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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中兴-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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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已经跟不上大明的步伐,这点尤其要说归顺了大明的蒙古,无论是勇气还是纪律,和成吉思汗时期简直都像是不同的民族。

    然而大明还是使用了许多的仆从军,最为众多的还是蒙古和女真部的军队,并且几乎达到自己控制极限的进行扩张,这其中的原因,实际上因为这些归顺了大明的民族,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谋生手段。

    什么是他们的谋生手段?在以往,劫掠大明就是他们的生存手段,依靠大明,趴在大明的身上吸血就是他们的部落和民族能够保留下来的原因,除了杀人放火掠夺之外,他们想不到如何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尽管他们的脚下的土地,在大明看来可能拥有极高的价值,但他们自己,却一点不晓得自己生活的土地其实通过劳作,能够获得很高的收获,却拿着刀羡慕大明的百姓辛苦劳动所获得的成果。

    现在他们已经归顺大明了,尽管按照极端者的思想,这些人干脆全部杀掉省心,但无论是万历和内阁肯定都不会允许这么干,不是他们有善心,而是对于统治者而言,维持稳定才是朝廷的第一要务,这样做很容易让刚刚平定的边疆再次变成战场。

    因此,给他们谋生的手段极其必要,一个靠手中的刀过日子的部落,归顺大明之后,依旧要使用他们的刀过日子,但是肯定不能让大明为此受伤了,这把刀只能用到大明的敌人上去。无论是蒙古人还是女真人都一样,依靠为大明作战的军功获得好生活,而大明让他们去打仗从而维持自身的稳定,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大明拥有足够的武力,能够使这些民族臣服的基础上。

    大明可以动员超过二十万的军队进行战斗,并且因为装备和军事纪律,二十万人能够和一般对手三十万的兵力决战而不败,并且即使战事不利,依靠庞大的人口基数,大明依旧能够再次动员出一支超过十万人的军队,单单是这一点,就足以让大明的许多敌人望而却步,一个打不死的对手,即使是再勇猛的士兵也招架不住的。

    不能和大明为敌,就当大明的马前卒,反正待遇又不差。这是许多归顺大明势力的念头,其中就报国卫特拉蒙古,也就是此时大明手中的瓦刺。

    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怀有这种思想,就比如刚刚跨上战马,带领本部去营救哈喇忽剌手下蒙古溃兵的女真将领穆尔哈齐。

    他家可是时代大明建州左卫的将军,舔着脸的说法,就是时代为大明镇守辽东,老哥努尔哈赤可是亲自得到过万历召见的,并且深受万历器重,现在已经手下三千重甲,荣幸地成为大明的一名参将了,加的还有龙虎将军衔,这名字一听就霸气,和这些被打服了才投降大明的蒙古人不同,他们整个家族可都是对大明忠心耿耿的。为大明打仗也不是为了军饷,而是实实在在地为了归化入籍的。

    有崇高的理想有明确的目标,连打起仗来都比哈喇忽剌这种人有激情,现在要是谁说他穆尔哈齐不是大明人,他立马就能给谁急。

    板甲棉甲锁子甲再加上一层层丝绸织成的绸衣,穆尔哈齐和他的大哥努尔哈赤一样,利用大明的技术,将手里的士兵防御发挥到极致。

    这种穿铠甲的方式可能感觉起来不太科学,但通过实验,确确实实让士兵如同坦克一样坚不可摧,无论是劈砍还是戳刺,亦或者是逐渐兴起的火器,这种臃肿的着甲方式都能防护,即使是西班牙人流行的号称板甲“开罐器”的大口径火绳枪,这种着甲方式,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防护,防御力度让明军将领也都目瞪口呆,直夸发明这种方式的努尔哈赤实在是个天才。

    当然缺点也是大大的,多加一层防护就等于多牺牲了一成机动性,这种厚重的铁人不是所有的马都能承受的,并且行军途中,也要靠足够的马匹或者驴子拉动这些铁皮。

    并且这东西穿在身上太热了,板甲和棉甲足以让任何一个长时间呆在这种铁罐头里的人闷过去,也就只有在辽东以北或者海拔高的地方这玩意才能穿,穆尔哈齐过哈密卫的时候,这一身铠甲他连一炷香的时间都穿不住,所以这种方式仅仅出现在九边,较南方的明军没兴趣在烈日下穿这种东西,尤其是现如今在赤道带和西方殖民者争夺领地的明军,最多能靠板甲和丝绸衣阻挡一下短铳的射击,再多的甲胄根本就穿不上去。

