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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诗穿好运动装,拿起装备,准备出门去跟丧尸战斗,这也是毛毛为减慢修炼速度想出的办法,炼体。
哈哈!超市,我来了,哈哈!不要钱的东西,等着我。炼体抢劫两不误,让女主什么的见鬼去吧!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第10章
快速的跑下楼,车库离套间并不远。只有四五分钟的路程。陆晓诗目测过了,楼梯口只有3只丧尸,数目比较少。当初考虑租这里的房子也有因为地形因素而人比较少在里面。
随手从空间拿出一把长刀,是毛毛友情赞助的。本来是长剑,后来在陆晓诗的强烈要求下换成了长刀,长剑什么的哪有长刀来的霸气,没看到人家游戏里战士都是拿一把大刀嘛!
悄悄靠近其中一只丧尸,陆晓诗轻轻的戳了他一下,没反应,又戳了一下。还是没反应,尼玛,触觉嗅觉发育不完全的你伤不起,陆晓诗没耐心了,直接就是一刀砍上去,可怜的丧尸才刚刚开始他的璀璨人生就这么嗝蛋了。
用同样的方法,陆晓诗将其他两只丧尸个个击破。“哈哈哈哈!照这种情况下去,毛毛,只要你一直维持着这种隔绝气味的法术,我自己再小心点,初阶丧尸里还有谁能抵挡。”初阶丧尸一般只靠嗅觉和听觉来判断食物在哪里的。
“哈哈哈!高兴吧!很高兴吧!可惜这趟超市之旅后就没有这种福利了,要不然这么简单还练什么体!别啰嗦了,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啰嗦。快点走吧!”毛毛毫不留情的打击着陆晓诗的想法。看着她露出一脸苦逼的表情。
在取车的过程中并没有遇到什么意外,陆晓诗的目标是百货商场,那里的东西种类齐全,质量上乘。虽然租房子的地方也有超市,但是陆晓诗坚持的是兔子不吃窝边草,要吃就吃好草的原则。
十几分钟后,陆晓诗撞了一路的丧尸到达目的地。下了车,将车收到空间,小心翼翼来到警卫室,破坏掉监控,翻到仓库备用钥匙,这是必备步骤。
首先是食物,陆晓诗没有动水,只是随手收了一箱水用来平时做掩护,空间里有溪水和灵池。她要的是零食,这些以后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她要收集到足够她吃一辈子的零食,还有酸奶,酵乳菌,这两年,她也不是没有收集动物,毛毛把那些买去的动植物都打理的很好,动物里收藏数量最多的就是鸡和牛,种类也比较全,鸡能下蛋,牛能产奶,但人工的毕竟就是不一样。
其次就是衣服,来到十三楼,陆晓诗仗者天时地利人和,在那里开心的逛着。牌子衣服不要钱的收着,不分男女老少。没有一个架子全部收进,别看小说里说什么收完衣服了,走人,一把收空,没有后顾之忧,陆晓诗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绝对的事情。小心谨慎是不能少的。
又来到电子产品区,拿了几个随身听和手机还有电饭煲,洗衣机之类的,哦!哦!哦!重头戏来了,每个女人必不可少的是什么?每个月总有那几天的是什么?陆晓诗在仓库里收着满仓库的卫生巾,收着生活用品,橘子味的,哈密瓜味的,草莓味的,玫瑰味的,真是太爽了!有没有!
