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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问。
“那倒不。这儿安静,咖啡喝不完,又通宵开着。你带着一只结婚戒指?”这件事对我的折磨,比什么都厉害。
她看了看戒指,仿佛是要弄个明白,它是否还戴在手指上。“是的。”她一声说完,目光就移到吸管上。戒指光秃秃的,上面没有钻石。
“那你的先生怎么不来陪你呢?”
“你的问题可真多呀。”
“我是律师,或者说即将是律师。我们受的训练就是这样的。”
“你干吗想知道?”
“因为你明显受了伤,他却不在,让你一个人住在医院里,这很怪。”
“他来过。”
“现在在家带孩子?”
“我们没有孩子。你呢?”
“没有。没有太太,哪来的孩子!”
“你今年多大?”
“你的问题可真多呀,”我微笑着说。她的眼睛在闪光。“25岁,你多大?”
她想了一想。“19岁。”
“这样的年纪就结了婚,太早啦。”
“我没有办法。”
“哦,对不起。”
“这不是你的错。我刚满18岁,就发现自己怀了孕。不久以后就结了婚。结婚1周就流产。从那以后,生活过得越来越糟。喏,你的好奇心现在满足了吧?”
“没有。是的,我很遗憾。换个题目吧,你想谈什么?”
“大学。你在哪儿念的大学?”
“奥斯汀皮衣。法学院在孟菲斯州大。”
“我以前一直想念大学,却没有念成。你是孟菲斯人吗?”
“我生在这儿,长在诺克斯维尔。你呢?”
“生在离这儿1小时的一座小镇上。我怀孕后就离开了那儿。我家丢了脸,他家本来就是一堆渣滓。我们只好走。”
从她的话里,可以听出她与两个家庭之间似乎有严重的恩恩怨怨,这样的话题我当然不想深谈。怀孕的事她已经提到过两次,而这两次,本来都可避而不提的,但她很孤独,她想谈。
“所以你就搬到孟菲斯来了?”
“我们逃到了孟菲斯,在治安法官主持下结了婚,婚礼倒是气派得很,后来我流产就失去了孩子。”
“你先生做什么工作?”
“开叉车。老是喝得醉醺醺的。苏格兰人的后代,本领没有,却老是在做梦想去大的俱乐部打棒球。”
我并没有要她回答得如此详尽。我猜想,他从前念高中时,大概是个出名的运动员,而她则是最最漂亮的拉拉队长。这是一对最最典型的美国男女青年,偏僻小镇的高中先生和小姐,一个最最英俊,一个最最美丽。最最健壮,最最可能获得成功,直到有一天灾难终于降临:晚上没带避孕套,两个人一起作了孽。由于某种原因,他们不愿做人工流产。他们高中也许已经毕业,也许还没有毕业。在丢了面子以后,他们逃离偏僻小镇,隐姓埋名来到孟菲斯这座大城市。流产以后,浪漫的爱情也随之慢慢消逝,他们需要面对的却是艰辛的现实生活。
他仍旧梦想着去大的球类俱乐部获得名誉和财富。她则无限怀念刚刚逝去不久的无忧无虑的岁月,做着永远实现不了的大学梦。
“对不起,”她说。“这些事我本不该谈的。”
“你很年轻,还可以去念大学嘛。”我说。
听了我这句鼓气的话,她咯咯一笑,仿佛是说她早就把这种梦想深深地埋葬了。“我连高中都还没有念完呢。”
对此我该说什么才好?说一些陈词滥调,叫她自学成才?去拿个普通教育水平证书?上夜校?或者;有志者事竟成?
“你工作吗?”我却这样问。
“有时候。你想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呢?”
“我喜欢出庭辩护。我希望能在法庭上度过一生。”
“做罪犯的代理人?”
“可能。他们有权得到有力的辩护,他们也有打赢官司的权利嘛。”
“杀人犯?”
“对。不过,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请不起私人律师。”
“强奸犯和猥亵幼女犯呢?”
我皱着眉沉默了一会。“不。”
“打老婆的人?”
“不,决不。”我对此是十分认真的,而且她受的伤,也使我对她丈夫产生了一点怀疑。她很赞成我对客户的选择。
“刑事案数量很少,”我解释道。“民事讼诉我或许会办得更多一些。”
“替人打官司?”
“对,替人打官司。非刑事的官司。”
“离婚官司?”
