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势利,只是因为长了一双势利的眼。
“我还是很奇怪,你怎么知道是我,要知道我们本是孪生兄弟,而且我哲别自问易容术过人。”哲别笑道:“我也确实是王老板,他不过是我的影子,只有我在扮演高进与王老板的时间无法兼顾的时候,他才会扮演王老板出现那么一小会儿。”
“我认出得不是你,是你兄弟。我发现死了的高进身上的腰带打了一个死结。”方停君在高进充满诧异的神情中声音微有一些嘶哑地说道:“王老板以前跟我说过,如果有一天,我发现他的腰带打得是一个死结,证明他那天心情很好,我就可以过去问他要一碗馄饨吃。”
哲别的脸色一下子有点转白,半天才哑然笑道:“没想到那废物临死还要摆我一道。高进如此讲究衣着,自然不会将腰带打成死结。”他恶狠狠地笑道:“那废物对你还真不错,怪不得我每次扮王老板的时候,他都用那种可怜巴巴的眼神看我,他一定是很担心我会毒死你!”他嘶声地道:“没错,我每次看见你,都想毒死你,因为我每日每夜的都在诅咒你。”方停君冷漠地看着他血红的眼睛,高进沉默了一下,转而又道:“你那个时候好像也没怎么听那废物的话,不是经常到我摊上来要吃的,不给就捣乱,我还记得你有一次还丢了只老鼠在我的锅里。”
他的脸突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道:“你知道吗,他原本可以不用死,他是为了你。”他看着方停君像冰一样寒冷的眼睛,咬着牙道:“我以为你母亲死了,我就可以回到蒙古,享受我的贵族生活。可是你出生了,我不得不留在这个该死的地方,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地活着,等着你的长大。二十年,整整二十年,我腻味了这种生活,我要你死!”他的喉口发出一种干涸的声音,干哑地说:“那个废物居然说不准,他这一辈子都像条狗似的趴在我脚下,他居然说不准。”他喘着粗气,半晌他又笑了起来,又像是在哭,整张脸扭曲着,道:“我说他如果可以代替我死去,我就可以让你活着。他同意了,但是我没想到这个废物最后居然耍了我。”他冷笑了一声,道:“不过都无所谓,方停君,我监视你这么多年……,凭你的武艺应该远不是我的对手。”
“我知道蒙哥专门派了一个人来监视我,他的绰号叫夜鹰,只是没想到原来是你。”方停君缓缓在身旁的树上折一段树枝,淡淡地说道:“你有没有想过,他不是个聪明的人,不会想到一个孩子会记得与他那么遥远的约定。也许他当时的心情真得很好,所以他下意识地在腰带上系了个死结。因为他代你死去,你就自由了。”他看着哲别变得惨白的脸色,又道:“为了这个,我给你一次机会,记得,只有一次。”
他手中的树枝在面门前轻轻划出了一道弧,整个人的气势立刻就变了。他像一把出鞘的剑,浑身散发的罡气激起飞扬的黑发,风吹起白色的衣袂。纷飞的夜雪映衬出方停君森黑的眸子,他淡淡说道:“我让你三招,你可以全力施为,在这三招之内,如果你能使我受伤,那怕只损伤一根发丝,你就可以离开这里。”
哲别瞳孔猛烈地收缩了一下,他忽然意识到站在面前的人非但不是不会武功,而且是一个他从未遇过的高手,一个绝顶的高手。他诧异那个人犯了一个如此致命的错误,但他知道他会是这个错误的第一个牺牲者。不知道为何,他的心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惶恐,他几乎是微笑着显出他的兵器,一件一尺八寸长的锥子。黄铜雕花的柄,!亮尖锐的针尖。哲别喜欢那种凌利干脆,针尖刺中敌人的心脏,却不会有四溅的血花,不会弄脏他的衣服。
他一扬锥子,迎着方停君的眉心刺去,当那针尖堪堪离他的眉心只有一寸的时候,方停君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向后飞掠而去,他们在空中的一瞬间里,时空像是停滞了。灰衣的哲别奋力的一刺,方停君张开的双臂,他手上的那段树枝尖绿色的嫩叶在空中轻轻的颤动,扬起的黑发几乎缠绕上了哲别的针尖,然而那尖亮的针尖离他的眉心始终只有一寸。
