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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这只能说明它被他吞吃掉了。
这个人,不是白胡子海贼团中真正的一员!
他对大家,没有爱。他没有把他们当作是家人。他留在这里,别有所图。
但是,我找不到他。
他太强了!
“我说,”香克斯突然跑过来,揽着我的肩,一身酒气,“我们家的小不点可是会唱歌呢~”
“喔,那来一首吧!”艾斯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嘴角还粘着一条鸡肉……=_=
“去去去!我什么时候会唱歌了!死大叔你喝醉了!”
嘛,管那个藏在黑暗中的是什么恶魔呢!这不是还有香克斯在嘛~
只可惜,当时的我太幼稚了,我浑然不知,就是因为这个人,我们所有人的命运都被改变了……
「喔?拥有高等见闻色霸气的小鬼啊,呵呵,还真是有趣呢……」
他咬了一口手中的樱桃披萨。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今天晋江抽了,吾辈花了半天时间去找客服投诉,而且还没解决。
我勒个去!我可以背上一捆TNT去炸晋江么?!
好吧,闲话不多说。我已经尽力兑现了日更的承诺,明天还要早起的说……
那个,今天有点仓促,吾辈来不及检查错别字了,所以有什么问题明天再说吧。【不负责任挥挥】
最重要的是,吾辈突然发现,吾辈把原作的时间轴完全毁掉了……
香克斯遇到路飞的时候,脸上就已经有三道疤痕了,而且左手也没了。
我设定的是在遇到路飞之前收留了克劳恩,但是……
特么的!没有路飞哪里有艾斯感谢香克斯啊!!
而且,克劳恩跟路飞是一样大的, 那个时候,艾斯尼酱明明还在东海好不!!
我承认是我的错……而且现在还改不过来了……米纳桑只能将就着看了……对不起……
我对不起米纳桑……我写一个同人就毁一个时间轴……对不起……
【切腹】
另外,关于艾芙拉,米纳桑详见我基友pluto 冥舞的文《海贼王之时光之伤》
虽然这家伙坑文了,但还是很不错的呢~以下是传送门:
嗯,晚安吧……
☆、第五十六章 逃与背叛
“呜哇,头好痛!我不该听白胡子老爹他们的!”我抱着头在床上打滚,一个人嘀咕道。
昨晚的宴会上,我实在是太馋香克斯给予高度评价的“西海之酒”了,而且,最主要的是,他们这帮魂淡海贼误导我!弄的我以为喝酒就跟喝水一样……于是,最后,我就在香克斯喝醉睡着,没办法看管我的背景,以及老爹和艾斯的怂恿下,偷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我就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作者:闺女,你酒量到底是有多差……擦汗】
“呀,昨天玩的很高兴呢~”
犹记得,昨夜的天空澄澈而高远——尽管在它的下面,就是人类的丑陋厮杀与勾心斗角,并乐此不疲。但起码,它没有被污染。宴会上那一刻的我们,也没有被污染。
我自言自语,下床打开了舱室的小窗户,湿润的海风一下子就灌满了小小的房间,让人一下子就清醒起来了。窗上挂着的海豚风铃瞬间叮当作响,舞蹈着,歌唱着。几只海鸟掠过窗前,飘落下几只漂亮的雪白尾羽,打了几个转儿,蘸了些阳光,飘落下来,浮在海面上。
昨天,我很好奇地问艾斯,为什么要管白胡子叫“老爹”。这个时候不止艾斯,很多海贼都笑起来,似乎是在嘲笑我问了个白痴的问题。
“还用问为什么吗?因为我们是家人啊!”
我的心,在那一刻突然像是受到了敲击般,彷如一切都凝滞了。
在这片伟大航路上,在这群可以杀人不眨眼的恶徒中,竟然,让我听到了“家人”这个词!原来,不管是多么穷凶恶级的人,也是可以被别人爱着,并爱着别人吗?
