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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典型的剥削阶级行为!”
“是很剥削,小心台阶。”
☆、【新新移民】(番外二)
郁爸郁妈闹离婚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时,郁曦正在读六年级。曾因跳级而自豪的她忽然间发现自己太渺小了——努力达到最优秀也无法令父母的隔阂消失。事实上,她的十一岁生日过得格外冷清,一个好友也没邀请。
郁爸对郁妈说“无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郁曦似懂非懂。但显然,父母都在为挽救道德而战,最终他们冲破了婚姻的牢笼,不再束缚彼此。
是不是该恭喜他们?
事实上,郁曦只有满腹的失落和忧伤。
夫妻双方都曾为争夺女儿的抚养权出过大力气。但郁曦选择跟了母亲,因为母亲没有她会崩溃,父亲却不会。凭良心说,父亲对她还算不错。然而,她恨他是个害母亲流泪的洋葱王子。她偷听到父亲不体恤母亲的辛苦、劳累,只是酸溜溜的讥讽她的话。“当初我可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跟你说过我就这份能耐,你若只想着依靠男人过好日子就不该嫁给我。”或者斯斯文文的打击她,“觉得自己牺牲得太多了?嫁给我不值得了?大可趁年轻再找啊。你的家世可不一般。”
她觉得父亲太不公平——母亲何时指望他赚大钱当个清闲的阔太太了?不过叫他别因工作的事置气,别把情绪发泄在家里。好在母亲总算发现洋葱王子是无心的。尽管这一发现会让人痛得要死,却也痛醒了。
难听的话听了许多年,即便钻不进心里,耳朵也要起厚茧子的。在郁曦的心里,她的母亲便是一步步被父亲逼到走投无路也终于心灰意冷了。
小时候的郁曦不太懂母亲的眼泪,只觉得她软弱可欺,似乎欠了父亲的,又疑惑母亲曾说她自己跟父亲一样是个孤儿,不一般家世从何谈起?
可廉木兰一直不愿说,直到女儿成人后才说了出来。原来廉木兰本姓郑,爷爷在政府部门任要职,她的父亲因此是个不折不扣的高干子弟。她其实是父亲与一个妙龄未婚女子偷情所生的孩子,那女人生她时难产死了,她便被父亲领进了郑家。从小到大她受尽了白眼,两个哥哥还经常欺负她,拿她寻开心。她父亲不知是因为工作忙还是怕老婆或者理亏,很少过问她的事。
天生怯懦的木兰即便被欺负了也从不敢声张,生怕遭到更不堪的待遇,只盼着自己快点长大离开这个家。爱上郁佑后,郑家竭力反对,因为对她早有安排——将她嫁给郑家“关系网”内的某位男士。木兰叛逆了一回,不仅抗争,还怀上了郁佑的孩子。郑家哗然,恼她不知廉耻,遂将她清理出户。她倒也不吵不闹,毅然离开,改作母姓廉,并嫁给了郁佑。
廉曦惊诧于母亲的忍耐力,一年又一年光阴流逝,那些屈辱和怠慢是如何承受下来的?尤其嫁给父亲后发现所托非人,又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走出这桩鸡肋般的婚姻,才有勇气走到今天这一步?