力尽,哲别用千斤坠快速落地,然后竖起锥尖一招直冲云宵朝开始坠落的方停君刺去。方停君并没有避开他的锥尖,哲别诧异间,方停君的脚尖落在他的锥尖上,哲别忽然觉得锥尖仿佛被重压上了千万斤,那份重量似毫不差地通过那管锥子传递给了他。
只听喀哒一声,哲别从长锥里抽出了一柄短锥,同样的尖锐,他扬起手飞快的朝方停君胸膛刺去,以前有人问过他,为什么不给兵器外鞘,他不屑于回答,有的时候如果你的兵器外鞘也能伤人,你总会多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哲别看着那锥尖离着方停君的胸膛越来越近,忽然心里起了一阵迷茫。他原本不该在这个时候走神,尤其是面对着这么一个高手。可是他还是仍不住想起了与方停君第一次见面。
那是一个暖暖的午后,春天的飞花飘过摊前。他穿着淡黄色的褂子出现在他的面前,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拖着破烂的鞋子,乌黑的发随便的纠结在脑后。当他仰起头的时候,哲别心里微微一动,心想:“好标致的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却皱着眉,用手里的树枝敲着他的炉子道:“喂,给你猜个迷语。白纸包松香,抛在海中央,打一食物。”
哲别知道答案,却冷冷地摇了摇了头。那个小男孩微纠的眉头忽然展了开来,笑了。他说:“你输了,要请我吃馄饨。”
哲别心里胡乱地想着,为什么我当时不说答案呢,是因为不屑嘛,他微一抬眼看见方停君挂在嘴角的微笑,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他似乎有一个模糊的答案,也许那时他只不过希望看见,那个看上去有点孤独的小男孩可以展颜的一笑。他的锥尖刺中了方停君横放在胸前的树枝,三招尽了。
立刻,方停君开始反击了,哲别只看见他的指尖亮光一闪,然后他觉得自己膻中穴微微一凉,而后便是锥心的刺痛。哲别重重地摔落在地上,这一刻终于来了,但却没有他料想的那么可怕。
他着看着轻轻落地的方停君,心想,他知不知道他吃得第一碗王老板馄饨是他做的呢。
“为什么要给我送那碗馄饨?”方停君看着身在地上的哲别缓缓地问:“如果不是那碗馄饨,我还想不起来那个死结的约定。”
哲别咳嗽了两声,他捂着胸口,一缕红线从嘴角涌出,却笑道:“他一直想给你做碗馄饨,却不敢给你送去。”
方停君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从他身边走过,经过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微笑着说:“其实我更喜欢吃你做的馄饨,好辣!”
哲别看着躺在地上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天空中雪越下越大,很快就在他的身上盖上了薄薄的一层。他却觉得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心,十五年前他接到了一个奇特的指令,去扮演一个馄饨摊的老板,只因为一个小男孩儿喜欢吃馄饨。他是一个影子,会因为任何理由去潜伏在指定人物身边,扮演任何一个角色,用他的一生去赌一个可能会派上用处的偶然。
哲别心里想着,他真得恨过方停君吗?也许开始的时候是有的吧,但以后都是在扮演憎恨吧。那个小男孩,他是那么的调皮,狡猾,孤独……寂寞,让人不忍伤害。他的眼前仿佛看见了他们自己,他们在扮演王老板的时候都在期盼他的到来吧。
“你一定每次都把自己的腰带打成死结吧?”哲别微笑着对着空中说,他的眼神开始渐渐涣散,以至于似乎看见面前出现了一个人影。
“是你来接我了吗?”哲别微笑着,他用力睁大了双眼,等看清了眼前人的脸,心里面不由得一惊,他忽然想起自己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他在完全沈入黑暗前很懊悔地想起,他忘了告诉那个小男孩……他不是夜鹰。
成都守备府的抄手廊上忽必烈缓缓地走过,他嘴里犹自念着那四句话:“
上勿入星海瑶池,下不坠凡尘地狱。日枕金沙成祭礼,夜眠银光照灵台。”忽必烈皱着眉,心想:这是哪里呢?
