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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死者你认识么?”
我摇摇头:“不认识。”说实话,这些人全身都布满抓痕咬痕等等各式各样的伤痕,衣裳也扯得乱七八糟,根本无从辨认本来面目,我强忍着胃里的翻腾,又看了一圈,还是摇摇头。
等等!
我目光所及,忽然在血泊中看到一只鞋,虽然已经被血色所污,但我仍然认得那是一双高跟皮凉鞋,当我蹲在H大门口喝酒的时候,这双鞋的主人曾经朝我喊了句“好狗不挡道”。那双修长的双腿令我印象深刻,我心里一悸,试图从死者中寻找这样一双腿,却发现在场死者无一不是扭曲变形,根本无法辨认。不过经过这样仔细一看,我又发现了一顶牛仔帽,一只破解放鞋……
不用问,这一群人极可能就是我在H大门口碰到的那群,他们看样子是出来宵夜的,那么他们到这个摊子的时间应该在我之后,在我喝醉的期间到底发生过什么?是谁袭击了他们,为何偏偏放过我?
想到这我忽然像被电到一样不由自主的抽搐了一下,脑瓜皮像要炸开一样,我看看马志,他也正盯着我看。
难道,这些都难道是我干的?
这不仅是恐怖小说里常见的情节,甚至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过类似的真实案例,凶手在完全丧失意识和认知能力的情况下狂性大发,杀光了在场的所有人,自己却浑然不知,等到醒来之后追悔莫及。类似案子有妻子杀死丈夫的,朋友杀死朋友的,现在医学上也无法解释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最后归结于神经问题,不能定罪的,也大都送进精神病院了。
我颤抖的提起自己的双手,鼓起勇气看去,上边很干净,没有丝毫血污,我长出一口气,吓死我了。
再想想看,现场这些人的形状看起来更像是内讧斗殴多些吧,只是搞不懂有多大仇恨,能让本来是朋友的一群人如此惨烈的厮杀,甚至男人对女人丝毫不见怜惜,像一群野兽般用最下流最直接的方法互相攻击,把对方至于死地!
我摇摇头,不敢想了。
这时候一个警察凑上来,提着一副手铐,我看看马志:“不用这样吧。”
“例行程序,没办法。”他摇摇头。
“唉,表哥,能不能通融点,你知道这事跟我没关系。”天色已经渐渐亮了,街上开始有人走动,虽然有四五两警车把这里围个水泄不通,可被人看到我带着手铐带走,总归不大好看。
马志沉吟了半晌,忽然喊了一声:“大刘,这个案子你来负责,我回避,有情况直接向局办汇报,不必经过我。”
“好!”那边有个一脸络腮胡子的哥们挺大嗓门的答应了一声,这其实也算是熟人,之前接触方颍那个案子时候见过的。
我一愣:“表哥,你这是真把我当嫌疑人了啊?”因为他跟我是亲戚,为了避免有影响案件的侦破的不利因素,所以他提出回避。
只听马志苦笑一声:“现场你也看到了,小摊的老板早不见了,你是留在现场唯一的活口,你说你是不是最大的嫌疑?”
我无语,伸出双手让他铐上,马志脱下警服搭在我手上,把手铐盖住。那个唤作大刘的跑过来,一拉我,意思是:上车吧。
唉,我摇头苦笑,还能有什么更倒霉的事么?
这不是我第一次进局子,只不过之前都是作为马志的表弟进来的,有人端茶送水,有人准备资料,大家都和颜悦色笑语相向,这次大不一样了。
我才知道,原来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场景,换个角度去看,便大大的不同了。现在每个人看我都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冷冰冰的还算好的,有些人的眼神甚至看我像是个变态狂,更有甚至,有一种在动物园看珍稀动物的眼神打量我。唉,也难怪,一个七八条人命的嫌疑犯,毕竟是少见的。
“刘哥,”我问大刘:本書轉載拾陸κ文學網“我得关几天啊?我明儿还得上课呢。”
他想了想:“李克,我们尽快安排尸检,然后比对你的指纹,再结合证据,希望能排除你的嫌疑。”
“刘哥,这个……真不是我干的。你知道吧?”
