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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楼秘史:媚心计(出书版)+番外 作者:miss苏(王侯将相、一女n男)-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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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真?”两个大汉真的惊了。

    清笛仰头一笑。当然,喝完了酒之后的情形,她就不必说与外人听了。那天醉透了的她闹得,啧啧……不说也罢。

    清笛捏着酒杯向两个大汉祝酒,“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小时,亲眼目睹爹爹与麾下将士一同开怀畅饮,那时候尚小的清笛便每每被爹爹的豪情所折服。那时候会忍不住遗憾,自己怎地就生为女儿身,要被那些钗环规矩束缚着,不得如此尽兴。

    “哟,这位小哥莫非想要投军报国?”大汉听见清笛吟出这般的诗句来,都是挑眉,“老哥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朝廷的军队,莫去了!”

    那两个大汉显然也是有了酒意,压低了嗓音说,“不瞒老弟,老哥我曾经当过兵的,在西北跟西夏党项人干过……边陲蛮夷,原本尽不在我兄弟眼中,可怎知,朝廷的命令不过一味退守,不准主动出击!”

    “纵有豪情,也都被朝廷的龟缩给磨灭;渐渐的,连训练都废弛了。到后来——到后来整个西北边境的守兵,能顶盔贯甲的都没几个了,更何谈上马骑射!就算还有几个能拉得开弓弦的,可是羽箭射出去,飞不出二十步去——这样的军队,怎么抵抗得了那些骑射彪悍的胡虏!”

    酒入愁肠,化作英雄泪。那两个大汉都悲愤起来,“空有一腔报国心,却根本没有机会!自打三年前杨将军全军覆没,朝廷就再也没有了主动进攻的雄心;边境带兵的,竟然全都是不谙军旅的文官!纵然也有如同范仲淹大人一般,懂得带兵的文官;但是大多数根本就是一闻敌军来攻,只知转头逃跑的!”

    “如今朝堂上当政的主和派官员们,整天就知道欺瞒皇上,说边境一切都安;然后变着花样儿哄皇上吃喝玩乐……可惜了我汉家大好河山!”

    清笛听着,凄凉笑起来——也只有大宋朝廷才会这样干,唯恐武官拥兵自重,所以便用文弱的书生们来带兵!这虽然是太祖皇帝吸取了前朝藩镇割据的教训,但是也无疑于将整个大宋边境拱手让人!

    爹爹,便是这般政策的首当其冲者——最大的罪过不是真的据城不出,最大的罪过实是功高盖主,因为战功卓著而引得皇帝猜忌!

    清笛从渔夫手里劈手夺过酒壶来,索性将酒壶盖子揭开,将壶里的酒尽数倒进口中去!

    酒虽烈,却哪里比得上心中高燃的怒火!

    。

    “客官,鱼做得了……咱们厨子可是见过世面的,见了客官的鱼也都赞叹,说竟然是西子湖中可遇而不可求的飞天鱼呢!这般难得的鱼,厨子用足了心,做了一鱼六吃,客官可得好好品尝。”店小二再端着盘子出来的时候,态度倒是大变。

    原来他也知道了这是飞天鱼啊……

    “这飞天鱼,可有什么讲究?”那两个大汉都忍不住问。

    “这飞天鱼,讲究可大着!”店小二神秘兮兮起来,“咱们这西子湖名满天下,所以湖里也经常有贵人、高僧来放生祈福。有回,有位云游至此的高僧来西湖,当时正是天下大乱,苍生疾苦;高僧便在西子湖边做了三天法事普渡众生。”

    “说也神奇,就在法事的第三天,湖里的鱼忽然长了翅膀,从水里飞了出来!随着高僧诵经声、沐浴着礼佛的郁金之香,曼妙飞舞于空中——那样子竟然像极了佛经里的飞天!”

    “都说飞天正是因为每回有感于佛祖讲经,便会喜不自持,进而飞天而舞——那一日的百姓都惊呼,难道这现身说法的,莫非是佛陀真身!”

    小二说着也难掩满面兴奋,“这可是极大功德之事。自那以后,多少人都守在西湖边儿上,想要捞到一尾飞天鱼,却都不可得。但凡能得的,都是极大的造化。甚至有人说,这飞天鱼正是‘

    飞龙在天’的九五之数,极有可能……”

    再往下,店小二也不敢再说了,只以眼色示意。

    “竟然这般难得!”两个大汉也是皆惊,不由得转身望那渔夫,“这么珍贵的鱼,你竟然还卖给别人?而且,竟然是当街兜售!你这个人,是不是个榆木脑袋?”

