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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婚约:天才宝腹黑爹-第3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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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打猎,可打猎又不能吃生肉,他刚刚经过沼泽地没多久,身上全是腐朽的味道,陆臻素来爱干净,难以忍受,这原始森林里还没有河流。
  陆臻实在太累,靠着岩石休息,又趴在地上听声音,方圆三公里内都没有人,他在沼泽地的时候把他们引入食人花的包围之中。
  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他们人太多,又很厉害,他只能智取,让他们分散了,他的生存机会也就高一些,眼看就要天亮了,陆臻背上装备,看了看旁边茂密的树木,他爬上一棵树。
  这树很大,看起来有上百年,树叶很茂密,陆臻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算是原始深林中,比较罕见没有成为毒物培养基的植物。
  他爬到一个树杈里,利用茂密的树叶把自己隐藏起来,又把装备放到一旁,他摘树叶,放到嘴里咀嚼,咽了下去。
  这树叶多汁,无毒,是陆臻暂时能够搜索到的食物。
  第6卷 幸福生活 1433。选陆臻or选正义 3
  这树叶多汁,无毒,是陆臻暂时能够搜索到的食物,能解决他的饮水问题,又能解决他的胃问题。
  若不是太累,他一定会去打猎,生火,差点香喷喷的肉。
  足足吃了快一斤的树叶,确定这树上没有危险,陆臻抱着长枪睡觉,丛林里两天两夜没合过眼,陆臻真的累坏了。
  他必须要休息,他已经超过五十个小时没有休息,体力也透支。
  不远处,狼群在嚎叫。
  不远处的树叶里,有毒物在拍打翅膀,陆臻无暇顾及,也来不及设陷阱,他要先休息,补充体力。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身上暖洋洋的,特别舒服,陆臻睁开眼睛,倏然吓了一跳,他睡在一个树杈了,枝叶繁茂,把他的身影都遮挡了。
  脚旁边有一只袋鼠没错,是袋鼠,袋鼠只有澳洲大陆才会有的动物,竟然出现在墨西哥的原始森林里,他和传统的袋鼠又不一样,体积要更巨大一些。
  圆溜溜的眼睛看着陆臻,看得陆臻双眼发光,老子终于有肉可以吃了。
  他正要动手,倏然,听到脚步声,陆臻迅速贴着树干,在唇边比了一个嘘的动作,突然又觉得自己太傻了,袋鼠又不知道他说什么,是什么意思。
  红狮六名雇佣兵走过来,三名黑人,两个欧美人,一名韩国人,他听过那人说韩语,是首尔人,陆臻蹙眉,他看了看手上的表,他也睡多久,也就睡了六个多小时,没想到他们就追上来,太大意了,他太累了,睡过头了。
  他应该睡两个小时就起来的。
  他试着打开定位,只可惜,在沼泽地的时候弄坏了,怎么都开不了,陆臻祈祷他们快点走过去,他在他们身后潜伏,更容易干掉他们。
  被人追,他更喜欢追别人。
  对一名猎杀人而言,绝对是跟在背后最划算。
  他们也走累了,靠着树干休息,就在陆臻都对面,陆臻屏住呼吸,他们太敏锐,他必须要更小心。
  陆臻观察周围,心里想着,若是他被发现,干掉他们的机会到底有多大,他算了算又发现,其实还是有机会的,不过他估计也要去半条命。
  值不值??
