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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要忘记,在此之前他的双脚是被废掉了的,而且他的宇航服想要保持密闭性,就必须得要他一直维持自己的能力,用那一层金属将破损处封闭起来。
这意味着一天之后,他就会失去知觉——无法再保持宇航服的密闭性,无法在进入大气层之后为自己减速。
倘若他真的在一开始就计算好了方向,能够保证在自己失掉意识之后,沿着既定路线依旧直达地球——实际上这已经是太过不可思议的事情了——那么在那样的高速之下,他如何保证自己不被高温焚化?
当初李真设想过一切可能,也的确考虑过那个家伙真就这么干了——在失掉意识之前向着地球飞,并且真的被地球的引力捕获而不是飞过了头射到别的什么地方去。可对于那个人而言“最好的结果”也仍旧只有一个。
那就是在大气层里被烧得连渣滓都不剩、连一颗细胞都不剩。
然而现在,他似乎的的确确回来了、活下来了,而且比自己回来得还要早。
这真是见了鬼或者说一只鬼听说了这种事也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他下意识地吸了一口气、微微皱起眉头。
那么,他不会就这样结束。李真找到一张石椅,拂去上面的落叶,坐下来默默地想。
他在渝州大张旗鼓地布置了这么久,给自己一个“下马威”。这可以被看做是对方的宣战信号,这意味着他眼下已经知道自己就在这里,而他很可能发动更加猛烈的袭击。
然而李真另有一点疑惑不解——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做这种事,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觉得自己占据绝对优势,因此可以轻松从容地在开战前来这么一下子,既是某种信号,也是某种挑衅。二是那个人实际上外强中干,怕被人看穿,因此才施展这种手段令对手心生忌惮。
但那一位布置了这么久,又和真理之门混在一处,不大可能是第二种情况。
这就意味着他对他自己相当有信心。
可李真不明白他的信心从何而来。他与自己在性格上截然不同,但在战斗力上却很难分出胜负。到了他们这个层面,一般意义上的“帮手”、“装备”之类的东西很难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更难将另外一人彻底消灭。他有基因病毒,而自己则有这柄朗基奴斯之枪。
如果自己是他,而现在又与类种、真理之门的人混在一处暗地里搞一些想要毁灭世界毁灭人类之类的龌龊勾当,那么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一直潜伏下来。
他可以在渝州搞出一个肖恒,当然也可以在更多的地方搞出更多个“肖恒”。一切隐藏在暗处、有条不紊地进行,待到时机成熟的那一天猝然暴起、再像一个什么魔王那样说些什么也不迟。
——为什么要来招惹自己?为什么要让自己知道这一切?
李真慢慢抬起头,往前方的蒙蒙雾气里看了一眼。
如果这所谓的“下马威”,又是另一个什么阴谋的开端呢?
比如
让自己知道他的存在。让自己知道,北川晴明的骸骨在他那里。
然后
让自己去自投罗网。(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似是故人来
西伯利亚啊。李真皱起眉头。他们就在那里。
他对西伯利亚并不了解,仅有的几个印象也只是局限在“安源”、“烈酒”、“美女”、“冰天雪地”等几个词语上。现在又得多加上一个——一小撮心怀不轨的敌对分子的大本营。
所以还是那个问题。究竟像从前的肖恒那样,守在那里,经营这么一片区域,还是做那些自己早该去做的事情?