    
127、酩酊大醉(更③)

        “哇……”清笛听着,醉眼朦胧地笑,“兄台,你竟然将这样贵重的鱼卖了给我,你可赔大了!”

    渔夫倒自淡然,“你,可欢喜?”

    “我喜欢。”酒意里的清笛俏皮而笑,转了眼瞳,叼着筷子,一盘子一盘子去打量那六个盘子的鱼。可惜眼前重影叠撞,她已是有点分不清什么是什么,手里的筷子更是拌蒜。

    “喂……”清笛撅了嘴,朝着面前的渔夫,“你的鱼,你既然卖了给我,你就得负责让它进我嘴里!”不是飞天鱼么?筷子夹不起来,自己飞进她嘴里嘛,让她嚼嚼嚼!

    邻桌两个大汉再度惊了——拜托,方才这小厮名叫连城倒也罢了,毕竟名字是爹娘给的,也怪不得他自己;可是他这会儿使出这娇媚的模样儿来,又是怎么巴宗事儿?

    宋代男子多文弱,有些阴柔的倒也有情可原;可是拜托总归不该是这副相貌的吧,哎哟……

    不过倒是难得,那渔夫真的习惯稳坐钓鱼台了估计,这会儿竟然依旧没惊,反倒乖乖地伸筷子夹了鱼,甚至小心翼翼看清了没有刺,这才送进清笛口中去……

    虽说隔着桌子吧,可是这么众目睽睽的,怎么看怎么让人都不由得跟着脸上臊起来……

    仿佛感知身旁两个大汉快要一头撞死了的模样,渔夫淡淡出声,“我欠她。”

    。

    哦……这么回事啊。渔夫估计是觉得既然是自己卖的鱼,总归该让主顾吃进嘴里,所以说欠她……这生意人可真好,果然如那小兄弟说的,杭州商人都是以义制利,故此才让古城杭州,繁华若斯。

    “好吃。”清笛醉得只能趴在桌子上,翘着唇角细细咀嚼鱼肉,笑得一双单眼皮的眼睛越发眯成一条缝。

    “还要,啊——”清笛倒是大方,向着渔夫又张开嘴来要。

    旁边的两个大汉实在受不了了,只能背转身去彼此相望,真是再看不下去这丑陋的小厮借着酒意做出的这副娇媚样儿了……

    渔夫倒也听话,再夹了一筷子鱼送进清笛嘴里去,低声哄着,“仔细别吞了鱼刺。”

    飞天鱼果然不同凡品,鱼肉细腻鲜美,吃得清笛险些吞了自己的舌头。只是眼皮愈重,吃着吃着都闭上了眼睛,还在咕哝,“那你就不许喂我鱼刺……敢扎我,掐死你……”

    那渔夫也终于忍不住了,在蓑衣和斗笠的掩映下,轻轻微笑。

    。

    迷蒙里,闭着眼睛,只品尝舌尖的美味,清笛仿佛又回了童年,回了当年偷酒喝的那间越酒铺子。那时候也是醉成这般样子,不过却满身满心的都是欣喜,仿佛魂灵都高高地飞上了天空,绕着房梁飘呀、飘呀……

    可是那间铺子究竟哪儿去了呢?分明记着,也是这般的,门口可见西子湖水,湖上莲叶田田;房后种着大片的桃花,风一来,粉红漫天……

    该当就是这个位置的,是不是?该当就是这间房子的。只不过时光易过,早已不知换了多少东主,因此都认不出了。

    。

    醉闹了一场,清笛从荷包里大方地扔出两锭大银,一个与了店家,一个与了渔夫。凤熙平素想方设法给她银子,她也没处去花;今日开心,索性大方些。

    摇摇晃晃站在门阶上,渔夫却没走,反倒招手叫了租赁的轿子来。

    清笛被西子湖上吹来的凉风一打,脑子倒是清醒了些,看见眼前的轿子便跺脚,“我不要坐轿子!我要,骑马!”

    切,今儿她可是扮作男子,她自己可想起来了。男人要骑马才威风,骑马!

    渔夫仿佛被雷劈了似的,站在下头隔着斗笠盯了她半天,最终还是摇头,“不行!”

    “要你管?”清笛小性儿散开,“本公子有的是银子,要骑马就骑马,要骑驴就骑驴!”

    。

    那渔夫嗫嚅了半晌,忽地说,“骑马骑驴都是常见,有甚稀罕!”

    “哦?”清笛醉着晃了晃,挑了眉毛去瞪那渔夫。真的,他说的有道理啊,她今儿既然这么有银子,干嘛只是普通地骑马骑驴呢?

    今儿既然已经放肆若此,她索性再放肆一番!

    清笛叉着腰,指着渔夫,“你背我!”

