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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男保姆-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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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干拧得像麻花,又倾斜得厉害,几下就攀上去了。上面的葛藤,是个天然的大兜子,细枝子前后左右的别了别,一个桌面大的地方就出来了,只可惜不能来回摆动。
太宽敞了,我和小语并排坐着身子还不能挨着,后悔把这地方造得这么大。呵。
面向西方的,放眼,远处虽没有红红的太阳,但眼前却有串串的葛花,如风铃一样在风中微摇,那清香就是它的铃声。
小语拢了一串葛花,惬意地嗅着,小腿轻轻地摆着,自在。
低头再看坟冢,心里安然许多。高处看低处就是不一样。
“这会儿我知道古人为什么叫坟为‘青冢’了”,我伸手去捞一只飞过的灰蛾子,“一定是因为上面长满了草,发青。”
小语:“上面的草越青下面的人越寂寞……哎,闲着没事儿,不如你给我写个墓志铭吧?”
我头皮一麻:“你怎么有这怪想法啊?”
“写着玩嘛。”小语的眼神有些调皮,有些撒娇,让我无法拒绝。
我于是开始想词儿:“墓下躺着我的女主人。她在这世上生活了25年,被汉堡包和汽车尾汽喂大。她对这个世界越来越不满意,就提前中止了和生命的合同。违约金,由他的男保姆支付。”
“谢谢你,哥。真好,如果,能把‘生也无聊,死也无聊’加上,就更好。”小语说着眼圈忽然就红了,略停,她的眼睛眯了一下,好像很累,也有对生命的漠视:“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自杀?”

第二十二章 男保姆拥抱了女主人

我一怔,不知如何回答,我真想知道,我情愿她的自杀与我有关。
“不是因为任何人,”小语坦然地看我,“我只是向父亲证明,我的自由不容任何人干涉。”
我心里凉凉的,竟然是与任何人无关。
“知道我为什么对生命这么漠视吗?有兴趣听我的故事吗?”小语看玉镯,不看我。
“当然,谢谢你的信任。”我望着小语,只觉自己心如海上月,清得很。
小语静静地看着下面的青坟,好像那些记忆埋得很深,要好久才能找回来——
“我,应该算是个宠儿。加上几天前的那一次,我这一生只挨过两次打。而第一个打我的人,已经去了,她,是我的母亲。”言讫,小语的眼泪突然像毫无征兆便暴发的山洪,汪然而出。她的身子在抖,身下的藤条也在抖。
我不禁捧了小语的双手,手;很凉。
硬石头也有温柔的细缝。小语没有动,任我把握,在阴翳的藤林中,低诉着足以锯痛灵魂的往事:
为了工作,小语的父母只能把小语留在老家,跟着爷爷,直到小语九岁时爷爷去世,小语一直是个美丽而快乐的小公主。因为奶奶是后奶奶,不太疼小语,小语就常给她作对,奶奶也常骂她没家教。有一次,因为琐事,奶奶又骂小语,小语的母亲为讨后母欢心,只好用掸子抽了她的手心。那,是小语第一次挨打。
“因为从没有过委屈,我整整哭了一天,从此,我幼小的心灵开始诅咒母亲,甚至希望她死去。虽然母亲一直那样疼爱着我。”小语痛悔地摇着头,眼泪不息,“在我14岁那年,在一个雨天,天上的雷,从来没那么响过……”小语忽然用手捂了胸口,不知觉地抬眼望那天上,不知何时,天上忽然有了一抹蓝,一束阳光正从西边穿过来。
又黑又浓的痛楚淹没着她,“我母亲,出了车祸……我见到她时,她人已去了,我看到……有鲜红的血从她耳朵里泌出来……”小语的眼泪,突然再次汹涌,“有人说,将要死的人在见到生前最牵挂的人时,会流出身上最后的血,是这样的吗……”
我用力点头,泪水终于随着那一点流了出来,我想抱抱她,但只是依旧握了她的手,只希望我的热能多一些导给她。
小语的泪眼浸泡着我:“母亲的死让我痛不欲生,我觉得那和我的诅咒有关,所以,我一直想死,一直封闭自己,上初中时,我的体重,还不到30公斤,这,也是我患上‘美尼尔’的直接原因。”
我,把小语的手握得更紧了些。
“而我没想到,母亲去世仅一年,父亲,竟然再娶了……”我刚要劝慰,小语打断我:“不管怎样,在我懂得‘爱情’含义之后我就知道,父亲和母亲之间的爱情,在众人眼里一直是一种永远不会背弃对方的传奇,更是我引以为骄傲的,”小语咬了下唇,轻叹了一声,“知道吗,我还一直把他们当作我将来要寻找的爱情的偶像……所以,从此,我不再相信人间会有永恒的爱情……”
“你母亲去世不是你的错,而你父亲一生不再娶,这对他公平吗?”我坚持劝慰小语。
“是不公平,可我说服不了自己……”小语呜咽了,垂下头,不停地轻轻地摇着,长发一绺接一绺地披下来,像没有生命的细藤。
“所以,在此次自杀之前,我已经有过几次了……”小语抽出左手,让我看腕子上的伤痕。
我细细把了,玉镯轻滑,碰住了我的手,我有意转移话题:“这镯子,品相很好啊?”
