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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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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凭你惊人的意志力及先进的医药。”

    “还有没有其他的人战胜病魔?”

    “当然有,要不要举几个著名的例子给你听?”

    “不用了。”我怅惘的说。

    “我真的佩服你,”王聪明又说一次。

    不知是不是我多心,从前他说这句话,我听得出他是由衷的,今日语气中有许多讽刺成份。象是佩服我的命够烂,我的皮够厚,我的运够大,反正地下都不收留我。

    我发觉我们的友谊到此为止。

    多么可惜,时移势易,本来肝胆相照,现在形同陌路,人不能受环境影响,人不能不变。“你还是要上来复诊。”

    “你说过七千次了。”我很疲惫的答。

    “过来照爱克斯光。”

    “有必要吗,接收辐射性光太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他不再理睬我。

    他们都不再理睬我。

    冰箱中食物吃得光光,没有人买回来放进去,酒瓶都是空的,电话也拆走。

    一切都在恢复正常,包括我的身体在内。

    我去理发,新派剃头师傅亚卡尔见到我吓得发呆,象见鬼一样。

    “平顶头,例牌。”我坐下来。

    “小陈,是你?”

    “可不是我。”

    “你不是罹了绝症?”

    “医好了。”

    他不置信,“哟,这可是万中无一。”

    我不知是笑好还是哭好,一于不出声,事毕返家。

    都嫌我多余。

    我那愤世嫉俗的劲道又回来了,嘿,我偏要活下去。我还要写二十本小说,闷死你们。

    摊开稿纸,我瞪着白纸上的一个一个格子,一点写作的欲望都没有。

    我打个呵欠,有的是时间,明天再写。

    咦,我不是发过誓要把这种坏习惯改过的?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我浑身骨头痛,唉,大病初愈,懒一懒也是应该的,何必刻薄自己。

    我去躺在沙发上。

    高潮已经过去,这种孤寂更比从前难受,我手足无措,只得睡着不动。

    而且忽然觉得浑身麻麻密密的针孔开始发痛,我真的象一个病人了。

    在呻吟之中,我再也提不起精力构思新故事,算了,不要我写也就罢,我可以胡乱在小报的尾巴上找几个二百字专栏发泄一番,回复老样子,反而好,没有心理负担。

    电话铃响,我不想去听,一定是“天地”打来的,催搞。

    响了又响,响了又响,这个人象是肯定我在家,我不得不投降。

    “小陈。”

    衣莉莎。

    “我听说你没事了。”

    “你在哪里?”

    “布尔格雷德。”

    “几时回来?”

    “我不回来了,你痊愈我还回来干什么?这里不晓得多少事可做。”

    我笑。

    “笑什么?”

    “不应该笑吗?”我悲凉的问。

    “当然应该。”衣莉莎说:“庆祝健康,快去买一瓶香槟,开了贺喜。”

    “祝你快乐,衣莉莎。”

    “你也是,小陈。”

    那夜我没睡着,把这几月的事翻来覆去的思想。我得到许多启示,在冥府兜个圈子又回来,不但惊险,而且刺激,我平白拾回数十年,真要放鞭炮庆祝去邪驱恶。

    也许没有数十年,也许我已经元气大伤,没有剩下三十年,或是二十年,甚至十年。

    但每一日,都是捡回来的时光,白白得来的,还有什么更值得高兴的呢。将来,我们都会去到一个更远更静的乐土,如黑暗地穿过玻璃,现在无法解释,但到底这里是我的出生地,我在此地流过血汗,我在这里成长,作为一个人,我留恋这块千疮百孔土地,我已习惯笨拙的躯壳,以及这里落后的科技,谁晓得那一头是什么世界。即使象传说中的天堂一样,光是奶与蜜也不够,七彩会唱歌的小鸟,鲜花绿茵地,整天穿着白袍,头上照个永恒性发亮的光环,日子久了,想必也很闷。有什么可做呢,不外是听经、散步、弹竖琴。

