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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开篇——阿林讲故事
很久以前,在五大洋里生活着的众多妖兽的一种——人鱼,他们上半身像人,下半身是鱼尾,在深海中漫游,他们拥有动人的歌喉,而歌声只有与他们有缘的人才能听见。
人鱼的寿命比人类略长,约可活一百五十年左右。人鱼有着冰蓝色的血液,传说他们的血液当中含有一种独特的、有极强的细胞再生能力的血清,因此人鱼妖兽一直是人类的捕猎物件。被抓住的人鱼往往成为实验室里的研究物件,甚至还有人把他们当成名贵的宠物来饲养。然而自从有了《兽权法》后,妖兽们也拥有了和人类一样的生存权利,不能再随意捕猎。因此人们开始尝试人工繁殖人鱼,但遗憾的是,人鱼繁殖力极低,人工养殖从未成功过。现在大海中生活着的人鱼数量已相当稀少,全世界大约仅余几十只。
人鱼在黑市的卖价非常高昂,且在黑市上还有一个传说——据传只要能捕捉到一只人鱼,就可以利用他来捉其他人鱼。这方法很简单,就是在被捉到的人鱼身上划出伤口,让冰蓝色的血液流下来。流血对人鱼来说是相当大的痛苦,他们会因为这巨大的痛楚而哭泣,人鱼的哭泣声能和其他人鱼产生共鸣,他们会在哭泣声的引导下从任何地方赶到受伤的人鱼身边。
为了巨大的利益,邪恶的人和邪恶的妖兽在大海和陆地上寻觅人鱼的踪迹,伺机捕捉。人鱼们对青草、飞鸟总是充满向往与憧憬,久居深海、不见光亮的人鱼们偶尔会浮出海面、登上陆地,享受阳光、雨露和花朵,而这个时候,就是人鱼最危险的时候……
序幕
香岛市——临海的港口城市,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国际性大都会,人口近三千万,到处充斥着繁华、喧嚣以及五光十色的景象。在这个由钢筋混凝土组成的现代化森林里,你可能会得到你想要的一切,也可能会失去你拥有的一切……
香岛市里不仅生活着忙忙禄禄的人们,同时也生活着非人类的生物,当然,这里所指的并不是宠物们,而是——妖兽。
从有人类起,妖兽这一个族群就和人类一起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有着兽类的本体和人类的外形,可以在两个形态之间随意的转变。也许你的身边就存在着妖兽,说不定就是你那总是铁青着睑、动不动就吼叫一通的老板;又或者是你那笑眯眯的、在借点小钱之后老是忘记还的同事,还有可能是你那偶尔在电梯里见面的邻居。
妖兽和人类共处,彼此之间有着似有若无的界线。和人类一样,妖兽也在这滚滚红尘中打滚,渴望舒适而安宁的生活,有着不断嘭胀的欲望,追逐着权力、财富、地位、美色……
大部分妖兽以人类的形态存于人类的社会里,他们同样地寻找工作、生活、结婚生子,过着朴实本分的城市市民生活,更低等的妖兽就只能以动物形态存在,也有小部分妖兽借助灵力,幻化成人,为了满足私欲,干着鼠窃拘偷,甚至是杀人越货的罪恶勾当。
有一种人——游走在人类与妖兽的世界之间,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特殊而微妙的力量,平衡着两个共存的族群,他们被称为——现代阴阳师。
第一章
「天空城」大酒店!香岛市最大最有名的酒店,金碧辉煌、富丽华美的宫殿式建筑是香岛市的富豪们请客众会的最佳场所,这里有永不熄灭的水晶吊灯,喝不完的美酒和看不尽的美女,衣香鬓彩、灯红酒绿,奢华与高贵兼备。
一间法国宫廷式样装修风格的VIP房间里正在开PARTY,身穿礼服的服务生在为客人们眼务,屋内的大圆桌上摆满各式美食,高高的香槟塔把灯光折射的特别耀眼。此时,一群人正手握酒杯,齐齐庆祝。
「干杯!」
「干杯!」
「让我们为文初干杯!」
谭文初正是这次聚会的主人,时年二十六岁的他是本市众多贵公子之一。
谭氏是著名的航运世家,在上世纪初就已经拥有数艘万吨级货轮。近数十年,谭氏除了航运以外,又将经营的业务扩展到进出口贸易和房地产,形成庞大的企业集团。
含着金汤匙出世的谭文初是谭家这一代的第三个、也是最小的一个男孙,倍受家族众人宠爱。不久之前,他已拿到硕士学位返回香岛市,正计划在职场上大展拳脚,发挥实力迎接挑战。
今天,谭文初约了大批朋友、同学一起聚会,为他即将进入家族企业工作而庆祝。
当初一回到香岛市,谭文初就荣获本市发行量最大的八卦杂志赠与「黄金单身汉」的头衔。除了巨富的身家之外,谭文初的外貌也倍受注目.