突然,陆晓诗听到一阵脚步声,连忙藏起来,但是没有进空间,不是什么时候都能依靠空间,一旦产生了依赖心里,陆晓诗永远都不可能真正变强,这个世界上哪怕是亲人都会有利益的纠纷,到了最后我们能靠的只有自己,毛毛看着这样的陆晓诗,想到她那被人欺压着长大的童年,心中涌上一阵心痛。
“沐雨哥哥,我们这样真的不好吧!啊!不要,啊!不要······易姐姐她会生气的,啊!”陆晓诗躲在箱子后面从细缝中看着,我道是谁叫得这么销魂呢?原来是女主。想到地点,这个男的就是后宫之一的谷沐雨了。木系异能者,虽说是木系,但人家有个聪明的脑子,木系异能被他耍的杀伤力不小。“”别管那个女的,是她一直在纠缠我。不关我的事,我爱的只有你。”
“就算,就算是这样,可我是晓风哥哥的,是他的女朋友,我爱的是他,我们,我们,不能这样。”徐莲断断续续的将话说完。
谷沐雨的表情狰狞了:“看来是我不够努力啊!让你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东西”
陆晓诗看着这副活春宫兴奋了,现场版,真激动有木有!可是这都块一个多小时了,唉!我看的都有点累了,啊!完了,终于完了。
等到他们都走后,陆晓诗从箱子后面走出来,真激烈!有点为易悠悠不值得。易悠悠就是徐莲口中的易姐姐,从末世前就喜欢谷沐雨了,两人虽然没有确立关系,可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都做了,听到古沐雨这么说,陆晓诗真鄙视。还有我可怜的弟弟,都被人带绿帽子了。
既然确定不是危险了,陆晓诗转身就进了空间,该享受的时候还是要享受。“毛毛,一天没有见我,有没有想我?敢说没有你就死定了。我想你了。呵呵”
“你还想我,看你那看活春宫的专注样,鬼才信,呸!”
“哎呦,你还呸!你没看怎么知道我在看,自己思想也不纯洁,咱两谁跟谁,你就承认你跟我一样猥琐吧!哈哈哈!我猥琐,我自豪。”
毛毛嘀咕着,啥时候这孩子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更猥琐了。不过她那句咱两谁跟谁我爱听,还有,原来她还蛮了解我嘛!嘿!嘿!
“哎呦,你干嘛又敲我的头。”毛毛炸毛了。“因为敲起来会啪啪响,你不觉得很好玩吗??”
“你等着,看我明天怎么训练你。”
“喂喂,不能公报私仇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都没人评论!!!!!!!!我都没什么信心写下去了!!!!!!!!!!!!!
☆、第11章
等到再次从空间出来的时候,徐莲那一伙人已经出发了。
于是陆晓诗开始往21层的首饰区出发。那个区域相对这个超市来说人比较少,是刚开始与丧尸对战,练习技能的好地方。
毛毛一边维持着掩盖气味的法术,一边指挥着陆晓诗前进。“注意,左边柜里台有两名服务员丧尸,柜台外有四名丧尸,右边柜台里也有一名丧尸。你自己制定一下方案。”
陆晓诗点点头,在心中算量了一下,提着自己的大刀向右边那一只孤军奋战的丧尸靠近,先是跑到柜台前面的一个大花瓶的摆设后面仔细观察动静。然后等到右边柜台里的丧尸将背朝着花瓶这里时,陆晓诗果断出手,一刀从丧尸的天灵盖上戳穿,丧尸立即死亡。那边的四只丧尸听到动静立马向这边奔来,只是在左边柜台里面的两只丧尸却被柜门阻碍了速度,所以陆晓诗的压力稍稍减轻。但也不小。
丧尸是没有视觉的,陆晓诗利用这一点施了一个从玉简上的学到的冰冻术,在丧尸的脚下设了一个路障。丧尸不慎跌倒叠在一起,还想要笨手苯教的爬起,陆晓诗怎么会如他们的愿,毫不留情的就是一个劈空斩,又解决了两个,陆晓诗信心大增。
这时那两个丧尸也顺利的突破障碍向陆晓诗冲来,本来想用同样的方法将这两只丧尸解决,结果看到那已经不远的距离,还是算了,要是他们跌在我身上可就不妙了,
陆晓诗往后一躲,躲过向她攻击过来的一爪子,脚用力一蹬然后用手将长刀飞掷出去,插中了其中一只丧尸,又欺负另一只丧尸没有她灵活,在其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上前将长刀拔出,火速再砍向最后一只。
这一招还是从电视里学来的,当时觉的很帅便记住了,没想到自己也能使出来,哈!哈!一定也很酷。
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挖出丧尸脑中的小粒结晶,(PS:初级丧尸的脑结晶只有一粒珍珠大小。)
呼!收工,这长刀真是越来越顺手了。恩啊!真是我的好宝贝。
陆晓诗扭了几下身体,伸长手臂,看向周围这些漂亮的首饰,眼睛泛着狼光,战利品,我来了。
其实她从来不是不喜欢首饰,只是不是她的她不要,在前世的时候陆晓诗买不起,就告诉自己不喜欢,穿越后那些东西她也没从心底里认为那是自己的过,多年的小市民身后使得她在赚了钱后也舍不得买,更别说那些钱要用在筹集物资上。现在,看着那些不要钱的,漂亮的过分的首饰,陆晓诗心动了,没有那个女人忍受的了这样的诱惑。哎呀,这个真漂亮,那个也漂亮,真是,既然你们这么喜欢我,你们两个我就都要了吧!
