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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圭勒市到伊丹瓦镇的简易公路很是破烂,停停走走,沿途加了一次油,整整一天之后,我终于在太阳落山前,来到距离目的地还有十公里的一处山谷。在这里,一辆警车横在路上堵住通行道路,两个身着制服的警员站在路边,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我被一位拎着狙击步枪的警员拦了下来,等我说明来意后,警员用很严肃的语气对我说:“陈先生,请你把那只骨灰匣打开,我必须检查一下。”我理解他的用意,毕竟现在走私违禁品的行为很是猖獗,这里又靠近边境,他也无法肯定匣子里装的是不是违禁品。
事实上,就连我也不知道匣子里装的究竟是不是骨灰,但我是个谨慎的人,也提防着沿途会遇到检查的警察,所以我在出发之前,去拜访过一位熟识的朋友。那位朋友在警犬队任职,喂养了一条擅于嗅闻违禁品的狼犬。他的狼犬曾仔仔细细嗅闻了那只骨灰匣,并未发出任何表示警告的犬吠声。
所以我大大方方地将匣子交给了警员。警员撕开封条,又用一块刀片撬开了匣子,恰好有一阵风掠过,刹那间一蓬褐色灰尘飘出匣子,空气里顿时洋溢着一股霉变腐败的气味。
果然是骨灰,那警员灰头土脸,一脸晦气,将骨灰匣还给了我。我在接过匣子的一瞬间,却发现匣子里的骨灰下,似乎藏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片。
那张纸片写着什么?会是一张遗嘱吗?
没待我多想,那个警员又递给我一张名片,说:“要是看到有什么可疑的人或事,记得给我打个报警电话。”名片上写着这个警员的名字,他叫查旺,还是个高级警官。
我不动声色接过查旺警官的名片,盖好骨灰匣的匣子,骑上摩托车,离开了这处临时检查站。
——2
实事求是地说,我很缺钱,但仅靠这家名为TNPT的跑腿公司,我是很难发财的,所以有时不得不动上一点歪脑筋。不过,平时替人送货,货物都贴好了封条,我根本没法动歪脑筋。但现在手里这个骨灰匣已经被检查的警员打开了,封条也被撕毁,因此我可以仔细看看骨灰匣里的那张纸究竟写着什么。
如果是一张可以随时随地兑换的现金支票就好了。
我在一处弯道停下了摩托车,取出骨灰匣,打开后迫不及待地取出了那张埋在骨灰里的纸片。
纸片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汉字,当我看完后,立刻用力吞咽下一口唾沫。
这张纸片竟是一张地契,所有人栏目上写着莫龙的名字,而地址则位于伊丹瓦镇内,面积不小,足有好几百亩,想必价值不菲。
我的脑子开始疾速运转。为什么写着莫龙名字的地契,会藏在骨灰匣里,让人送到伊丹瓦镇去呢?而且签收人也是莫龙?
思考了良久,我也没想出答案。既然地契上已经写有了莫龙的名字,那么我也就没机会从中捞上一笔,再思考也是做无用功。于是我失望地重新跨上摩托车,继续向目的地行进。但刚一上车,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摩托车的汽油就快耗尽了。
我在出发前就为摩托车灌满了汽油,沿途也加过一次油,但自从上次加完油后,一路上就再没遇到一个加油站。我真有点担心要是过一会儿耗完油后,我是不是只能推着摩托车才能抵达伊丹瓦镇。
万幸之下,骑了一会儿,我转过了一个急弯,就看到前方不远的地方有一幢低矮的土墙屋,原来是个小型的加油店,真是落雨天遇到卖伞的,瞌睡时碰到卖枕头的。
我赶紧将摩托车停在这家小店外,朝店家大声吼道:“麻烦给我加满汽油!”
几秒后,店老板从店内走了出来,这是一个M国本地人,身材矮小,肤色黝黑。他一看到我,就惊声叫道:“莫龙,你回伊丹瓦了?”
