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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到深处不怕孤独-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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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肾脏,比肺腑还深。”
    “那我儿媳妇呢?又成泡影了?”她问的一脸诚恳,让霍朗忍不住想笑,完全就是一副‘我好着急抱孙子’的模样。
    霍朗接过李秘书递过来的水杯,喝了一大口,淡然说,“养胎。”
    霍朗母亲点了点头,悄悄的拍了拍他的大腿,在不让李秘书听清的声音范围里,问道,“是女的?”
    霍朗蹙了蹙眉头,这问题问的,真是让他不得不怀疑他妈这女人,天命太好,不然就凭这个智商,继承多大的家业恐怕都会几年败坏光,她没有让霍氏跌成碎瓦反倒成了金砖,这上辈子一定是救国救民了,这一生才有这么上等的好报。
    他甩开她放在腿上的手掌,“你说话是不是从来不经过大脑,从肾脏过滤完就直接说出来,我说在养胎,你问是不是女的,男的会怀孕?我李叔叔会怀孕?”
    作为连吻都没结过的资深单身老男人李秘书,十分哀怨的回头看了他一眼,就算男人真能怀孕,恐怕他这辈子也赶不上这热潮了。
    霍朗母亲哎呦一声,想戳他的太阳穴一想到他不是小孩子了,这么一戳会令他没面子,于是改戳了一下他的肩膀,“反复强调表示我不确定,我都等了30年了,你还不能让我多问两句吗?好歹我要知道我儿媳妇是男是女,甭管是男是女,丑媳妇终于要见婆婆,我都在手术室命悬一线了,你也不带儿媳回来见我,这是我命中注定长命百岁,要是我一不小心,操之过急的驾鹤西去,我得多死不瞑目。”
    霍朗嘲讽的笑笑,盯着她翘起来的手指头看了半天,“把你恶心人的兰花指收起来,像个老鸨,我说过了她在安胎,7个多月的肚子,我匆匆忙忙怎么带她回来,还有,如果你命真大,像这样车都翻了你还毫发无损,你就总有机会看见她,你要是没那个长命百岁的命,我带她来,你也不能起死回天。”
    “你回中国吧!”
    霍朗作势要起来,被她一把拉回来按在沙发,“这个点都没有末班车了,你再待会吧,我也不是那么嫌弃你。”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亲情呢,不见相念,见了就互掐。
    别人不知道,李秘书是深有体会。他是霍朗来美国第7天的时候,进入霍氏,一个猛子扎进这个深水谭兢兢业业一干就是26年,他是眼睁睁的看着霍朗和庄园里的那些果树一起长大,又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和霍朗的姑姑从年轻才俊貌美佳人变成了娶不到嫁不出的老光棍,他太了解这一对名义上的母子俩。
    只要他们俩同在一个空间,那谁也别想寂寞,如果你寂寞,不如打开耳朵敞开心扉,指不定哪一句就指桑骂槐拐弯抹角的一枚冷箭扎到你身上,于是周围的人,所有的人,包括家里那些不甘寂寞的锅碗瓢盆,都在他们家里显得格外有分量。
    这母子俩,可以从每天睁开眼睛打开房门还穿着睡衣就开始对掐,临上班前,准备要分开了,一人坐一辆车,还不忘打开车窗掐,下班了回家,一个看报纸一个做面膜,继续掐,他们之间相处的方式从霍朗知道怎么能流利辩驳开始,就不再像一对母子。
    甚至有些聒噪。
    可惜的是,因为工作的关系,霍朗母亲并不是总有时间和他对掐,他的童年还是非常寂寞的,但换而言之,只要霍朗母亲有时间,那时间也就基本都用在和霍朗互掐上。
    李秘书以前不知道为什么她喜欢和一个小孩子计较,虽然她在自己还未完全长大的时候过继了这个小孩,但是也犯不着把自己的情商拉到小孩子那么低,整天像两只黄鹂一样没完没了。
    那是霍朗13岁生日那年,邀请了很多同学来家里,有白人黑人也有黄种人,那天霍朗母亲特别的高兴,她一直以为她把霍朗教得孤僻到只有沈茂那一个淘气鬼,没想到这来的人七七八八真不少,她还指着那些小孩子说,有奶油味的有巧克力味的,像霍朗和沈茂这样的,就是花生酱的,她穿上滑稽的小丑衣服把自己花成一张花猫脸,展示着自己特意去学会的吹气球本领,说实话,那很傻,只有几个女孩子会捧场,拿走她拧出来的玫瑰花,她只想到去迎合孩子们,却没有想到一群十二三岁的小孩子,需要的是什么样的迎合。
    然后,一个白人的孩子,在霍朗和他母亲一转身的功夫,说了那么一句改变了霍朗一生的话,他说,霍朗家有钱,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
    霍朗当即把他们全部撵走,连一块糖果都不许他们带走,偌大的客厅只剩他和母亲,还有正推着蛋糕出来的李秘书,当然最后连那些气球,霍朗也不许他们带走,只有沈茂一个人留了下来,原因简单,沈茂家也有钱,霍朗有的沈茂也不缺。
    那个装扮成小丑的女人,摘下红色的假发,一头黑发如瀑洒下,她朝霍朗笑笑,说,不值得交往的朋友,就要趁早看清,我们没有损失,这才是你最好的生日礼物,至少剩下的都是最好的。
    她弯下腰去整理那些被嫌弃的造型怪异的气球,霍朗也蹲到地上,捡起几个捧进怀里,他说,你拧的气球太丑了。
    她说,我已经很努力的在学了,你得给我时间学会怎么当一个好妈妈,我不也是头一次当妈吗?
