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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很顺利,我喜欢他们的音乐,就像我喜欢Bonjovi一样,是那种刚刚好的音乐。不是港台音乐有点做作的抄袭,也不是太过分的死亡金属,那种自杀式的一般情况下我受不了,但晚上做作业的时候听,倍儿精神。我也可以接受视觉音乐,但不是热爱至极,偶尔听听X—JAPAN,彩虹之类的。彩虹虽然不是绝对的视觉乐队,但主唱HYDE作为男人长得比女人都漂亮,就跟韩国那个李俊基似的,但比李俊基更有巨星风范。我觉得视觉要看现场,光听没什么意思,看那些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show,确实不错。这个年头真正懂摇滚的人很少,我知道的也就这么点,但我到觉得真够为难那些为了看帅哥而听摇滚的人,还得边看边不懂装懂。
演出结束之后已经快十一点了,可他们余温未尽,决定去庆功宴,我肯定没问题,玩通宵我妈也不会说什么。我问方巧怎么样,我可不敢带着她到处去玩,出了什么问题我不好向我二哥哥交代,于是她给她妈妈打电话,我给二哥哥打电话,这次轮到我交申请了,我问他要不要过来一起玩,他说不用,交给我就行了,那边方巧的妈妈也没说什么。
疯了一个晚上,我又饿了,陈冬娜说我像个小猪,都长成圆的了还吃,可我觉得猪的生活才是享受。所以那个庆功宴我得多吃点,通宵啊,不多补点那才对不起自己呢!他们说吃完了去酒吧喝酒,我到不反对,那几个丫头不喜欢,说想去唱歌,我立刻告诉她们人家可才唱了三小时呢,还唱?于是,大家都去喝酒了。
因为我喜欢摇滚乐,所以在酒吧里我一直和那些人在讨论有关摇滚的话题,后来又来了两个他们的朋友,应该也是玩摇滚的,穿得跟丐帮弟子似的,可能这就叫另类吧?说着说着其中一个“丐帮弟子”来了一句:“原来现在女生中还真有会听的,我以为你也凑热闹呢!”这句话让我有点一口气上不来,那家伙都沦落到“丐帮”了还那么种族歧视。
我喜欢和他们讨论关于摇滚的话题,虽然乐器方面我是一窍不通,但总比和一群只知道某某某长得特别帅的人在一起讨论好多了。在我看来,欧美音乐是用来听的,港台音乐是纯粹看明星的。我并不排斥那些长得帅的,相反的,要是在路上见到陈冠稀我会比谁都激动,我觉得帅也是一种资本,只是我不喜欢把帅的艺术和音乐艺术扯上关系,视觉和听觉是两种概念。谁说长得帅的一定唱歌好,那贝克汉姆为什么不唱歌?如果按很多人只以视觉而定论的人的观念推理下去就是:让贝克汉姆出唱片、拍电影和让陈冠稀上场踢球与原来相比也没什么区别,因为他们都很帅。
我们聊得正开心,方巧突然拉拉我,小心得跟做贼似的说:“你看那边!”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天啊!她怎么也会在这儿,我怎么招她了?”
“你叫那么大干嘛?门夹着你啦?”陈冬娜听见我的尖叫她也受不了了。
“娜娜,那边!”我指给她看。
“啊?不会吧!代嘉佳!”陈冬娜特惊讶,声音比我还恐怖,她更像被门夹了。本来酒吧里有点黑,我不敢肯定是她,但陈冬娜这一叫,我就确定了。
“你们……受什么刺激了?”旁边的人对我们一惊一咋的不太满意。
“见鬼了。”我说。
“是撞妖精了!”陈冬娜补充。
话还没有说完,代嘉佳就走过来了,面带微笑:“哎呀!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程逸雪、娜娜你们认识吗?”
“逸雪,走,去厕所!”不等我反应陈冬娜已经拉着我走了,而我手上拉着方巧,所以也一块儿带上了。
“你干嘛那么不给她面子?我以后可难做人!”我一边走一边跟陈冬娜讲。
“你怎么是越来越傻啊?小幸福的日子过多了吧?她会真心对你?”她的解释令我有些飘飘然,一个女孩子有那么害怕吗?
我们绕了一圈刚准备回去,对面走过来两个人,我越看越眼熟,那个高一点的长得挺帅的,我问方巧:“那两个人怎么这么熟啊?”