我吃惊不小,他怎么管我叫莫龙?是认错人了吧,莫非我长得很像那个叫莫龙的人吗?我正想否认,但一想到那张写有莫龙名字的地契,我便支支吾吾不置可否地答道:“嗯嗯,快帮我把汽油加好。”
店老板拎着加油枪,走到我的摩托车旁,一边加油,一边说:“莫龙,你有两年没回来了吧?这次是回来收租的?咳咳,话说也到了交租的时候了。”
坦白地说,我是个很出名的人,从店老板的话里,我立刻就分析出,莫龙是个地主,伊丹瓦镇里有人租了他的土地。而且莫龙两年没回来了,现在正是交租的时间。
我心里顿时涌起了一个坏念头。既然从店老板口中可以得知,我的长相与莫龙有着几分相似,而且莫龙现在又没回伊丹瓦镇,为什么我就不能冒充他的名义,把镇民使用土地的两年租金收走呢?
我正盘算时,店老板已加满了油,回到店里。我正想问他,我该付多少油钱,却见他捏着一叠钞票走了出来,对我说:“莫少爷,我租用您的土地两年,应付您两百美金租金,扣除刚才为您加油的七美金,这是一百九十三美金,请您收好后,给我打个收条。”
送上门来的钱,要是不收,会天打雷劈遭天谴的。
我收了钱,写好收条,便忙不迭地跨上摩托,扭了一下油门,向不远处的伊丹瓦镇驶去。我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接下来我将要冒充莫龙的身份,收取镇里所有租金后,再远走高飞。
——3
伊丹瓦镇位于山谷之中,四周都是坡度极陡峭的山峰,唯有一个山口可以通行。当我行驶到山口的时候,发现在一侧的山坡上,几乎所有树枝的末梢上都挂满了白色幡旗,地上则随处插着烧尽的蜡烛,蜡烛旁散落无数香灰。
呃,这山坡上是一座墓园。真是晦气,怎么会将墓园修建在通往镇内的必经之路上呢?太不吉利了!
我暗骂了一声墓园的规划者后,便驾驶摩托车驶入了伊丹瓦镇中。
这是一个到处都修建着哥特式建筑的小镇,金色的尖顶,爬满墨绿色攀缘植物的由大石块建成的外墙,五颜六色绘有圣经图案的半透明落地窗……或许是因为心中怀着不可告人目的,我竟感到一股莫名的阴森氛围正从这石板铺成的地面之下缓缓游移而出,包裹住我的躯体,令我体会一种没有来由的不真实感受。
我刚在路边停下车,就看到街边一爿卖糖水的店铺中冲出一个本地中年妇人,她一看到我,便大声尖叫了起来:“莫龙少爷回来了!离家两年的莫龙少爷终于回伊丹瓦镇来了!”
我微微一笑,看来我和那个莫龙果然长得十分相似,就连镇里人都无法分辨。
这个中年妇人走到我面前,摸出钱包,从里面取出一叠美钞,递给了我,说道:“莫龙少爷,早听说这几天您要回来,我已经准备好了两年的房租,您收好,这是两百美金。”
我面无表情地收了钱,写好收条,转过身准备离去时,却看到一个身材微胖穿着考究的老头向我走了过来。我不认识他,正为怎么称呼他而犯愁时,却听身旁把那卖糖水的妇人向那老者打了一声招呼:“哈曼镇长,下午好!”
原来这个老者就是伊丹瓦镇的镇长,我也赶紧微一欠身,不卑不亢地说道:“哈曼镇长,您好,我回来了。”
哈曼亦恭敬地行了个礼,说:“莫少爷,你终于回伊丹瓦镇了。我那份租金也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你现在就到我家里去拿吧。”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还带有一点M国南部地区的口音。
真是令我大吃一惊,这个叫莫龙的人,究竟拥有多少土地呀?怎么就连镇长也租用了他的土地?不过,总不会整个镇子都是他的吧?究竟我该找哪些人收取租金呢?而且从刚才那卖糖水的妇人口中,我也知道了,莫龙确实会在这几天赶回伊丹瓦镇收租,所以我想要冒名顶替的话,必须得速战速决,赶在真正的莫龙回来前,拿了钱立刻就离开这里!