    还是活着的好。

    而生活下去,就得做事,我所喜欢做与能做的,不还是写作,那就该执笔好好的写。

    谁知道自己的生命还剩下多少天。

    每一日都可以是最后一日,故此打明日起,我仍然应该把每一日当作是最后一日,努力的写,绝不欺场。

    人家是马尔盖斯,我是小陈。不要紧,安天份而写,争取读者。

    我心安理得,合上双眼,安详地睡去。

    第二天,我自然没有与世长辞。

    起床做好早餐,拉开露台的窗帘,天空碧蓝,初夏的海风,何其爽朗,妈的,差一点就享受不到了,险过剃眼眉。

    我的心胸也似天空一般明澄,凡事尽力,不计得失。我不禁洋洋起来,到底是有慧根的人,一夜悟道。喝毕咖啡我做好五千字功课,决定取了它会见国香。

    国香在开会。

    她的男秘书知道我是有特权的人,即时要同我去去通报。

    “不,”我说:“我等她好了。”

    “还要一个小时呢。”

    “不要紧,有的是书报杂志。”

    男秘书很是意外,我却心平气和。

    我捡到一本国家地理杂志,该期特写是格陵兰五百年木乃伊。我读得津津有味。

    唉,几时不必为日奔驰,能够写这等文字就好了。找个富女娶了她,实在是最佳办法。

    “小陈。”语气中有许多诧异。

    国香散会出来。

    “你等了多久?”

    “不要紧。”我放下原稿,“我写了新的小说,你看看。”

    “看管看,不一定用。”

    “我省得。”我微笑。

    国香似乎不相信我有这么理性。

    我说;“既然做不成垂死的天鹅,就得面对现实。”

    国香呆呆的看牢我,仿佛我是陌生人。过半晌她说:“上篇写得实在好。”

    “文必穷而后工,”我补充,“‘穷’作困境解。”

    “我相信这一篇也一定好。”国香指指桌上的稿件。

    “比别人好是没有用的,这年头肯写的人少,博成名的人多,要比自己写得好就难了。”说完我站起来。

    “怎么?”国香问;“你这就走了?”意外过意外。

    “我还有东西要写。”

    “吃午餐没有?”她说:“一起如何?”

    “不做灯泡。”我微笑。

    她拉起我的手,“你生我气?”

    “国香,我永远爱你,我没有见过比你更热情、善良、可爱的女子。”

    “哗,我一边耳朵辣辣的红起来。”

    “再见。”

    “明天我给你答复。”她指指稿子。

    我朝她摆摆手。

    路上行人匆匆,天气回暧,许多年轻的女郎已穿出夏装,今年大概流行水彩色,淡黄浅紫粉红湖水绿,美不胜收,她们的平跟鞋添增自然娇俏,有几个已抢先去晒了太阳回来,鼻尖有几颗雀斑,额角带太阳的蔷薇色彩。

    我又回来了。

    在快餐店我咬着汉堡包留意她们的一颦一笑,十分享受。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做人,万劫归来,不管身体多么虚弱,挂着多少瓶子罐子,只要能够照到太阳,已是心满意足。

    我吸着巧克力冰淇淋苏打,眼睛忙得透不过气来。

    我是一个新人。

    我要写新的题材,追新的女友,过新的生活。

    那篇新小说,国香说,“天地”是不想用了,不过,她又说,另外一家杂志很渴望刊登,但是搞费就比较差,问我意下如何。

    我意下?我微笑的说:我完全同意。

    只要故事好,有读者拥护,我不怕暂时委屈,价钱迟早会升上去,先把工作做好再说,一切从头开始。

    我向国香道谢。

    她笑,“小陈,你完全成熟了,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看你的态度多么正大光明,我们做朋友的也容易办事,这样多好。”

    我点点头,“是,我的思想搞通了,经一事长一智。”

    “以前,唉,不要说以前了。”她笑。

    以前她一直敷衍我,及至知道我得病,才产生一点真感情,朝夕相对,也觉得我有点好处,我也乘机作威作福,尽量享受友情,在那个时候,她烦得要打我毒针……我忍不住微笑。

    “小陈,”她说;“周末我们没处去,能不能仍然借你的地方用?我们想开一个派对,因为司徒英要订婚。”

    我喜出望外,“真的,真的跟以前一样?你们仍然前来陪我?太欢迎,太高兴了。”