方巧看了看,又看了看我,说:“你喝多了吧?那不是你哥吗?高奇和张潇!”
“哦!啊?完了完了……他们看见我出来玩又要教育我了!”我一时间头脑发麻,他们教育人可不给面子,那么多朋友在,被他们批评两句我这脸往哪儿搁啊?
既然走到面前了,我也大大方方的,我们那么多人一起,还怕抢劫吗?还不知道谁抢谁呢!令我很意外的是他们说话很不自然,问他们和谁一起来,只说是几个朋友。我也没想什么,就和他们Bye…Bye了,今晚互不干涉内政。后来我才发现不对了,我回来以后看见代嘉佳旁边有很多人的同时也看见了高奇和张潇,我告诉方巧,还好我拉住了她,不然她摔桌子下面去了。我就想不通,他们俩什么时候和代嘉佳那么好啊?晚上还一起去酒吧,我一直愣是没看出来!
从酒吧出来,我心里就一直不爽,但那么多人在,我也没有发泄出来,何况不用我发泄,有一个人已经比我更气愤了,陈冬娜直叫今晚倒霉,我那点小心思和她比,真就不算什么了。方巧却觉得我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尽管我一直告诉她说我没什么事,但她还是一个劲地安慰我,想想觉得有点可笑,我算什么呀?人家一起出来玩,我不高兴个啥呀?从任何逻辑学角度推理都说不通啊!
他们决定去网吧,我没有反对,平时我肯定要抗议的,只是现在这半夜三更的,除了网吧我看也没地儿可去。我在QQ里给高奇留言:
你不用解释今晚的事,我相信你有你的理由。我原以为童话故事会有一个至少我们认为是完美的结局,现在看来童话永远只是一个童话,它和现实的差距比我想像中大多了!
我没有把QQ关掉,尽管我知道,这个时候,没有熟人还会上来和我聊天,但我还是抱有一点点希望。然后我就玩游戏,好多认识的人一起玩游戏就是好,用我爸的话说就是:闲得发慌了,就约几个熟人上网打群架,反正又打不死人,还可以过过打架的瘾。
突然我的QQ直叫唤,我正打架呢,吓死我了。我看见是高奇的留言:
童话故事里有五个孩子,他们一起成长,他们不会分开,这是他们永远的promise,但并不代表,各自不可以拥有自己的故事。只要他们愿意,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影响他们的感情。
我让方巧过来看,她看得一脸郁闷,然后总结了一句话:“哎,世事难料啊!”
我说这不废话吗?于是,我把那边“打架”的事先放下了,就和高奇聊天:
“我并不是不允许你们拥有自己的故事,我只希望不要破坏到我们。”
“会吗?”
“会,直觉告诉我的。”
“直觉?很多东西要尝试过才知道!”
“但愿你们是对的。有什么事还是像以前一样,我会做你们避风避浪的港湾。”
“也只有你喽,到时候可别逃哦。你现在在……?”
“网吧。你呢?”
“我在家。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再过一会儿天亮了。”
“那就天亮再回去喽,好多朋友都在走不了的。”
“那好,天亮后就赶紧回家,睡一觉,乖乖的。”
“哦,知道了!”
