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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武几乎难以相信,自他练成黑沙掌以来,三十年掌下从未有过一个活人,这只手居然会被人以肉掌击碎?这的确是使他无法相信的事实。
但是他的眼睛却告诉他一件极为丑恶的事实,他的右腕已光秃秃的,只有几条血筋拖着,手指、手掌已经整个不见了。
先前只有麻木震痛的感觉,那是因为他的意志在策励着,使他不会想到受创的会是自己,再者,突然而来的巨创也不会立即感到痛楚的。
直倒肉体的感受与精神并为一致时,他才真正地感到痛了,一种椎心刺骨,难以名状的剧痛,使他全身都起了颤抖,同时内腑的翻腾也有了感应,就像是一壶烧沸的热水,而又盖紧了壶盖,在汹涌着、沸腾着,立刻要爆开来似的。
眼前只见金星乱舞,许武知道自己不能开口,不能倒下,这一倒下,就永远起不来了。
但是他没办法,因为他的腿也软了,突地眼前一黑,一蓬血雨冲口而出,身子斜着倒了下去。
一切的痛楚也似乎突地消失了,他只感到疲倦,只想闭上眼睡一觉,只可惜他连那点力气都没有了。
耳朵里很清晰地听见哈吉泰的声音道:「许武,你以为你的黑沙掌是天下无敌了,却没有想到我艺出天山,而天山的绝艺金砂掌此你仍胜一筹。我若一开始就跟你对掌,虽然可以胜你,但我自己却不免要吃点小亏,而我却是一点亏都不吃的人,所以我先逗逗你,而且还弄断你三根指头;那固然不足影响你发掌,却可以使你的劲势打个七折,再全力跟你对上一掌,你怎能不一败涂地呢?许武!你下辈子如果还有机会做人,就该记住一个教训,就是千万别跟哈萨克人作对。」
许武没有听完这篇话,哈吉泰说到天山的金砂掌时,那已经是他在阳世间听到的最后一段话了。
他也没有闭上眼睛,因为他是死不瞑目的。
园子里能动的人都走了,只剩下满地的残尸。
孙小琴走过来问道:「哈大哥!你真行,刚才一场恶斗,看来都叫人害怕,真想不到你的掌力有这么强。」
「我的掌力强,他的掌力也不弱,而且我们都是练的外门硬功夫,一碰之下,才有这种结果,而且我还先取了一点巧,否则我自己多少也要吃点亏。」
「你真的没受一点伤吗?」
「重伤不至于,轻伤是难免的,现在我这条胳臂还是酸麻麻的,两个钟头内恐怕恢复不了。」
「哈大哥!你也是的,已经把他给困住了,我只要一颗子弹就可以解决他了,又何必要跟他硬拚呢!」
「孙姑娘,我们哈萨克人,讲究的是血债血还,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他用掌劲伤了我兄弟,我就要以掌劲来讨回那笔债,才能慰阿鲁在天之灵。」
阿吉过去了,屈下一条腿,哽声道:「小王爷!请允许我剜出他的心来,血祭我的哥哥!」
哈吉泰立刻摇头道:「不可以!这人也是一条好汉,在生死的关头,他没有逃走,人死了,就已经还清他欠我们的债了。」
「可是他的命比不上哥哥的珍贵。」
哈吉泰飞起一脚,把阿吉踢得滚了两滚,厉声道:「阿吉!亏你还是本族的教士,居然把可兰经的圣典都忘了,默罕默德大先知告诉我们说,一个生而勇敢、死得壮烈的人,灵魂都是一样的尊贵,都值得我们去尊敬,即使是我们的敌人亦然。这人在生死关头,并没有像懦夫一样的逃走,也没有乞怜求饶。」
「那是他知道我们不会放过他。」
「但他仍然是站着战死的,再说他只是杀了阿鲁,有没有侵害到阿鲁的遗体?」
「没有!他那时急着离开……」
「不管那时是什么情况。反正他已经付出他的生命做代价了,何况他还多付了一只手,阿鲁的身体却是完整的,我们所取已经太多了。」
吴长胜道:「人死不计怨,伤害死者的遗体,那是卑劣的行为,小王爷的心胸很值得钦佩,我们走吧!」
哈吉泰点点头道:「夏兄弟呢?」
「他刚才还在暗中照应着,现在可能已经走了,目前他还是不露面的好。」
