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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证人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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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作聪明,你这小杂种!”他放下手枪,小心地放在座位上。马克按摩着额头上肿起的疙瘩,咬着嘴唇,他的手在颤抖。他把它们放在两腿之问。
  “再过五分钟我们就要死了,”他一本正经地宣布说,并举起酒瓶放到嘴边。“你我两个好朋友要去见上帝啦。”
  里基最后从惊吓中清醒过来,能动弹了。他的上下牙齿在咯咯打架,牛仔裤湿漉漉的,但脑子在思考。他用手和膝盖撑起伏着的身子,消失在草丛中。他肚子贴地向那辆汽车爬去。虽然他还在哭,但牙咬得紧紧的。车门随时都会突然打开,那疯男人,虽然高大但动作敏捷,可能会突然跳出来,像抓马克一样一把抓住他的脖子,于是他们将在那车身长长的,乌油油的汽车里一起死去。但是,他仍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穿过杂草丛向前爬去。
  马克慢慢地用双手举起手枪。枪,重得像一块砖。他战战兢兢地举枪对准胖汉。那胖汉却探身迎向前,枪口离他鼻子只有一英寸远。
  “好,扣动扳机,孩子,”他露齿一笑,湿润的脸红光焕发。他高兴异常,就等待着这一刻。“扣扳机呀!我一枪死了,你不就自由了?”马克用一只手指扣住扳机。那汉子点了点头紧接着身子又往前一探,贴近枪,一露牙,咬住枪口。“扣扳机呀!”他大声命令道。
  马克闭住眼睛,手掌死劲贴住枪把。他屏住气,准备扣动扳机,这时那汉子猛地夺过手枪,在马克面前胡乱舞动,扣动了扳机。马克惊叫一声,只见他脑后的玻璃窗已裂成千条万条,但没有碎落下来。“行、行,能打!能打!”胖汉大声叫嚷,马克两手蒙着耳朵,弯下身子躲藏着。
  里基听到枪声,一头躲进草丛。他离汽车还有十英尺,这时他突然听到什么东西发出呼的一声,并听到马克声嘶力竭地大叫一声。那胖汉在咆哮,里基又瞥了自己一眼。他闭上眼睛,手紧紧抓住青草。他肚子在痉挛,心怦怦直跳。听到枪声后好一会,他一动也没动。他为哥哥的死而痛哭,是那个疯子把哥哥打死的。
  “别哭了,该死的!我讨厌你哭!”
  马克抓住双膝,竭力不哭。他的头嗡嗡直响,嘴发干。他把双手夹在两膝中,弯着腰。他不能哭,要想个办法。以前在电视里看到一个疯子要跳楼。一个头脑冷静的警察不断地与疯子讲话,他讲呀讲,最后那个疯子开始回话了,楼也就不跳了。马克迅速嗅了嗅有无毒气,然后问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想死,”汉子平静地回答说。
  “为什么?”他再次发问,同时眼睛瞥了一下那窗上干净利落的小圆弹孔。
  “小孩干吗要问这么多问题?”
  “因为我们是小孩。你为什么要死?”他问得很轻,连自己都几乎听不见。
  “喂,小孩,再过五分钟我们就要死了,是吗?就只有我俩,一对好朋友,同去见上帝。”他说着又拿起酒瓶喝了一通,酒已快喝光了。
  “我感到毒气已起作用了。小孩,你感觉到了吗?啊,终于!”
  透过窗上的裂痕,在侧后视镜里,马克看到草丛在晃动,一眼瞥见了里基。他弟弟扭动着身子,爬过草丛,猫腰钻进大树附近的灌木丛中。马克闭上眼睛,为弟弟祈祷。
  “我想告诉你,孩子,有你和我在一起太好了,谁也不想独自死掉。你叫什么名字?”
  “马克。”
  “马克什么?”
  “马克·斯韦。”马克提醒自己要不断地跟他讲话,说不定那疯子会不作最后一跳。“你叫什么名字?”