大刘点点头,不过还是说:“我相信你没用啊。关键得看证据。”他顿了顿道:“你也是,死那么多人你居然还睡得挺香,不知道你这脑袋是咋长的。”
我吐吐舌头:“这不喝多了么。”
“我就说吧,年轻人酒,多把时间花在学习上。”大刘语重心长的道。
“得了,您还是赶紧取证吧。”
大刘把我带到预审室。接着来了几个法医,把我身上衣服扒走了,又提取了指纹,抽了血,我光溜溜的穿一大短裤坐在预审室的凳子,手被反铐在背后。
“稍等会啊,我去准备下材料马上就过来。”他拍拍我肩膀,走了,留下一个年轻警员站旁边看着我,一看就是刚从警校毕业的那种。带着股子愣劲。
我被一种极不舒服的姿势铐着,不过我并不在意,反正是走个过场,也要体谅马志他们嘛。我四下打量,这可是我第一次进预审室。估计以后也没机会进来了吧,得好好瞧瞧,屋子举架不高,估计是为了给嫌疑人制造心理压力吧,矮矮的天花板上吊着一顶白炽灯,此外在没有别地照明。灯影里可以模糊的看到四面墙。墙上颇有些污秽不堪,不知道是些啥。背后墙上写着一行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我不由得想起听过法学院里流传的那个经典笑话了: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我越想这段子越好笑,不由的噗嗤笑出来。那警员大概也知道我和马志的关系,所以也没管我。其实这纯属白日梦,在咱们的侦查力度和审讯力度下,很少有犯罪分子能漏网的吧。
这小屋子也没有空调,也没有窗户,就一扇铁门,此刻仅仅的闭着,出人意料的,现在这个天气,在这样的斗室里,我居然没感到丝毫燥热,反而隐隐有股寒意袭来。
我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手表啥的都给收走了,不过我估计我等了至少两三个小时,铐得我胳膊都折了的时候,哥们:“给我打开缓缓呗,胳膊都要折了。”
“这恐怕不行。”他犹豫着。
“兄弟,就是走个过场,我跟你们马队、刘副都熟得很,把我铐上了,回头他们还得请我吃饭赔罪,何苦啊。”
这话倒不是胡说八道,就算不考虑道亲戚关系,我在H市刑警队出入不少次了,也帮他们破过不少案子,这点优待总该有吧。
年轻警员被我说动了,走过来,刚要伸手从要带上拿钥匙,门开了,大刘终于进来,手里拿着一材料,那警员吐吐舌头,赶紧回去站好。跟大刘一块进来的还有个女警,长的挺漂亮,唉,这光景,人家都着装整齐,我光这个膀子,穿个大短裤,还真有点害羞。
那女警倒很大方,拿眼睛瞥了我一眼:“看不出来啊,瘦了吧唧文文弱弱的,下手可够狠啊。”
“唉,不用这么先入为主吧,我是良民。”我苦着脸说。
“严肃点!我跟你很熟啊!”大刘板起脸:“姓名?”
得,他还真认真,一切按程序来吧,我叹了口气:“李克。”
“身份?”
“H大法律系学生,大三了。”
“昨天晚上,也就是9月17号12点到凌晨2点之间你在做什么?”
“先是喝酒来着,后来趴桌上睡着了。”
“哪的桌子?”
“H大西门拐角的烤串摊。”
“哪睡不好,非去案发现场睡。”
“这不是喝多了么?”
“喝的什么酒?”
“青岛,喝了四瓶还是五瓶来着,不记得了。”
“四五瓶啤酒就喝得不省人事?周围快成屠宰场了都不知道?”女警官口气略带讥讽。
“我酒量不好嘛,你们可以去问摊主啊,他可以作证。”
“摊主?”女警官啪的一声摔了几张照片在桌子上:“你看看吧!”
我被拷着双手,只能把腰弯下来,把头凑过去看。基本上就是那些在现场的图片,另外还有一些他们分开之后单独拍摄的,我实在没有心情看下去,摇了摇头:“这些人我都不认识。”
“你是没法认识,没有一个人面目完整的,再看看这个?”
女警又扔过几张照片来,我一看之下,禁不住啊的一声惊呼起来。
几张照片上无一例外全是背部特写,上边是有大有小的纹身,只是尺寸的区别。内容完全一样,我见过的:一条尾巴。
我一惊。这不是第一起了,前边我从马志那里知道也见过类似的照片,至少还有两起,这案子一定和前边两起有关联,奇怪,最近这几个死者背后都有类似的纹身。这次事件更严重,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各个都有类似的纹身,难道这条尾巴是什么神秘帮派的信仰或者图腾?
