么,我倒好奇起来。

    我问:「他在美国念什么?」

    「海洋生物。」

    啊。没想到。

    我以为他是画家,要不就是诗人。

    徐伯母说,「我不让他去,象什么话,非得过完农历年才准出发。」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他研究太空生物也勾不起我的兴趣。

    只听得他同我父说:「……幽浮这样东西是肯定存在的,我们要以开放的头脑去尽量接受,可惜我不做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不然多么有趣。」

    母亲说.「开饭了。」

    徐培南过来饭桌一看,搓着手说:「好极好极,我要一杯可乐加碎冰。」

    把我家当快餐店。

    他一眼看到我的饭碗:「蓝志鹃,你只吃三口饭?如何维持生命?」

    我不去睬他。

    父亲说:「他食量小。」

    徐伯伯也说:「都市女孩子怕胖。」

    他说:「你没见美国女孩子,要不就一百公斤,像只犀牛,要不拚命节食,每天只吃一条芹菜。」

    徐伯母皱起眉头,「真是的,刚刚解放缠脚又这样自虐。」

    我没有意见,三分钟吃完半碗饭,喝一口汤,就坐着陪客。

    徐培南完全把这里当自己家,我相信他有本事把任何地方当家乡。

    他有什么所谓,烂塌塌,什么地方躺不下去,泥沼、垃圾、荒山、野岭,都有归属感,什么都能吃,只要饱肚便行,蝗虫蚂蚁蚕蛹都难不倒他,多么好,世界末日到了,他将是最后一个生存者。

    我微笑起来。

    猛地抬头,倒是看到一双晶光闪闪的眼睛盯着我。

    我连忙收赦笑容,一本正经。

    他大概知道我在腹诽他。

    门铃响,我说:「我去。」

    打开大门,外头站着个肤色古铜、大眼睛、紫色嘴唇的女郎,三个骨大花裤子,白竖领衬衫,十分醒目,这种打扮永不过时,只是视人而异,她当然穿得好看,因为青春。

    我知道她找错门。

    我说,「我们姓蓝。」

    「我找徐培南。」她笑着用美国口音的英语说。

    我扬起一条眼眉。她,徐培南?完全不合逻辑。

    找仍然很客气,「请进来。」

    她活泼地说声谢。

    「大胡子……」她叫他。

    徐培南动作灵活,一头大猩猩般跳出来。

    「来来来,我们吃饭,你要不要坐下?」他扯着女郎的手。

    他变成主人了。

    母亲连忙吩咐加碗筷。

    那个女孩子也不客气,不顾三七二十一,挤在徐培南的身边。

    我退至客厅,坐在一角怔怔的想:这就是代沟,差数年就是数年,人家十八廿二,可以不拘小节,胡乱装天真便在陌生人家中熟络起来、我可不行,我已经到达做淑女的年龄,断不能黄熟梅子卖青。

    再想下去,时光倒退,早在十五岁时我亦是个小大人。

    这是性格使然,与年龄无关,我找借口安慰自己。有多少女人到三十岁还是名老十三点,我一向老成持重。

    徐伯母过来我身边坐下,讪讪的说:「培南真是,哪里来的一个朋友,找到这里来。」

    我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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