  他们在原地坐着休息,全都累趴了,显然也刚从沼泽地过来。
  “该死的,kk死了,陆臻这王八蛋,如果被我发现了,我一定一枪毙了他。”
  “现在没电了,和豹子也没办法联系上,不知道他们走到哪儿去了,这鬼地方,比缅甸边境的原始森林更可怕。”
  “这还用说,这里罕见人烟,能活着出去就不错了。”
  
  他们骂骂咧咧,在抱怨这片丛林,陆臻冷笑,反恐的特种兵估计都不敢进来,他们进来肯定有来无回,所以,这几天都没看到直升机在盘旋。
  也没听到侦察记得声音。
  这样的原始森林,是顶尖的雇佣兵天下,北非和南美的出身的雇佣兵更适合生存。
  能在这里活了两天还没死的,全是牛人。
  
  第6卷 幸福生活 1434。选陆臻or选正义 4
  陆臻记得,当初被他们师傅拉去南美丛林训练的时候,真是九死一生,那时候,他们进行过很多次模拟训练才放到丛林里,不许用枪。
  他们徒手在丛林里生活。
  生活了半个月。
  食物,水,兵器,全是就地取材。
  有很多人重伤,录入死亡数据,当时他和安逍遥,龙四组队,这才活下来,不然也是被淘汰的,后来再在丛林训练,明显好很多。
  不再那么恐怖。
  再后来,就习惯了。
  他们比他应该更习惯。
  他们打算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打猎吃点东西,陆臻叫苦连天。
  没一会儿,打猎的回来,猎杀了一只狼崽,他们生了火,直接烤狼崽,这狼崽还没多大,但也不算小,烤了六个人分,正好
  烤肉的香味升腾而起,陆臻简直要咆哮了。他在树上饿得发晕,下面就是烤肉香,他只能看着,不能吃,这是怎么一苦逼了得。
  雇佣兵们骂骂咧咧地吃,非常尽兴的样子,陆臻靠着一直骂娘。
  “这肉真腥。”
  “有的吃就不错了。”有人戏谑说。
  “哎,只可惜,老大他们吃不到了。”
  有一人似乎哭起了,“不知道老大他们在监狱伙食好不好,反恐这些人太恶心了。”
  接着又是一片骂娘声。
  陆臻微微眯起眼睛,老虎被人抓了。
  “没想到,诺兰这狗娘养的的这么能追,竟然从出事地点一直追老虎,他一定捡到兄弟们的无线电。”
  “这还用说!”另外一人吐了一口口水,“让我发现了他,我一定剁了他。”
  “我们那时候还在联系,如果他听到无线电,怎么没追来抓陆臻,反而去追老虎。”另外一个人嘀咕。
  一人打他的头,“你这个蠢蛋,这有什么不明白的,陆臻怎么能比得上这批核弹,他当然是追核弹去了”
  陆臻原本闭目养神,一听这话,倏然睁大眼睛。
  诺兰从无线电里听到他们的对话,明知道他们兵分两路,诺兰的选择,还是追老虎,放弃了他?陆臻胸膛起伏,说是愤怒,其实,也不算是愤怒。
  他有什么愤怒的立场?
  如果有一天,王牌一批货物和诺兰比起来,他应该是选择诺兰,只是,情况又不一样,具体该怎么说,他也说不明白,潜意识中,陆臻在说服自己,忘记这件事。
  就当自己没停过。
  诺兰是军人,有他自己的责任所在,他从不会为了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若他选了他陆臻,他也不是诺兰了。
  陆臻,你再重要,也比不过他的正义感和责任。
  “这也很矛盾啊,他出钱给我们执行另外一个任务,自己却不知道追过来,你说他矛盾吧?”一名雇佣兵说道,陆臻背脊爬满了冷汗。
  他什么意思?
  谁出钱执行什么任务?
  “不是吧,这个任务是诺兰少校出钱执行的?”
  “当然了。”一名雇佣兵说,“我和玫瑰打野战的时候听到老虎和豹子说的,反恐的少校出钱买陆臻的脑袋,他要活的,听说陆臻有什么值钱的情报吧。”
  第6卷 幸福生活 1435。选陆臻or选正义 5
  “当然了。”一名雇佣兵说,“我和玫瑰打野战的时候听到老虎和豹子说的,反恐的少校出钱买陆臻的脑袋,他要活的,听说陆臻有什么值钱的情报吧。”
  “废话,他王牌的人,当然有值钱的情报。”
  
  陆臻浑身发冷,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他的心情,这批人不知道他在上面,所以,这些话只是他们闲聊,并无什么特殊意义。
  如此会说来,那是正确的,的确有这件事。
  他们如今来追他,并不是因为他潜伏在红狮,而是,反恐少校出钱买了他的脑子,哦,不是命,是他这颗值钱的脑袋,陆臻真想仰天大笑。
  他不相信,诺兰会这么对他。
  关于恐怖分子的情报,他有什么都给诺兰,他想听什么,他能告诉诺兰的,全都告诉诺兰,诺兰没必要大费周章要活捉他,他们言之凿凿。
  只能说,这个命令的确是反恐的人出的,诺兰肯定不是主谋,或许,这是迈克尔的意思,只是,诺兰知不知道?如果诺兰知道,会提醒他吗?他没有能力阻止迈克尔的时候,他是不是也考虑过,告诉他一声?
