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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流浪记 --蔡康永-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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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你的说法,这所加州大学的圣塔菰滋分校,连教授们都整天在嗑药啰?”我问。
            “他们不必整天嗑药,他们只是用心研究迷幻药。”象牙君瞟我一眼:“难道法学院的教授整天都去犯法、医学院的教授整天都打针吃药吗?”他拿了四、五本书给我看,都是三、四十年前的旧书,作者照片看起来都挺神气的,不是哈佛,就是耶鲁的年轻教授。
            “这些人现在都聚到圣塔菰滋去?”我问。
            “嗯……如果还有点神智的话……”
            “那这位提摩西·灵蕊呢?他现在也在圣塔菰滋分校吗?”我问。
            “不,康永,他不在圣塔菰滋,他在你刚刚喝掉的这杯可乐里。”象牙君指指我手上的空杯子。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很困惑看看受伤的空杯子,里面除了半融化的冰块,什么都没有。
            “康永,LSD大师提摩西·灵蕊,已经死了。”
            “那又怎样?”我问。“为什么他会在我的可乐里?”
            “康永,我刚刚把灵蕊大师的骨灰,溶在你的可乐里,亲爱的康永,恭喜你,你已经跟大师合而为一了……”象牙君举杯祝贺我。
            我张大嘴巴,好几秒说不出话来。
            “……象,象牙君……你给我喝骨灰?……你,你怎么……”
            “你不先谢谢我吗?康永,”他眯起眼睛:“你知道这有多珍贵吗?你知道有多少人愿直接用鼻子把大师的骨灰吸进他们的灵魂里面吗?”
            我比较镇定下来,我露出微笑:“我差点被你骗到了,你怎么可能有灵蕊大师的骨灰,哈哈……”
            *
            “康永,你知道灵蕊大师埋葬在哪里吗?”他露出邪恶的笑容。
            “我怎么会知道?……”我说,然后,我猛然回过神来:“天哪,你们这些信徒,难道真的跑去盗他的墓吗?”
            “啧啧啧,你想到哪里去了?”象牙君摇摇头:“灵蕊大师,并不是埋在地球上。”
            “不在地球?那在哪里?”
            “在太空……”象牙君悠然神往的抬起头来:“提摩西·灵蕊的骨灰,得到太空总署的特许,被携带到太空去,飘撒在无穷无尽的太空中了。他老人家在地球上被埋没了这么多年,毕竟最后能安葬在浩瀚宇宙之中,总算符合他一生迷幻的功业了。”
            我不由得也跟着象牙君的眼神,望向天空,想象着骨灰被弹射到外太空去,在虚空中爆散开来,像雪花,又像泡沫,在银河星云里瞬间消逝不见。
            “这个方法不错。”我说:“费用很高吧?”
            “是很贵,购买辆车的。”象牙君说:“不过,提摩西·灵蕊的信徒里,多的是有钱人。你知不知道美国现在台面上的人物,念大学时,正是LSD最走红的时候,只要试过的人,总觉得欠了灵蕊这些人一点什么吧。”
            我吁了口气:“既然如此,我也很为你们家灵蕊大师感到高兴,不管他现在正飘到木星还是金星的旁边,只要他没飘到我的肚子,我就祝福他早日超生,生生不息。”
            “康永,你怎么不相信我呢?”象牙君从口袋掏出一支比牙签粗一点的小玻璃管来:“这就是灵蕊大师的骨灰,我刚刚忍痛撒了两粒在你的可乐里。”
            “不是都洒在外太空了吗?”我很错愕。
            “嘻嘻,太空只撒了一小部分,太空舱空间很有限的。”象牙君拿出一份证明文件给我看:“这个偷偷把骨灰卖出来的人,是替灵蕊大师执行遗嘱的人的助理,灵蕊的骨灰其实只能象征的装一些在罐装弹头里,发射进太空,还剩了一大堆骨灰,也不知道要怎么办,他们几个执行遗嘱的人,就各自瓜分去了。这家伙分到的量,被他装成五百只这种小玻璃管卖给知道的人。”
            真的是有人卖,就有人买。教宗走过的地毯,也能被剪成一小块一小块,裱起框来卖。贝多芬的一绺头发,都能上拍卖场去叫价,凭什么迷幻大师的骨灰不能卖?


