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红红绿绿的生的菜陆续上齐,直摆了一桌子,红白锅底慢慢地咕嘟咕嘟地烧开了,麻辣香的雾气袅袅地蒸腾开来,可是,不知为何,我始终有点魂不守舍的,心头总似有一种挥之不去的不祥的预感。
第七章 看见了他们的情人(8)
“熟人你怕什么呀?”小蒋诧异地又问。
“我……我还欠他一点东西没还……”我嗫嚅地慌不择言,我是不明不白地拿了他三万八,他宁可拿钱打发我,亦没有选择我留在他身边,与他怀里的女人比起来,我大概也就只值三万八吧。
马路上绵长的车流忽然断了电似的终于暂时静止了下来,柳果庆搂着那长发白衣的女人朝马路这边走过来了!
我的心突突突地狂跳,即要蹦出胸腔了似的,我下意识地捂住嘴巴(如果它蹦出来可以接住),上帝,幸好,小乐终于拦下了一部街车,我不由分说地拽着小蒋的衣袖,连拉带拖地抢步上前迅速地钻进车厢,一屁股坐下,关上车门,两只手掩住面孔,只露出眼睛,惊魂不定地瞪着车窗外。
他与她走近了,几乎要擦着车窗经过了!我屏住呼吸瞪大眼,惊鸿一瞥中,但见她肌肤雪白丰泽,咖啡色的太阳镜(看不见眼睛),两道弯挑而精致的柳叶眉,丰满性感的花瓣形嘴唇,最打动人的或许并不是她的面孔,而是她身上的那种沉静挺拔的雍容气质,以及从头到脚散发出来的一种娴静沉默的美,她怀里的那一大捧马蹄莲,尚卷着白色的花苞,一朵朵呈喇叭状,沉默而欲说还休,与抱花人很匹配。
“怎么了?失火了似的?”小乐从前面驾驶副座钻进来,回头看看我与小蒋,吃惊地问。
小蒋拍拍我的肩,说:“你问陈蔷薇。”
“陈蔷薇,喂,陈蔷薇……”
“啊?”我如梦初醒地回过神来,一抬头,在观后镜中瞥见自己的脸,一脸的苍惶与失魂落魄,我抬手摸摸自己的面颊,心底迅速地翻滚过一浪浪似酸似咸的复杂滋味,不怪柳果庆不要我,与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比起来,我这副动辙即慌手慌脚的粗蠢相充其量只能算是半个小家碧玉。
“喂,你怎么了?捂着一张脸做啥?”小乐问。
我慢慢地从面孔上拿下两只手,这才注意到她居然拦到了一部黑色的红旗车,我瞥了一眼窗外的夜色,夜色黄兮兮毛茸茸的含了一层烟似的,我抬起头,抹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颓然地叹一气,说:“走吧,咱们去玛雅玩吧,我来买门票……”
玛雅是本埠一家颇著名的迪厅,门票七十块,反正柳果庆给我的那三万八还剩下八千,为什么不去痛快一下(是的,我与一般浅俗的小女人根本无一丝分别,一受点刺激,首先想到的即是烧钱发泄)。
一刻钟后,我们三个抵达康定路玛雅。
玛雅迪厅的结构曲折而幽深(有点像花果洞),酒精,烟雾,尖叫,浑浊的空气,暗无可暗的灯光,高处领舞的女孩子近乎赤裸的腴白挑逗的身体,台下一张张被黑暗与音乐重新雕塑的(扭曲的)面孔,人头攒动,音乐咆哮如雷,椭圆的舞池里,人挤人人挨人,摩肩接踵,仿佛一大锅正在沸腾煮开的饺子。
混迹其中,香汗淋漓,气喘如牛,身体扭动不止(上了发条似的),没有失业,没有男人,没有过去,没有明天,没有未来。
终于,耗尽了最后一丝挥动胳膊的力气,拖着疲乏的两条腿,我回到座位上去,拿起一个钟头前喝剩的半瓶Pierre汽水一口气灌下去,喘着气,朝服务生招招手,又要了一小瓶科罗娜(五十块),一口气喝掉半瓶,这才抹抹额上的汗,坐下去。
小蒋与小乐还在池子里。
我眯着眼,在人堆里搜了半晌,只搜寻到小乐的身影,她好像正贴住一个男人在跳热舞!我骇了一跳,即忙坐直身子瞪大了眼睛,是的,小乐被一个男人圈在胳膊里,正脸颊贴脸颊地一起起劲地左右摇摆着各自的髋臀部,那个男人在人堆里很显眼———因为胖,有点像冬瓜,事实上,我刚才似先看见了他才继而看见小乐的。
我很愕然,小乐还是一个无邪的少女,竟然会在舞场与一个陌生男人如此放肆地轻昵(还是与这样一个冬瓜似的男人)!