微卷的黑发,浓眉下是一双含笑的眼睛,高大的身材加上英俊不凡的相貌,彷佛由少女漫画中走出来的人物,让人不得不承认造物主对他有偏爱。
而这个富家子不是只会享受的无能之辈,他有事业心,个性也好,勇敢、开朗、活泼、平易近人。如果硬要说缺点,他倒是有一个,那就是他天生极富冒险精神,酷爱极限运动,一刻也静不下来,常常参加一些在家人看来相当危险的体育活动,让他的家人替他担足了心。
此刻,友人们纷纷和谭文初碰杯祝贺。
「文初,恭喜你。」
「谢谢。」
「文初,几时有空,我们出海去游泳。」
「好啊。」
「下个周末一起去爬山吧。」
「没问题。」
一群年轻人唱歌、跳舞、聊天、吃东西,时间飞快地消逝。
靠在沙发上,谭文初看着笑容满面的朋友们,此时的他觉得满足,他几乎什么都有,又即将开创事业,真是踌躇满志,意气风发之时。
坐了片刻,谭文初觉得酒气上涌,头有点晕,眼神也蒙胧起来,灯光下正在跳舞的人影衣裙翩飞,让他看得眼花缭乱。他刚想站起来时,突然,耳畔传来一阵歌声。
是谁?谁在唱歌?
一种听不懂的语言正在唱着不知名的歌曲,歌者的声音悠扬婉转,清越动人,听着歌声,谭文初觉得心中彷佛流淌下一道清凉的甘泉,顿时清醒了不少。他稍一凝视,歌声又消失了。望了望周围的人们,谭文初觉得奇怪,他的朋友们不可能有人会唱这种民歌小调般的曲子,那些人都是流行乐的爱好者,HIP…POP和「&;B才是他们的首选。
「刚刚是谁在唱歌?」谭文初出声问道。
「我。」一个女孩子举手示意,另一只手上还拿着麦克风。
「你在唱什么?」
女孩子抬手一指卡拉OK机的大萤幕,正在播放的MV是最近的热门金曲。
「你唱的是这个?」谭文初不敢相信,确认道。
「是啊,我们正在听呢。」另外的朋友说道。
谭文初皱起眉头,深觉诧异,怎么,难道他幻听了?
穿过大厅,谭文初走进厕所洗把脸,他看着墙上的大镜子,镜中的人也正睁着迷惑的眼睛看着他。在这里只能隐隐约约听到房间内热闹的人声,环境比刚才安静了不少。
谭文初没有马上离开,反而站在洗手台边思索。这时,歌声又在谭文初耳畔响起,这一次他听得更清楚。听不懂的语言在悠悠地吟唱,如泣如诉,歌声中似乎包含着思念、感伤、期盼,歌声中欲诉无从的失落触动了谭文初的内心。
是谁?谁唱得这歌如此动人心弦?谭文初完全被歌声感动,深深着迷。
下意识地环顾周围,没有发现其它人,谭文初不禁轻拍自己的脸颊,想要再确认一下,他的确听到了歌声,但也可以肯定唱歌者不在这里。
等不及聚会结束,谭文初匆匆离开房间,开始在皇宫夜总会里寻找。问了无数个服务生,又把领班叫来详细询问,谭文初仍然没有找到答案。
唱歌的人是谁?在哪里?
