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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判处你死刑的。我来带你逃离此地。”
“不!我是无辜的,我要把这件案子的真相告诉警察。我相信他们了解之后,一定会还我清白的,把我放了的。”
“他们才不会相信你呢!车上现在有三个人都被杀死,而你却和蒙面人一块逃跑,同时,你又满身血迹。你用什么理由来解释这些?……快!如果不快一点……
来,你在哪里?”
“我在这儿,可是,我的双手都被绑住了。”
“好,我过来了。”罗宾顺着声音摸去,来到少女跟前,用刀子割断她身上捆着的绳子,拉着她,正打算逃出仓库时,忽然一阵凌乱的皮鞋声朝这边传来,他们立即站住倾听。
“就是这里,凶手被关在里边。”
“太好了,谢谢你。”女郎一听这个声音,不禁浑身哆嗦,问道:“啊,……
那个声音……我……我们该怎么办?”
“嘘,别作声。”
可是,女郎忍不住又问道:“那个声音……是他……他又来了,这可怎么办呢?”
女郎惊慌之下差点摔倒。
罗宾急忙扶住她,安慰道:“别慌!振作一点!……那个声音就是在咖啡馆面前纠缠你的莫勒科恩的吧?不要怕,我就是当时出来替你解围的那个男子,让我来帮你对付他。可是,现在还不能让他看见我,否则就坏了,他一定会指证我是凶手……”
“不过,没什么了,我已想了一个对策:你趴在地上假装昏迷不醒,其他的事由我来应付。”罗宾嘱咐女郎趴在原来的地上,自己则躲到行李后面。
刚准备完毕,仓库的大们被推开了,站长和警官留在门口,只有莫勒科恩一个人进来。
他用手电筒照了照,发现女郎趴在地上,于是上前想看清她的面部。
“啊!”莫勒科恩差点跳了起来,接着又用手电筒照了照女郎的身体。
“哦,是她,这是怎么回事?她是杀人凶手……这太出乎意料了……嗨嗨!”
莫勒科恩摇了摇女郎的手臂,可是,因为女郎听从罗宾的嘱咐,眼睛闭着,佯装昏迷不醒。
“难道已经死了?不,手并非冰凉……脉搏还在跳动……还活着……太好了……
可是,她到底为什么会成为凶手呢?”莫勒科恩把嘴巴对着她的耳朵轻轻地说:
“我不相信你杀了人,可是,你的上衣和面罩上为何沾满血迹?……另外,你不是跳车逃走了吗?为何又被抓了回来……唔!这不是梦吧?你趴着别动,让我把门口的人打发走……记着静静趴着!我想办法……千万记着啊!”莫勒科恩又用力摇了摇,女郎仍旧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
“昏过去了,真糟糕!……他们知道一个凶手已被抓住,还关在仓库里。……
该怎么办呢?……一会儿检察官就会来了,必须马上想个法子!”莫勒科恩急急忙忙走出仓库。
罗宾躲在行李后,听了听动静。这时,听见莫勒科恩在仓库外面说话。
“凶手十分年轻,好像疲惫不堪地趴在那里,我想,在检察官尚未来之前,还是不要动他为妙。站长,你先回办公室吧!我和警官在这儿盯着就行了。唔,对了,警官,你现在应该去追捕另一个凶手,这儿由我负责。赶快去吧!”接着,一阵皮鞋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看来警官和站长都已离开仓库,只剩下莫勒科恩在门口思量着对策。过了一会儿,莫勒科恩也离开仓库远去了。
罗宾听到他的脚步声渐渐远了,急忙从行李堆里抽出一个装满行李的包裹来。
那包裹的颜色和女郎的衣服颜色差不多,罗宾想利用它来蒙蔽过关。他将里面的行李全都掏出来,把女郎装进去,然后扛着走出仓库。
这时,月台上仍旧有许多警察和车站人员,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形。