他的眉头突然一动,半转身看见廊外站着一个穿黑衣人。蒙胧的夜色下,那个人的面目不可细辩,但忽必烈却一眼就认出了他。
“是你!”忽必烈笑道:“怎么,我才借你人用一下,你这么快就找上门来。”
那人依然站在原地,只是冷冷地说道:“哲别死了。”
“怎么会?”忽必烈吃了一惊,道:“我昨天才接到他的飞鸽传书,难道被人发觉了?”
“我怀疑是方停君杀了他。”黑衣人继续冷冷地道。
忽必烈心中一动,笑道:“你不是说他除了跑起来快点,其它的武艺一无是处吗?”
黑衣人沉默了一会儿道:“ 他小时候与霜叶红单独住在利洲,这个时候无人知道他是否习武。”
“难道你和他在一起这么久还看不起出来,”忽必烈笑道。“如果不是他太会做戏,就是你的眼光太拙了吧。”
“我们需要试一下,核实一下。”黑衣人沉默了一会儿道,他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阴狠,又道:“如果无为这老儿不守诺言,那我们也就不用再留着方停君了,免成祸患。”
忽必烈微笑了一下,道:“看来你心中已经有主意了。”他看着黑衣人又笑道:“没想到你这么恨方停君,我还以为你不会。”
“方停君本来就是那种不能爱,就要恨的人。”黑衣人淡淡地道:“你选择了前者,我选取择了后者,仅此而已。”
忽必烈微一皱眉,随即笑道:“你错了,我并不爱他。嗯,我确实对他很有兴趣。不过人这辈子只能爱一个人,我选择了自己。”他顿了一顿,又道:“这世上原本有些人是不能爱的,方停君刚好是其中之一。”
黑衣人转身一腾身跃入夜色中,几个挪跃,便消失无踪,只冷冷留下一句:“四叔,你是能爱的人吗?”
忽必烈怔了半晌,摸了摸鼻子,笑道:“巧了,你我好像也是不能爱的人。”他伸了个懒腰,走到廊下逗弄着那只鹦鹉,叹道:“看来这世上不能爱的人也着实不少。”
那只鹦鹉很快接口道:“是的,主人。正确,主人。”
方停君与王幸,杨林儿一路往南。杨林儿他们并不知道方停君要去哪里,只是跟着他南行。方停君虽然看起来文秀,杨林儿却不知怎的下意识的对他有一种惧意,虽然那种感觉蒙蒙胧胧,但足以使他不会多嘴去问方停君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一路行来沿途由于战祸而四处是流民,断墙残瓦。还未到石门关,就听到一路的难民说,兀良合台大破石关,打败了金沙江上的水军。等到了石门关,金沙江已经封江,三人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条船。
“要亡国了。”坐在茶摊前的一布衣老者叹气道,然后他操起马胡琴,悠悠扬扬地唱了起来:“行营面面设刁斗,帐门深深万人守。将军贵重不据鞍,夜夜发兵防隘口。自言虏畏不也犯,射麋捕鹿来行酒。”老者的嗓音浑厚沙哑,如今唱将起来很有一种莫名的悲愤之情。
“大胆!”王幸一拍桌子,刚想起立,却被杨林儿一把拉住。只见面前一队蒙古骑兵经过,三人不约而同拉低了脸上的斗笠帽。
那老者却置若罔闻,接着悠悠唱他的小曲,道:“更阑酒醒山月落,彩缣百段支女乐。谁知营中血战人,无钱得合金疮药!”
那带队的蒙古兵官白净面皮,像是个贵族子弟,显然颇通汉学。闻到小曲,竟然勒住了马,拍手道:“唱得好。”他然后信手丢了一锭银子在老头子的脚下,道:“再唱一遍,让人都听听宋官兵的德性。”
那老头也不抬眼皮子,搭起弦又拉了起来,这次的曲调却一扫刚才的慢悠,显得急促高昂。“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二十抱此志,五十犹臞儒。大散陈仓间,山川郁盘纡,劲气锺义士,可与共壮图……”
“好大的胆子!”蒙古的军官跳下马,小老儿也不停顿接着唱它的歌。蒙古军官一愣,他一路行军势如破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