“我不太情愿接这种案子。离婚案太叫人不愉快。”
她在努力把我作为谈话的中心,从而可以避免涉及她的过去,特别是目前。这对我倒挺合适。她的眼泪随时都有可能向外涌,而我却不愿把这场谈话弄砸。我但愿能一直这样聊下去。
她想了解我在大学时的生活:学习啦,派对啦,各种社团啦,宿舍里的生活啦,考试啦,教授啦,旅行啦。她看过大量电影,对大学生活有许多浪漫的想法。在她的心目中,大学4年其美无比;校园古朴幽雅,葱绿的树叶在秋天渐渐发黄变红;穿着运动衫的大学生们,在为校橄榄球队喝彩鼓劲加油;学生们结下的友谊将终生常绿常青。这个可怜的女孩子,尽管在离开故乡偏僻小镇之后立足未稳,却有着美好的梦想。她讲话语法正确无误,词汇量比我还大。她不太情愿地向我承认,她本来会以第一或第二名高中毕业,假如不是和克利夫·赖考先生发生了那段年轻人的罗曼司。
我没有费多少力气,就讲完了我那辉煌的4年大学生活。但有些重要的事实,例如,为了能念完大学,我每周打工40小时外送比萨饼,当然是只字不提。
她也想了解我的事务所。我正在对布鲁索和他的事务所的形象,进行面目全非的重塑过程中,隔着两张桌子放着的大哥大突然响起了铃声。我告诉她这是事务所打来找我的电话,请她原谅,然后便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是布鲁索。他在尤吉酒家,和普林斯一起已经喝得半醉。我正坐在现在坐的地方,而他们却在一边饮酒一边就电视上广播的东西打赌,这使他们十分快活。从大哥大里传出吵吵嚷嚷的声音,使我觉得在尤吉酒家仿佛正在发生一场暴乱。“鱼钩得怎么样?”布鲁索对着大哥大高声喊着。
我满面微笑望着凯莉,这一个电话显然给了她十分深刻的印象。我尽量压低嗓门告诉布鲁索:就在此时此刻,我正和一位潜在的委托人谈话。布鲁索听后一阵狂笑,把电话交给了醉得更加厉害的普林斯。普林斯讲了一个绝对无法令人发笑的笑话,与一位律师追赶救护车多少有点关系。接着他又来了一通我早就跟你这么说过之类的演说,大讲特讲我跟布鲁索干的好处:布鲁索可以教给我的律师业务知识,比50名教授加起来还要多。这番话占了不少时间,他还没有讲完,凯莉的那个年迈的志愿者,已经准时到达,准备把她送回病室。
我赶紧向她的桌子跨了几步,一手捂住大哥大,一边对她说:“遇见你我非常愉快。”
她微笑着说:“谢谢你的饮料,还有谈话。”
“明儿晚上呢?”我问。普林斯还在我耳边大声喊叫。
“也许吧。”她意味深长地对我挤了挤眼睛,我的膝盖发软。
很明显,她那位穿粉红茄克的老年侍从在附近已经呆了很久,足以发现骗子或者别的什么坏人。他朝我皱皱眉,飞快地把她推出餐厅。但是,她一定还会回来的。
我按了按大哥大上的一个按钮,没等普林斯把话说完就切断了电话。他们如果再打过来,我也不会回答。如果他们事后记起这件事,我就把责任推给索尼公司。不过他们能否记起,我对此极为怀疑。
18
戴克喜欢接受挑战性的任务。这种任务如果涉及与匿名的鼹鼠压低嗓门通话来搜集肮脏的情报,他尤为乐意。我把与凯莉和克利夫·赖考有关的寥寥几条信息告诉他还不到一小时,他就洋洋得意地咧着嘴溜进我的办公室。
他向我朗读着他的笔记。“凯莉·赖考由于受到多种创伤于3夫前,我必须补充一下:在午夜,被送进圣彼得医院。此前,身份不明之邻居曾向警方报告,该女士家中发生相当激烈之争吵,并请警方派员速至其居所。警察发现此女遭受过严重殴打,正躺在室内一张沙发上。克利夫·赖考显然已经喝醉,情绪烦躁万分,最初甚至企图请警察品尝其妻已经饱尝过的美味。他挥动一根铝质棒球棍,此棍显然是他选用的凶器,但很快即被制服、拘留,并以袭击罪被警方带走。她则由救护车送至医院。她向警方做了简短陈述,大意为:他在棒球赛后酒醉归家,与其妻发生无谓争论,相互扭打并以其胜利告终。据其妻叙称,克利夫以棒球棍猛击其脚踝两次,并拳击其面部两次。”
昨夜我通宵失眠,一直想着凯莉·赖考,想着她那栗色的眼睛和被太阳晒得微黑的大腿。此刻,她遭受野蛮毒打的情景,更令我无比恶心。戴克正注视着我的反应,我只好装作不动声色。“她的手腕上绑着绷带呢。”我说。戴克随即自豪地翻开了笔记。他还有另一个消息来源提供的一份报告,深藏在孟菲斯消防署急救处的案卷中。“这是对手腕的概述。在袭击过程中某一时刻,他将其双腕按在地板上,企图强行与其交欢。可能由于饮酒过多,他的心情显然并非如其所想。警察发现她时,她全身赤裸,仅以一条毛毯遮掩。由于踝关节破裂,她无法跑开。”
“他怎么样啦?”
