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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开棺人-第4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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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胡顺唐又朝吒翰拱手道,“前辈,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经历了这么多,这件事是不是该有一个结果了?”
  “结果?你还不明白吗?这里仅仅只是个开始!你看看下面……”吒翰穿过众人,在众人的目光和周围腐液蜈蚣的注视下,走到来时那条落满冰雕的路上,“其实命运早已注定,只是大家都蒙在鼓里。”

  第三十五章(下)'诡命'

  有人说,没有信仰是可怕的,但有信仰更可怕。
  人类的发展史里离不开信仰,离开了信仰,人类就没有文明,这是无需置疑的。全世界历史中,不止有那么一批人懂得利用信仰来操控人们的头脑,而信仰往往会转变成为命运的号召,让人们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的确是大势所趋,是老天本来就注定的。
  来时路上的冰雕所摆放的全是世界上一些有权势有地位的人,有些人已经死去,有些人还活着,手中掌握的要不是生杀大权,要不就是经济的命脉,这些人只需要一句话,或者一个手势,就可以立即改变一部分人的命运。
  “人定胜天,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但这句话只是安慰,人能胜天吗?能,除非你能窥视上天安排好的路线,并且排除路线上出现的所有危机,但在排除的过程中你会发现,无形之中你依然按照老天的路线来行走,那是不能改变的。”吒翰凝视着那一尊尊冰雕,冰雕背对着众人,面朝着深渊的方向,“他们是看破天的人吗?可以这么说,这个世界永远是有等级的,最下级的人往往是只能跟随这些上层人的思想行走,被他们控制,而活在中层的人,要不是因为和上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不就是已经看明白,但缺的只是一个机会……你们是幸运的,你们脱离了这个等级,跳了出去,说你们是身在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也不过分。”
  “好了,说教已经听够了,你不会告诉我们想知道的东西,你也说了眼下仅仅只是个开始,那么炙阳简在哪儿?交给我们,我们就离开,继续我们的征途。”夜叉王不耐烦地插嘴道,虽然他心中也在担心吒翰会道出一些他过去的事情,那样的话不仅对他有所改变,也对胡顺唐的个性有着巨大的推动。李乾钧其实说得没错,知道自己的未来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就像看一部悬疑电影,你的心跟着剧情,跟着电影里的演员一步步在寻找着真相,可突然旁边有一个傻乎乎的人在你耳边剧透了这部电影的结局,你对这部电影还有兴趣吗?没有,如果硬说要有,只有一种可能性,你是这部电影的编剧,你虽然知道剧情,但却不知道拍摄出来到底会是什么样的效果。
  吒翰转身回到长枪处,抓稳长枪向上一指,指着那倒立在顶端的雪村道:“东西在那儿,不过你们不知道那东西的模样,也不知道如何上去,所以你们必须要干掉我。”
  “为什么?”胡顺唐摇头,“我不明白,为什么寻找答案就必须要取人性命?这也算是命运?太荒谬了!”
  “好吧。”吒翰无奈地笑道,“我换种说法,那就是打败我。”
  “为什么?”胡顺唐皱紧眉头,看着吒翰,“为什么必须要用武力解决呢?为什么你不直接告诉我答案呢!?我们算是一种人,难道也需要打吗?”
  “我刚才说了,命运,谁也违背不了,你知道午夜和赤日的分别吗?我是赤日,你呢?你是什么?”吒翰收起笑容,严肃地问胡顺唐。
  “你是赤日,那我也是赤日,这样是不是就不用打了!?”胡顺唐厉声答道,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落进了吒翰设下的陷阱之中,此时夜叉王、莫钦两人也在胡顺唐回答的瞬间知道吒翰的问话本身就是个陷阱。
  “你也是赤日吗?嗯,很好,这是你的选择对吗?你不用着急,你摸着自己的心仔细想想。”吒翰将这个陷阱继续深挖,试图让胡顺唐一旦掉下去就无法爬出来,更无法自圆其说,只能与他一战。
  胡顺唐想都没有想,立即回答道:“对,我是……”刚说完这几个字,他看着吒翰脸上的表情也意识到了什么,脸色恢复了平静,苦笑道,“明白了,如果我说自己选择了赤日,那么你会告诉我,既然是赤日就要守护炙阳简,让炙阳简永远留在这个地方,而如果我要拿走炙阳简,我就必须选择午夜一方,接下来我就必须与你一战,说到底,不打不行。”
  “你并不笨,只是容易冲动,其实你们需要珍惜现在,你们是跳出等级之内的人,不,是怪物,因为只有怪物才不受世界等级的约束,可代价就是必须脱离社会,脱离群体,孤独生活,这也是一种交换。”吒翰手握长枪,调整好了自己的姿势,“就和现在一样,你们要找到炙阳简,就必须与我一战,这还是交换!”