对于这个尔虞我诈,杀戮无罪,弱者该亡的残酷世界里,你尽可以心狠手辣,可以凶残暴虐。但是,只要在你的心里,始终有一块柔软,有一些人性,有一群想要去保护的人。
这样,就足够好了。
“喂,克劳恩,从今天起你也是我们的家人了!老爹他说很喜欢你哦。”
“0///0,诶?真的吗?”
“臭小子闭嘴!乖乖喝你的酒去!”
“哈哈哈……”
香克斯,贝克曼,拉基‘路,艾斯,老爹……甚至连那只只有一面之缘的,别扭的红毛刺猬都可以算在内。
大家,原来都是我的家人啊!
虽然夺走我的家的,是海贼,但还给我一个家的,却还是海贼。
“吖,不管这么多了。”我笑道,只要我还有这一群特别的“家人”在,那么不管面对什么都无所谓了。
我不用再承受在马戏团时的那些痛苦,更不会有人再欺辱我了。终于让我等到了:不必再担惊受怕,不必再伤痕累累,不必再食不果腹的生活了。
“我还是学不会踩皮球呢。”我心情极好,调侃自己一句。
说起来,那只红毛刺猬现在是不是已经当上海贼了呢?我是坚信着的,他一定从那天的塞尔维亚逃出去了!因为,他可是要找到ONE PIECE,要当海贼王的男人啊!怎么可以死在区区的塞尔维亚岛!
每一个人,都在这个世界上努力的活着吧……
“嘿嘿。”
我笑了笑,把香克斯送我的音贝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
关上了小窗户,我在书桌前坐下,绘制着香克斯势力范围内的各个岛屿。这是香克斯在几天前交给我的任务,我怎么能不好好完成呢~
我想证明给你看啊,我不是只会拖后腿,需要人保护的家伙!在这个海贼团里,也有我可以办到的事,也有我可以帮到的忙,我并不无能!
桌角上的墨水瓶泛着柔和的光亮,我手中的羽毛笔沙沙作响。
“下一个要去的岛,原来是橘子形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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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后】
雷德‘佛斯号静静的航行着,今夜风平浪静。我们正处于一个夏岛的范围内,所以即使是夜晚也不觉得寒冷,反而犹如春晨一般温暖。我穿着拖鞋,蹭着地,一猫腰钻进了生活舱内。
“香克斯,快开门~我给你削了苹果哦~”我敲了敲船长室的舱门,却久久没有人回应,而灯却是亮着的,“我进来了哦。”
舱室内空无一人,窗户大开,夜风卷起了窗帘,桌上摊放着一本厚厚的日记本,只有煤油灯在忽明忽灭。
“又跳窗跑出去了……”我无奈扶额。这家伙老是这样子,我们都习以为常了。
话说,他把日记摊放到这里,是在说:“快来偷看啊~快来偷看啊~”这样么~
(☆▽☆)
“香克斯,我就不客气啦。”我邪笑着,把苹果放到桌上,大大方方的看起了他的日记,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只是一心觉得,自己刚刚的笑容,真恶心!