“这是我早逝的亲奶奶的外婆的外婆传下来的,她是清朝一位王爷的格格,自小娇弱,最得王爷疼爱,就琢磨了这玉镯给她,从此,一代代传下来。我亲奶奶去世后,它就落入了后奶奶之手。后来,后奶奶在我16岁那年,托人把玉镯带给了我,她说我命硬,老天护着我,受不得委屈的……”
“你是受不得委屈,让哥疼疼……”我再也忍不住了,将小语的手和镯子一起合抱在掌心。
小语明显地怔了一下,望着我,眼波盈盈,好像有种情绪就要溢出来。我便抱了她的肩,像抱着我想像中的女儿那般轻柔。我宠爱已久的女人啊,我终于拥抱了你……
四周很静,青冢更青,地下,好像正有生命催生。小语身上“毒液”的香气幽幽而来。
真的想让上苍显灵,好让我们的身子长进这藤里,半肉半木,半人半鬼,但却有着全部的知觉和感情,有着可以让我们之间现有的感情继续蔓延伸张的时间和空间……
“哥……”小语忽然轻轻将我推开。
我们在葛花树藤上简单过了个饭食儿,酸奶,馍干儿,还有火腿肠。
然后,下午两点多,继续赶路。
直往前走地势越高,最后,陡见一道绿色的堤坝刷地展在眼前,向东向西全无边际。
黄河故道到了。
站在堤顶,四下一望,天地陡然开朗。风,不疾不缓,将小语的长发轻轻托起又放下。
堤面上全是红杏粉桃,堤坡上全是青草素花。故道里,静水无波,一带碧荷长得忘乎所以。对岸,几株绿树,一间矮房,岸边一只灰黑的小船——这一切,合成了晚春最后的写意。
“这故道有几百年了,还是乾隆年间黄河在开封河段决口时冲的,当时看起来惨不忍睹,现在倒成了人间一景了。我们来晚了,不然,万亩果树花开,花海呀!”
“也许多少年后它又惨不忍睹了呢。”小语便说便走向平缓的堤坡,站进草丛。
这丫头真会扫兴。
坡上几乎全是茅草,很旺,很密,白白的绒绒的茅草花不让你我地俏立在草丛中,我步入其间不停地揪着它们,
“其实,这茅草是好东西,以前,听爷爷讲,用茅草根熬水可以治黄胆性肝炎。饥荒之年,村民更是抢着刨茅根,在锅里焙干,在石臼里捣碎,然后和杂面一掺做馍吃。得,现在我来挖茅根让你尝尝。”
手里攒了一大把茅草花,我用一根茅草绕成一把,先是在小语手背上扫了一下,然后塞到她手里,接着用手去扒水渍渍的黄土。
“这又是什么花?”小语忽然问。
茅草之间,三三两两地长着一种植株,高矮及叶子都极像辣椒,开满了又碎又白米粒大小的的小花。小语弯腰凑到花前,嗅了嗅:“花开得这么罗嗦,又没有一丝香气,你说它的存在有什么意义?就像我一样吧,一朵小花只不过代表白白度过了一天。”“它的存在一定有它的可存在之处。”“我只是问它叫什么花?”“我也不知道。”“记得,好像你说过你是活字典活词典的?”“活是活,只是少了几页,刚好少了这关于这种植物的解释。”
小语不再问,用手轻轻地抚了一下那花,那花就开始在茅草丛中轻摇,像受宠若惊的孩子在舞蹈。
“唧儿唧儿……”像江南女子在偷偷脆笑,一只白腹黑背的水凫子在不近不远处的荷花丛中欢叫着。
挖出了十几根茅根,我和小语下了堤坝去故道里洗。
水清得像空气,娇小到只显出两只眼睛的小鱼儿就成了小小的鸟儿在天上慢慢地飞。
洗好茅根,我先朝嘴里放了一根,然后递给小语几根。小语试探着慢嚼了几下,由衷地说真的是花钱也买不到这种淡而真的甜物。
这时,一只小船钻过桥洞,船上,一个男人正用竹竿奋力撑船。
我们到桥头时,男子已把船撑到了河边,二十多岁,很壮实。
他笑着,主动问我们想不想划船采荷,我问他要多少钱,他说不要钱,只要替他看着别让小孩偷鱼就行了,还说晚饭他包了。天底下就有这样的好事儿,我同意了。
男人说他叫“红兵”,留下了手机号就跑进了北堤坝上的果林。
木船,小而简单,我和小语一上去它就满了。我撑得小心翼翼。
小船缓缓埋进??荷花荡。荷叶齐胸高,狂旺如七月骤雨。荷花三三两两,红红白白。
小语取出相机,开始拍照。
“老话说,天下有三苦:撑船打铁磨豆腐,我怎么没觉得苦啊?”