    霍朗说,丑是丑,可是妈妈,我喜欢。
    因为霍朗的朋友少的可怜,所以她选择不仅仅去做一个与他相依为命的姑姑,一个无论如何努力也替代不了生母的妈妈,而是也选择了,成为霍朗的朋友。
    陪他一起看尽人生的得意失意。
    她为霍朗做的每一件事,都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霍朗就是块石头,也该知道春夏秋冬谁暖谁冻,他懂她的用心,所以他就按着她的用心去做,嘴上偶尔的反驳,反倒会让她觉得,自己离她的距离并不远。
    霍朗长这么大,从来没自己买过一件衣服,连双袜子都没有,你说他少爷性格使然,可他能走进非洲,能奔赴内政哄乱的国家,吃喝拉撒全在自己手里,他不自己消费,一来是他比较吝啬,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攒钱,投资不做,就是眼看着自己账户的钱数往上蹦,二来,是他母亲全部会为他准备好。
    沈茂曾经问过霍朗,你总是嫌弃她给你买的东西不称心,为什么不自己去选。
    霍朗说,我自己买不花钱吗?不过,嫌弃归嫌弃的,我还是要穿的,她给我的,一定是她能给予的,最好的,我没理由拒绝。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会那么急迫的想把她的所见所感所有,毫无保留的给我,因为,她是我妈妈。





     143:我想吃肉!
    更新时间:2014…1…10 9:50:46 本章字数:7340

    远在中的午夜,有三个人在莫名的感伤。
    阮阮拿出水彩笔,在墙上的日历上画了一个圈,这是霍朗离开的第一天,她见了呢呢,悲喜参半。
    她躺在床上,手掌轻轻覆盖在自己的肚子上,喃喃竟然和她的新爸爸如此契合,霍朗那里是白天,她就不肯睡,在阮阮的肚子里左边踹踹,右边捶捶,似乎着急妈妈赶快打开这个大门,好让她出来呼吸新鲜空气,顺便坐等霍朗许诺的两个LV包。
    阮阮明明很困,可被她这样折腾,也睡不踏实,房间里安静的只有墙上的钟表发出的行走声,滴答,滴答。
    厚重的遮光窗帘被她拉的严严实实, 一点光线也透不进来,她翻了个身,看到门缝处的那一丝丝暖黄色光线, 是安燃还没睡。
    她能听到他穿着拖鞋从卧室走进洗手间最后又走到可能的沙发那里,拿起打火机,点燃香烟,阳台的大门被拉开,等他抽完整只烟,才拉上门回来,打开电脑,那老旧机箱启动的声响就像飞机发动引擎一样,突然切入的游戏画面伴随着大气磅礴的背景音,他立马将音响的声音调小,大概是怕吵到自己。
    巫阮阮觉得,如果非要做个对比,那么她认识的人,最佳好男人的称号其实要给安燃的。
    他很善良,但是有自己的立场,他懂得什么是感情,也懂得他与安茜之间,不该有感情,他可以不追究她犯下的错闯下的祸,却再也不给她犯错闯祸的机会。
    他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虽然他没有亿万家产,可他生活的很努力,他就是一个稍有姿色的普通居家男人,适合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可惜与他感情纠葛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这么好的一个男人,站在霍朗的身边,光芒却被遮的全无。
    她幻想着,将来安燃可以找一个什么样的女朋友,以安燃的性格,会喜欢温柔的,乖巧的,懒一点不要紧,但是不可以胡搅蛮缠,不会做饭不要紧,但是要不挑食,应该会很漂亮,最主要是要禁得住安茜那有可能长达一生的纠缠。
    喃喃安静下来,她也还没来得及描绘出安燃嫂子的模样,便已睡着。
    客厅里,安燃嘴角叼着一支未点燃的烟,直直的看着电脑屏幕,看起来是游戏的画面太过吸引人,其实,他半点神经都没搭在游戏里。
    他还在想巫阮阮,她的前夫与新欢,看起来都是那么高不可攀的大人物,他只是一个市井小民,只有这样一间破旧的小楼,以前他从来不觉得,只有当自己拥有足够的财富,才能找到足够完美的好姑娘,可是现在他又忽然想通,身为一个男人,虽然不见得要靠财富吸引姑娘,但是只有拥有足够的财富,才能在心仪的姑娘面前有底气,比如,他有钱才可以对所有姑娘都极其渴望的那个字——买!
