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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是做什么?”
少年一见他来,呼地站起,张了张嘴又闭上,怒冲冲地坐下。倒是门里探出两颗脑袋,分别是葫芦和瓜哥两个。一人头上搭了块布巾,另一人手中抓了柄竹帚,四只眼滴溜咕噜乱转。
“李先生!”
“你们为何在这里?”
两个人中,瓜哥年长一些,但葫芦却更机灵,遇事也更有主见,因此占主导的反而是他。果然,对望一眼之后,葫芦抢先开口道:“我们是来干活的。”
“干活?”
“老大说,他是先生的人,我们是他的人,所以我们也要听先生的。”
李淳风顿时明白又是钟馗干的好事,摇头道:“随意楼不缺人手,你们去吧。”
这句话一出口,摇光总算来了精神,跳起来道:“听见了吗?我说了你们还不走,非要我家先生开口!两个小贼,一看就是贼骨头的样子,有你们在,哪有客人敢上门!”
“什么小贼!”葫芦不服气地顶了回去,“我们可是长安双侠,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
“嗳,嗳,都不要吵。”伸手制止了二人,李淳风转向瓜哥:“你家老大呢?叫他来。”
一点头,瓜哥急忙跑进店里,不一会儿大汉钟馗走了出来,满脸通红,双眼直勾勾地,带着一身酒气。吸了吸鼻子,酒肆主人脸色突然大变。
“你在酒窖里?”
“是,我干活,搬酒坛”大汉一脸憨笑,看起来表情极为诚恳。
李淳风一顿足,不及答话便冲了进去,等到从酒窖中出来,一向从容自若的酒肆主人简直可以用气急败坏来形容了。
“我的酒药呢?”
“酒、药?”搔了搔头,钟馗道,“是什么?”
酒肆主人再次凑近他,闻了一闻,这回终于露出了认命的表情:“你吃了?”
“啊,是团子。”恍然大悟,沙陀大汉欣然道,“饿了,吃了。”一面说着,庞大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咕咚往地上一坐:“头晕”
“活该!”摇光倒竖着两条眉毛,和中间的竖纹合在一起,活脱脱便是个“川”字:“你把先生酿酒用的酒药当团子吃了,不晕才怪!”
“算了,摇光”
他正要阻止小管家的跳脚,目光突然扫过大汉胸前,不禁一呆。大汉毛发浓密的前胸刺着一只狼头,看起来栩栩如生。
“这刺青从何而来?”
“刺青?呃”钟馗打着酒嗝,双眼茫然地望着李淳风。
“就是你胸前的狼头。”
“啊,”因为醉酒神智已快模糊的人高兴地笑着,拍打自己的胸膛,“从小就有!沙陀人,是狼!”
“你的意思是,狼是沙陀族的标记?你们族人都有这样的记号?”
“是!”钟馗猛点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汉子有!女人没有!”
“谁管你汉子女人了,”因为有主人撑腰,摇光气焰一下嚣张了许多,“见什么都吃,养口肥猪也强似你,还要充野狼”
“不许这么说老大!”葫芦扯下头上布巾,双手叉在腰间,首先发难,“老大只叫我们听先生的话,可没说要听你这小子的!”
“嗬,想动手?两个一起上,还是把那醉猫叫上,三个都来?”
“喂喂,这是干什么?”
一踏进随意楼,尉迟方便看见如下场面:三个少年一人挥着抹布,一人扛着竹帚,一人握着算盘,虎视眈眈,一触即发;旁边的柜台脚上躺着一个身形魁梧的醉汉,嘴里兀自喃喃不休。
“住手住手,摇光你也糊涂了吗?你家先生呢?”
问出这句话,校尉才发现青衫人正倚柱而立,不言不动,两眼发直,仿佛周围一切都不存在。
“咦?”试探着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却没有得到一丝回应。尉迟方不禁大吃一惊,提高音量在他耳边吼道:“李兄!”
“啊。”酒肆主人如梦方醒,将游离的目光转向校尉,双眼逐渐亮了起来,熠熠生辉。
“你怎么了?”
李淳风没有回答,却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可记得前天于怀在这里说过什么话?”
“于怀?”校尉翻着眼使劲回想,怎样也想不出那位牢骚满腹的同僚提到过什么特别的事。见他如此,李淳风从袖中取出一张纸,摊开,上面正是督粮官宋琪那拙劣的绘画。
“看这旗子,三角形,旗下有流苏,在军中代表什么意思?”