我怔愕着,握着冰凉的小啤酒瓶子,一时忘了往嘴巴里灌酒,良久,才又转念想:如果这样子搂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她自己觉得刺激快乐,为什么不呢?女人(无关老幼),再怎么受伤,说到底终究还是离不开男人的。
我暗暗叹了口气,缓缓呷了一口啤酒,加了柠檬片的酒液冰凉而清晰地淌过喉与食道,我微微打了一冷噤,然后又拿眼睛去黑压压的舞池搜小蒋,可是,半晌都没有看见小蒋的身影,可爱瘦小的孩子似的小蒋,如果她也正贴在某个陌生男人的怀里在酣舞,那么,拿放大镜恐怕也寻不着她了。
好吧,如果她们喜欢这样子被陌生男人圈在臂弯里享受一下男性荷尔蒙气息,为什么不呢?
我仰起头,缓缓地又呷了一口酒。
忽然,一把温和的男声在耳边响起:“嗨,一个人在这里喝酒?”说的是地道的上海话。
第七章 看见了他们的情人(9)
我一怔,转头,是一个陌生的男人,一身的黑:黑色的皮裤,黑色的圆领中式短袖衬衫(这种季节,他居然已经穿上了短袖衬衫),板寸头,俊朗的面孔,手里一瓶小百威,一双大眼睛笑盈盈的,老熟人似的望着我,好像我认得他似的。
我忍不住板下脸,漠然地睃了他一眼,“对不起,我不认识你。”说完,掉过面孔去,自顾呷了一口酒,远远地瞪着黑压压的舞池。
黑衣男人没响,沉默了一会,忽然放肆地趋近我的耳朵,亲狎地又说:“一个人喝酒会越喝越冷的。”
我机警而厌恶地闪了一下身,“喂,干什么你?”
他悻悻地缩回头去,陪着笑,“对不起,音乐实在太吵了。”
我瞪了他一下,板着面孔,坐坐直,眼睛朝四下里搜扫着,如果他再敢造次,我就尖叫,或者叫保安。
过了半晌,并没有什么动静,我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朝左旁边瞄了瞄,黑衣男人并未离开,一直在一边默默地饮酒一边悄悄地看我。
不正经的东西,我在心里骂,可是,渐渐地,心底却有一种莫名的毛茸茸痒丝丝的感觉,在这种近乎黑暗的地方被一个陌生的男人这样子默默地盯视着,总是对自己姿色的一种证明吧?或许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不如柳果庆臂弯里的那个女人?然而,又有什么用?这副皮囊至今并没有令我得到一个完整的男人,与柳果庆的情人比起来,我不过是一个只值三万八的小雏,就连口口声声“只爱”我的唐可德,在他的有钱有势的情人面前,亦只会装作不认识我,谁的情人我都比不过,一样是美女,我却是一个最失败没用的美女,可笑的是,我还一直端着一副矜持的姿态。
那黑衣男人静静地注视了我一会,试探地又趋近,温柔地问:“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不开心吗?”
我拎了拎眼皮,没理他。
他不介意地自嘲地笑笑,“对不起,你长得太好看了,我想和你说说话。”
呵,好一个油嘴滑舌的欢场老手,我忍不住瞪了瞪他,问:“为什么要和我说话?”
他微笑着不响,一手扶着百威瓶子,一只手摸摸鼻子,沉吟了一下,小心翼翼地看看我,“当然是想……钓你,这么说,不会吃耳光吧?”
我怔了一怔,他倒是挺直率的,“想钓我?”我冷笑笑,“OK,我要价很高的,恐怕你钓不起。”柳果庆已经将我捧到了一个(相对)高价了。
他挑挑眉,不置信地看看我,“是吗?可是你看上去并不像那种为钱的女孩子。”
“什么人是看不出来的。”我继续冷着一张脸。
他笑笑,“可是我看得出,你不是那种出来弄钱的女人,你是一等一的良家少女,但是,想钓你也并不容易。”
我忍不住挑了挑眉,眯起眼,上下瞅了他一眼,客观地说,他长得还不错,眼睛很大,炯炯有神的,漂亮清晰的双眼皮,典型的桃花眼,乍一看,甚至有点像基诺?李维斯,我忽然有点好奇起来,问:“你的‘钓鱼经’倒是头头是道的,你是做什么的?”
“你猜?”