带着沮丧的心情,谭文初走出了夜总会,他站在夜色中看着街头的车水马龙,突然有一丝茫然,不知道要往哪个方向去才好。
谭家的司机把车开了过来,「三少爷,请上车。」
才走到车门边,谭文初的脑海中又响起了那歌声,他猛地一震,下意识地跳起来,把司机拉下车,自己坐进驾驶座。
司机紧张地叫起来,「少爷,你要干什么?你喝了酒不能开车的。」
「我有地方要去。」
忠于职守的司机扑过来拉住车门,「少爷,不行啊,你这样我会被开除的。」
谭文初丝毫不为所动,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脑海里的歌声,他急促地说道:「你叫一辆计程车跟着我。」说完他就转动方向盘,车子绝尘而去。
司叽急忙拦了一辆计程车追了上去,在车上他哭丧着脸喃喃地自语:「少爷,计程车哪能追得上你的阿斯顿马丁啊。」
谭文初在脑海中的歌声以及他的潜意识带领下开车向前,穿过了城市的大街小巷,他一边开,一边专注地捕捉着耳畔的乐声,冥冥中彷佛有什么魔魅带领着他一般,车子不断地向前再向前开。
最后,谭文初将车驶到了海边。
满月之夜,天幕特别的深邃,夜空彷佛一幅巨大的黑色丝绒,星光有如点缀其上的颗颗钻石,如果可以躺在楼顶,吹着风欣赏夜色,确实是这个秋季最佳的享受。
谭文初停下车,站在沙滩上,顿时脑海中的歌声不见了,耳边只听到猎猎的海风声。
望着夜色下漆黑的海面和彷佛没有边际的沙滩,刹时谭文初有种天地苍茫的感觉。
站了一会儿之后,谭文初开始向前走,他突然想大笑。
自己是怎么了,简直是鬼使神差,居然大半夜的开车跑来海边吹风。
他真的有听见歌声吗?是个是最近太累了?要不要请家庭医生来看看?边走边想,谭文初猛地抬头,发现不远处的礁石上坐着一个人。
谁?这么晚了居然还在海边吹风。
满月的清辉之下,谭文初将礁石上的人看得十分清楚,他呆呆地望着那人,忘了今夕何夕,忘了他无端跑到海边来的目的。
礁石上是一个抱膝而坐的少年,他的黑色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翡翠色的眼眸、玉石色的肌肤、润泽饱满的粉色嘴唇,俊秀的容颜美得宛若天使。
少年穿着一件宽大的衬衫,被风吹得鼓起来。谭文初注意到少年光裸着修长的双腿,月色下,裸露的肌肤闪着珍珠般的光泽。
谭文初的心不禁怦怦地跳了起来,有种眩晕感。他被少年身上那一种超越了性别的魅力迷惑了,那少年彷佛一块磁石般吸引着他。
少年也看到了谭文初,他睁着翠绿色的眼眸看着他,眼神有一丝好奇。
谭文初一步一步往少年走去,越走越近,两个人看彼此也渐渐看得清楚,谭文初觉得彷佛在少年星子般的眼眸中看见他自己,这是一种深深震撼他心灵的感觉,刹那间,谭文初觉得自己彷佛已经认识少年很久、很久……
一直走到礁石旁,谭文初轻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不敢说得太大声,生怕眼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只需要吹一口气,梦就会如烟般消散。
少年垂下眼帘看着谭文初,他没有说话,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着好奇与戒备,他的眼神让谭文初不敢更靠前。
「你好。」谭文初又试着沟通。
少年眼睛里带出一丝笑意,嘴角弯了弯。
被少年纯真的笑容所鼓励,谭文初向他伸出手,「下来好吗?你是谁?一个人来海边玩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看着伸过来的手臂,少年突然变了脸色,他眨了一下眼睛,然后猛地纵身跳进了大海里,扬起一片水花。
「啊!」谭文初惊呼起来,下意识地毫不迟疑也往海中扑去,完全没有考虑到个人的安全或者是其它,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他要抓住这个少年、他不能让他就这样跃入海中,不能失去他。
谭文初是游泳好手,虽然动作慢了一步,而且还穿着衬衫长裤,但是潜入水中的他有如离弦之箭般向前射出,几下子就划进更深的海水里,他伸手在海水中寻找着那少年,借着换气的时间浮出海面大声呼喊,「喂!喂!你在哪里!你没事吧!喂!」
黑夜里海水中的能见度为零,谭文初什么也看不见,他游了半天,越游越深,最后不得不停了下来。踩着水,谭文初看着闪耀着银光的海面,波平如镜,什么也看不到。
少年到哪里去了?
谭文初失落极了,他才见到他就失去他了吗?海水打湿的衣服被风一吹,贴在身上,让谭文初不禁打了个冷颤,寒意让他知道他不是在做梦,现在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就住谭文初打算放弃往回游的时候,他身边不远处的海面上突然跃出了什么,响起「哗啦」的水声,谭文初惊喜地回头。
「啊,是你吗?你还好吗?」
海面又平静下来,人消失了,谭文初怔怔地看普眼前,这时,又有什么跃出了海面,这一次谭文初看得非常清楚。
月光下,跃出海面的正是谭文初刚才在礁石上看到的少年,但少年的上半身没有变化,仍然穿着衬衫,但衬衫以下却不再是修长的双腿,而是——银白色的鱼尾!
谭文初惊呆了,在几乎要沉入海中的时候才清醒过来,用力拍打水而重新浮了上来。虽然只有短短的瞬间,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