小语先说了一声“不知道”,又说了一个“停”,相机对着一朵白荷开始调焦距,一张新鲜到可以看到叶脉的大荷叶几乎就挨了她的脸。
小船歪歪扭扭地拐进了荷的深处,惊扰得数只绿蛙低鸣入水。
等小语轻叹着连拍了几张,我探身用左手轻拢了刺刺的花梗,右手单竖胸前,眼睛一眯,冲小语作态:“女施主,别来无恙呼?”
“手抚莲花,冒充菩萨。”小语半仰了一下脸,似嗔不嗔的。
“古人云,以爱花之心爱美人,则领略自饶别趣;以爱美人之心爱花,则护惜倍有深情。小语姑娘,此时此刻,本人虽不是菩萨,但真的是一副菩萨心肠啊。”
小语哼了一声,偏不信,以竹竿点水,船头轻掉。
我只好轻放手中花。
花轻摇,水波散,船如月,河如天。心,真的软化殆尽了。

第二十三章 别人声情并茂野合,我们尴尬旁听

荷花荡并不是想像中的没有尽头,不过二十分钟,船摆过了一道河湾,迎面而来的是深更密的芦苇荡。
风飒飒来,芦苇叶挤得沙沙作响,船,贴着它的边际走。
苇笋芽子散发着特有的青气,那不是一种香气,那应是生命抽节时分泌出的雄性的气息。
远方,是拥得更多抱得更紧的芦苇们,是与河水嫣然相亲的河道,弯弯的,绵绵的,如笑挑的唇角。
于是,我也沉默在小语的背影里——陪一个人就作水吧,让被陪者作舟,对影静泊,无语成双。
远远地有女人的笑声和叭叭的声音同时传来——那是故道女子在采摘苇叶子了。忽然觉得自己就成了一杆芦苇,我的青春如苇叶,正被自己硬生生一把一把拽下来。疼啊……
你你我我说是非,故道流水送青春。这么美好的时光,我本应在案前笔耕,可现在我在干什么?陪美人解闷儿也算是事业一种吗?我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如果什么也得不到,那我为什么还要这样做?难道我真的已经喜欢甚至爱上了她,并且渴望让她也这样对我吗?但这不可能,小语说过,她追求的是一种纯如白莲的爱情。而我,一个已婚者,早已失去了给予她那种爱情的可能。
已是黄昏。清新的空气中,仿佛正有墨汁不断地滴入、扩融……
忽觉胸闷得厉害。
“我饿了,哥。”小语的声音和眼波软得像水面上芦苇的倒影。自从在葛花藤上那忘情一拥之后,小语叫我哥的次数便多了,喜欢她这样叫我,这样依附我。
我于是就给红兵打电话。然后按照他说的,翻过了北堤坝,往东北方向的一个村子走。
天已经擦黑儿了。咩咩的羊叫声不间断地从大坝上传来,然后,是被放大的细碎重叠的羊蹄子踩捣在地上的声音。牧羊人已经赶着羊回村了。
忽然想起两千年前的诗经里那两句相当易懂的诗来:日之夕兮,牛羊下来。心里就隐隐地感动,却不知为谁。
穿麦田过小道不过一华里,到了一个叫柳堂的村子。村口,红兵正站在那儿等。
女主人三十出头,蓝衣白裤,灵眉活眼的,一通“俊妹妹”能把小语夸零散喽。
原以为这是红兵的老婆,可是,红兵却是叫她嫂子,干么不到他们家招待我们啊?
坐下没多大会儿,四菜一汤已经做好了,红的白的,香的辣的,一闻就想动筷子。
农家菜虽然不值钱,但生葱熟蒜、老鱼嫩猪的都有滋味儿。
正吃呢,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小孩儿进了院,也不进门,死种活种地骂着,叫红兵回家吃饭。这才是他老婆呢。红兵用筷子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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