五年前他对自己说将会复活北川晴明,于是他去取这柄朗基奴斯之枪。而现在枪拿到了手,骸骨却落在那一位的手中了。
李真叹了一口气——为自己的过于疏忽大意。
但那毕竟仅仅是一具骸骨而已。同应决然从菲律宾归国之后他要对方将骸骨送去特务府。因为至少在那个时候,特务府的北方基地还是他印象里包围措施最严密的区域之一——尽管当时已知真理之门的内线也隐藏在那里,然而没什么人会对一具骸骨感兴趣。
但他没有料到的是,又多出了另外一个“自己”。而现在这个“自己”似乎正打算以那具骸骨为饵,诱自己过去。
李真轻出一口气,无奈地笑了笑。终究还是安定不下来。
他觉得自己就好像一个赶场的消防员,似乎每一处正在发生的事情都是十万火急,而他只恨自己不能再多出几个分身——当然,不要像那一位一样。
不过也不算难接受——我原本就不是那样的人。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经营争霸之类的模式。未免太无趣也太累了一些。更何况原本打算就只是做一个影响力足够大的人,而非是某处某地的领主或者总督
思绪在这里中断了。因为不远处有轻微的脚步声。
他抬头往发声处看过去。
隔着浓雾那里的景致模糊不清,只隐隐露出一个很是有些年头的石质凉亭青黑色尖顶,就好像是某处仙境一般。凉亭旁边是茂盛的灌木丛,再往一侧去是一条青石板的小路。脚步声从那里穿过来,不疾不徐,是女子的平底鞋那种轻微的“吧嗒”声。
步伐不快,步幅似乎也不大。发声者应当是和自己一样,在这么一个早上来此处散步——
那么应该不是将军府的人。
那里的人都晓得这里从前是肖恒的私人场所,即便在今日也不大会有人这样从容地走进来。既然这里的工作人员都不会来。普通市民自然更不会来。
于是李真猜测。或许是原本住在宾馆里那两位其中的一人。只有他们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这里来走。于是他趁着脚步声还远,打算站起身离开此地——他还没想好怎么同那两位谈。
然而那人在隐隐的浓雾里,在一丛花木之后说话了。
声音婉转,是挺好听的女声。但话的内容可不是很令人愉快——
“别动。”她用刚好能被李真听见的声音说道。“我觉得你有生命危险。”
李真微微一愣。真的就没有动。
实际上一半因为。在这里竟然有人敢这么同自己说话——尽管对方似乎还不清楚自己是谁。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声音听着有点儿熟悉。
不过第二点原因也是他一直以来的困扰之一:因为他的记忆力实在是太好了。重生之后他的知觉与记忆力变得超级强悍,哪怕是从前与他简短交谈过数次的人都会被刻印进脑海里。然而这种超强的记忆力似乎又没有强到一定程度——印象是有的、且不会忘的。但如果时间隔得太久,也是一样会变得模糊不清的。
这就导致了很多时候,尤其是还在平阳的时候,他觉得街上有一半的人自己都是熟识的。
眼下似乎也陷入了这种尴尬境地——他意识到自己从前同这声音的主人说过话。但他就是想不起来,到底是谁。不过在渝州、在这种地方会有什么熟人?要知道他从前的活动范围可一直都是北方。
他在这边念头电闪,那边脚步声已经更近了些。近到他现在抬起手边那支将近两米的长枪、向前轻轻一掷就能将对方扎个对穿的地步。
但下一刻,李真觉得自己弄清楚对方的身份了。
因为虽然那身影还是在浓雾里若隐若现,然而他已经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
就比如他现在坐的这张石凳。
这里应当是有人清洁保养的。因此在他拂去凳上的几片落叶坐上去之前,这石凳表面干净光洁,没有丝毫被岁月侵蚀的痕迹。然而眼下他感觉自己原本撑在凳子上的左手底下,变得滑滑腻腻。于是他低头看了一眼——是一层类似于苔藓的东西。
这东西沿着凳腿爬上来,就好像这张石凳已经有了些年月无人理会。
李真的思维一下子就被拉到五年前,那个炎热湿润的季节。
那时候他在菲律宾,而北川已死。因为悲痛与内疚,他做了一件并不算是明智,甚至有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刺杀孙敬堂。原本是打算杀一儆百、从他们那里得到真理之门的资料,却未想到就在短短几天之后极光突然降临、深埋海底的类种复苏,什么资料内幕都成了笑话。
