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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眼,我于是也就没追问下去。前几天,有人看见一个女人从他家出来,一大清早,衣冠不整的,看出是风流了一夜,我想原来这张某人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我马上差人去查他的底细,一查才知道,原来呀——”张阿姨把声音压低了一些,说,“他是结了婚的。”锦绣望着他,他低着头沿着溪边走,好像感觉到锦绣的注视,抬起头来,碰上她的目光,却有面面相觑之感。锦绣突然恍惚起来,明明他只离着一条小溪,怎么感觉隔着一片大海。张阿姨说:“他还有个孩子,都快四岁了,他老婆带着,三四年前回了北京,就再没来过,他过年才回去看一回,所以,平日里一点证据都抓不到他的,我们都被他给骗了。”锦绣怆然地说:“嗯,这些都不关我的事,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先挂了。”她挂上电话,见张正勋从大门走进来,才几步路,就走了好些工夫,其实是锦绣实在等不急,迎着站起来;张正勋点点她的肩;说:“坐下坐下;不必搞得这么隆重。”锦绣坐下,身未动,心已远,身体软绵绵地堆在椅子上,灵魂远远地飞上了天,俯瞰着他们。她根本听不清眼前的他在说些什么,只看见他翕动的嘴,突如其来的一阵心绞痛,说:“我都知道了。”张正勋的声音收在半空中,旋落不了去,只得去握锦绣的手予以释放感情,锦绣抽回手,说:“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的。”张正勋说:“我和她早已经分居,我想离了婚以后,再告诉你的。”锦绣茫茫然地站起来,抓起桌上的包就走。张正勋赶上去挡住她的去路,锦绣偏了一点头,仿佛从未见过他,眼睛里都是好奇,说:“你太自私了。”他的计划她略能猜出一二,他以为,等她彻底地爱上了他,就算知道了真相,也离不开他了。但他小看了她,她天真的外表下有缜密的心思,她可以接受他离婚,一纸婚书不过真是一张纸罢了,但不能接受他有一个孩子,因为一旦有孩子,他便不会完全地属于她。她突然明白了那夜他说的话——你要是太在乎过去,你就不要和我在一起。那时她竟然一点道理也没悟出来。张正勋自知理亏,手缩回了裤袋里,退出一步,把身子侧向一边,锦绣顿了顿脚,迈不开步子,张正勋伸过一只手来按住锦绣的手臂,大拇指轻轻地来回摩挲她裸露出的一块皮肤,他说:“我是爱过你的。”锦绣埋着头,头发垂下来遮住她的面颊,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便什么也不再说,手臂往上抬了抬,使他的手滑下去。他知道留不住她,转过去背对着她,她径自离开了。
她走在路上,也不知道应该往哪里去,成都的天一向都是灰蒙蒙的不见阳光;空气都披着了颜色;罩在每个人的身上;像活在一个巨大的气球里,滚动着走,倒又是一种娱乐活动,漂在水上,人在里面不停栽跟头。现在回家还太早,于是她拦了一辆出租,去看苏九久。很久以后她回忆起那天,她觉得,也许那些话是由张正勋说,结束可能就没有那么糟。张正勋很可能会说服她的。
揿了半天的铃,也不见人来开门,锦绣想苏九久莫不是出去散步了,刚要走,门便被打开,只开了一个缝,一个男人探出一只头来,问:“你找谁?”锦绣说:“我是苏九久的朋友,你是谁?”那男人把门再打开了些,让开路让她进,说:“我叫颜子乐。”锦绣一下子反应过来,这不是苏九久写的那一纸的名字。
锦绣进了屋,因为是一楼,光线不太好,只见苏九久侧身坐在床上,她旁边还站着一个人,锦绣走近了一点才看清,居然是安姐。安姐说:“咦,你怎么来了。”“应该我问你才对。你怎么在这里?”安姐朝她使了个眼色,锦绣随目光看过去,只见苏九久脸上沾着泪,深深地看了锦绣一眼。那一眼有些责怪,又更是感激。锦绣才明白,她是极希望颜子乐知道这孩子的,通过旁人的多嘴,才显得苏九久的委曲求全与爱之深切。安姐把这事做到苏九久的心窝里去了,反倒是锦绣不懂人情世故。颜子乐并排和锦绣站着,锦绣打量他,他生得好漂亮,像电影里面走出来的人,带着菲涅耳灯打在脸上的伦勃朗光,表情一半在明,一半在暗。似曾相识,就是说不上来在哪里见过。她说:“你好眼熟。”颜子乐瞟她一眼,说:“我是大众脸。”锦绣轻轻地问苏九久:“你现在好点了么。”苏九久把眼泪蹭在衣领上,笑逐颜开,是真正的五月里和煦的晚风。她娇羞地说:“好些了。”天哪,从来没有听过她这样的声音,听得锦绣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锦绣咧了咧嘴,想说,诶,你正常点好不好?
