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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六年前,崔赞教过我。你让我回忆回忆,一定还能开。总之保证不会让你出车祸就是了。”
随口就是一句胡诌,但神情认真。
佟庭烽扯了扯唇角:谎话也真是能扯,他没有揭穿,只道:
“先把你脚上的伤处理一下再开!”
他说,吃力的凑过去,把医药箱取来递上:
“还在流血!小心破伤风。”
宁敏一怔,只顾着帮他处理伤口,都忘了自己也受伤了。
她接过,什么也不说,开始止血,上药——
这过程,很疼,手在抖,脸色因为药水药物的刺激,一阵阵泛白,但她没有吭一声,倔强的咬着唇,将一切没有用的呻吟都咽下肚去。
这该是怎么坚忍的一个女孩呵!
他默默看着她上好药,有条不紊的收拾到医药箱,把车开起。开车的技术,若没有十年,至少也有五六年。开的不会很快,稳稳的,就像她那个人一样,让人感到舒适。
车内,很沉静。
tang
他闭上了眼,享受这样一份劫后余生一般的宁静。
她认真开车,运用导航,在陌生的路线上飞快的行驶。一路路转弯,驶上了大道。
“今天的事,害怕吗?”
在她以为他已经睡着时,他突然低低问,清冷的嗓音极难得的透露出几丝关切,不再显得冷漠。
没有答话,她在心里自问了一句:
宁敏,你害怕吗?
一次又一次,你在生死边缘徘徊,你的未来,还要担心受怕多久,才能安安稳稳的回归平静人生,过你想过的生活,而不必再恐惧黑沉沉的夜色里会有子弹向你射来。
也许,再没有机会。
良久沉默后,她点头轻轻说:
“害怕!”
回想那一刻的惊心动魄,心就忍不住微微发颤。
她原以为,命将休矣。
能够峰回路转,那是他给她创造的奇迹。
她因此而感激。
“再豁达的人,在面对死亡时,难免会怕。”
何况,她还有这么年轻,更有那么多的牵挂,怎甘心平白无故丢了性命。
“没看出来!你表现的很平静。”
“那应该怎么表现?哭吗?发出恐惧的叫吗?有用吗?越是危险的时候,越不能乱了阵脚。智慧的人,能在危急关头,保持一种冷静的心态,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当没有外援时,善于自救,保持镇定,才能让自己活的更久。这是我爸教我的。”
佟庭烽不说话,却突然睁开了眼,直直的睇着,素来冷淡的眼神莫名的发亮,有奇异的光,闪动了一下。
这句话,他也听说过,十八年前,小羽毛说的。
那时和小羽毛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清清楚楚的记得。
虽然没有正式见过面,虽然只相处过短短三天时间,可她就是很深刻的烙在了他的记忆上,而她的夭折,则是他长久以来最最引以为憾的事。
多少年了,他一直以为她已经消失在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上,谁能想到相隔十八年,她会以这样一种玄乎其玄的方式重新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这个化身成为韩婧的神秘女子必是当年的小羽毛无疑。
事实上,在发现太太被假冒时,他的脑海,也曾有过某种联想:会不会小羽毛并没有死
可他觉得这种假设,实在有些不着边际。
一个人,怎么可能死而复生?
此刻,他却很想叹息:原来直觉是对的。原来缘份,就是这么的神奇。
十八年前,因为她的义举,令爷爷奶奶永永远远记住了她,在得救之后,他们因为悲痛这个小小救命恩人的永远消逝,而在遇到韩婧之后,将那亏欠以及弥补之心,全部投放到了韩婧身上;从而引发了六年前的种种,他的婚姻也因此被劫持。
兜兜转转历经多年的折磨之后,谁能想命运会出现这么大的转机:
韩婧消失,小羽毛重现——
这真是一场离奇的阴差阳错。
也许是人为。
但不管是人为,还是冥冥之中的注定,这一刻,他都庆幸,庆幸自己能及时的将她救回,庆幸意外的发现了这样一个令人兴奋的秘密,庆幸自己的心,在砰砰的乱跳。
那是:心动的声音吗?
他反问自己。
也许是。
爱情常常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来临。
“我说错了吗?”