    国香一呆,“陪你?可以这么说,其实是互相利用,各得其所。”

    “好,就这么办。”我兴奋的说。

    我需要他们,他们也需要我,再好没有,我欢呼。

    活着真好。
旧事
    我不知道原来乔治王子镇是这么一个小地方。

    找到小溪路,只见到一间间英式独立小洋房,掩映在树木中央,铁锈色砖墙,白色栏栅,衬着整齐草坪,蓝天白云,忽然之间,我心平气和起来。

    几乎忘了为什么要来找忻齐家。

    在这种小镇,连大门都不必锁。

    我按门铃,没有人应。

    我信手旋转门钮,大门应手而开。

    果然。

    我走进小小的客厅,室内开着暖气,显然主人家不过就在附近溜达,就快要回来。

    我选择一张半新旧的安乐椅,坐下去,伸长了腿,等忻小姐回来。

    母亲吩咐的:「不要通电话,忻家的人有了心理准备,知道你要上门,话就不好说。」

    故此自三藩市乘飞机上来温哥华,在驾车至小镇,我就成为不速之客。

    在这里,家家户户的厨房都有一扇美丽的大窗户,锌盘对牢后园,后园远处通常是一座庞大的公园,一望无际就是花草树木,春去秋来的四季变化都可以在这个窗户观察到,人就是这样老的,站在厨房里,对牢锌盘,看出窗外,岁月汩汩流过。

    这也是一般人怕在外国居住的原因。

    我捧着咖啡,回到安乐椅上,燃起烟斗。

    一只小小玳瑁猫向我走来,在我凯丝米袜颈处挨擦,受不住柔软舒适的引诱,缓缓爬上我的鞋子,蜷缩在我脚上,睡着了。

    它梦见什么呢。我好奇的想。

    我想梦见一个女郎,美丽的皮肤,细长的四肢,纤弱的腰身,与我在这间小屋邂逅,发生一段狂热的恋情。

    咱俩在这里,象爱情片子中的男女主角,除了拥抱接吻,什么都不做。

    大抵连饭都不必吃的,肚子饿的时候,吃龙虾沙律与香槟。

    车舟劳顿,我渐渐堕入梦乡。

    「嗨。」

    我睁大双眼。

    我说:「嗨。」

    我先低下头看那只小猫。

    它还在睡。

    我再抬起头,发现站在我面前内,是一个廿多岁的女子,粗眉大眼,短发,有股豪爽味道。

    我连忙站起来,那只小猫自我脚背滑下,失望地咪噢一声,黄梁梦醒,走开去。

    「忻小姐?」

    她说:「忻齐家并不在这里,她到纽约去了。」

    我叹口气。

    在现代社会中,不预约而要见到一个人,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母亲为什么要命令我与忻家的人捉迷藏呢?

    「你找她?」

    「是。」我说。

    「她明天下午回来。」她说,「你会见到她。」

    我不相信这好运气,「真的?那么我等她。」

    「贵姓?」她问。

    「我叫周彭年。」

    「我叫李莉。」

    「你住这里?」我问。

    「不,我代忻齐家来喂猫。我是她邻居。」

    啊。我释然。

    「你们仍然不锁门?」

    「有什么好锁?屋内什么也没有,谁会进来偷一盏灯或是一本书?况且人人也互相认识。」

    「我是陌生人。」

    「但你是忻齐家的朋友。」李莉说。

    我不语。「我从没见过你,」她说:「我没有听过你的名字。」

    我警惕起来,气氛马上开始紧张。

    李莉又说:「这附近并没有旅馆,你可以在沙发上过一夜。」

    我狼狈的说:「谢谢。」

    「别谢我,这是忻齐家的房子。」

    她一迳往厨房去准备猫食。

    忻齐家是不是也跟李莉一个模样?

    奇怪我并没有见过忻家的人。

    我拾起几头上的书,书皮上说:「独身孕妇手册。」

    这与我无关。

    我又拣起另外一本:「独身而成功秘诀。」

    我笑出来。

    李莉撑着腰站门口。

    「好笑吗?这些书属于我。」

    「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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