………………
「X年X月X日
意外的捡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的红头发很漂亮。虽然颤抖着,但她居然敢用枪指着我,好好养,以后说不定是颗不错的棋子。」
「X年X月X日
真让我惊讶,她居然有着高等级的见闻色霸气!还好我可以掩盖自己的“心声”,不然让她听到我的心里话,她可是会哭的呢。」
「X年X月X日
我假装要抛弃她,果然成功的让她更加相信我了。」
「X年X月X日
她的见闻色,已经可以帮我们探察航路了,还真是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X年X月X日
小鬼已经可以熟练地运用见闻色霸气了,而且枪法也很不错。看样子,差不多可以开始用了。」
「X年X月X日
傻瓜,海贼怎么可能有家人呢?不过是个小鬼,就自以为了解人的心。真是可笑。」
「X年X月X日
我让她给我画的海图已经全部完成了,还真是“勤奋”啊,这家伙……我表扬了她,她竟然高兴地不知所措。果然傻傻的小孩子就是好哄骗啊。只要给块糖,他们就会死心塌地。」
………………
我熟悉的字体,却写出了残忍的话。
“香克斯,我、我们……我们不是家人吗?”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骗我……你要利用我……”
我喃喃自语,眼泪滴下来,浸湿了他的笔迹,泛出一片黑色的墨迹。
“到底,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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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是什么?”香克斯啃着苹果,突然发现自己的书桌上放了一张黑白色的铅笔画。细细一看,他发现,这是他的雷德‘佛斯号——毫无疑问,这是克劳恩的杰作。
他把它收了起来,扔掉手中的苹果核,擦了擦手,开始写今天的日记。
「X年X月X日
艾芙拉,我还是好想念你……」
“香克斯!”贝克曼突然一脚踹开门,冲了进来。
“干嘛,这么火急火燎的。”香克斯不满道。
“我们去补给,克劳恩闹着要去,但是,我们搜遍了整个小岛都找不到她!”贝克曼皱着眉头,表情是从未有过的凝重,“而且,最重要的是……”
“她的那点东西也全都不见了,似乎是收拾好了,早就准备要走!”
许久的沉默,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来。
“克劳恩……”香克斯似叹般低语一句,“你逃到哪里去了呢?为什么不肯留在我们身边?我们,不是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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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雷德‘佛斯号的路线图,四天后,他们会路过你所说的那个岛。”
“这是你帮我逃出来的报酬。”
我穿着大大的斗篷,把一包封在牛皮纸包里的情报扔给这个吃着樱桃派的男人。然后我跳上椅子,毫不客气地伸手拿过了他递过来的酒罐,一仰头,灌下了一大口Rum。
“啧,酒果然难喝。”我皱了皱眉,虽然喝了几次Rum,而且现在酒量已经比以前大了不少,但果然我还是不喜欢酒的辛辣。
“那个海贼团的船,今天下午就走。”他吃完了樱桃派,擦了擦手,转而看向我,“你想好了么?真的要离开?”
“还有什么可犹豫的。”我自嘲般的笑了笑。
他似乎有些发怔,没有再接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只有这个男人,他心底最真实的心声,我听不见……
酒馆里灯光昏暗,四周的嘈杂,足以淹没我心里的苦涩。
背包里,装着另一张雷德‘佛斯号的铅笔画。香克斯给我的红色音贝被我摔碎了,但是残存的碎片里依然回荡着声响,我于是用红绳穿了一片,挂到了脖子上。
“回到南海记得联系我。我会保护你,而相应的,你要帮我搜集情报。”他盯着我的眼睛。
“成交。”我淡淡的回答他。
………………
是了,当那艘忍受不了伟大航路的残酷而打算返回南海的海贼船,收起沉重的铁锚的时候,我知道,这两年来的时光,全部都化为了泡影,在阳光下化为了乌有。
现在,我该去面对更加残酷的生存战争了……
在这场战争中,我的身份,将会是一个爱Rum的情报贩子。
“永别了,香克斯。”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吾辈粗线了……
那个,回忆之章终于结束了,下一章开始会猛刷红毛刺猬的存在感的!真的真的!
嗯。
有一件事,吾辈家的电脑出了点问题,我现在没办法回复留言了。
对不起了,留言的“恋时美好”亲……吾辈看到留言真的炒鸡高兴!
只可惜……回复不了……
【跪哭】
谢谢米纳桑的支持!吾辈会努力兑现日更的承诺的!
那么,哦呀斯密~
☆、第五十七章 所谓肮脏
“不要!”
我惊呼一声,醒了,但仍难逃噩梦的阴影,额上还挂着大颗的汗珠,慢慢地流了下来。
有人说,晚上抱一只小熊入眠,它就会为你与梦魇战斗。可是,我现在已经失去我的大熊了。况且,我觉得,即使它在,也恐怕是斗不过我那噩梦的。因为这噩梦的来源,是赤犬萨卡斯基。
我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