“在监狱里过了一夜。由其家人保释出狱。一星期内将出庭受审,但啥也不会发生。”
“为什么?”
“她多半会撤消指控。他们亲个嘴,又会和好如初。她会保持缄默,直到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这样的情况以前出现过。8个月以前,警方就曾接到同样的报警,同样的毒打,一切都相同,唯一的区别是:那一次她的运气好一点,只有几个地方青一块紫一块。那一次棒球棍显然不在他手边。警察把他们分开,当场把他们教训了几句,他们亲亲嘴,就跟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了。他们毕竟只是大孩子嘛,对吧,刚刚结婚的一对小情人。后来,也就是3个月以前,棒球棍投入了战斗,她肋骨断了几根,在圣彼得医院呆了一星期。这件事交给了孟菲斯警察局家庭暴力科,他们强烈要求从严惩处。可是她爱那家伙,拒绝提供对他不利的证词。只好一切作罢。这种情况一直都是如此。”
要理解这件事,需要一点时间。我曾怀疑过她家里可能有什么麻烦,却怎么也没想到会如此令人恐怖。一个男人怎么可以用一根铝质的棒球棍毒打自己的妻子?克利夫·赖考面对这样美丽的面庞,怎么会下得了如此毒手?
“这种情况一直都是如此。”戴克显然看出了我的想法,又重复了一遍。
“还有别的情况吗?”我问。
“没啦。不过,你可别跟她搞得太热呼喔。”
“谢谢,”我说。我觉得身体虚弱,头昏眼花。“谢谢。”
他站了起来。“不客气。”
布克为律师资格考试所花的时间比我多得多,这当然不足为怪。但他却因此很为我担心,这就是他的为人。今天下午,他准备在香克尔事务所会议室,进行一次马拉松式的复习。
我根据他的指示,在中午准12时赶到了会议室。事务所的办公室都是一式的现代装潢,里面的人都在忙忙碌碌。这家事务所最古怪之处是,所有人员无一例外统统都是黑人。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我到过许多事务所,我记得只见过一个黑人秘书,却没有见过一位黑人律师。而在这里,你却看不见一张白人面孔。
布克陪着我在事务所里匆匆兜了一圈。尽管是吃午饭的时间,人们依然在快步疾走,文字处理机、复印机、传真机和电话机的声音响成一团。再加上嘈杂的说话声,门厅里喧喧嚷嚷的。秘书们正坐在办公桌边匆匆忙忙地吃午饭,而她们的办公桌上都千篇一律地堆满了一摞摞待处理的文书。律师和律师帮办们都彬彬有礼,但都忙得不能和你攀谈。事务所对每一成员的着装都有严格规定:男人必须穿黑西装白衬衫,女士必须穿单色的套裙。谁都不准穿色彩鲜艳的服装,不准穿短裤。
我的脑海中闪过了J.利曼·斯通事务所里的一连串镜头。这两家事务所是多么鲜明的对比!我赶紧把镜头切断。
布克告诉我说,马尔文·香克尔管理十分严格。他穿着讲究,精通业务,遵守时间甚至到了对自己苛刻的程度。而且他对合伙人及下属员工的要求,也不亚于他自己。
会议室设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我负责中饭,从尤吉酒家带来了几个免费的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