蜀红 七
【7】
苏九久很快便与颜子乐领了结婚证,也就是所谓的“奉子成婚”。锦绣怎么也想不通,颜子乐明明不爱苏九久,怎么轻而易举地就妥协了?安姐总是一脸神秘的笑,径自让旁人去猜,更让人觉得她的神通广大,在圈子里名声大噪,一连几个月,各居委会的黑板报都写着关于安姐的先进事迹。
锦绣在苏九久婚礼那天当她的伴娘,穿着水红色印花礼服,头上别着一只镶水钻的蝴蝶结,端着个放满糖果的盘子站在门口,腿上被叮了好几个大疱,也不敢用手去挠,怕把丝袜给抓破,不时用左脚去蹭蹭右脚,又用右脚去蹭蹭左脚,看上去像是憋了一泡尿。她看见苏九久日趋肥大的身体,硬是挤进了一件绣着凤凰的旗袍里,旗袍的衩口开得很高,把苏九久的一双漂亮的腿露在众人的面前,根本移不开眼睛。锦绣没见到新郎,向新郎的朋友打听,才知他去了厕所好一会儿,她站在男厕的门口,轻轻叩门,只听见里面有人在哭,锦绣便转身走开。苏九久没问,只是拿眼看锦绣,锦绣摇摇头,苏九久的目光便暗淡下去,说:“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安姐是他们的证婚人,用极不标准的普通话向来宾介绍苏九久与颜子乐是如何地相知相恋相爱,没一句是真话,大家都知道点底细,也装模作样地望着他们目不转睛地笑,不时附和着赞许地点点头,大气不敢出,连小声交谈都不敢,怕是让人会错意,以为是在揭他们的疤。所以,这是锦绣见过最安静的婚礼。像一场葬礼。
婚礼结束,安姐找到锦绣,说:“该是解决你个人问题的时候了。”锦绣摆摆手,说:“得了,您别再害我了。”安姐一脸不悦,也不敢多说,怕把锦绣说冒火,锦绣现在脾气越来越怪,动不动就冒火,冒火不是大吵大闹,大吵大闹倒也好,一下子就过去了,可怕的是她既不吵也不闹,安静得像得了失心疯的女病人,懒懒地赖在房间,面对着窗户,一坐就是一下午。大家都想,可能是被张正勋的事情给刺激了。安姐说:“我总得给你找个好人家的,算是将功补过。”
有一天,锦绣做完家教,在公车站等车,一辆红色的福特停在她的面前,从窗口伸出一只圆圆的头来,竟是那位结了婚的女友。她比以前更要胖,穿着肥大的连衣裙,裙子里伸出一双肥大的腿,腿上起了无数小酒窝。她说:“锦绣在等车呢,要不我送你一程。”锦绣想屋漏偏逢连夜雨,弯下腰去,怡然大方地笑着说:“不用了,我坐公车也方便。”那女友说:“怎么不让你的保时捷来接你?”锦绣说:“你不知道么,我没和他在一起了。”女友把手肘搭在窗上,像是要长谈下去,落井下石地说:“哟,我一早就说过,你的脾气得改,哪个男人受得了。”锦绣的一绺头发落下来,她用手把它刮到耳后,说:“唉,只怪他只读过高中,我一直觉得和学历低的人恋爱很可耻。”那女友实在是恨锦绣的伶牙俐齿,因她老公就没读过多少书,她怪声怪气地说:“你们大学生眼光是要高些,眼高手低啊。”她话锋突然一转,说,“对了,我前几日碰见你以前那个男朋友了。”锦绣说:“哪个男朋友?”女友说:“就是去了澳大利亚那个,我在超市碰见他,抱着一个孩子,我还以为是撞鬼了,吓了我一跳,跑上去捏了他一阵,看是不是活人。”锦绣刷地白了脸,问:“他都有孩子了?”女友说:“他不是死了么,难道他家里人伙着他来骗你?”锦绣直起身子,再没去理过那女友,见有一辆公车驶来了,也没见是几路,就跳上去,有许多的座位也不坐,直愣愣地拉着拉环,看着车窗外飞快倒退的景物,淌下眼泪来。
咦?怎么事情过了这么些年,她才晓得了痛?