    “让这帮哥萨克杂碎们瞧瞧我们的厉害,也让那些蒙古废物们明白,谁才是大明最有用的奴才!”穆尔哈齐在自己的手下面前喊道,回答他的是亏哭狼嚎一般的呼喊声。

    在身着红色甲胄的明军诧异的目光下,这这完全黑色铠甲的自己人依靠着身下不堪重负的马匹在沉重的步伐中走向战场。

    “岂有此理。”哈喇忽剌听到穆尔哈齐的说法,气愤地说道。

    “哈喇忽剌将军不要生气,爱新觉罗金家喜好自称是天家奴才,这是大明都知道的。”麻贵看到哈喇忽剌脸色不好看说道。

    “岂有此理,难道就只有他爱新觉罗金家是好奴才,下次我定要让他知道,我准格尔蒙古,同样是大明天家的好奴才。”哈喇忽剌气急败坏地说道。

    怎么这些人那么喜欢称奴才啊,麻贵奇怪地想到。



第107章 宿怨

    “盖特曼(哥萨克首领的称呼),快看,那里。”一名骑在马上的哥萨克指着远处,这名哥萨克的首领顺着手势望去,一支大概一千人左右的人马身着黑色铠甲,在自己的远处不紧不慢的整顿着阵型。

    这帮人是傻子不成?盖特曼轻蔑低想到,自己正在追击着一群鞑靼人,现在在自己的正前方竟然有敌军结阵,要知道这种情况,单单是自己前方的这群溃兵,就足以把他们的队伍给冲垮,自己毫不费力的就可以扩大战果。

    “无知!”这支哥萨克的盖特曼此刻唯一想说的就是这个词,无论自己现在面临的敌人到底是东方的那支鞑靼,这样的军事素养,无疑证明对手像自己追赶的对手一样,不堪一击。

    “勇士们,用你们的矛把对方给凿穿!”盖特曼举起手中的武器,对着奔跑中的部下喊道。

    “乌拉,乌拉!”

    回应他的事震耳欲聋的声音。

    “无知。”带领自己一千手下结阵的穆尔哈齐冷笑着看着向自己冲来的对手,以及那些被追赶的准噶尔溃兵,说了和那名盖特曼同样的话。

    或许对明军而言,那帮鞑靼可能算是自己人,但对于出身辽东女真部的穆尔哈齐而言,即使现如今的他也是明军的一员,但对于这些刚刚投奔了大明的准噶尔蒙古,却一丝好感也都没有。

    笑话,他们在辽东世代渔猎为生的时候,就和蒙古人之间有摩擦甚至是仇恨,这个穷乡僻壤的准噶尔蒙古,他怎么会有好感,更何况,他们现在再怎么讲也是文明人了,虽然离大明关内的生活还有所差距,但到底也是个文明人,文明人对野蛮人有天然的鄙视,看看这帮和他们的亲友,三娘子部下蒙古部比起来,连乞丐都算不上的蒙古,他就打心眼里鄙视。

    另外,还有一个让穆尔哈齐自己都觉得奇怪的理由,他发自内心的讨厌准噶尔蒙古,比讨厌那些曾经居住的辽东地区接壤的蒙古更为讨厌,内心中冥冥有个声音在告诉他,这些准噶尔蒙古人干脆死绝了算了。不仅仅他有这种感觉,准噶尔部的首领哈喇忽剌同样有这种感受,单单是听到对方是出身辽东的女真,一瞬间就莫名的方案,仿佛灭族之仇一样的感觉。

    “千户,不管准噶尔那帮人了吗?”站在穆尔哈齐身旁的手下问道。

    “他们?”穆尔哈齐轻蔑地一笑,“凡是向我们军阵冲过来的都是敌军,逃兵不算是我们的人。”

    “是!”

    一千人面对数千骑兵,还连带着本身己方的溃兵,实在太过渺小,渺小到让人能够感觉到,这一千人在下一刻就会被冲散。但是这已经是传统冷兵器时代的事情了,尽管现如今的火器对付骑兵依旧不能形成绝对优势,但不得不说,火器使得骑兵的对步兵的单方面屠戮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穆尔哈齐尽管只有一千人,但他却有足够的信心阻挡住自己要面对的敌人。

    “靠近者,杀无赦!”看着向自己冲来的准噶尔溃兵,穆尔哈齐大声喊道。

    “靠近者,杀无赦!”