以前总听他们对我说“乖,听话”,会觉得心里很温暖,做小孩子很简单,只要快快乐乐地生活就好了。虽然我夜会遇到困难、挫折,毕竟成长的过程中总会经历风雨,可每当我遇到暴风雨的时候,总有人站出来,为我挡风遮雨,与其说我是他们避风避浪的港湾,不如说他们才是我温暖的家。但就在今晚,我突然觉得家没有了,我成了一个漂泊而无依无靠的孤儿,手里有一把钥匙,但已经找不到家在哪里了。
从网吧出来以后,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把方巧送了回去,然后给叶铭毅打了电话,我只是想告诉他,我已经把他那宝贝媳妇送回去了。他问我在哪儿,我说在方巧家大门口,他让我等他,他要来找我,送我回家,顺便有事跟我讲。我说不用了,有什么事电话里讲就可以了,可他不听我的,说了一大堆让我不得不等他的理由。
过了大概十分钟他就来了,见到他我突然觉得很亲切,他打了辆车送我回去。
“高奇早上打电话给我了!”看来他这一大早的对我那么好是有人指使的,我就说,他啥时候那么那么体贴?不过他的开门见山到令我很意外,但是我真的很累了,属于特困人群也没太在意。
“哦,他说什么?”我很平淡。
“你们的酒吧奇遇!”他有点讽刺地笑笑。
“是吗?”我并没有因为他的讽刺而生气,只是我太想睡觉了,昨天早上就是这时候起床的,都搭进我24小时了,得补24小时回来。所以在车上我就睡着了,睡得那个香啊,连梦都不做,但我有感觉,在我还没有完全睡着的时候,他把外衣盖在我身上。
他叫醒我的时候,已经到我家楼下了,我发现我是靠在他身上睡的,我就说怎么那么好睡,那可是真人皮沙发,我问他要不要上去,他说不用了,让我好好休息,明天还要上学,然后就回去了。我到家之后就像猪一样,倒在床上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我看见客厅的灯亮着,就出去找吃的。我爸我妈都回来了,这到挺难得的,我说我饿了,我妈马上就去厨房拿吃的给我。然后坐在沙发上边吃东西边和他们一起看周星驰,笑得特别开心。我很少觉得在家那么温暖,因为我爸我妈老是不在家,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吃饱喝足之后,看了会儿电视,洗了个澡,我又接着睡去了,明天得上课了。
当闹钟响的时候,我又该起床了,我最反感的就是这个。我听一个在伦敦留学的朋友说,那边上学是如何轻松,那边的中学生活是多么丰富,听得我抓狂,我们这边除了作业什么也没有,而且作业已经是丰富得够吓死人了。一切梳洗完毕,背上书包,我大踏步地向车站走去,上了车我又向学校驶去。
校园的生活就是这样了,精彩的时候,会五彩缤纷,无聊的时候就什么也没有。那天看见高奇他们和代嘉佳在一起之后,我也没提这件事了,大家心里都明白。只是每天放学之后,我就不再和他们一起回家了,因为他们中间除了方巧之外,又多了一个人——代嘉佳。其实也就是高奇和张潇他们两个常陪着她,刘辉和叶铭毅都不太喜欢她,渐渐地刘辉也不跟他们在一起了,他说如果他也像他们那样,我会更不开心的,我不开心,他自己也会难过。每天放学之后,叶铭毅总是和方巧先走,代嘉佳实在要方巧陪她的时候,方巧也会和她在一起。每天晚上,方巧总要打电话给我,汇报一天下来的事情,结束后都不忘安慰我两句。我本来自认为是很坚强的,人干嘛不活得骄傲一点呢?但看见他们对她那么好,对我却总是爱理不理,我怎么都觉得别扭。
星期五的班会,班主任告诉我们,下周一去春游,让我们星期六星期天准备准备。多数人挺高兴的,但并不是因为春游本身,而是可以明目张胆地用上学的时间出去玩,也有像我这一类不愿意去的,我们觉得没意思,还不如在家里睡大头觉。我问班主任可以不去吗?还没有说理由,她就很坚定地告诉我——不行。那我只有乖乖地去喽。我不想去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只是我太累了,而且最近老是贫血,头晕。周末在家好好地睡了两天,就为了星期一爬山不头晕。我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春游,头一天晚上睡不着,激动得手舞足蹈。现在大概是玩多了,跟学校去玩没意思,还是睡觉比较好。
星期一早上,我穿的特别青春,虽说已经三月份了,但依然冷。短袖T恤、牛仔裤、运动鞋,外加一副墨镜,提个小包,就是我的装束了。早上一出门,冷风刮得我抖,不过我比较有远见,考虑到的是中午太热。我这人从来不怕冷,就怕热怕麻烦,穿多了中午热,脱下来拿着又麻烦,所以少穿点儿,也就冷一会儿。去到学校,我看见教室里的人大包小包跟伊拉克难民逃难似的,教室就像那个难民集中营,等到年级组长一声令下,全部上车,开始逃难。我不知道他们带那么多干什么,反正我是只带钱,我从会认人民币那天开始,出去玩除了钱什么也不带,因为我怕带多了东西麻烦。说我懒也挺贴切,我确实懒,懒到从来不吃零食,懒到可以带皮吃的水果坚决不削皮,因为削皮得动刀——麻烦。所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