“不管做什么的,总归是一个欢场老手。”我嘲弄的。
他自嘲地笑笑,老实地点点头,“嗯,你很聪明。”
“所以,想钓我,没那么容易。”
“钓不上,就这样看看也行。”他还是那副自嘲的口吻。
我不响,看看他腕上的手表,烛光下晶亮闪烁,似镶了碎钻,我把面孔稍稍趋近一点,“你的手表很漂亮,表链子看上去又粗犷又气派,是劳力士吗?”我问,口气像个捞女。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自嘲地笑笑,“是劳力士,不过是假的,以前在华亭路淘来的A货。”
我忍不住地笑,“你倒是很诚实。”天知道,这么一个坦荡幽默(尚算英俊)的男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也笑,“我也不是很诚实,必要的时候,我也很会撒谎的。”
我看看他,问:“是不是我刚才的问题太势利了,像个捞女,吓着你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这么傻气不放心的问题,好像我已经准备与他发生什么可能性关系似的,可他确实是个有意思的男人,说不定他那块表是值钱的真货,真正的穷人才会打肿脸充胖子(出于自卑),而真有钱的人却喜欢装穷(因为无所谓,因为怕露富)。
“你?”他看看我,呷一口酒,然后微笑着摇摇头,“不,你不像。”
我看看他,不响。
他也看看我,犹豫了一下,试探地问:“怎么样,等下一起去吃宵夜?”
“吃完了干吗?”我赤裸裸地问。
他怔了一下,狡猾地笑笑,反问:“你还想干吗?”
我嘲弄地笑笑,“去酒店开房间?Sorry,我不跟人one night sex的。”
第七章 看见了他们的情人(10)
他也笑,反问:“你以为我是那种随便跟人一夜情的男人?”一边说,一双桃花眼亮晶晶地凝视着我。
我的心莫名地牵动了一下,他的面孔趋得如此之近,一股陌生的烟草混着酒精味的男性气息正细菌似的慢慢地浸入我的呼吸,有什么东西似乎已经在悄悄地滋生着了(原来,趁着酒精与陌生人靠近——调情,是如此之容易)。
黑衣男人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半晌,忽然温柔而渴望地说:“接吻吧?”
我一怔,摇摇头,“没感觉。”
他自信地微笑笑,“没关系,我会让你有感觉的。”口气仿佛一个老练的经验丰富的推销员。
我禁不住哈哈地笑起来,自己都觉得那笑声快活得似乎有些过分(与一个男人才认识几分钟呢),笑完了,我忍不住又问:“嗨,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笑笑,不响,继续凝视着我,目光暧昧而炽热,一边一只手试探地摸上了我的头,温柔地说:“你的长头发很好看,摸上去像缎子似的。”
我没响,亦没动,心不在焉地想:我的头发……有柳果庆臂弯里的那个她的头发好看吗?
不知几时,黑衣男人的手指慢慢爬上了我的面颊,“接吻好吗?我好想吻你……”他的声音喃呢而渴望的。
我一怔,别过脸,甩脱他蠢蠢欲动的手,摇摇头,“NO!太快了,对我来说,就算只是接吻,至少也要两三个月的感情培养。”
他一怔,诧异地看看我,“我猜,你一定还没有男朋友吧——至少还没有固定的男朋友吧?”
我一愕,自卫地问:“你怎么知道?”
“接吻要两三个月,那么,上床至少要四五个月吧?现在这种快餐时代,你启动得那么慢,嗯,我的意思是……你好像太古典了,恐怕很难遇见那么有耐心的男人吧?”
我一震,一时不能作声,静默了半晌,忽然觉得索然无味起来。
他是在使激将法吗?或许他说的对,我是有点古典(古板)主义,可是,他的意思分明是古典主义在这个时代注定是要孤独的,孤独即意味着可耻。
但是,再孤独再可耻,我亦不愿意沦落为人尽可夫的“时代人”。
那么,我还傻坐在这里干什么?巴巴地等着别人得寸进尺地摸上来吊膀子吗?总不会还心存幻想——可以在这种声色场所撞见什么上等男人吧?
当下,我站起来,“对不起,我要走了,失陪。”
这次,轮到黑衣男人一怔,他诧异地站起来,拉住我的胳膊,“对不起,可能我说话太直率了。”
我摇摇头,甩脱他的手,“不,不是因为你,我累了,想回家去睡觉。”
“可是——”
“再见——”我果断地说,说完,头亦不回地大踏步离开。
到存寄间取过大衣、围巾与包,给小乐和小蒋各发了一条信息,然后我离开了花果洞一样的玛雅DISCO。
门口的马路边停了一排空的士,我随手招了一部白色的锦江车钻了进去。
车子在幽静的夜马路上驶着,车轮“吱吱”地碾过坚硬的路面,越发衬托出午夜的空旷荒芜,早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