宁敏感觉这家伙的表情怪的不得了,闷闷的反问。
佟庭烽这才回过了神来,微一笑,唇角轻翘起,点头:
“没有!岳父这句话,很有深意。”
生平第一次,在念到“岳父”两个字时,有了一点异样的触动。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叫出这个称呼时,意指的是谁。
他心里真是好奇呀:究竟是怎么的家庭才调教出了这样一个小姑娘?
还有啊,十八年前,也不知她曾经历过什么,竟能死里逃生。
无数的问题,在他心里上蹿下跳,他的精神突然间显得很亢奋,就好像刚刚才吃了兴奋剂,疼痛的感觉,似乎因此都减轻了一些。
而宁敏呢,在黑暗中囧了一把脸:才不是你岳父说的。是我爸说的好不好。
唉,她又不能他辩,只好生生又被他吃了一次豆腐,感觉怪怪的。
佟庭烽见她不说话,也不知在想着什么,干脆就没话找话:
“抱歉,因为一些佟家的旧恩怨,害你当了一回人质。”
宁敏终于又瞟了一眼:“”
原来他以为那些劫匪是冲他们佟家而来的。
这样也好,他没有因为这件事而对她起怀疑,至少她暂时还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只是,这地方,她是住不久了。越早越离开越好啊她不想连累佟家,从商的人,再如何财大气粗,总斗不过从政的。
穷不和富斗,富不和官斗。这是自古以来的金玉良言。
她在心里长长叹了一声,想到这一次,多亏他冒死来救,这条小命才算捡了回来,这也算是患难与共了!
不管他平常的作风如何坏,这份恩情,她会记下。
父亲教过的:可一笑泯恩仇,但滴水之恩,应常怀心头。
她柔下了嗓音:“佟庭烽,你不必道歉,休息一下吧!养养神,到家后,我会叫你!”
说真的,她并不怎么想说话,心情低落。
“很疼,睡不着!还是说说话吧!这样还能转移一下注意力!”
他不愿意,很想和她说话,通过交流,一点一点了解这个女人的内心世界,一点一点拉近彼此的距离。
这种渴望,是生平第一次,在他心头涌现,而且来的还是那些的迅猛,有一种奇怪的情绪,将他的心,涨满,满的几乎可外溢。
“我跟你,好像没什么共同语言吧!有什么好说的。”
宁敏小声咕哝了一下,这个人怎么变的这么奇怪。
“那我问,你答。”
她忍不住又瞄了一眼,俊颜惨白,眉心拧紧,好吧,这人受伤严重。连思想都的变古里古怪了。
可他真要是疼的话,说话,是可以减轻痛楚——
“嗯!”
她心软,答应。
他想了想,开始问:“你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你干嘛问这种问题?”
她一怔,这问题,问的有点隐私。
“为什么不能问。”
“”
“既然是聊天,随兴的,又有什么是该问的,什么是不该问的?”
“”
“结婚六年了,我从来没关心过你,你也从未正眼瞧我一下,以至于现在连基本的沟通都成了问题!这些个有关个人喜好的问题,本来,不该成为问题。而是一种熟知。”
吐出这句话时,佟庭烽想,其实他也挺会演戏。
“红色!”
宁敏哪能知道他在想什么,想了想后,到底还是作了回答。
“为什么喜欢红色?”
“红色代表热情。人生需要激情,才能活的精彩纷呈!”一顿,她自然而然的低声反问:“你喜欢什么颜色?”
“蓝色!”
蓝色是大海的像征,代表沉稳,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能够关照周围的人,与人交往彬彬有礼。
蓝色还代表着博大胸怀,永不言弃的精神。
黑暗里,他微微笑了一下予以回答,很喜欢这样一种平静的交谈,彼此之间,就好像是交往多年的朋友,而不是针锋相对的怨偶。
宁敏则在想:这种颜色和他的性格,倒是一脉相承的很。“最喜欢的花是什么?”
他又问了一个问题。
“小苍兰!”
这个回答再次令他的唇勾了勾,紫荆园种的全是小苍兰,看来以后他会有同道中人一起赏花。只要想像到日的那样一个手牵手一起漫步花园的场面,他的心就会涌现一股异常的欣喜。
“为什么喜欢小苍兰!”