罗宾佯装成搬运行李的行李工,大模大样地哼着小曲朝行李房走去。
当他快要走到行李房时,立刻绕到后面,行李房和它后面的公路只有一道木栅之隔。
罗宾四处观察了一下,越木栅而过,来到马路上。他扛着女郎跑了一段路,然后放慢脚步,心中估计:现在已跑进林子里的小路了,警察不可能追到这里来,如果再扛着包裹四处走,反而容易暴露行踪,不如让她自己下来走的好。
于是,罗宾把包裹放在地上,打开口,把女郎从里面扶了出来。女郎的两条腿已经麻木了,无法站住。
“打起精神来,你现在是在生死存亡的关键之处,必须尽快远离此地,必须振作起来!”罗宾一边扶着她朝前走,一边给她打气。
罗宾打算走到公路上找一辆出租车,可是,女郎已经走不动了,罗宾只得把她扶到路边的一棵大树下,让她坐在那里。女郎再也支撑不住了,一下子便栽倒在草地上,眼睛也无力睁开,皎洁的月光从树叶的缝隙洒下来,照在她那清秀可爱的面庞上。罗宾一边看着那张迷人的脸,一边在不断地揣测:
“她是什么来历呢?毋庸置疑,是杀害蓝眼女郎和那两个男乘客的帮凶。可是,她却极立否认杀了人,并说只在检察官面前才吐露真相……那么,她是被人胁持到凶杀现场的了?……在列车的走廊里,曾听她说过‘不要杀掉那个女的’。如果她也是被害者,为何身上沾满血迹?这太奇怪了。……在咖啡馆里的天使一般的少女会是杀人凶手?这些简直是个谜!
“可是,我为何又要救她呢?仔细一想,也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可理解,也许是直觉告诉我她不是杀人凶手。不管怎么样,送佛送到天,救人救到底,还是先找一辆出租车吧!”
罗宾让那个少女呆在那里休息休息,而他则匆忙走出林子,朝公路跑去。
夜已经很深了,公路上半天不见一辆出租车的影子,罗宾只得返回林子。当他回到刚才的那棵树下时,发现那个少女踪迹全无。
“跑了……这个神秘的女人。”罗宾被弄得哭笑不得。
他略一沉吟,一条计策上心来。于是,他立刻返回停在铁路上的列车,从窗子上爬了进去,躺在椅子上,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一般,闭上双眼,倾听车外的动静。
“哦,莫勒科恩回来了。”
皮鞋的声音从走廊那边传来。一会儿,车室的门被推开了。
“男爵,睡得怎么样?”
“唔,睡了一觉,感觉很不错!莫勒科恩先生,案子进行得怎么样了?”
“跑了。”
“什么?什么人跑了?”
“杀人凶手呀!”
“凶手已被缉捕归案,太好了!两个人吗?”罗宾佯装糊涂。
“不,只逮着一个女的。”
“什么?一个女的?”
“是的,是一个女嫌疑犯。我暂时把她关在车站的仓库里边,谁成想,被她同伙模进去救走了。”
“哦,功夫不错呀!”罗宾暗里窃笑。
“那个凶手在公路上,劫了一辆医护车,然后溜走了。”
“什么医护车?”
“是从卢密鲁镇请来的验尸医务车。正当车子行驶时,突然从林子里窜出来一个蒙面人,拦住了汽车,把医生从车里拽出来,手脚全都捆住,还用破布把嘴给堵住,然后扔在路边,而他则带着那个女的逃之夭夭了。”
碧眼少女的伙伴救走了她,那么,他一定是尤姆,因为她曾在那个仓库里这么问过。罗宾一边听莫勒科恩说,一边推测着那个男人的身分。
“那不是太糟了,那个女的是什么来历?”
“目前,尚未调查出来。”
罗宾明知他认识那个碧眼女郎,但不识破,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也不追问,主动转换话题说道:“那么,遇害的蓝眼女郎又是什么来头?已经知道了吗?”
“这已知道了,那个女人来头不小呀!”
“她是什么人?”
“国际盗窃集团的头子!”
