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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水城-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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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株特别需要水来呵护的植物。可冯关将信将疑,举棋不定,他每回都看着天天天兰,看着我长时间地发呆。不过,冯关有一个特点,他这人一辈子在女人的照耀下生活。因此,他特别相信女人,特别愿意听女人的话,所以,我如果能找到那个女孩,让她亲口告诉冯关植物们的感受,那么他一定会和我离开这个城市。” 
我认真地听着,这一回惊讶反倒没了,余心乐还是余心乐,她并没有想通,她依然想用自己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看来,她每回抱着天天天兰出去都是去见冯关了。这个寄生虫也真够操蛋的,他一边让我泡余心乐,一边自己又不断投降,真可惜我的力气都白费了,不过想想,这也是合逻辑的,这个寄生虫的确生活在女人的光环下,只要见到女人一切理智什么的都抛之九霄云外,双腿马上不自觉地发软,他倒有点像感情动物。 
“为这么一个寄生虫,你这么费劲值吗?”我再次提出这个问题。 
“当然值,这没有什么可置疑的。”余心乐说。 
有病,这就是病态,一个永远不愿意清醒的人,我心想,但是我也知道光这么感叹不管用,于是过了一会儿,我以MBA的职业精神建议道,“其实要到达你的目标并不难,我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你不必真正寻找到那个女孩,你只要随便找一个或几个女孩骗骗冯关就完了,反正他愿意相信女人。” 
“不,我绝不骗他,我要让他知道真相。他和我一样都是热爱真相的人。”余心乐说。 
“我想,你可能过高估计他了,他这个人只相信活着就行,好死不如赖活着,如同我一样。”我说。 
“不会,每当我们一起面对天天天兰时,我就感到我们彼此了解,心心相印。”余心乐说。 
我暗暗地叹了口气,内心非常地不以为然,沉默了一会儿,我问她,“你肯定那个女孩存在吗?” 
“存在,她就在这个城市,我在许多次体育节目中都看到过她。”余心乐坚定地说。 
没什么可说的。当回复平静之后,我发现我自己完全被余心乐的执着或者说盲目所感动了。从余心乐的行动中,我获得了一个意外的感受,那就是我现在必须开始认真考虑,如何尊重有信仰的人。不错,我一直认为她是一种病态,或者说一种幻想,但现在我倾向于认为她一定拥有某种信仰。可是我说不清她到底信仰什么?爱情?植物的情感?或者某些期待中的遥远的温暖?也许是这些事情混杂在一处,兼而有之。但我真的觉得她比我强。或者说在某方面比我幸福。相比之下,我或者说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弊病就在于我们毫无敬畏感,我们什么也不相信! 
自从我的前妻离开之后,我就成为一个纯粹的理性经济人。我立志放弃情感,下决心排除一切能打动我的事情,而只把经济利益当作指引我前进的指南。但是,这一回我发现我错了。我身边的这个曾经从事非主流职业的女孩让我深深感动,她那种宗教般的执着让我感到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的可耻。 
你真的不再相信什么了吗?这句话我曾经很多次地问过自己。而这一次当我再向自己发问时,我发现我的回答是,我愿意相信余心乐所相信的。 
我决定彻底站在余心乐这一边,开始帮助她。这太不职业了,完全违反了MBA的商业道德,但却符合我作为人的情感。在这种时刻我还是挺嫉妒冯关的,其实什么人都可以替代他,可偏偏是这么个不负责任的永远吃软饭的王八蛋被赋予了爱情的外衣,得到女人如此值得艳羡的关照,操,这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我于是踏上了漫漫的寻找之途。我首先让余心乐回顾她到底在什么时间,什么节目里,见过那个女孩,发现一些初步线索。余心乐想来想去,也弄不清具体时间,她只能回忆起是在某年的一场足球比赛里第一次看到她,当时她安静地坐在人群之中。这信息太少了,让我怎么找?可我还是咬着牙,开始挖掘过去的一些老关系,透过朋友的朋友,找到电视台调看了一批又一批的录像。结果可想而知,当然什么也没有,我看到的许多录像都是剪辑过的,偶尔看到的球迷全是一拔又一拔或激清潮湃或气急败坏的男人,何尝会有一个文静的女孩? 