    想到这他有些想笑,游戏里他的身边突然出现一个战士,一身PK装备,大概吃了食人香,二话不说上来就给了他一刀,这名字傻透了顶,叫‘爹是汉子闪亮亮’,安燃突然一弯嘴角,顶着一脑袋废话还当自己起名字有大招,爹必然是汉子,爹不会是姑娘。他换上PK装,刀起刀落带起一道巨大的白色闪电,“对不起了爹,儿子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后浪追前浪,一巴掌拍死你沙滩上”
    杀人,那是要偿命的。
    安燃属于防卫过当,被扔进了监狱,要坐一个小时的牢,他把鼠标一放,闭着眼睛倚靠在椅子上休息。
    眼皮跳的就像癫痫一样,他猛的睁开,不行,抽烟喝酒打游戏也不管用,杀了人也不管用,他只要闭上眼睛,就觉得手心发烫。
    满脑袋回想的都是白天他对阮阮那流氓的一抱。
    因为怀孕,她穿的内衣十分柔软,隔着几层衣服,也没能隐藏住她柔软的触感。
    这感觉很难忘,大概也没几个人能用雨过天晴的速度去忘记自己第一次与喜欢的人的亲密接触,而且,他们的接触是如此亲密,亲密到,他恨不得把自己的手剁下来,放点花生直接炖了。
    他从椅子上辗转反侧到沙发,又从沙发白肠愁结到床上,每次闭眼睛都已一些不着边际的事物开始,却又全部以巫阮阮的胸围结束。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在床上给了自己一耳光,安燃,你有一点出息,好歹也三十的人,又不是第一次摸女人,犯得着跟孩子缺奶一样惦记吗?
    和安燃一样无眠的,在遥远的绮云山顶,还有一个男人。
    呢呢在车上的时候就已经趴在霍霆的怀里睡着,她也没醒。
    阿青一路小跑的跟着,为霍霆打开呢呢房间的门,看他力道轻柔的把她放回小床上,给她盖好被子,她搬来一把椅子,放在霍霆的身后,替他拿走围巾和大衣,换来一个淡然的微笑。
    从午夜,到凌晨,他便一直在黑暗里的借着冷白的月光看他的小女儿,呢呢睡觉的姿态千奇百怪,以撅着为主,以趴着为辅,霍霆会在她撅着小屁股把脸蛋儿在脸上压成一个小肉饼的时候轻轻微笑,会在她甩开四肢凉开肚皮的时候拉过被子,盖住她的小肚子。
    这是他生活里,最后一点点的安慰,当他觉得自己一无所有,一片空白的时候,他至少还有一个天使,她来自他深爱的人。
    他要的不多,就像今天这样,能和阮阮心平气和的吃上一顿饭,他不想打扰阮阮和别人相爱,但如果她与别人相爱,至少的至少,也给自己一个看她笑脸的机会。
    天还未亮,南方的冬天,夜很长。
    他穿着单薄的衬衣,再为呢呢盖了一次被子,恋恋不舍的离开。
    他走路的时候,背脊笔直,微微垂着头,不上班的日子,也不需要打理头发,黑色的碎发垂在眉梢,不经意的一抬头,便是眉眼如画。
    凌晨的寒气在他推开别墅的大门时瞬间将他打透,星光淅沥的如同被清水洗过一样,他站在门前,静默的看着那块在一片草坪直上显得有些突兀的一小块黑斑。
    那是呢呢一直等待的,可以长出樱树开出樱花的地方。
    他找来一只手电,像个大孩子一样,大腿伸的老长,坐在草坪上,开始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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