“是帅旗?”
“不错,还有这个,画的并不是犬,而是狼。”他的眼光转向钟馗,“狼是沙陀突厥的标志。”
“沙陀?什么意思?”
“那天于怀来抱怨,他说,料理完粮草营这件事之后,他还要陪元帅去迎接沙陀特使对,没错”李淳风的手指在纸上梭巡,最终停在了狼与旗之间那柄剑上。“沙陀人要谋刺元帅——这就是宋琪努力想要告诉我们的事情。”
张着嘴,尉迟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急切道:“沙陀特使是哪一天到?”
“于怀说后日,那么算起来”眼神一凛,李淳风蓦地抬头,“就是今天!”
啪地一个响鞭,官道上骏马飞驰,两旁树木房舍飞一般向后倒去。马上骑士却还嫌跑得太慢,不时扬起鞭子,身体俯低,双腿紧夹马腹。一路直冲到一处府邸,他勒紧缰绳,那马长嘶一声,随即站定。看门人是个有些佝偻的白须老者,一眼望见,欣然道:“侄少爷来了!”
打断他的话,尉迟方大声道:“叔父大人呢?可在府中?”
“一早出去了,说是到军营观看演武。侄少爷,你”
话说了一半,只见眼前卷起一股烟尘,校尉早已拨转马头,如离弦之箭向军营方向奔去。
烟尘渐渐散去,三百铁骑列成方阵,整整齐齐排列在龙首原上。尽管赤日炎炎,头盔与武器上的金属闪光依然散发出冷厉之气。与中原马种不同,这些来自草原的马个头更加壮硕,衬得马上沙陀骑士身形极其高大。当先一人头上插有装饰用的雉翎,表露首领身份。
“怎么还没到?”延昆神色略有不安,向身边巫师洛布低声询问。
“还看不出吗?大唐根本就没有与我们结盟的诚意。”老人浑浊的眼中射出一道厉光,神情看起来竟有几分可怕:“离开这里!现在走还来得及!”
话音方落,远处地平线上隐隐有风雷之声传来,极目远望,首先跃入眼帘的是一面写着“李”字的大旗。
“是李元帅!”延昆脸上露出笑容,“他来了!我早说过,他不会欺骗我们!”
首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盔甲,又转身检视部属,方才满意地策马向前。在这一瞬间,他没有看到巫师也回过头,向身后使了个隐蔽的眼色。
双方越来越接近,彼此已能听到战马喷鼻的声响。来者约有四五十骑,一匹枣红色战马被簇拥在当中,马上人下颌线条刚毅,唇上留着黑色短髭,炯炯有神的双眸隐藏在头盔之下,整体散发出慑人气度——正是大唐兵部尚书,此次征讨突厥的主帅李靖李药师。
“来人可是沙陀特使?”
两名传令官越众而出,拦在李靖与延昆之间。
“正是。”沙陀首领用不甚流利的汉语说道,同时按照突厥礼节摘下了自己的头盔,双手交叉于胸前:“朱邪可汗差我前来,与大唐结盟。”一挥手,一名部下催马过来,并不拉缰绳,双手捧着一卷系有红色绸缎的羊皮纸。“这是朱邪可汗的亲笔盟书。”
捧着盟书的人缓缓从延昆身边行过,蹄声平稳,一直向唐军阵中走去。在错身而过的一刹那,延昆突然感觉到一丝异样,仿佛哪里不对,却又不明所以。
马已行到唐军之前。李靖端坐在马上,纹丝不动。手捧盟书的沙陀骑士弯下腰,似乎要向他行礼,但就在这一刹那,他手中突然多了一柄光芒如雪的短剑,如疾电惊雷,直奔李靖而去。
事起仓促,连惊呼也来不及。但李靖却似早有准备,向后一个仰身,平平贴在马上,利剑堪堪从他鼻尖滑过。人尚未起,左手缰绳一抖已将马头一带,偏离过去,同时右手一翻,霜雪之刃出鞘,正与敌刃相交。李靖号称唐初第一剑客,手中宝剑正是当初虬髯客临别留赠,断金削玉名不虚传。嚓的一声响,对方短剑应声折为两段。就在此时,巫师眼神一紧,突然用突厥语狂呼起来:“我们上当了!唐朝军队背信弃义!快,杀死他们,冲出去!”