我不得不和余心乐再次详细地讨论了这个她一直关注的女孩,还好,在无休止的讨论中她又给我提供了一些其他信息。比如,她记得这个女孩所观看的比赛都和这个城市有关,因为这个女孩总是出现在城市电视台的镜头里,这说明这个女孩一定居住在这个城市。另外,余心乐还想起,有一次在比赛开始前,她看见这个女孩穿着艳丽的衣服在场地里来回走动。我听了这件事,灵机一动,我想也许她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呢。于是,我洗了一大沓余心乐的标准照又去找电视台的朋友,让他们按图索骥,试着找找人。那帮朋友还真帮忙,他们拿着照片到处问谁认识这个女孩。可结果依然令人頹丧,没人认识这个女孩,倒是有一些中年妇女颇感兴趣,她们极力打听这个标致女孩的来历,并且探问能否把她介绍给她们认识的某些单身的小伙子。 
大海捞针的办法看来真不可取,这得找到何年何月?简直一点希望也没有。我又和余心乐陆陆续续谈了很多次,得到的信息越多我就越茫然。绝望之中我终于又生一计,我想,算了,要不给它来把暗渡陈仓吧,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也许一击即中。 
其实我的想法没什么新鲜的,原来向余心乐提过,那就是雇人来顶替。我的这个做法前提是基于余心乐提供给我的一个既定假设:冯关愿意相信女人的话。如果是这样,我完全可以雇一个女孩来向他阐述真理,而且不仅是一个,十个八个我也雇得了,很可能效果还更好。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对于真理的欢呼完全可以和被雇佣者的人数成正比,我是MBA我清楚。但是本着毕其功于一役的目的,我觉得第一个出手的女孩应该是易于受到冯关信任的女孩,她如果出手如风,事情就大约成功了一半,然后再由别的女孩蜂拥而上,群起而攻之,不怕他冯关不被我雇佣的“植物”主义所打例。 
可找什么人呢?什么人合适呢?我想来想去,忽然想到家具店里那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女孩小凡。小凡清纯可爱,受过高等教育,又与冯关相熟。她应该是一个攻打冯关这个寄生虫的天然人选。于是我果断地去了,去之前根据我的习惯,我拟定了一个小小的计划,我琢磨我到家具店绝不能直奔主题,那样小姑娘肯定会义无反顾地拒绝我的冒昧,我得迂回前进,然后徐徐图之。 
果然,事实证明我的方法还不错。在那个仿古家具店,我假装看上了一件很贵,很漂亮,物非所值的条案。我连续去了三天,每天都围着条案踱步,煞有介事地沉思,一看就象一个想花钱买货,又一无所知的棒槌。 
“啊,真是美极了——”这是这三天中我常常说的,一句特别抒情的话。 
小凡她们开始没当回事儿,她们见过的有钱主顾太多了。可架不住我每天那么执着而深情的注视,她被我吸引了,因而渐渐凑了过来——每个生意中人都对“斩凯子”有种天然的热爱,他们要是放过这种机会会浑身不自在,文一点的词儿说这是“博傻现象”。 
于是,我趁势开始和小凡套近乎,从条案谈到屏风,从屏风谈到雕花工艺,后来就慢慢谈到了人生,看着小凡不知不觉地进了我的圈套,我就忽然问起了冯关。 
“冯先生还来吗?”我问。 
“当然常来,他是我们的大主顾。”小凡不经意地说。 
“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帮完了我给你一万。”我悄悄说。 
小凡听到一万这个词儿,先是眼睛一亮,然后眼光黯淡下来警惕地问,“什么忙?” 
我一五一十地告诉她,我建议她买一盆叫做天天天兰的花,放在店里最新最贵的家具上,等冯先生再来的时候,可以在闲谈中告诉他,植物是有情感的。 
“什么?植物是有情感的吗?”小凡不相信地问。 
“当然,植物是有情感的。”我坚定地说。 
“不可能吧?”小凡摇着头。 
“真的。国外做过很多试验,比如当一株植物的叶子受到火焰灼烤时,它反应出来的信号就比平时强烈很多。我们可以解释为这是植物自身的痛若,也可以解释为这是它对同伴的警告。”我最近确实没事儿时翻了翻杂志,杂志上有一些这方面的报导。 
小凡瞪着她清澈的眼睛,十分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她眨着眼睛想了半天,又问我,“这件事会伤害冯先生吗?” 