  他还很白痴,那天和诺兰通电话的时候没有防备,通话时间长到他的卫星能够识别他的哪儿,他好像还和诺兰说了地址,结果,隔天诺兰就出现在山底下。
  王牌的侦察机刚飞过山谷,反恐的直升机就到了,接着就是不要命的扫射,这一切都不是巧合,都不是巧合,若说巧合,他自己也骗不了自己。
  陆臻捂着太阳穴,脑子很乱。
  倏然,一直树干上的袋鼠有了动静,窜到树顶上去,陆臻心中骂了一声,果然如他所料,地下那群雇佣兵纷纷拿起枪支对着逃窜的袋鼠射击。
  陆臻眯起眼睛,枪口也对着下面,若是有人开枪朝他的方向射击,他也不会客气。
  一阵稀疏的枪声后,袋鼠逃了。
  有人要去追,一人喊住他,“算了,别追了,东西也够吃,不够吃再打,说不定陆臻就在附近,我们不能继续停留了,走。”
  老林里响起枪声,声音回响有好几圈,层层不绝,聪明的话就赶紧走,他的决定是正确的,且他们走得非常匆忙,装备虽然没剩下什么,但都很重,一背起来就走。
  虽然轻装上阵比较好,可毕竟在丛林里,有时候装备里一个小物件都是救命灵药。
  等他们走出一公里后,陆臻才背起自己的装备,从树下滑下来。
  他们烤的狼崽还剩下一点没吃,估计他们也吃饱了,丢在地上,陆臻捡起来,擦了擦土,撕了肉就吃,这块肉还没有人吃过,这是陆臻庆幸的。
  他拿出水壶,他还有半壶水,陆臻喝了两口又盖上。
  倏然,眼角撇到一件什么东西,陆臻挑眉,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是一个芯片,他们走得急,所以落下了芯片。显然是他们走得太急,忘了拿。
  他刚蹲下身子拿起来就听到后面一声怒吼,“别动!”
  第6卷 幸福生活 1436。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1
  陆臻蹙眉,得了,他的警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了,竟然人家都到背后也没察觉出来,真该死,饱暖思淫欲果然不假,吃饱一顿什么都不相干,耳朵都失聪了。
  “把你的枪丢掉。”身后的人大吼。
  陆臻丢了枪,按照他的吩咐举起手,慢慢地转过身来,他差点呼喊一声,苍天你真是太给力了,竟然只回来了一名雇佣兵,那人狞笑,子弹上膛,“原来你就在我们身后”
  陆臻慢慢地勾起一抹笑容,倏然身子一歪,那人察觉到不对,枪口对着陆臻开枪,陆臻侧身,飞出一把锐利的小刀,直插如他的脖子。
  与此同时,枪声响起。
  陆臻背上自己的装备,又扯掉男人的装备,一起拎着,拔出血淋淋的刀,朝另外一个方向狂奔而去,陆哥哥刚吃饱,力气也大,这时候是逃命啊,速度很迅速。
  红狮的人刚走出不远,掉回头很快的,听到枪声,绝对都会掉回头,陆臻必须跑。
  这是一名合格的雇佣兵,但也是犯了错误,他不应该和他多说废话,也不应该让他转过身来。
  对他们而言,身边任何一件物品都是武器,在丛林里,枪反而是累赘。
  因为枪声起,那会惊动丛林里的野兽,这种丛林里有猎豹和狼犬,更有一些大型的食肉动物,能不惊动他们,就不要惊动他们。
  当初他们都是徒手训练,没有人开过枪,但身上带了枪,若是开了枪,就等同于自己放弃了训练,下次再来过。
  所以,陆臻最不依赖的就是枪支。
  果然,刚跑出不到一公里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断的吆喝,追赶,陆臻没命地跑,尽量朝土地坚硬的地方跑,免得留下足迹。
  这时候已经中午,太阳正好,密林里偶尔也见阳光,陆臻根据自己的直觉判断方向,足足跑出三十公里,负重五十公斤。身后依然有脚步声,陆臻暂时停下来,把两个装备袋重合成一个装备袋子,这人还有水,这是目前他很需要的。
  他把东西整合后,丢了一个大物件,只剩下三十公斤,陆臻重新背上装备,猫着腰在森林里狂奔。
  跑到一处密林处,陆臻根据土壤的震动判断他们的路程,暂时听不出来,最起码也要二十分才能追上他,这都快天黑了,陆臻眯起眼睛。
  他不能再跑了,他要反击。
  天黑的丛林,危险重重,除非他找死,否则一定不能在丛林里他狂奔,不然,他也会失去性命,谁知道会不会踩到一个猎人的陷阱。
  陆臻开始装机关,这是当时他和安逍遥一起发明的,专门猎杀大型动物的,因为当时他们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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