其实那个男人并没有死,死只是她的一个臆想。那个男人在同她相恋两年半以后选择了另一个女人。连他自己都说那女人一点也不如她。她输得好冤枉。
分手那日,她坐在河边抽完三包“娇子X”烟,她觉得,只能想他死了,心里才会好过一些。死,也算是个善始善终。更重要的是,只有这样,她才没有输给过任何人。尽管,她是输得那样彻底。
蜀红 八(1)
【8】
转学生梁景成是万人迷。
他少有来上课,据说他家很有钱,走后门进的大学,不过是来混个文凭。当然也只是据说。从没有人见过他到底多有钱。他的身世成了一个传说,越发地吸引女生的关注。锦绣就是其中一个。因她是班长,就有了更多亲近他的机会。要考什么科目都是她打电话通知他,简直成了私人秘书。原先他并不知道她是谁,连她的电话也没存,每次打过去,他还会问:“你好,哪位?”弄得她很不了然,说:“下次再不通知你了,气死人。”梁景成说:“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胖胖的女生。”锦绣一听这话,气得浑身颤抖,说:“你凭什么这么羞辱我?”“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
要知道,“胖”这个字,对微胖界的人来说,是讳莫如深的字眼。能大大方方地承认和笑侃自己胖的人,要么是无可救药的大胖子,要么是根本就不胖的人。锦绣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心理承受能力相当有限。她每每想起他说“你就是那个胖胖的女生”,便有一种龌龊之感。借用此话来鞭策自己,“每日三省吾身”,一日三餐只吃水果和蔬菜,因底子好,也没把身体拖坏,死扛了两个星期,人果然瘦些了。人一瘦,穿什么都好看。以前胖,把胸和屁股胀得圆圆的,现在瘦了,胸和屁股还留在那里,就成了曲线。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走路的时候,整个人都是一颗有弹力的糖,在地上蹦蹦跳跳,被人喊,一转身,是漂亮的鲤鱼跃龙门。她迈着自信的步伐走到梁景成面前,撩撩头发,叫他交一张用于图书证上面的寸照。他说:“上回不上交了么?还要交?”梁景成是交过一张,但被她私藏了起来。原因是她曾听过一个关于“虔诚”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孝子出远门,回家的路上,才想到他母亲交代他,要他带一颗舍利子回去。他万般无奈,只好随地捡起一颗地上的石头,拿回去骗他母亲。他母亲拿到石头,真以为是舍利子,如获珍宝,放在神龛里,每日三拜。久而久之,那颗石头真被赋予了灵性,真成了一颗有灵性的舍利子。她初次听这故事时觉得好不可思议。这完全就是一个励志的故事嘛。她被这故事点化,也煞有介事地把他才上交的照片贴在床头,睡觉前都要对它念一道咒语,“让他喜欢我让他喜欢我”。她坚信——只要功夫下得深,铁棒也能磨成针。后来梁景成真喜欢上了她,在她班里便刮起了一阵“贴照片风”,一进女生宿舍,人人床头都贴着一张男生的寸照,不小心看,还以为是遗照。
有一天,她替梁景成领了英文卷子,约他在一家咖啡馆见面。终于有了正当的借口见他,她完全是在逼他出来。她威胁道:“你不把它拿去做了,小心你这学期没分。”他考虑了下,说:“嗯,那么晚一点,我打了球就过来。”但她还是早早地去了,故意背对着门坐,免得他迎面进来就看见她,好像她在翘首以盼他的到来似的。是汗味先进来的。她晓得他来了,也不抬头,忘情地做着卷子。他在她的身后站了站,确定是她,才走到她的对面,手里抱着球,头发湿湿地粘在额头上,问:“你来多久了?”“有点久了。”锦绣不看他,咬着笔管,看上去像是被什么题给难住了。他坐下来,说:“不好意思让你等了这么久,每次都麻烦你,改天请你吃饭。”锦绣瞟了他一眼,把手下的卷子按照顺序理好,递给他,说:“给,帮你做了。”梁景成一愣,接过来,说:“你太好了,真的,你真是太好了,不然我等下回家还要自己做,肯定做不完,而且我英文那么烂,根本做不出。”锦绣喝了一口咖啡,在心里叫苦,她最不喜欢喝咖啡,更何况都凉透了,从喉咙一直凉到了心。还得这么把架子端着,要人以为她是大家闺秀,正好与他门当户对。她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