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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爆发出新一轮的笑声来。
李真当即迈开大步走到那年轻人的身后,瞪着眼睛,大声说道:“把我的钱拿来!”
穿皮衣的年轻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转身。一见是他,脸顿时垮下来:“你还追到这来了?”又敲敲桌子,“你的钱吃了,喝了——滚滚滚!”
他随手一推,李真倒退了好几步,差一点坐到地上。
然后那人又回过头去,为自己续上一杯啤酒:“甭理他。小屁孩。”
另外两个人瞪了他一眼:“小孩回家写作业去。花钱给你买个教训,懂不懂?”
但李真又走过去:“钱给我,要不我报警!”
穿皮衣的年轻人这次连头都没回,噗地笑出声来:“报警?赶紧去——你看有没有用?”
烧烤店的老板透过里屋的小窗一个劲儿给李真使眼色、做口型——“走吧,赶紧走吧!”
然而他深吸一口气,伸手把桌上的啤酒烤串扫到地上:“还我钱来!”
还没等他说第二句,一个热辣辣的耳光“啪”地扇到了脸上。被溅了一身酒的白衣青年跳了起来,反手又给了他一个耳光,将他打得连连倒退、脑袋嗡嗡作响:“**是想死?!”
穿皮衣的年轻人一脚踹翻凳子,站起来拎住他的衣领:“他妈的谁敢动我于永强?你附近打听打听?小土鳖你给我出来!”他胳膊一发力,拎着李真的衣领就往外拖。
店主连忙从里间后厨走出来,连声说道:“唉小于,一个小孩子你跟他计较什么?今天你们酒钱算我的,打两下得了,松手吧”
他话未说完,第三个穿了一身灰色运动服的年轻人抄起桌上的一个空瓶朝他一指:“老张今天这事儿你别管,管了你落不着好儿,听见没?”
店主连忙收了声,只唉声叹气地看着四个人出了门。最后一个人走到门口又回头说了一句:“你要是敢打110,今后你等着——”
店主再次摆手,把手机揣进了兜里。
烧烤店紧挨着一条小巷。这里已经本区比较偏僻的地方,这条巷子就更显肮脏。皮衣青年把李真一把甩到墙上,握拳先给他的肚子来了一下。
这拳正中胃部——疼痛顿时蔓延了全身,就连锁骨都好像在被用力地往下抽。李真甚至没来得及抵抗,就像只虾米一样弯起了腰。穿夹克衫的年轻人跟上来,用胳膊肘又在他的背上猛击,骂了一句:“小土鳖,找死。”
第三位跟了上来,在已经被打倒在地的李真大腿上狠踹一脚:“给你上上课,懂不懂?”
他这个时候才来得及抱上头,随后迎来一阵拳打脚踢。
三个人倒是下手有分寸,虽然打得凶,然而都是朝大腿和背上招呼——疼则疼矣,伤害有限。
然而从小到大第一次这样挨打,李真的心里已经羞怒得无以复加——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做错了事,还理直气壮地作恶行凶?这样毫无顾忌地伤害别人,究竟能够得到多少快感?!
三个人踢打了一分钟,停下来喘了口气。穿皮衣的那位恶狠狠地问:“服不服?还要不要钱?”
李真躺在地上咳嗽了两声,嘶声道:“还我钱!”
“**”他当即又是一脚狠狠踹了一来——这一下又踢在胃上。翻江倒海般的疼痛与愤怒席卷了整个身体,他的心脏剧烈跳动,感到自己的太阳穴“突突”作响,血液好像随时都会从眼睛和耳朵里喷出来——
“还我钱!”他一把抓住那个青年还未收回的脚,用力一扯——后者失掉平衡,仰面摔倒在地。趁着另外两个人错愕的功夫,他合身扑上,劈头盖脸地朝那人的脸上打过去。
拳拳到肉——指节与对方皮肤的触感令他更加不顾一切,沸腾的血液仿佛占据了整个大脑,他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声音,与炙热的气息一同喷出口:“还我钱!还我钱!”
另外两个人这才反应过来,一边喝骂着一边抓住他的胳膊,想要将他拉起。
然而怎么回事?那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白白嫩嫩的少年的两条胳膊,竟然像是钢铁做成的一般,向下一挥,就轻易脱离了他们的掌控!