                

            9、流浪遇见神。(下)

            *
            象牙君看我在发呆:“你生气啦?”他问。
            “没。”
            “我当初买到灵蕊大师的骨灰时,就发愿要让他的骨灰循环到各色人种的体内去,让他也经历‘小宇宙之旅’。”象牙君看着我:“你可是入选的第一位黄种人哦。”
            我耸耸肩:“我所来自的地方,连血都可以直接趁热灌到肚子里,吞一点骨灰,很难有感觉。”
            象牙君从刚才就一直在那边满天神佛、高来高去,直到此刻,才像被大头针戳了一下、泄了气,气球从高空降落到了地面,他一屁股坐倒:“……你,你们国家的人,直接生饮鲜血?……”
            看起来这对象牙君造成了一点惊吓。天可怜见,象牙君出生于嬉皮家庭,从小听得就是“爱与和平”那一套,到了流行药丸的时候,遇到的也是标榜“爱与和平”的药。这么爱与和平的人,碰上茹毛饮血的我们,心中恐惧,也是可以理解。
            “象牙君,我们那里并不是把动物的血直接装瓶子在便利商店里面卖的。我们只是对某些动物的血比较感兴趣,比方说,有时候我们会把活蛇挂起来,用刀一直线割开来,摘出这条蛇的胆,挤出这条蛇的血,一起泡在小酒杯里喝下去。”
            “你,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象牙君苍白的脸有点泛红,喝血这事,似乎让他有点兴奋。发现自己的室友是来自东方的吸血鬼,也许符合了迷幻界人士的某个幻想也说不定。
            “我们通常很少直接喝血的啦,我们比较常把动物的血凝结成一块一块的,丢进沸水里煮熟来吃。”
            “吃……吃血块?什……什么动物的血块?”他持续兴奋中。
            “鸡的血,鸭的血,猪的血……”我算了算,觉得不够多,有点气势减弱,难以持续,就再补充一句:“如果你是在一个叫四川的地方,吃这种沸水煮的食物,那除了血块之外,你还可以在那个沸水锅里看到兔子耳朵的软骨,长长的……”我用手比出兔子耳朵的样子,继续说:“另外,也能找到猪的喉管,也是长长的……”我又比一比喉咙部位,继续说:“还有,很少能吃到的,猪的牙龈……”我又把嘴唇掀开,把牙龈展示给他看。
            哼哼,四川火锅才是地狱火海的缩影,我辈尚且不动声色,纳于腹中,哪里会在乎什么灵蕊大师的两粒骨灰呢,就算是混世魔王希特勒的骨灰用冰淇淋勺子挖三瓢丢进四川火锅里,夹杂在翻腾的喉管跟牙龈之间,还不也是强虏灰飞烟灭、一尊还酹江月了。
            *
            等我耍完狠,象牙君吁了一口长气。
            “亲爱的康永,我知道你们东方的食物,真得很厉害,可是,再怎么厉害的食物,吃下去也就是拉掉了,都是徒劳无功的白忙一场……”
            “那请问有哪一国的食物,是吃下去以后,不是拉掉算了的吗?”我问。可是,我说话时忽然觉得脚底冷飕飕的,好像有小小的风灌进鞋子里,我有点纳闷,把脚抬起来看看是不是鞋子哪里裂开,有缝漏风进去了?结果并没有。
            象牙君看着我的动作,露出了古怪的微笑。
            “脚底有点凉飕飕的,对不对?”他问。
            “咦?是你开了电扇吗?”我问。
            “没有,康永,我们屋里没有电扇。”
            我根本不懂我怎么会离谱的提到电扇,忽然,有点警觉了。
            “你怎么知道我脚底凉凉的?你是不是在我的可乐里还加了别的东西?”我有点惊慌,冷气从脚底心,一小股一小股,咻咻的往膝盖窜上来。
            “康永,你刚刚问我,有哪一国的食物,是吃下去以后,不是拉掉算了的?我还没回答你,答案是:我们这一国的,我,以及提摩西·灵蕊这一国的。我们吃下去的东西,不会让你拉掉就算了,而是打开一扇又一扇你自己都不知道的,藏在你里面的大门,这正是大作家赫胥黎所命名的‘众妙之门’是也。”
            “你,你真的在我可乐里下药?”我这句话出口以后,听起来却有点遥远,像房间有另一个我坐在别处说了这句话。
            “像我们这么敬爱灵蕊大师的人,怎能让他的骨灰随随便便就被吃掉,当然还是要照他生前的威风气派,他老人家到了哪里,众妙之门就开到哪里。他老人家既然到了你的可乐里,众妙之门也得在你的可乐里打开呀……”
            照这个逻辑,那大师走到了我肚子里,众妙之门岂不是也得开到我肚子里了?