“我要见马志!”想到这我脱口而出。
大刘道:“这案子现在我负责,我和陈警官负责。”
哦,这美女警官姓陈啊。
我道:“我已经不止一次见过这纹身了,我觉得……”
陈美女朝大刘一努嘴:“记下来。”
“哎我不是那个意思,之前的几个死者不是也有类似情况嘛,我怀疑……”
“记下来,嫌疑人声称多次对该纹身很熟悉。并显示对之前两起悬疑命案知情。”
我靠!要不是看她是个MM的面子上,我都要骂娘了,怎么不听人说完呢,有这么问案的嘛。
只听那女警官问道:“你之前见过这些死者么?”
“没见过。”我没好气的说。
“真的没见过?”
我皱了皱眉,心想不就走个过场么。至于这么不依不饶的么?我想了想:“啊,对了,我好像在H大门口附近见过他们,当时他们一起结伴出去,我认得他们得衣服。”我补充道。
“你们不是一起到的烤串摊?”
“不是啊,我去时候他们还没到呢。可能是我睡着之后他们才去的吧。”
“有没有发生过接触或交谈?”
“我记得有个小姑娘朝我喊‘好狗不挡道’来着”
那女警朝大刘一努嘴:“记下来。死者中曾有人谩骂嫌疑人,这可能是动机。”
“啥啊。”我晕:“这也算动机?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啊。”
一直没说话的大刘忽然伸出手在最后一张照片上点了点:“真不认识?你再好好看看。”
我又低下头仔细看了看,还是摇摇头:“不认识。”
大刘冷笑一声:“难怪你不认识,如果不是死者兜里的身份证,我们也不会认识他。”我能理解他的说法,因为照片上的死者面目焦黑,不知道怎么弄得,根本就无法辨认。
“他是?”
“给你作证的小摊主。”女警接口道。
“啊?!”我呆住了。这小摊主是个新疆哥们,汉语不咋流利,我经常回去他那里吃烤串,有时候也会闲聊几句,算是朋友吧。我本来以为昨晚他早就跑了,没想到也在死者当中。
“说吧,昨晚到底怎么回事?”大刘一拍桌子。
我给他吓了一跳,心道,知道你们要严肃执法,走过场嘛。用得着这么吓人么。我又看了看这女警,警衔比大刘高出一阶,跟马志一样,都是三级警督。我心下了然,有领导在啊,得,我配合一下吧。
我苦着脸道:“我说的都是实话,请政府相信我。”
我本来以为这句话很有喜剧效果,对面两个人一点发应都没有,那女警官哼了一声,把笔录扔过来:“签字,按手印。”
“终于完事了啊。”我站起身,扭过身子去:“这样怎么签字?”
大刘朝那年轻警员示意了一下,他过来把铐子打开,站在一旁,我松松手臂,这痛铐,疼死我了,回头非得让马志请顿大餐!
我刚想签字,大刘蓦地朝那年轻警员吼道:“你在警校就这么学的啊?!”
那哥们一愣,缓过神来,赶紧抢过来,一抄我左胳膊,扭在背后,几乎把我上半身压在桌子上,大声道:“签字,按手印。”
我晕,我强抬起头,狠狠的盯了大刘一眼,至于的么,太不够哥们了吧。
我用仅余的能自由活动的右手签完字,又按了手印,唉,怎么搞得跟杨白劳似的。
我站直了身子,大刘和那女警居然看都不看我一眼,拿起笔录开门就要走。
哎哎,我连忙喊:“我呢?可以走了吧?我明儿还有课呢。”
“你哪也甭想去了。”大刘头也不回的道。
“啥?!”我也有点恼了,我这么配合你们工作,可你不能把我真当成嫌疑人啊!好歹咱也是学过法律的,我心头火起,大声道:“传唤、拘传最多不超过12小时!差不多了吧!”
“啊,”大刘一拍脑袋:“你不说我都忘了。”说完转身回来,从档案袋里抽出一张纸来在我面前晃了晃,我一看,上边黑压压的抬头写着:刑事拘留通知单。
我脑子嗡的一声,妈的我刚才就觉得大刘出去再回来之后,态度不对头,看着意思,真把我当成嫌疑人了,直接给拘留了,不至于吧,就算没有马志这面子罩着,这案子跟我也狗屁关系没有啊,凭啥拘我?!
“凭啥拘我!”我是真急了。
那小警员看事不好,早已抹肩头拢二臂,又把我铐上了。
“在场七名死者身上,至少有三具身体上发现你的指纹,你的衣服上还有多名死者的血迹,不拘你拘谁?”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