再度尝试,还是无法阻止挥舞的拳头——地上的人被他骑在身上,两只手胡乱挥动着试图挡住自己的脸,然而就像螳臂当车——少年的拳头狠狠砸了上去,穿过两只胳膊的缝隙,又打到脸上。
不到十秒钟,地上那位的鼻血已经涂得满脸都是。
两个人慌了神,又去抱他的身子,想要将他拽走——却像是抱到了一颗生根的树,怎么用力都没法拖开一丝一毫!
“打!”眼见徒劳无功,穿灰色运动装的年轻人一咬牙,一拳砸在李真的脑袋上。另一位有样学样,两人拳脚并用对着他大打出手。但无论他们打得如何凶狠,李真只认准了地上一人,承受着背后的凶猛拳脚,咬牙瞪眼死命地朝地上那人脸上抡去。
四个人就这么混战了五分钟,眼见地上的人已经不怎么动了、李真却还在满脸通红地死命锤着,穿白衣的年轻人一咬牙,打裤兜里摸出一把匕首来厉喝:“再打我他妈捅死你!”
李真看都没看他一眼,左手把皮衣人挡在脸前的胳膊拨拉到一边,右手在他脸颊上来了狠狠一记:“**还我钱!”
白衣年轻人踏前一步,狠狠将匕首送进了他的背后,然后拔了出来。
殷红的血很快将夹克衫的背后染了一大片,李真猛地转头转头,恶狠狠瞪着他,然后抬起手来,又一拳砸在皮衣人的左脸上。
白衣人的脸青了又紫,挥着匕首——这次没用捅——在他的后背上狠狠来了一记。
钻心似的疼。但李真仍与他对视着,一拳捶在皮衣人的眼角。眼尾裂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一直流到他的耳根。
灰衣人已经愣住了,收了手怔怔站在一边。
拿着匕首那位的手有点儿发颤——他第一次遇到这样不要命的狠角色——还是个他妈的小孩!就为了三十块钱!
他又咬了咬牙,在李真的背后挥了一刀。这一刀虚浮无力,堪堪划破了衣服,割开了皮。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李真货真价实的一拳——一拳捣在鼻子上,轻轻的“喀”一声响,地上那人彻底昏了。
他与李真充血的眼睛对视着,胆气渐渐退了个无影无踪——从未真正见过这种野兽似的眼神!手一抖,匕首“当啷”掉在地上。
“还你钱还你钱,你起来,别打了!”他喏喏地说着,从兜里掏出钱包来,看了看——不够。立即对旁边的那位大吼:“你钱包拿来!”
灰衣的年轻人如梦初醒,哆哆嗦嗦从兜里掏出一把来塞给了他。他连忙数了数:“七十块钱,都给你!”
李真伸过一只血淋淋的手,接了钱,仍旧与他对视着,揣进上衣兜,然后站了起来。
两个人这才跑过去,避瘟神似的避开他,架起地上的年轻人赶紧往外走。
哪知身后的李真吐了口满是血水的吐沫,嘶声道:“等等。”
穿夹克衫的年轻人回过头来,脸像是快要揉成一团:“还还有什么事儿?”
“哪有真的办证的?”
他愣了愣,确定自己真的没听错,才摸索着拿出手机来,找了好半天,报出一个号码。“这个就是。”
李真背过脸去倚到墙上,不再说话了。
他们这才逃似的走开了。(看类神
第十一章 新生活
“疼死我了。”见人走远了,李真伸手去摸了摸背后的刀口——比较浅的那一道已经没了,第二道快要愈合了。刺进去的伤口,开始发痒——那种钻心似的痒。
他又把手伸进兜里摸了摸那一沓金元,慢慢蹲了下来。看着远处地上的血迹和墙角的污秽、嗡嗡废物的苍蝇,两行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啊。
和那种人打架,满身伤痕累累,就为了要回来三十块。有家不能回,爸妈也不知道哪去了。本来我现在应该应该
张可松的面孔浮现在脑海,然而等他想要看得更清楚的时候,却变得愈发模糊了。她上大学了吧已经开学了吧
她现在应该坐在干净、又宽敞的教室里吧?
也许她已经把我忘了吧?