    随着穆尔哈齐的声音,全军一起大声地喊道。

    但准噶尔部的溃兵仅有少数人明智的选择了控制住自己胯下的战马绕开己方友军的阵线,大多数人依旧一股脑的冲向穆尔哈齐等人。

    “三眼铳!”穆尔哈齐下命令道。

    前排的士兵拿住自己手中的三眼铳,准备好拉下自己的磷火绳,用磷来点燃这种火门枪,相对之前的点火,实在方便了不少。

    “一发,放!”随着穆尔哈齐的命令,前排的士兵拉断磷绳,摩擦的热量让火铳上的白磷燃烧起来。

    砰!

    一阵浓烟,穆尔哈齐手下完成了一轮发射。

    三眼铳的射程很近,这让刚刚进入百步之内的准噶尔人只有少数冲的较快的倒霉鬼才有幸中弹落马,但随后的溃兵却见识了,这个看似来救自己的友军,对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友好,连忙调转马头,希望从两翼散开。

    但身后的哥萨克可不会同意他们就这么简单的离开,被火器惊吓,勒马驻足的准噶尔骑兵打算调转马头时,身后的哥萨克却纵马冲入骑兵当中,用手中的长矛和马刀展开一阵屠杀。

    “快跑,快跑!”前方的友军不友好,后方的哥萨克更是凶煞,顶着巨大的伤亡,准噶尔骑兵们只得向两翼逃散去。

    有那支骑兵能够在冲入敌人的阵线后减速后,凿穿阵线,继续凿穿下一层阵线?实际上,倘若骑兵凿穿敌人之后,发现在阵线的后方,是又一层整齐的阵线,那么除了精锐中的精锐,再冲下去,只会给自己添加毫无意义的伤亡而已。很不巧,哥萨克虽然在今后的两个世纪名声赫赫,但到底不是那种精锐。

    丢失了冲击性,这支骑兵队穆尔哈齐而言,并没有太大的威胁。

    该还手了,看着自己前方有的打算掉头,有的打算继续冲,有的继续掩杀准噶尔阵型乱糟糟的哥萨克,穆尔哈齐眼神冰冷。

    “弗朗机!”穆尔哈齐喊道。

    本身就是极重步兵,再携带大口径火炮很显然是不合适的,但大明的火器多样性,却从来都不缺少,小口径的弗朗机,也是其中之一。

    比火炮口径小,比大口径火绳枪却大上许多,两个士兵能够操作一具,看起来简直像后世的火箭筒一样,这和三眼铳一样,是明军内部认为是该要淘汰的火器,但却能够在合适的时候发挥作用。

    砰!

    小孔径的火炮连发出的声音都没有大炮的其实,飞出的铁蛋仅比鸡蛋大上一小圈,如同鸭蛋一般,但冲击力却足够。

    鸭蛋大小的铁蛋飞出,撞上一名在五十步开外勒马的哥萨克,巨大的冲击击中他的肩部,直接扫下他的手臂,遇到阻力的弹丸偏转一丝方向,继续向前,撞击到一匹顿河马的腹部,弹丸直接钻了进去,战马抬起前蹄仰身倒下,连带着还有落下马去的哥萨克士兵。

    带着腥味的血液漫天飞溅,刺鼻的味道即使是五十步外的穆尔哈齐瞬间就能闻到。

    爽!这是闻到血腥味的穆尔哈齐的感觉,连带着他手下的女真兵都对这种气味微微厌恶,唯一和他一样兴奋的,大概只有被他们家族从深山老林里征发的生女真士卒了,这些人与其说是士兵,不如说是野人更为恰当些,当然,按照俄国人的说法,他们确实是通古斯野人。

    遭到轰击的哥萨克呆住了,即使是小口径火炮,也依旧是火炮,倘若距离远火炮的命中率低下是士兵能够克制恐惧的方式的话,那么这么近的距离,小弗朗机的命中率已经可以说是百分之百,杀伤率能够达到百分之三百,这无疑会让士兵恐惧。

    “绕开,绕开!”指挥手下的盖特曼大声的呼喊着,事情超乎他的所料,按照惯例,一千人的步兵,在自己的面前,根本就是饭后的甜点,这点人根本不够他塞牙缝的,但事实却让他无比的惊讶,这支步兵,比刚才的骑兵要难缠了许多倍不止。现在唯一能够指望的,就是绕到侧翼,攻击他们薄弱地区才能够挽回现阶段的劣势。

    攻击侧翼?穆尔哈齐鄙视地看着向自己两侧散去的哥萨克,这是骑兵们非常常用的方式,但这个世纪以后,这种方式渐渐不好用了,尤其是在没有破坏对方阵线之前,混乱的场面掩盖了穆尔哈齐的阵型,使得对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没错,明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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