“不会。”我认真地说,“你仅仅说出了一个事实,不会伤害别人。” 
“好吧,我考虑考虑。”小凡郑重地说。 
从店里出来时,除了完成任务的轻松,我明确地感到,作为一个男人,我开始对小凡想入非非了。想想也真的有趣,在这个无聊待业,替人泡妞的日子,我竟然也发现了一双对我有着潜在意义的清纯的眼睛,剩下的问题就是,她属于我吗? 
很快,小凡就给我来了电话,她的回答让我的心中感受颇为复杂,即颓丧又欣喜,说不出哪方面多一些。 
她首先说,“程先生,这件事我谢谢你的好意,但这件事我不能干。” 
“为什么?”我问。 
“我问过许多人,他们都说,从未听说过植物拥有情感。”小凡说。 
“没听说过,不等于它们没有,不等于事实不存在。”我说。 
“可是,程先生我不需要说教,你能给我一个严格的证明吗?”小凡问我,我一时语塞。是,她问的有道理,其实我也不过是略略读了几篇文献,对于如此艰深的课题我毫无研究,我只是被余心乐的执着所打动。但是很明显,一个人的执着或激情不可能作为一个命题或一个主义的明证,这太不严谨了。 
小凡听我回答不上来,于是接着说,“所以,我不能把毫无把握的事情当作事实说出来,那等于在骗冯先生。” 
“那你总是一股脑地把家具卖给冯先生就不是在蒙他吗?”我这时忽然戏谑地问。 
“那不一样,那是在做生意,两相情愿,价格也是老板定的。另外我们赚多少钱,冯先生也不在乎,他有的是钱。”小凡在电话那头颇有些冤枉地叫了起来。 
我听到这儿,有一种先是沮丧而后又在清纯中的感动,真好,这个女孩是真的纯洁,要知道那一万块钱对她可是大数目,她的工资可没多少。于是我笑咪咪地又说,“喂,小凡你看我怎么样?” 
“你什么意思?”小凡不解地问。 
“我是说我能约你出来吗,我们随便谈谈?”我直截了当地问。 
小凡一下子明白过来,她马上说:“不行,不行,我有男朋友了,你太老啦——” 
我拿着电话哈哈大笑起来,小凡的慌张让我确定,我在红尘俗世中终于幸运地发现了一块珍洁的美玉,这是这一阵唯一让我高兴的事情。 
利用小凡的计划就这样轻易告吹,看来,因为人们的信念问题,这件事就几乎成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的生活再次平静下来,寻找或者等待一个不知名的人,真的是一件难事。怪不得在古代历史中,常常有一些薄命红颜花一辈子在做这件事。看来我们没有必要在到达目标之前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我们应该耐下心,在持续而乏味的生活中等待希望。 
如同以往,我们继续分别出去找工作,晚上再回来团聚。志强渐渐适应了环境,他现在已经可以离开我,独自骑着自行车,在这个随时可能被大风袭击的城市里转悠了。晚上,我不是和余心乐去外面跳跳舞,就是去水吧坐坐,要不就大家一起看电视。我们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会发生,小心翼翼地避免着那个话题——那件我们十分想解决又看来必须听天由命的事情。 
平静是在一天清晨打破的,那天早上,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电话忽然响了。我最恨别人清晨打电话,因此磨蹭了很长时间,才不耐烦地慢吞吞地起来走到电话前,一接,一个声音愣愣地传来,那个人说,“程哥,我迷路了。” 
“你谁呀?”我闭着眼睛非常腻味地问。 
“我是志强啊。”对方说。 
我依然闭着眼睛,又在迷登当中问他,“你怎么了?” 
“我迷路了。”他说。“好,我知道了。”我说完毫不客气地撂下电话,然后又回到床上昏睡起来。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我渐渐清醒过来。躺在床上,看着刚刚泛起的晨曦,我似乎想起了什么,于是忍着慵懒起床,把电话回拨过去。 
小灵通信息真差,我打了十几次,才真正接通志强。在时断时续的通话中,我确认志强确实迷了路,并且费劲巴拉地大致搞清了他的方位,然后又几乎花了小半天时间,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志强描述的那个地方。此时天已经接受中午,在一个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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