上了大学会有真正的男朋友了吧
可我还像只老鼠一样东躲西藏在这种地方。我还要去打工在烧烤店里打工说定一辈子都得打工,然后
他想不下去了。
他就着眼泪抹掉了脸上的血迹,然后等待背后的刺痒逐渐褪去。
这时候,一个人影出现在巷子口——那个烧烤店的店主。他张望了一阵子才注意到蹲坐在远处墙边垃圾堆旁的李真,连忙跑过来不由分说将他扶了起来:“出了这么多血?赶快我送你去医院。”
李真咧开嘴勉强对他笑了笑:“没事,别人的。”
店主愣了愣:“你把他们打成那样的?”
李真扯了扯嘴角:“他们活该。骗我钱他们是不是也没给你钱?那些东西多少钱?我给你。”
“不用你给,不用你给。”他搀着李真往外走——虽然他并不需要这种关心,然而总不能表现得太过异常。一个高中生打跑了三个身强力壮的小流氓自己却毫无发伤,这事儿有点耸人听闻。
店主将他搀到了店里,给他端来一盆水洗手洗脸,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说道:“下次遇见这种事儿忍着点,那三个人就是这一代的混混看你还是个学生,一旦有个好歹怎么办?洗完了赶紧走,别让他们又找回来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该好好教训教训他们。”他看了看李真,显然还是觉得这个少年打跑了三个人有些不可思议。
李真甩了甩手上的水,抬起头来:“你这有多的衣服么?我买。我衣服都破了。”
“衣服”店主想了想,然后进了里屋,“我这有个上衣,我家服务员的运动服,可能正合适,就是有点旧。”说话的当口他拿着一件淡蓝色的运动衫走了出来,“你穿着吧,别提买了。”
嗯他是,心里觉得愧疚吧。李真接过了衣服,在心里想。其实被拖出去之前店主的话他都听清楚了——算是个好人,只是胆子小。
然而又有几个胆子大的好人呢。
大半年的经历,似乎让他变得越来越成熟,以至于生出了一些上学时根本不会去想的感慨来。
他换好了衣服,又跟店主借镜子照了照,确信走在街上不会因为满身血迹而被抓起来,才出了门。
那三个人似乎的确是被李真打怕了,留下来的电话号码竟然是真的。
这一次,来人带了台相机,在僻静处给他拍了照,又记下了他的名字和年龄,收了十块钱的押金,匆匆离去了。
又过了二十分钟,在李真认为自己大概又被骗了之后那人才回来,交给他一张薄薄的卡片并且收走了剩下的二十块。
他看着这张来之不易的假证——
姓名是李太真,年龄是十八岁,籍贯是南边的一个县城。照片上的那个人显得相当陌生,看起来还是证件照那种呆板的丑样子。他反复看了看,觉得的确没什么破绽——实际上他也看不出什么破绽——这才走到街上,进了一家大型超市。
他花了十五块钱买了套断码的廉价运动装、花了五块钱买了件厚衬衫,然后在试衣间里换下身上的旧衣服,扯下条形码去柜台结账。
之后在收银员略微诧异的目光中走出超市、又进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
原本他的头发是及腰的,但他用石片连割带扯给自己弄了一头短发,看起来相当可笑。理发店里的人看到他一头乱蓬蓬发灰的头发皱了皱眉,但还是先带他去洗了洗——抹了三次洗发水,扯得头皮生疼才打理顺了,最终给剪了个碎发。
理发的时候他才终于有空好好打量自己这张崭新的脸——会令绝大多数人都羡慕的脸——应当的确算得上是星眉剑目、貌似潘安了吧。
当然这话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店里另外两个胖女孩的窃窃私语——被如今听力超好的他听到了。
走出这店门的时候,身上还剩下27块金元。
大半年来第一次感觉神清气爽,终于有了人的样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如今这具身体,大概已经和普通人类没什么关系了
打架的时候他便感受到了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如同猛兽般的力量,和发自内心的狂暴之情那无论如何都不会是一个正常的高中生所拥有的。
那种恐怖的自愈能力,也不会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的身上找得到。住院的时候,医生和父母以为自己处于昏迷当中,曾经低声交流过。于是他知道,自己的“死因”是癌细胞扩散用那医生的话来说,是“全身找不到一颗正常的细胞”。
以他有限的生物学知识,他知道癌细胞是一种可以无限分裂增殖、永不死亡的细胞。这种细胞是因为基因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