搬家时,郁佑掩住悲伤,挤出一丝笑容安慰女儿:“不就是住的远了些嘛,想爸爸了,或者学习需要指导,随时找我。”他甚至建议她今后报考他所执教的大学,也算父女俩再次靠近了。
然而,他的愿望落了空。
半年后,廉木兰带女儿移民美国、嫁给了少女时代的一个追求者——黎文涛。此人便是Allen的父亲,廉曦的第一任继父。
一个女人带着三十几年的亲情、友情、乡情投奔到另一个陌生的国度,从头来过是怎样凄凉的心境?仿佛初生儿,却又失去了初生儿的纯净、活力和极宠,必须拖着过去长长远远的记忆伤痕,刻进全新的生活麦田里。
廉曦后来想,母亲的远离算是彻底与过去的一切告别了,这样也能避免郑家人看她的笑话吧。
移民美国后,每年的长途电话是廉曦同父亲间唯一的联络方式。父亲从不问母亲过的可好,她也从不主动提,即便再好,依父亲那副臭脾气也不过给个哦或者哼的反应。
廉曦的第一任继父黎文涛远不如郁佑英俊儒雅,但为人憨厚可信。他在波士顿经营了一家80座的中国餐馆,兼送外卖,扣除各种各样的税,尚能维持体面的生活。只是廉木兰要比以往更加起早贪黑,同时得当好性格别扭的Allen的继母。
Allen仅比廉曦小半岁,是在美国出生的。尽管是男孩,偏偏长了张比女孩子还漂亮的脸蛋。除了吸收西方文化多年,体格也比廉曦国内的男同学发达许多。Allen想象力丰富,表情肌也骇人的生动。
廉曦初到美国时,Allen对她并不友好,每次恶作剧成功都会拿出比变脸艺术更为高深莫测的表情表达愉悦之情。
但廉曦很有风度,尽量宽宏大量,宅心仁厚对待Allen。毕竟Allen的生母在他五岁时就丢下了他。一般只要不把老鼠藏在抽屉里吓唬人或弄来虫子恶心人,廉曦绝不会跟他动粗。
相处一段时间后,Allen发现这个“外来入侵者”并不是个软柿子,一旦揍起他屁股来毫不手软,因此反倒对她尊敬起来,加之她学习拔尖,他有求于人家,于是一张脸越来越像哈士奇友好而讨喜。
悲剧的是Allen虽然长着中国人的脸,中文却烂得很,不仅不会写,发音也成问题,经常前鼻音后鼻音分不清,平舌和翘舌音也分不清。廉曦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当仁不让地对他进行了拯救行动。这一过程委实曲折而漫长。
Allen喜欢王尔德的童话和诗歌,并崇拜他本人(后来廉曦才心领神会——王尔德是同性恋,Allen也是,只是小时候尚不太明显,无法定性)。但廉曦奇怪Allen怎么总喜欢收集女孩子才喜欢的东西,譬如洋娃娃,贴画,布艺,首饰等等,只不过都是悄悄的喜欢。他很羡慕廉曦是女孩子,曾经念诗一般赞美她:“啊,CoCo,我是多么多么的羡慕你啊,多么希望自己也是个聪明漂亮又自信的女孩子啊。”
廉曦当时的鸡皮疙瘩抖了一地。
移民三年后,廉曦与Allen相处得越来越融洽,越来越适应美国的生活,家里却突然发生了不幸。
那天中午,黎文涛在一家花店门口购物时突发脑溢血,就此撒手人寰。
什么叫晴天霹雳,从接到噩耗那刻起一家人才真正体验到。
中国餐馆很快经营不下去,转让时又被骗,损失不少资产。缺乏一技之长的廉木兰带着两个半大不大的孩子该如何在高消费的美国生存下去?
孤儿寡母的日子可谓艰辛,直到一年后,她以异乎寻常的勇气开始她的第三春。一个叫宋敬慈的华裔富豪途径波士顿,对她一见钟情,为她滞留当地一周后即向她求婚。
廉木兰想了两个晚上,同意了。
廉曦曾问母亲心里怎么想的,不害怕吗?
廉木兰懂女儿的意思,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说:“有爱自然就会有伤痛,如果因为惧怕受伤就裹足不前,那么永远也得不到真爱。”
廉曦想这是母亲历经怆痛之后的经验之谈吧。但她怀疑的是母亲真是因为爱那个男人才同意嫁给他的吗?
可廉木兰对此亦有解释:“但凡有助于一个女人重拾自信与自尊的,就是值得去尝试的,也是值得爱的。爱虽然无法经营,婚姻却是可以的,双方都往一个方向努力即可。再说,你投胎到我腹中做了我的女儿,聪明又勤奋,一定要有个好前途才行。”
廉曦心中一痛:母亲终归是委屈了自己。但当初若能早点领悟,早点离开郁佑,是不是伤痛会少许多,活得也更自在些?