随着叫声,三百铁骑立刻骚乱起来。他们在后,根本看不清前面发生了什么,此刻听巫师一喊,立刻惶然,纷纷抽出鞘中长刀。延昆也被方才之事弄蒙了,还来不及出声阻止,沙陀军已闯入唐军之中,刀剑相交,刹那间一片混乱。单看人数,沙陀人有三百,而唐军只数十人,优劣明显,眼看就要演变为屠杀的局面。
看了一眼面前局势,李靖不动声色地勒住缰绳退后两步,稍稍远离战团。他一手执剑,另一只手接过帅旗,哗地抖开。与此同时,平原四周突然出现无数弓箭手,密密层层将沙陀骑兵包围在内。眼看对方早有准备,巫师脸色变得灰白。
“不要乱!”这声音奇响无比,如同晴天霹雳。此声说的是沙陀语,“有人想暗杀李元帅,破坏大唐和沙陀结盟!每个人,都待在原地!谁敢乱动,格杀勿论!”
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望向声音来处,惊得呆了:说话的人非同寻常,竟是谁也不曾见过的一名巨人。他上身赤裸,露出虬结的肌肉,左耳挂着一枚硕大金环,看上去如同传说中的巨灵天神。他身旁有一匹黑色骏马,马上人布衣青衫,神情自若,正低声一句句以汉语教他传译。毋庸置疑,这二人正是钟馗与李淳风。不远处的马上坐着于怀,之前李淳风来找他,要他带自己面见李靖,将沙陀人可能借机谋刺之事预先告知,而后才有这番伏兵布置。从军多年未立过功,没想到这一次却拣了桩大功劳,想到这里,于怀满脸都是得意之色。虽无敌人,他仍是将手中刀凭空舞得呼呼作响,看起来倒也威风凛凛。
延昆这才明白过来,连忙转过身,举手向自己的部属喝道:“收起刀枪,都不要动!小心中了奸人诡计!”听自己首领如此说,惊慌失措的沙陀士兵们逐渐安定下来。正在此刻,唐军中一名穿着传令官服色的人突然从马上跃起,一道剑光如蛟龙从天外飞来,直射背对唐军、面向沙陀兵的延昆。
这一下兔起鹘落,快如闪电。局势本来已缓解,谁也料不到会有此事。看那剑的来势,雷霆万钧无可阻挡,眼看便要没入延昆后心,援救不及。众人惊呼声中,一匹黑马忽然纵跃而出,直拦在延昆之前。
“李先生!”
这声惊叫却是于怀发出的,的确,此刻离延昆最近的便是李淳风,但一个手无寸铁、不谙武艺之人又怎能抵挡住足以穿胸裂腹的利剑?
一切说来也不过是电光火石的瞬间,却仿佛过了很久。剑锋尚未及体,但那森森寒气竟已将青衫男子鬓边散发吹拂而起。招式已出,力量已吐,这一剑之威即使施剑者本人也决不可能撤回。钟馗大吼一声,挥舞手中木棍冲了过去,但距离尚远,根本营救不及。
眼看李淳风就要血溅当场,奇迹就在这一刹那发生了:利剑堪堪触及胸口之时,突然发出微小的爆裂声,紧接着那柄百炼精钢铸成的长剑就片片碎裂,跌落尘埃。
场中顿时静了下来,所有人眼光都注视着这奇异一幕,目瞪口呆,如同见到了神迹。李淳风神情依旧镇定,脸色却异乎寻常地苍白,望向那名假扮成传令兵的刺客。那人头盔遮住了大半面孔,其下一部浓髯,将口鼻都笼罩其中,看不清相貌,唯一露出的只有那比剑光还要锐利的眼神。目光与目光交错,如同被利刃猛然一击,李淳风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等到他再睁开,那人已经拨转马头,一路向北冲出重围,飞驰而去。
似乎有些激烈了。就作者懒散个性而言,本无意写什么令人紧张或激动的故事;至于书中主角,也只希望安安稳稳坐在随意楼中晒太阳,不打算让他如现在这般,奔驰追逐于龙首原狭窄的山谷之间。几年前我去西北,那里的山川形貌令人印象深刻:大片黄土组成的高原,却不是完整的一块,无数因河流下切形成极深的沟壑,纵横交错在整个土地上。一路奔驰而过,的确有一种夺人心魄的视觉效果。然而那毕竟是千余年后的今日。在唐朝,雨水远多过今天,龙首原尚不曾遭到河流的侵蚀,仍然保持着葱茏完整的面貌。高原与高原之间也有分割,却不如今日险峻。但古今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