就是在那一天晚上,孙敬堂别墅的门窗缝隙里也有同样的东西。而这些东西的出现是因为一个人特有的能力。
那个人是——
“白小姐。好久不见。”李真微微扬起嘴角,轻声道。
脚步声一下子停住了。
来者似乎有些搞不清楚,究竟还要不要继续前行,或者说要不要当即转身离开。
任谁突然处于这么一个诡异的状况当中都不会好过——几秒钟之前,似乎还处于掌控着对方生死的绝对主动地位,但几秒钟之后,对方认出了自己。
李真站起身,向来者的方向走出几步。于是那个人的轮廓逐渐变得清晰,并且将自己的面目呈现了出来。
果然是白小当。
六年未见,她看起来变化不大。现在的她将头发盘了起来,穿一身月白色的运动装,脖颈上还有一条毛巾——就好像是大清早出来跑步的。不过在大雾天跑步不是什么明智选择,因而这么一身打扮大概仅仅是用来掩饰自己的行为动机。
她脸上的表情原本惊讶,但在几秒钟之后平复下来,并且转变为警惕戒备。但在看到李真现身的那一刻,重新变得更加诧异,并且微微张开了嘴。
于是李真松一口气——这说明这女人之前说的那句话不是针对自己,而是将自己当成了别的什么人。几个念头在脑海当中一闪而过,他在一秒钟之内分析了几种可能,但心中仍旧泛起相当复杂的情绪。
这是他重回地面之后见到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熟人”。
而且这个“熟人”看起来长进不少。似乎在他说出那句话以后,白小当已经做好了迎敌的准备——现在她的周围的那些植物统统像是具有了灵性一般,每一根枝叶好像都化成了钢铁。
并非是指它们的颜色变成了金属色,而是它们统统“立”了起来。无论是花瓣、叶片,统统在雾气里一动不动地竖立着,指向李真走来的方向,仿佛电影中的一个定格镜头,又好像在下一刻便可化作锋利无比的锐器,破空而至。
于是李真微笑着摊开手:“这是做什么?”
笑容释放了善意。两人之间的气氛随这一笑缓和下来。草木在一瞬间重新变得柔软娇嫩,白小当微微后退一步,眨了眨眼:“真是你?!”
“是我。”李真说道,“这么说你就是两个特使之一?你从万州来,还是从另外半个渝州来?”
但白小当没有立即回话,而是微微皱起眉头,又问一遍:“真是你?”
李真愣了愣:“不认得我了?”
对方略一犹豫,突然没头没脑地问:“15年八月八号那一天,你早上吃了什么?”
这个问题当真是荒唐至极——的确绝对不会有人特意去记自己五年前的某一天早上究竟吃了什么,尤其是在那一天并非什么重要日子的情况下。李真又被她问得一愣,随即意识到对方在担心什么。
因为这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能够扮成自己的样子,并且同样可以将自己从前所做的事情说得明明白白。而一五年八月八日,那时候两个人都已经拥有了截然不同的记忆与经历,那时候发生的事情另一个人可绝不会知情——更何况是“早饭吃了什么”这种刁钻至极的问题。
若是其他什么人大概会无奈地皱起眉头反问道“那么你15年八月八号那天穿了什么颜色的外套”?但李真真的花了一秒钟回忆了一下。
五年前的八月八号,那时候他和于清清重逢。
他们两个住在陵县废墟边缘的一个院落里,那时候一连几天,他吃的都是——粥。
于是他的脸色凝重起来,认真回答:“粥。”
然后他补充道:“每天都是——而且那时候那个家伙身上穿的是迷彩装,二手的。”
说完之后他去看白小当的脸色。对方果然松了一口气,低声道:“真是你。”
而后这女人自脸上露出笑容,又重复一遍:“天,真的是你!你竟然还记得我!”(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我喜欢你
但这次换做李真严肃认真地问问题:“你从南吕宋来?是清清告诉你的?她也来了么?”
白小当从前是快哉风的人。以前李真认为那个组织同真理之门是一丘之貉,但在五年前这个女人告诉他实际上他们属于某种意义上的商业组织。然而之后他知道了更多——比如那位真理之门的白骑士,安若素的哥哥便是这个组织的领导者之一。
这意味着其实他们并非像听起来那样绝对中立。
这么一个组织的人却知晓了这么多的小细节,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