陆晓诗左瞧瞧,又看看,完全没有一个身在末世中的人的自觉,辛亏她身边还有一个自觉的。“女人,犯抽也给我看场景,还要不要命了,非得要我骂你才甘心是吧!就不能自觉点??”
“知道了,知道了,就走,现在就走,我的管家婆,咦,不对,毛毛我还没问过你你是男的还是女的,是女的才是管家婆,男的那就是管家公。你是男的是女的??”毛毛从头红到底。“我是管家公行了吧!”“原来是管家公啊!!!!!呵呵呵”
陆晓诗不是分不清轻重的人,她放纵是因为她知道有毛毛在,她是人,会有感情,毛毛的真心实意她嘴上不说看在心里。
孤女手册第六条:得到的真心要用真心来换,一味的固守心房,只会与寂寞相拥。
接下来的几天陆晓诗都在毛毛的安排下有计划的吸引超市里的丧尸来训练,现在的陆晓诗武力值已经超过了一般的成年男子,更何况她还有不曾放下的冰系异能。是时候该出超市了。
从空间拿出定制车,又让毛毛收拾一个装吃食的背包,将手枪装备好,陆晓诗开着车往高速公路前进。打开收音机:“各位广大市民你们好,现在是末世过后一个月。政府已经在短时间内已经建立了大型基地28个,各种私人中小型基地数个,我们不要惊慌,我相信现在这种情况一定不会太久的,国家正在努力,同样的,我们政府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为了建立各大基地,我们已经没有 多余的力量来营救幸存者,希望幸存者们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安全到达基地,我们建立的基地分别有·······”
接下来的陆晓诗没有再听下去,在看小说的时候就知道了,四个最大基地里面有两个掌权人是女主的入幕之兵。另外两个因为与女主接触较少就没有提到很多,(PS:女主才是主线。)所以不能看着是不归路还往下跳。陆晓诗决定去掌权者跟女主没有什么接触的朝明基地,寓意向着太阳。
几个小时过后··········
开了一路的车,陆晓诗有点烦躁了。眼前总是没多大改变的景色:残败的车身,虎视眈眈的丧尸,遍地的鲜血。没有尸体,因为要么是已经被吃光了,要么就是成了丧尸·······
唉!看着太阳开始慢慢西下,天色都有点晚了。将车子开到一座看起来安全性不错的别墅前。陆晓诗拿出一开始在空间就准备好的饭菜,炒的是木耳炖肉和四季豆,用的木耳都是那种刚刚长出的嫩耳,咬起来感觉脆脆的最佳材料。四季豆也是刚摘下就炒,再加上陆晓诗那不俗的厨艺,吃起来真是幸福。
吃饱喝足后,整个人活力都回来了,瘫在别墅里华丽的椅子上,闭上眼,陆晓诗感叹,这种日子比以前好多了。(被别人听到,会被群殴的)
突然陆晓诗睁开眼,
“咚咚咚,你好,请问我们可以进来吗????”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求积分!!!!!!
☆、第12章
严肃的看着门外,陆晓诗双眉皱起,拿出放在包包里的手枪严阵以待。这可不是平常,这是末世,杀人如喝水般平常的末世,好歹陆晓诗是杀过丧尸的,也算是经历过大风打浪的人了,该有的警惕不会少。(ps:毛毛心语:这都算经历大风大浪的人?孩纸,你果然是厚脸皮一族。)
“这位先生,我想这周围的房子不少吧!正所谓先来者先得,我想你学识渊博这点道理应该还是明白的。不知为何还有此一问呢?”陆晓诗称赞了几句,语气表现的也很和善,但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会明白这段话代表了她不愿意,不愿意陌生人进入这套房子。
外面的人听到一个女的回话,顿时楞了一下,早知道,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