「这倒也是,现在还没人知道他在那里,那对夏维光而言,的确是一件最伤脑筋的事,而且也能省了不少麻烦,否则夏维光会不顾一切,出动所有的力量来对付他的,我没想到夏维光手底下的实力还真不弱呢!」
吴长胜轻叹道:「岂止如此,夏维光本人的功夫也很厉害可观,这四大天王只是他昔日的手下而已。」
「那么夏维光本人一定比他们身手高了?」
「那是一定的,他们是混黑道出身的,讲究的是能者为尊,夏维光是他们的老大,当然要比他们身手高!」
「这是以前,经过了二十年养尊处优的生活,功夫就得搁下了。」
吴长胜道:「夏维光不会把功夫搁下的,他来到青海后,受到老王爷不少的指点,功夫已经深进了不少,迈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到了那个境界以后,用不着每天苦练了,只要每天拨一点时间温习一下,就能循序而进了。」
哈吉泰微微一震道:「那已经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境界了,至少已在我之上。」
吴长胜微微一笑道:「小王爷,如果你的功夫只有你所表现的那些,绝对是胜不过他的!」
哈吉泰沉思片刻才道:「我的功夫虽不止我表现的那一点,但我隐藏的也不会太多,因为有一项我是绝对超不过去的,那说是功力与火候,这是时间累积而成,投不了机,取不了巧的。」
「不错!在火候上,你是追不上他的。所谓火候,就是用招的纯熟与稳健,一个招式,他发一千次,每次都绝不走样,甚至用劲都是相同的,第一掌打碎五块砖,第二个掌落下,仍然是碎五块砖,你就不行了,最多只能到十次,第十一次,绝对要变了样子。」
哈吉泰道:「老爷子你说得太客气了,我在第三次就控制不了劲道,越来越猛了。」
「越来越猛?」
「是的!前个月我还试过,也是练我的金砂掌,第一掌碎了十块砖,第二掌还能维持十块,却已勉强,第三次我怕劲力减退,加了把劲,却碎了十七块。」
「你是用块砖试的?」
「以前只用十五块,近两年才加到二十块。」
「你已经能有十七块砖的功力,那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就,我老头子到现在,也只不过达到十五块而已。」
孙小琴听得不解道:「才十几块砖,那也没什么了不起,我是没练过,但一掌下去,七、八块总没问题,我哥哥一下子能劈二十块呢,你们难道还不如他?」
吴长胜道:「孙姑娘,那可不同一般的劈砖。」
「有什么不同,还不是把砖块叠起来,两头搁实,中间架空,一掌拦腰砍下去。」
吴长胜笑道:「那是外行人的练法,看起来唬人,有点蛮力的人都可以做到。有真功夫的人,练法就两样了,你们劈砖是从上面碎起,我们却是由下面裂起,一叠二十块,上面丝毫无损,下面的碎几块,就要看功力的深浅了,一块块的算,十九块就到了巅峰。」
哈吉泰笑道:「老爷子说的是内家掌力,我们外门功夫的方法大同小异,二十块砖重叠,却是放在平地上,不过是搁实的,举掌下劈,砖从上面碎起,碎一块计一级,碎到底为止。」
「那外门功夫不是比内功要更胜一层,多碎一块砖!」
哈吉泰道:「这很难比的,硬功着重在阳劲,着物传劲,内家手法,着重在透物传劲,一掌震碎人的内腑却不伤一点皮肉,不像外门功夫,把人打得血肉模糊,算起来,吴老爷子的十五块砖,比我的十七块砖的火候又精深不知多少倍呢?」
孙小琴道:「你们两个要是对上一对呢?」
吴长胜笑道:「那可对不得,他的一掌能在我身上拍个大洞。」
哈吉泰道:「老爷子却能把我的五脏六腑震成碎肉!」
孙小琴道:「那又分什么高低呢,反正挨上了都活不成,也分不出强弱。」
吴长胜一笑道:「掌劲打在身上是无法分强弱的,但是互相交换一掌就有高低了,就像小王爷跟许武那样,弱的一方躺下,强的一方站着。」
孙小琴这才陷入沉思道:「夏维光如何呢?」
吴长胜道:「不清楚,但绝对比我强,否则我就自己去找他了,不必等夏少爷成长。」