  胡顺唐沉默,实在不想出手,就如同他和詹天涯一战时,明明可以下手干掉对方,但内心却强忍住了,就算对方再卑鄙,再用下作的手段利用自己,但他也是个活生生的人,况且还是个和自己同样的开棺人。现在开棺人还剩下多少?自己、詹天涯、黑衣人和眼前的吒翰,所知的只有这四人,四个真正有孟婆之手的人,却互相不知道到底是敌是友。
  不过,午夜开棺人和赤日开棺人不是一样吗?都是同族,最终免不了的还是互相厮杀。
  “说规则吧,是不是和李乾钧那时候一样,有什么特殊规则?”最先说话的竟是莫钦,夜叉王和葬青衣望向他,他已经脱了外套,从晕倒的小金华身上摸出了自己那支M1911手枪,“可以使用枪械吗?我没有这些东西可不行。”
  “可以!在这个地界,只要你不离开我周围十米,还可以无限制的使用异术。”吒翰说这句话时眼望着夜叉王和胡顺唐,仿佛用这个条件来吸引两人参战。
  “嗯,明白了……”莫钦说完,面朝胡顺唐等人,询问道,“我决定第一个上,胡老大和夜壶先生,青衣小姐没有意见吧?有意见的举手。”
  没有人举手,大家都知道莫钦这次是认真的,对付李乾钧的时候他完全是用一种嬉笑打骂的方式来脱身,也许目的是为了隐藏自己的实力,而现在面对这个无所不知的吒翰,他不需要再隐藏了。
  “不过我觉得你应该选一件称手的兵器,毕竟我的长枪比你手中的那种火器有优势,特别是在中近距离。”吒翰好心提醒莫钦。
  莫钦摇头:“谢谢,你能允许我使用枪械已经算是最大的仁慈了,来吧!”
  吒翰将长枪握在手中,在自己跟前画了一个半圆,摊开手道:“我想以你现在的实力和你的体力,你是没有办法接近我的身体……”
  “是吗?”莫钦冷笑,“你不是第一个面对我说大话的人……”话音刚落,莫钦已经闪身奔到了吒翰的侧面,速度之快,吒翰也有些吃惊,但他随即立即调整了自己的姿势,面朝着莫钦,可莫钦又一闪身,不断地在周围移动着,却迟迟不做出攻击。
  “别忘了!我是杀手!杀手永远只会找对方的弱点,从而一击必杀!”莫钦跳动着,在最靠近吒翰的时候道出了这番话,却在吒翰转身用长枪挥向他的时候闪身躲避,隐入周围的黑暗之中,随即消失不见。
  莫钦的气息消失了。
  胡顺唐和夜叉王对视一眼,虽说也担心吒翰看向自己来判断莫钦所在的位置,但他们也实在无法探知莫钦现在具体在什么地方,因为那家伙可以在不移动身体的情况下,让身体变成透明状,也就是隐身。
  “古曼童转世的怪物,听说有着很多古怪的本领,带着这些本领去做一个杀手这很适合你,不过你应该知道杀人需要的是动脑子,而不仅仅是动手。”吒翰原地慢慢转动着身体,仔细地感觉着周围,试图找到莫钦的踪迹。
  潜伏在黑暗中的莫钦,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转动身体的吒翰,观察着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每一处关节,甚至是肌肉蠕动时的频率,这些都有助于让他在短时间内找到对方的弱点。在莫钦的眼中,再强的敌人都会有弱点,就算是神也有他的弱点,只是不容易发现罢了,他所在的优势就是潜伏,长时间的潜伏,曾经在南非他也遭遇过一个曾经是巫师的杀手,一个几乎没有弱点的人,利用大自然的能力来弥补自身的缺点,但最终还是命丧莫钦之手,其原因很简单:莫钦有耐心,有能力将对方困在某个环境之中不敢挪动,不敢离开,担心一旦有任何变化就会露出破绽来,但毕竟对方是人,人是无法不吃不喝不休息……
  这里没有所谓的时间概念,对我来说是一个优势,你就算能力再出众你找不到我,也没有任何意义,你站着不动,迟早会发疯,你如果挥舞长枪四处寻找我的踪迹,迟早也会累死,这场战斗我赢定了。黑暗中的莫钦如此想到。
  “还是不出来?想和我拖延时间吗?”吒翰冷笑道,突然将手中的长枪插入地上,接着伸手朝着先前自己扔开宇都宫政次的地方一抓,双手再一挥道,“生魂!找他出来!”