“啊!……”罗宾闻听不禁大惊。
“我跟踪了她好长时间,直到这里。她是英国贵族巴科菲托的千金,上流社会和社交界没有人不认识她的,她是因子中的风云人物,可是不知为何,居然和一批歹徒沆瀣一气,成为一个贼头。巴黎,甚至是欧洲各大城市的豪华饭店、酒店、别墅所发生的盗窃案,都是由她指挥的。
“我接到命令,靠近她。为了使她相信我,好来个人赃俱获,所以有意和她交往亲密。
“她不愧为贼头,居然能看出我的来历,于是不采取行动,佯装无知的样子。
而我呢?也就继续跟着她,打探她的计划。
“最近,她收到了她手下自法国南部尼斯寄来的秘密文件,于是,她乘坐这趟快车赶往尼斯。
“平时,她都把那些机密文件装在一个黄皮袋子里,随身携带,当然,这次也不例外,她带着黄皮袋子上了火车。由于我一直跟踪她,为此也就上了这次列车,不过是坐在另一个车厢内。不料,她居然被人杀死了。从她的身上,我搜到那个黄皮袋子。现在,它在我这里。袋子中装着许多文件,也包括从尼斯寄来的那份密件。
在那文件上,有着她们窃取尼斯的佛勒杜尼伯爵豪宅的计划,豪宅的平面图画得十分精致,其中还有她亲笔签的“4月28日’。也就是说,她计划在4月28日采取行动,而4月28日就是两天之后——礼拜三。”莫勒科恩仿佛有什么深意,把盗窃案的事和盘托出。
罗宾一边听,一边琢磨:“哦!真是难以想象,她居然是势力遍及欧洲的国际盗窃集团的女头子。难怪呢?她一看到我帽子里边H·V两个字母,便判定这是我的化名,而果断地说我就是罗宾,判断力实在是惊人。她一定想到我这个怪盗是最可以信赖的,所以在临死前,嘱托我把密件交给她父亲。如果不接受她的嘱托,就是在我这个怪盗脸上抹黑,这岂不是件十分丢人的事?我必须想法子从莫勒科恩身上取回黄皮袋子,以告慰她在天之灵。”
莫勒科恩见罗宾莫不作声,看了看表说道:“离天明尚早,还是先睡一觉。唉!
太困了。”他躺下,不大功夫,便沉沉睡去。
过了一会儿,罗宾见他睡得不省人事,便从口袋里掏出了麻醉剂,往莫勒科恩的鼻子上喷了喷,立刻,莫勒科恩的鼾声迭起。
罗宾立即从他身上取下那个黄皮袋子,翻了翻,然后走出那个车室。
又过了一会儿,从里昂车站开出前往南方的货车经过罗宾所在列车的轨道。由于这里是徐行区,所以车速十分缓慢,罗宾灵巧地纵身一跃,从客车上跳上了那辆货车。
当货车提速急驰时,罗宾早已靠在苹果箱子上,十分舒服地进入了梦乡。
货车轰隆隆地渐渐驶向南方,一串串浓黑的烟有节奏地自烟筒里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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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的小提琴
罗宾一觉醒来,感觉肚子咕咕地叫,于是从苹果箱里掏了一个大红苹果,然后津津有味地嚼起来。
在旭日普照之下,货车继续向前飞驰。罗宾吃完了那个苹果,然后把那个黄皮袋子拿了出来,翻起来。袋子里全是些不可泄漏的东西:有女贼头巴科菲托的记事簿,集团的名单,各地的手下寄来的重要文件等等。
“来自尼斯的那份文件呢?……唔,找到了,在这里。”罗宾打开那封信,只见:
头:
佛勒杜尼伯爵的豪宅,坐落在尼斯和奚密中问的一条大路边上,离古罗马的竞技场十分近。它子周围是高大的石墙,里面是宽阔的大院。
每月的最后一个礼拜三,伯爵都会带一男仆和一女仆,来马车赴尼斯购物。所以这一天的下午3时至5时,豪宅里一个人都没有。
顺着石墙,在柏尔溪边有个小便门,那是一个十分陈旧的木制小门。门的钥匙随信寄上。
伯爵和伯爵夫人一直关系紧张,由于夫人憎恨她的丈夫,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把一份密件藏在了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不久便撇手西归。伯爵为了找到那份密件,绞尽脑汁,几乎发狂,最终仍没找到。
夫人究竟把密件藏在那儿?没有丝毫提示。可是,夫人在世时,曾给她的一个闺中密友写了一封信,信里说:“我把珍贵的宝物藏在堆放杂物的仓库屋顶上一把坏了的小提琴里。”
十分不幸,她的闺中密友接到信的当天便死去了。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封信都没被人注意,埋没在一堆旧信当中。
两年后的一天,我偶然得到了这封信。
信中所说的东西在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