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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同人)停不了的穿越 作者:阳羡书生(晋江vip12-7-22完结)-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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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已然僵直,僵直,僵直,僵直的宁采臣大发议论,其中以小青的建议最为醒目:“那老爱来找咱们麻烦的黑风老妖不是最爱吃人肉吗?咱们给这小书生灌个三斤砒霜下去,然后丢进黑风寨,你们说怎么样?”
  一众妖怪们大声喝彩。
  宁采臣在内心默默泪奔。
  另外那些对人类比较友善,性格又温和的妖怪去通知了小倩,小倩急急赶来救场。她和小青绝对是上辈子的冤家,一见小倩来了,本来只是拿宁采臣取个乐的小青立马要把这书生丢黑风寨里头去了。
  “小青,你忘了姥姥说不准害了人命了吗?”小倩搬出挡箭牌。
  听她提到姥姥,小青撇撇嘴,领着一帮纯粹闲着来找乐子的妖怪们出去了。
  宁采臣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在西华山呆了下来,又惊讶万分地发现兰若坊,还有那些善堂,义学,竟然是这些妖怪们的产业。
  小书生天性纯良,一副热心肠,又对异类没什么偏见,便也撸了膀子来帮手。
  时间慢慢过去,倩女幽魂的剧情虽然跑得没了影,这俩主角到底还是走到了一起。
  宁采臣羞羞涩涩地拿自己好不容易攒起来的那点银子,托下山去兰若坊的妖怪给他捎了几尺布头,几朵绢花,又傻想着添上了几样,等回来就凑作了份礼,找程西西去求娶聂小倩了。
  程西西看着眼前这呆头书生傻乎乎的样子,挺痛快地答应了,回头跟妖怪们给小倩准备了厚厚的嫁妆。
  小书生穷得要命,就连城外头的房子他也只买得起两间破瓦房,妖怪们给他好好布置了一下。到迎亲那天,老早就喊着不来的小青拎了把不知哪来的长剑,杀气凛凛找上了正一会儿发愣,一会儿傻乐,手足无措地等着送亲队伍的宁采臣。
  “宁采臣,给我听着!你要敢对不起聂小倩那呆子,就等着被灌砒霜吧!”
  这节小插曲,除了再次遭受砒霜恐吓的小书生以及恐怖份子小青外,只有个一早挑了好位置看戏的程西西见到。
  等拜完堂入洞房,西华山上一众妖魔鬼怪大大热闹了一番后,也就回山了。
  顺顺利利地又过了两年,程西西总觉得心神不宁,像是有什么事要发生。静下心仔细算了算年份,竟然快到了这柳树妖的天劫。
  程西西一年前刚把那柳树妖本体给炼化了能随身带着,见天劫就在眼前,想了想,她便远远地跑到了东海,找了个空旷的无人岛停下。
  这天劫本来应该并不厉害,尤其她又是柳树成精,草木精怪的劫云从来是要弱一些的。
  可程西西千算万算,漏算了最重要的一点,她的前任,正牌柳树妖姥姥,那可是个手上无数人命的角儿,而这些都是要算到她头上去的。
  前三轮九道天雷劈过之后,程西西已经皮绽骨焦,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了。
  而天上劫云再次聚拢,边缘有紫金色的雷电翻滚闪动。
  “轰——!”