  妈的!你作弊!莫钦知道宇都宫政次的生魂,在那种状态下是完全可以发现自己的,只得立即从黑暗中闪身避过去,就在这个时候,吒翰挥舞长枪就朝着发现莫钦气息之处刺了过去,直接刺透了莫钦的肩头,随即顶着莫钦的身子朝山壁上冲了过去,将其钉死在山壁之上。
  莫钦在被长枪刺中的瞬间,看到远处市谷美羽依然蹲在那个位置上,用疑惑的眼神看着自己,顿时明白自己上当了,吒翰只是挥手演了一出戏,根本就没有利用宇都宫政次的生魂。
  “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对,杀手是要动脑子的!”吒翰抓着长枪的尾端,冷冷地看着莫钦,随即又对夜叉王等人喊道,“下一个是谁!?”
  “谁说我输了?还没完呢!”莫钦一把抓住长枪,大喝一声将其从肩头抽出来……

  第三十六章(上)'百兵之贼'

  莫钦握紧枪杆将枪头从体内拔出来的同时,吒翰也有些略为吃惊,毕竟以他的臂力,制住枪杆一般人是不可能拔得出来的,就算是实力较为强悍的李乾钧时常与他练习“夺抢”时,也没有办法使用蛮力从其手中将长枪夺走,只能使诈,即便使用巧力也不行。
  吒翰五指再一紧握,试图将枪头重新刺入莫钦的肩头,可握住枪杆的瞬间,却觉得自己握住的是一团棉花,一股绵力从枪头前方莫钦紧握之处传来,吒翰立即单手一松,一掌推在枪杆尾部,哪知五指松开枪杆再狠推枪杆尾部的短短两秒,莫钦竟已经侧身闪避开来,又一次隐入黑暗之中。
  “哼,要故技重施吗?这次我可真的会利用那个日本人的生魂,到时候他会魂飞魄散不说,你也得死!”等莫钦躲藏之后,吒翰收回长枪环视着周围道。
  黑暗中将自己完全隐藏的莫钦按住肩头的伤口,简单做了包扎不让鲜血流出暴露位置后,又仔细观察起那吒翰来。吒翰手中所用的是一柄“大枪”,在中国十八般兵器之中,枪有“百兵之贼”的绰号,意为贼猾。因扎枪技法之中有上平、中平和下平之说,并有“平中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防”的说法,基本技法就非常讲究,有四平、根不离腰、三尖相对等等贼猾技法,不过枪术之中新手最害怕就是近身战,通常都将对手保持在自己手中长枪长度的范围外。
  “莫钦麻烦了,吒翰用的是大枪,枪长4米,能灵活使用这种长枪的人相当厉害。”夜叉王低声对身边的胡顺唐道,“2米以下叫下枪,2米33称花枪,2米76叫中平枪,4米叫大枪,5米33俗称大杆儿,6米才能称为矛,还有11米的称之为毛竹大杆,通常两个人来使用,但针对的通常是骑兵,我在军队的时候……”说到这,夜叉王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顿了顿,见胡顺唐根本没有追问下去的意思,寻思了一会儿又道,“我在军队的时候,曾经学过枪术,因为我所在的部队性质特殊,十八般兵器都有不同的教头,但枪术是我认为最难的,因为使得好的高手,远攻近守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夜叉王看那吒翰,只是紧握长枪立于地面,呼吸不紧不慢,胸口的起伏也保持一定的频率,完全能看出他的自信,若是一般使枪的武夫,面对这种情况肯定是将大枪横于胸前,不过能称为神兵的大枪重量都不轻,长期横于胸前,会耗费不少体力。
  胡顺唐此时莫名其妙的笑道:“我倒觉得莫钦又会嬉皮笑脸的认输。”
  “又认输?”夜叉王摇头,“他不是很认真吗?”
  “别忘了,他是杀手,虽说现在知道他是古曼童的转世,不过他似乎对善人不会下手,如果是从前的你遇上他,你试试看。”胡顺唐干脆盘腿坐下来,静静看着两人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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