    都说晋代的士族最为风雅、懂得享受;人家士族公子出门来都不骑马骑驴的,人家都骑人。

    那其实也是因为士族公子们过于羸弱,上马上驴都上不去,还怕硌屁。股,索性让家奴跪倒在地,公子们坐在家奴背上,一步一步向前。

    从前从书上见了这般的记载,她都忍不住骂上两句;可是今日她反倒也要学样儿了!

    谁让眼前这个渔夫这般地——这般地讨厌!

    讨厌,好讨厌……想要一脚踹飞他,却又,忍不住伸手扯了他回来……

    讨厌!

    。

    这世上的人,果然都是怕恶人的。看看,她这样撒泼使蛮,渔夫竟然一声都没反抗,还乖乖背对她,蹲在了她面前。

    清笛深深吸了口气,捺住心底莫名翻涌起来的难过。走上前去踢了他屁。股一脚,“穿着蓑衣背我?你用鱼刺扎我还不够,还要用蓑草扎我!”

    清笛这一踢,失了平衡,脚也软了,扑通一声坐倒在台阶上。索性伸手绕过他脖子,去找他喉前的绳结,“我可替你脱了吧。”

    手臂绕过去,方知道他的身子竟然如此宽阔。她的手是在找他的绳结,却也仿佛是手臂绕着他的颈子……清笛不知怎地,呼吸陡然一乱。他身上的气息漫过蓑衣的领子,缭绕入她鼻息。

    宛如香迷。

    
128、莲心之苦(更④)

        “人马”脚步稳健,清笛伏在他背上,只觉奇异的安心。

    仰头,满目的绿柳红花,醉眼看春景,别有一份缥缈的美。眼前的一切都仿佛完美得不似真实。

    清笛忍不住再凑近他的颈子,深深吸进他颈子上散发出来的气息,醉着吃吃地笑,“喂,渔夫身上不是应该一身的鱼腥味?你怎地反倒没有?”

    “人马”仿佛一震,竟然忘了迈步。

    “……你身上的气息哦,像是春草嫩芽儿。蓬勃、青涩、清新、羞赧……”清笛也注意不到“人马”为何震惊止步,只一径说自己心内感受,“很好闻……”

    “人马”的呼吸沉了又沉,仿佛隐有哽咽,“因为——又到端午了。我方以兰草之汤沐浴过。所以你没闻见鱼腥味,只闻见青草香。”

    “哦,这样哦!”清笛用力点头。这便是原因了,正是!

    只是,心内欢欣随即被悲伤湮没——端午,又到端午了。

    。

    颈子上一大颗一大颗的水珠滴下,“人马”一怔,柔声问,“怎了?”

    清笛哭得鼻翼都颤抖起来,“都怪你,干嘛提到端午?我自己都用力忘了日子,你干嘛非要跟我提起来!”

    “人马”的手本抓着她的腿,这一瞬,紧得让她疼。

    “好了,就到这儿吧。”悲伤浮起,清笛推开渔夫,自己从他背上滑下来。脚步一散,跌坐在地。却依旧逞强,“我自己走便是了,你走吧。”

    清笛说着还在荷包里掏,掏,终于挖出一块银子来,“喏,这是车马费。”

    可是渔夫并不接银子,目光仿佛定定落在她荷包里——几块碎银子与铜钱彼此磕撞着,现出里头一枚簪首。

    “看什么?”清笛急忙扯开荷包。一个大男人的荷包里头却有簪首,的确易引人注目,便解释,“青楼里,我相好的相赠。”果然是醉了,张口便说这胡话。

    三年前的端午之夜,她手握金钗凌空而下,想要将金钗刺入少年脖颈,以死亡和鲜血了结了家国的仇恨。却终究在最后的刹那——推开了那少年。

    醒来时,才发现掌心依旧死死握着,却已是半截的簪首……以死逼问乌雅,终于知道,原来雪竟然在那刻,握紧了她的手,连同她掌心的钗子一同刺入了他的心房……

    乌雅等人混在马腹之下去救,怎奈雪依旧死死攥着她的手,无法分开;重力拉扯之下,竟然将那钗子活活拗断!簪首握在她掌心,而钗子的尖刺则留在他心房中……

    每每想及,便是倾心彻肺的疼。她却依旧舍不得丢掉这让她疼痛的簪首,一直放在贴身的荷包里,时刻带着。

    却没成想,今天却让这不相干的渔夫看见。清笛懊恼,赶紧收起荷包来,转身摇晃着起身,便想自己走开。

    。

    “你醉成这样,又要去哪里!”背后渔夫口齿竟然利落起来。

    “不关君事。”清笛暗自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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