  
           作者有话要说:来贴图。
哥哥同Joey的倩女幽魂都是最经典一剧啦,我爱它多过伟仔后来那部。
Joey真好靓。
先来哥哥的图:
再贴Joey的小倩,美死了。
我都愿被她吸干精气啊……当然,被姥姥吸我还是不愿意的。
然后这个是姥姥,也就是我们CCC……orz
刘兆铭演的,舞王啦,当年83射雕里南帝都是他演,CCC同他真是好有缘。
然后最后这个是小青了。
薛芷伦演的,香港很著名的名媛咯,有社交皇后的名头。我觉得她现在样子靓过年轻时,但演小青的样子也还是很美。

另外,看了关于CM番外章的一些评论,其实我想说……
妹纸们,别那么残酷=。=
我赞成白头到老,但不赞成至死不渝。
爱情不该高于自己的人生。就算当时痛苦得要死,可你得找出让自己变得幸福的法子。
我很爱你,我想念你,可我已经失去你了。我不能将剩下的生命全用来怀念你。我会过得很好。我会爱上别的人。可能我没法像爱你那样爱她。也可能以后我会更爱她。
但无论如何,我会有新的生活。
就是这样。




☆、27 夜访吸血鬼(上)

  活活地挨了一回正儿八经的“天打雷劈”,到最后也还是没挺过去,程西西醒来后很有一段时间对雷雨天敏感。一听到天际那隆隆滚来的雷声,她就下意识觉得全身到处都是钻心刺骨的疼,疼得简直让人受不了。
  妖怪真不是人做的,她十分感慨,难怪大伙儿投胎都想投个人身。
  程西西觉得自己应该为自己的种族感到自豪。
  这几天城中正在举办夏季嘉年华,程西西买了套票和朋友好好过了把瘾,云霄飞车激流勇进这些乘了好几遍,等朋友拽着她去古堡——也就是鬼屋时还觉得没够。
  不论是白大头还是姥姥,那都是见惯了奇形怪状的妖魔鬼怪的,鬼屋里头那些倒吊人,长舌鬼,地上乱爬的手骨,飘飘忽忽的白影相比之下毫无威力,程西西兴高采烈地跟在那面孔雪白的提灯女后面,直让这扮演鬼怪的工作人员冲她大翻白眼。
  等跟着转过了一堵满是人脸的墙,鬼屋里突然灯光一闪,随即那些影影绰绰为了增加气氛弄出来的黯淡灯光和各种飘渺的音乐全消失了。
  黑暗中顿时响起一片尖叫,程西西赫然听到就走在她前头的“提灯女”也在其中,她好心地问:“你没事吧?”说着往前走了几步,黑暗中打横里不知伸出个什么来,正正撞在她头上,程西西只觉得前额一痛,就晕了过去。
  这回她到了几个世纪前的美国——新鲜得如同清晨被主妇们挑进篮子里还带着水珠的蔬果的美国——1791年的新奥尔良。
  历时八年的独立战争刚过去没几年,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定居了几代的欧洲移民们终于拥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国家,到处欣欣向荣,展现着一个新生的,充满包容力的国度的生机。
  而位于美国南部,密西西比河入海口的新奥尔良城,是这个年轻国家身上所佩戴的最为华美的珍珠。
  这座因法国摄政王奥尔良公爵而得名的城市,同样承袭了这位公爵风流浮华,奢靡精致的性格,并在自己的怀里聚拢了大批的冒险家,投机者,法国新贵,西班牙移民以及克里欧贵族。
  这一切迅速使得这座美丽的港湾之城成为了美洲大陆上最奢华最靡烂同时也最有生机的城市,但在那夜夜笙歌的城区之外,港口周围那些破旧的木屋中,则生活着这座城市的基石——渔民,水手,以及码头工人。
  程西西就住在这样一间小木房里,有一个强壮的酒鬼父亲汉森——他曾经是瞭望号上一名不错的水手,却因为酗酒的毛病而被赶下了船,在其它船上也总是干不久,渐渐地这酒鬼的名号传开来,那些船主再也不愿意雇佣这么个老是因为喝过头而误事的家伙,因此汉森也就成天抱着酒瓶在港口游荡,全然不顾家里还有妻子艾米丽和六岁的小女儿克劳迪娅。
  事实上,这个家现在全靠艾米丽给酒馆里那些妓|女浆洗衣服和做些缝补支撑着,至于那个本该担起责任的汉森,只有在他没钱买酒时才会记得回来,用他的拳头拿走他的妻子女儿明天后天大后天的面包和土豆。
  生活有时候会很艰难,程西西顶着六岁的壳子做不了太多,不过她能帮艾米丽打扫房间,擦洗地板,削土豆,熬菜汤,还可以到码头上问有没有人要送口信。总会有好心的先生打发她带几句话,并给她几个角子作报酬。而帮水手们写信也能让她得到一些咸肉,面包或是其它什么少见的小玩意——当然在那之前她得花不少精神说服水手们相信这个六岁的小姑娘真的认得字。
  程西西想等她再大一点儿,也许就能到那些货行里找份活干,抄抄写写什么的——虽然说这时候,一个没嫁人的姑娘如果出来做事,而不是给家里帮忙或者干点缝补手帕之类的小活计,那是一定会被当成不体面的,不是好人家的女孩,不过这些她也不是很在意。等到时候存了点钱,就跟艾米丽搬到城里去住,日子总是会慢慢好过起来的。