哈吉泰道:「我们倒不必为此耽心,夏维光虽强,但是夏兄弟的功力如何,我们却不得而知。珠玛大喇嘛是宇内仅存的第一高手,他调教出来的人,不会差到那里,他若是没有几分把握,绝不会轻易叫夏兄弟出来。」
吴长胜一叹道:「少爷在四年前就满二十岁了,依照规矩,那时他已有接掌王位的资格,但是珠玛大喇嘛却一直没有放他出来,必然是因为他的功力不足,今年却是限期的最后一年,非出来不可,因此少爷虽然出来了,却不见得就是他的功力已能胜过夏维光了。」
「那该怎么办呢,志昌不是没有希望了吗?」
「这也不见得,少爷是来继承王位,不是来比武功的,武功只是保护他不受伤害而已。」
哈吉泰也一笑道:「而且现在已不是全仗武功的时代了,像孙姑娘的两把枪,功夫练得再快,也经不起她两颗子弹打的。」
吴长胜轻叹道:「是的,从西洋的枪大批传入之后,武功已经不是防身自卫的唯一方法了,所以现在肯下苦功练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我老头子以前是最看不起枪手的人,现在居然也练了一手的长枪,就是这缘故,我们不能不向现实屈服低头的。」
哈吉泰笑笑道:「老爷子的话不是没道理,但有时也不见得完全如此,像我跟夏兄弟都不会玩洋枪,我们这一路上,就凭着双手,也闯过了不少颇有名气的枪手的拦截,枪械虽然厉害,但是要杀死一个有武功底子的人,究竟比对付一个普通人要困难得多。」
孙小琴道:「可不是吗?我的双枪多少也闯出了一点名堂,可是要我跟哈大哥面对面地较量,一定是我先躺下去。」
哈吉泰笑道:「面对面或许我们俩还有得一较,但若是在背后的十丈之外,我只有等死的份。」
「我从来也不在背后打人的冷枪。」
「所以你不是一个枪手,一个枪手要杀人,根本不问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只求达到目的,以及对他自己最有利、最安全的时机。」
「那一定是个不入流的枪手,放枪虽然不像练武那样,需要多年的苦练,但是也需要技术的,把枪法练好了之后,连带也会影响到一个人的心理与自尊,就不愿意在背后伤人了。」
哈吉泰点头道:「不错,我用错了名称,那种人不能称为枪手,而是一种杀手,一种用枪来杀人的职业凶手,他们唯利是图,没有尊严,以暗杀为手段,以杀人为职业,只要付出代价,他们就会听命而杀人。」
孙小琴道:「这是枪手中的败类,任何一个枪手碰上这种人,都不会放过的,我自从学成枪法之后,一共杀死过九个人,有七个就是这种家伙。」
「我杀的比你多出好几倍,我的父亲,就是被仇人雇用的职业凶手用枪暗杀的,所以我艺成下山为我先父报仇,除了元凶首恶之外,我对这一类的人尤其痛恨,到处追杀这一类的凶手,遇上的固然不放过,有时更多方打听,找到这种人去除掉他们,外界传言我是最痛恨用枪的人,专门跟枪手过不去,那是不确的,我只是对这种人不容情而已。」
孙小琴道:「哈大哥,你这么一说,我总算明白了一件事,本来我一直在奇怪,你把积石崖的长枪接手过来,交给你的族人使用,那似乎与你的作风不同,你一向是最讨厌用枪的。」
「我怎么会讨厌用枪呢,这种武器已越来越普遍,在大漠上,很多部族都已成立了枪兵部队,我难道还要把他们都杀光不成?我以前没给我的族人配备枪械,是因为沙漠上的枪枝太贵,我们买不起好枪。」
孙小琴道:「这种长枪和马枪在那里都很贵,可是你可以不必非要这种枪呀!」
哈吉泰道:「不,我若是要族人用枪,就一定要用最好的,否则我宁可弃而不取。」
「为什么呢?差一点的枪枝也总比其他武器好呀!」
「我们这一族的对头很多,而我们的战士却又要经常出去,族里留下的人并不多,若是我们不用枪,有些人不好意思去对付他们,大漠上的回教部族互相之间也斗得厉害,只是我们要遵守着一个原则——公平,别人若是用枪兵对付一伙空手的人,那就是谋杀,势必会引起公愤的,他们没有枪反而安全一点。」
「原来是这个原因,那现在你们不是要受到攻击?」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