            可是,我这时已经顾不了逻辑,因为我早就冷到弯腰,抱住我的膝盖,只顾着踩踏这两脚想驱散一点不断窜上来的冷风。
            我依然努力要跟象牙室友保持理智的谈话,可是他没怎么理我,自顾自放起了“粉红佛洛依德”乐团的唱片,我从没这样听过音乐,像是从我里面放出来的唱片,我想跟象牙君讲这件事,可是我的眼球扫了房间的两个角落,都没看到象牙君,等我眼球扫到第三个角落时,我发现了象牙君,我不可能不发现他
            *
            象牙室友,已经不声不响的变成一个比我大五倍的巨人,躲在角落里,像恐龙从树梢探出头来,他太高大了,要稍微低着头才不会穿透屋顶。眼前景象虽然令人骇异,可是怪的是我似乎一点也不惊讶,我只是继续抱着膝盖跺脚,要把脚上的冷气跺散。可是我一低下头,就发觉脚不冷了,我喃喃自语着:“……脚不冷了,象牙君却在旁边变成这么大的一只巨人……真是的,没事变成这么大的巨人干什么呢?……”
            如果是平时,忽然间发现室友变成了巨人,应该会惊慌得满屋子乱跑,不知怎么办才好吧。就算不惊慌,起码也该开始拿出计算机来算算,照他变成巨人以后的体积,房租应该如何重新分摊吧……但我却只是坐在他旁边,嘀咕着“没事干嘛变这么大”的蠢问题。
            不过这些事马上都变成不重要的小事,谁变大,谁变小,谁忽大忽小,都不值得追问了。
            因为,再过一秒钟,我就已经不在“地面”上了。
            我虽然发现自己不在地面,可是也不是在飞,而是“扩散了”。扩散到空气里,随着空气的气流,晃荡晃荡的,一下如水草聚拢,一下如泡沫散开,一下好像同时间有好几个我,一下又好像连唯一那个我都不见了。
            我为了守住我的心智,不断大声描述自己的感受,一秒钟讲两三个字,边讲,还边检查自己有没有用对字汇,好像这是什么不得了的论文发表一样。
            “……没关系的……放松啦……”有人讲了这句话飘过来,被我以太空人跳跃的慢动作跳起来拦截住,我顺着方向望过去,是象牙君在说话,可是他已经恢复原来的身高了,但我也不觉奇怪。
            我还在啰哩八嗦的唠叨着。
            “闭嘴啦!”象牙君笑着拉起我来,上了车,他载我去美术馆。
            *
            沿路的感觉,也很奇特。我们平常讲的那种“路”,似乎不见了,从A点到B点,不是移动,而是存在,先一秒还在A点,过几秒就在B点,当中并没有移动的感觉,于是,“路”也就不见了,剩下几个鲜艳无比的瞬间。
            美术馆在展一些新红起来的年轻艺术家的东西,展览厅被布置成黑房间一间一间的。我随意走进一间,是个日本人做的,全黑房间里,一张发亮的桌子,桌面有一大堆彩色的阿拉伯数字在游泳,这些数字悠哉游哉,像蝌蚪一样各自游动,撞到桌子边缘,还会弹回来。
            黑暗中,每个桌上的数目字,似乎都在微笑。我坐在桌边,痴痴望着桌面,马上也就加入桌面的泳池,跟这些彩色数字一起散漫游泳。
            象牙君探头近来,说:“我找到一间很不错的。”
            我跟着象牙君,进了另一个很大很大的黑房间,四面墙都像电影银幕一样,放着黑白影片,连天花板也在放影片。每个墙的影片内容,都是一个年轻人在跳舞,可是影片是慢动作拍的,所以每个年轻人都在慢慢的跳舞。
            “这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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