  这天程西西给一条刚到港的商船上的先生往码头的货行带口信,那戴着圆顶礼帽的先生很大方,给了她一把角子作酬劳。但走出码头没多久,就有两个小鬼冲过来抢她的钱。
  程西西狠狠地跟他们干了一架,差点没把其中那个雀斑小鬼的耳朵咬下来半只,她自己的头发也被抓掉了一大把,最后那两个小鬼还是带着一身的咬伤抓痕,成功地抢了钱跑了。
  程西西坐在码头的木材堆上发了会愣,拍拍脸蛋抽抽鼻子,心想自己一个大人不能和小孩子计较,就理一理裙子,把刚才扭打时扯破的地方盖了盖,继续迈着短腿往货行跑去。
  等她将口信带到,外边天阴沉沉的一副暴雨将至的模样,货行里跑腿的小伙子好心地让小女孩在仓库的角落里呆一会,等雨停了再回去。
  但这场雨大得出乎意料,到天都快黑了,货行准备关门了,那雨还是不见停,程西西只好抱着脑袋往家里冲。
  回到家她愣住了。
  屋子里一片狼藉,艾米丽头破血流地倒在地上,气息全无,皮肤泛出一种尸体的青白色。一只碎了半截的朗姆酒瓶丢在她脑袋边上,柜子上的圣母像右边,艾米丽平时用来装钱的小锡盒被打开了,里面空荡荡的。
  程西西在门口呆了很久,
  然后她打了水,把艾米丽的脸擦干净,又吃力地一点一点把她挪到床边,再慢慢搬到床上,这花了她很长时间,但最后还是将艾米丽放到床上了。程西西把艾米丽的手交叉放到胸口,再从床头翻出那本又小又破,艾米丽从一个妓|女那拿来的圣经,给她念了一章。
  外边的雷声很大,雨声很响,风哗哗地刮着,像是要将屋顶给掀开来一样。
  “这是你的母亲?”程西西感到有只手压在了自己头上,她转过脸去看了一眼,那是个苍白修长的男人,衣饰考究,相貌英俊,就跟那些有时候会乘着马车从城里经过的贵族差不多。她转回脸,点点头,没吭声,男人直接地说:“她已经死了。”
  “我知道。”程西西回答。
  “你怎么不哭?”男人蹲下|身,将小女孩从椅子上抱下来问道。
  他的脸苍白得过分,即使对于喜爱以苍白的皮肤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高贵身份的贵族们而言,也超过了,反而更像是疾病或虚弱导致的病态肤色。
  “先生,你能借我一点钱吗?我可以干活还你。我能干挺多活。”程西西看了这个男人一会,细声细气地问。
  男人愣了愣,将她放回地上,伸手在怀里掏了掏,没掏出什么,便随手扯下袖子上两颗用质地十分纯净的黑水晶打磨的袖扣递给小女孩。
  这太昂贵了,程西西想。
  她原先只打算借一点钱,买块小墓地,好将艾米丽安葬。现在她小手里攥着那两颗黑水晶袖扣,想了一会,还是没有还给对方。这样的话也许能再给艾米丽弄块不错的墓碑,找个手艺漂亮的石匠刻几行字,还能到城里请个神甫。
  “好心的先生,我该怎么报答您?有什么我能为您做的吗?”
  男人扯了下嘴角,看着这个还不到自己腰高的小女孩:“我想你帮不上我的忙。除非你愿意……把血给我。”
  程西西瞪大了眼睛,那男人说完之后就站直了身体,像是想就此离开,她小心翼翼地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摸了摸他的手背。那是一双没有温度的手,皮肤柔韧而富有弹性,但是没有温度,一点儿温度也没有。
  男人唰地一下回过头来,目光锐利地盯着她,脸色阴晴不定了一会,然后他收回往外迈出的脚步,弯腰将小女孩抱了起来。
  某种挣扎的神情停留在男人的脸上,他一会儿露出渴望的目光,一会儿又用力闭上眼睛。最后他用手将女孩的头按在肩膀上,微微哑着声音说:“睡一觉吧。”
  程西西在手掌下微微动了动脑袋,她小声问:“能喝少一点血吗,先生?我不想死。”
  男人顿了顿,然后他将尖牙刺进了小女孩的脖子里。
  甘甜醇美的血液流过舌尖,是他以往喝的那些仿佛酿坏了的劣质酒般的动物鲜血所不能媲美的甜美。这令男人感到一种战栗般的快感,身体的每一处都传递着愉悦的感觉,就像是那些去往远东的商船带回来的那种神秘的琥珀色膏体,所能给人的那一种踩在云端的极致享受。
  男人无法遏制自己对鲜血的渴望,温暖香甜的液体被大口大口咽下。
  快速且大量的失血让程西西感到头晕目眩,身体发冷,她想尝试发出一点声音来提醒这个吸血鬼,但黑暗侵袭了她。
  在那最后模糊的意识里,她似乎听到了另外一个男人欢畅而得意的大笑声,那个人大笑着高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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