“它代表,纯洁,无邪,浓情。”
“紫荆园种了很多。”
他陈述。
“嗯,我有看到!”
“喜欢吗?”
“喜欢!”
她喜欢花圃,但花的主人,以前很难恭维,现在呢,他是救了她,但这好像不能抹煞他在男女关系上很滥这样一个事实吧!
而佟庭烽这边,因为这两个动听的字眼,他的嘴角又上扬了几分,觉是这是他这么多年以来,听到的最最叫他欢喜的话。
也许有一天,他还能让这张爱咬人的小嘴吐出更让人激动的表白。
紧接着,他又问:“最祟拜的人谁?”
“维多利亚女王!”
“最讨厌的是什么?”
“阳奉阴违,两面三刀,虚伪做作。”
他很随兴的发问,她很随意的回答,有时会反过来问。
佟庭烽从来不曾和一个女人,如此漫无天际的说话过;宁敏也很久没这么和一个男人如此聊天。
这对于他们俩而言,都是一种全新的经验。
他很喜欢,而她并不讨厌。在黑沉沉的路上,相伴相行谈天,有一句没一句,令旅途不再孤独,平静而温和的声音,令气氛显得有点温馨。
车子一路向东行驶,夜,在悄悄的退下,东方渐渐露出鱼肚白,有一层红晕在地平线上一点点亮堂起来,当第一道彩霞照亮灰蒙蒙的天空,天色陡然一亮,紧接着,万丈光芒拔地而来,天际的云岚雾气,都被照的明媚而妖娆。
天蓝,云净,光芒四射的朝阳,探出了半个红润的脸膛,有丝丝缕缕的云气在飘荡,万物皆被低低萦绕,天地之间,美若仙境。
日出于东方,风景如画。
昨天大风呼啸,今朝却并不见有大雪飘落,世间的风云,就是如此的不可预测。人事更是如此。
“新年快乐!”
宁敏被眼前的景色惊艳了眼球,只怔怔看着,一夜的风波和惊吓,似被这美丽粉饰太平,恍惚的,会让人觉得昨夜是一场梦。
可她清楚,那不是梦,有人死去,而她也差一点永远的消失。
她有听到男人用清凉而微带温和的声音说了一句话,等她回味过来时,她弯了弯唇。
崭新一年的第一缕阳光,她和他一起他共享。
这混乱的新旧交替的一夜,是他改写了她的人生。
活着,是他带来的幸运。
她该感到幸庆,快乐。
可,并不快乐。
因为,未来,太迷茫。
但出于礼节,她还是低低的回应了一声:
“新年快乐。”
嗓音并不兴奋,而带着一种历尽人世坎坷后的苍桑。
他感受到了,转了过头,深深凝睇,温温低唤:
“韩婧!”
“嗯!”
“活着,是生命给予的最大恩赐。我很幸庆,今天,我和你,还活着。”
因为活着,才有未来。
而他的未来,他深信,她,将是一个浓墨重彩的存在,会为他的人生勾勒出一副美丽的画卷。
他希望她可以走出低迷,用一种火一样的激情,去拥抱人生,而不是失去信念。
宁敏没有说话,认真的开着车,时不时睇一眼那迷人眼的晨光,新一年新的开始,就是这么开始的,她的人生,路在何方?
三
在琼城,有这样一个男人,姓郝,单名军,今年已经三十一岁,却依旧未婚。
在京城道上混的人,都知道郝爷的威名,倒不是因为他的出身如何如何显赫,也不是因为他又多么多么的才大气粗,正相反,他家境一般,父母都是教授,在琼城大学微有名望,以书香传家,曾多次被邀开电视学术讲座。
郝军的父母,一直希望他们这个独生子,可以继承他们骨子里的学究气质,为人师表,将来做一个桃李满天下的知名教授,就这样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无风无浪的传承子嗣。可惜天不从人愿。
郝军在大学的时候,认得了自一出生就被尊称为第一少的霍家长公子霍启航,从此以后,他走上了一条和父母的希翼完全背道而驰的道路。
在琼城,谁都知道郝军是霍少的左膀右臂,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