人,在爱情面前多少都是卑微的吧,否则为何总是忽略身边人对自己好的而去喜欢只会让自己流泪的人呢?这方面,廉曦从父母这辈人中不能说看了个透彻,却也领悟颇多。
因此她对自己也有了要求:要么不嫁人,一旦嫁,对方一定要是个爱她她也爱的男人。彼此就算犯。贱也不伤害自尊。
Allen赞同她的观点,自己却充满悲观,因为无论他怎么努力,始终无法成为真正的男子汉。可怜的Allen天生有颗女性的心。
当一个接近一米八的大男孩因为父亲的逝世像个无助的小女孩卷缩在床上哭泣时,廉曦无法不陪他一道哀伤。她对他说:“Allen,我永远都不会歧视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十五岁那年圣诞节, Allen正式成为廉曦的闺蜜,他俩无话不谈,分享所有的快乐和烦恼。
但在外人看来,Allen无疑是个身心发育很正常的男孩。许多女孩都喜欢他,愿意同他交往,认为他不但漂亮,而且温柔,还有艺术家气质。但只有廉曦理解他的痛苦。
廉木兰总觉得不能辜负黎文涛的意愿——矫正Allen的意识形态,将来别走上“弯路”因此坚持让Allen读男校,培养所谓“纯爷们儿”的性格。
可怜的Allen在男校可谓寂寞如雪。一来他不屑与“粗蛮庸俗”的西方男孩交朋友,二来他有自己的理想:他爱的人一定要有东方人的面孔,比他更高的个子;一定要有渊博的学识,独特的见解;一定要有出众的气质,并对他矢志不渝。
这些条件放在中国比较靠谱,放在美国则很苛刻,仅仅身高这条就难办,哪来那许多比他高而帅的东方伟男供他挑选?廉曦离开美国去中国度Gap Year(空档年)时,Allen已经超过了一米八,他的如意郎君在哪里翘首以盼呢?
☆、【放弃爱情】
这位善心的帅哥自己走路也不太稳了,却很绅士地搀扶着我爬台阶。
音乐铃声又响了。
他掏出手机来:“等等,我接个电话。”。
我再次像只壁虎贴着他,并赞美他:“你的声音真好听,让我想起来一个人。可是,我好像忘了他长什么样儿了。”其实这会儿我连自己长什么样儿都想不起来,心下却纳闷,好像没喝多少啊。
“……是的,你放心好了,我找到CoCo了,现在就在她饭店的楼下。”听着对方是个女孩,我有所警惕。
“谁、谁叫CoCo?”我拍了拍他脑袋。
他用胳膊圈住我软面条一般的身体,手机贴至我耳边,说:“郁玉不放心你,想跟你说两句。”
“鱼鱼?鱼鱼是谁?”我竭力将这个人从记忆库里挖出来。
帅哥又瞪我了,手机贴回自己耳朵上。“她喝糊涂了。”
那个叫鱼鱼的姑娘唧唧喳喳又跟帅哥说了一会儿,没听清说些什么。
我只想找个地方摊平四肢,见他嗯嗯嗯的接电话,不耐烦地又去拍他脑袋。“有完没完啊,我觉得有人把我往下拽,你帮个忙,拽我上去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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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被人摁椅子里才发现自己没在酒店。
而是进了一家鲜奶吧。
“‘香草情人’两杯。二位请慢用。”一个甜甜的嗓音从舒缓的轻音乐里飘出来,落在我头顶上方。先前听她介绍似乎这种东西解酒,因此售价好贵。
有人将吸管塞进我嘴里。
是鲜热奶,味道好极了。
帅哥趴在我对面,脑袋埋在双臂间一动不动,似乎睡着了。另一杯鲜奶就在桌上放着。
我舔了舔唇,心想不能浪费。将那杯也拿过来喝了。
又想还没感谢这位帅哥呢,便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没抬头,仅朝我竖起几根手指头。
“你叫手指头?”哪有人叫这个名字的。“你确定?”我疑惑地问。
“邝,世,钧。”他的手摸到我的脸,在上面轻轻拍了拍。“Brad啊。!”
我想我被这两个很带感的名字震撼住,登时清醒不少。身体用力往前挪了挪,搬起他的头看,妈诶,果然是他!
“怪不得看着好眼熟。可是,你怎么也喝醉了?”
“我没喝醉,但是的确喝了不少酒。来吧,我送你回酒店。”
他呼啦一下站起来,仿佛机器人补充了能量,再次精力十足的投入服务状态。
他勾着我的腰走,不再像拉我出酒吧那会儿动作匆忙得像解救被拐卖妇女一般。
我将头搭在他肩膀上,也勾住他的腰,这样谁都不会怀疑我跟他是一对正在散步的情侣,只是走的不太稳,一摇三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