于是我对哈曼镇长说道:“镇长先生,您也知道,我这次回来行程匆忙,不能在镇里呆太长时间。如果我一家一家收取租金,肯定会耽误太长时间,所以我想拜托镇长先生,代我收取所有租金,再转交给我。”见哈曼有些犹豫,我又用轻得只能让我们俩人听到的声音对他说,“如果您能代劳,我愿意免去您这两年的租金。”
哈曼脸上顿时露出贪婪的神情,他对我说:“好吧,莫少爷,不过您得给我一份委托书,还有地契的复印件,不然我怎么向别人收取租金呀……”
嘿,真是太幸运了。我这里还真有地契,到镇公所复印一份就行了。
而这时我也不禁揣测,那个让我来跑腿送骨灰匣的,说不定就是莫龙本人。因为他知道这份地契太重要了,是收租的凭证,随身带着不安全,所以才叫了一个跑腿的人帮忙代劳。幸好他来我的公司时,没见到我本人。要是他看到我长得和他极为形似,绝对会取消这笔业务。呵,人的运气一旦来了,挡都挡不住。
——4
镇公所是一座四层高的黑色楼房,四四方方,就像一只骨灰匣。哈曼的办公室在三楼,在他的办公室里,我写好了委托书,又复印了地契。接过了复印件,哈曼毕恭毕敬地对我说:“莫少爷,赶了一天路,现在您一定很累吧?要不要到镇公所四楼的客房里休息一下?客房才装修过,新装了按摩浴缸,还有二十四小时热水供应。”
我是骑摩托车到这里来的,骑了整整一天,脸上身上都是灰尘与泥土,正需要好好洗个热水澡,于是我同意了哈曼的建议。
第33章 CHAPTER 11 (2)
哈曼出门替我收租去了,我则独自一人上了四楼。四楼是镇公所改建来用于招待州府来人的客房,装修甚是豪华。在接待台坐着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正阅读着一本小说。男孩向我行了个礼,说:“刚才镇长先生已经用内线电话通知我了,莫少爷,请您到404号房休息,洗澡水已经为您准备好了。”
我道了声谢后,从已经收到的租金中抽出一张五美金的钞票,递给男孩,并顺口问了一声:“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答道:“莫少爷,您忘记了?我叫贝迪,两年前您回来收租时,也是我为您服务的。”
“呃……”我不再说话,我有点害怕自己会言多必失。
贝迪拿着钥匙,为我开了404号客房的房门。我进屋后,却见他并没走。我有点不悦地问:“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贝迪面色狐疑地答道:“每次您回来,洗完澡后都要让我为您做个全身按摩,祛除疲劳……您忘记了吗,我是伊丹瓦镇里最棒的按摩师!”
呃,难怪贝迪年纪轻轻,竟会在镇公所的客房里担任接待员,原来还身怀绝技呀。
我讪笑了一声后,进了浴室。泡了十分钟澡后,我赤裸着上身回到客房中,见贝迪已经准备好了玫瑰精油,正等待着我。
我趴在了床上,等着贝迪在我的背上涂抹玫瑰精油。而这时,我突然听到贝迪用诧异的声音问道:“莫少爷,您背上的文身呢?”
我蓦地一惊,下意识地反问道:“什么文身?”
贝迪答道:“两年前为您做按摩时,我曾经看到您的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的文身。您当时还给我说,守护天使是你最崇拜的神灵,而且著名球星贝克汉姆的背上,也有同样的文身。”
我皱了皱眉头,真糟糕,这个叫贝迪的男孩,竟然知道真正的莫龙背上,有一个守护天使文身。而我没有文身,贝迪自然会猜测眼前这个男人并不是莫龙。
我只好匆忙找了个借口,答道:“呃,有文身的人,总是被别人误会成混黑道的烂仔。而我是个有身份的人,一直从事着正当生意。我不想让别人误会,所以去州府的整形医院做了个激光手术,把文身去掉了。”
或许这个理由还算过得去,贝迪一脸艳羡地说道:“真棒,激光手术真厉害,居然连一点文身的痕迹都没留下。对了,莫少爷,您是在哪家医院做的手术?我回头得给镇长先生说一下,他早就说要把他儿子送到州府去,把胳膊上的文身去掉。”
真糟糕,我可不能让贝迪给镇长说这件事,就算他会被我的谎言迷惑,见多识广的哈曼镇长却一定不会中计。
看来要让他闭嘴,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死人是永远不会泄密的。
——5
我对贝迪说,我会亲自向镇长介绍那家州府的整形医院。说完后,我便换了个话题,问:“你知道镇里有没有小路,可以通往山口外的墓园?”我解释道,“我得去墓园拜祭一下多年前的一个好友,但我又不想走镇里那条马路,因为我那位朋友的名声不太好,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要去祭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