  “杰罗姆,但你可叫我罗米。我的朋友们都这样叫我的。现在我们既已生死难分,你就叫我罗米。别再问了,好吗,孩子?”
  “你为什么要死,罗米?”
  “我说你别再问了。你感到毒气的作用了吗,马克?”
  “我不知道。”
  “你马上就会感到的。祈祷吧!”罗米坐在座椅上,身子越来越往下缩,粗大的脑袋往后仰,闭着双眼,非常自在。“我们还有五分钟,马克,有最后要说的吗?”他右手拿着威士忌酒瓶,左手握着枪。
  “有,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马克问道,眼睛却转向镜子,想再看一看他弟弟。他用鼻子急速吸了几口短气,但既未嗅到什么也没有任何感觉。里基一定把软管拔掉了。
  “因为我疯了,成了又一个疯律师,就这么回事。我是被逼疯的。马克,你多大了?”
  “十一岁。”
  “尝过威士忌没有?”
  “没有,”马克如实回答说。
  突然,威士忌酒瓶出现在他眼前,他接住了。
  “喝一口,”罗米闭着眼睛说。
  马克想看一下商标,但他的左眼实际上已肿得眯缝在一起,耳朵被枪声震后还在鸣响。他集中不了注意力,就把酒瓶放在座位上。罗米一声不吭地拿过去了。
  “我们快要死了,马克,”罗米几乎在自言自语。“我想十一岁就死掉太不幸了,但也只能如此,我也没有办法,还有什么最后要说的,老弟?”
  马克知道里基已成功,那软管现在不再有危险了。他的这位新结交的朋友已喝得酩酊大醉,如果想活命,他必须动脑子与他说话。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能办到,于是便说:“什么使你发疯的?”
  罗米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很幽默。他哼了一声,还抿嘴笑了笑说,“嗬,这件事超乎寻常,完美无缺。几星期来,除了我的当事人,只有我一人知道这件事,其他人一概不知。顺便说一句,我的当事人是个十足的坏蛋。你可知道,马克,律师知道各种各样的隐私,但永远不能说,这是绝对保密的,知道吗?千万不能讲这些钱是怎么一回事,谁与谁姘居,或某人的尸体埋在什么地方等等,你听懂了吗?”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美滋滋地呼了出来。他坐在椅子上,身体更往下沉,仍闭着双眼。“真对不起,刚才不得不打你一巴掌。”他弯曲着的手指扣在扳机上。
  马克闭上眼睛,什么也感觉不到。
  “你多大了,马克?”
  “十一岁。”
  “你跟我说过。十一岁。我四十四岁。我俩都还年轻,都不应该死,对吗,马克?”
  “对,先生。”
  “但事已如此,朋友。你感觉到了吧?”
  “是,先生。”
  “我的当事人杀了人,把尸体隐藏了起来。现在,我的当事人要杀死我。这就是来龙去脉。他们已逼得我发疯了,哈!哈!出乎寻常,马克。妙极了。我,一位人们所信赖的律师,在飘然离开这人世前的几秒钟里,的确只有几秒钟,一点也不夸大,现在可以告诉你,这具尸体在哪里。这具尸体,马克,在当今世界上尚未被发现的尸体中是最最臭名昭著的,难以置信。我可以最终告诉你了!”他的眼已睁开,正一闪一闪地瞧着马克,“这事非常非常怪,马克。”
  马克没领会他的幽默。他向后视镜瞥了一眼,然后扫视了一下一英尺外的车门锁簧开关。门把离他更近了些。
  罗米再度松弛下来,闭上眼睛,好像很想打个盹。“对此我很遗憾,孩子,的确很遗憾,但如我所说的那样,有你在这儿真太好了。”他慢慢地把酒瓶放在仪表板上,紧挨着遗书。他手枪从左手换到右手,轻轻地抚摸着。马克竭力不去看他。“对此我的确非常遗憾,孩子。你多大了?”
  “十一岁。你已问过三次了。”
  “住嘴!我现在感到毒气在起作用了。你也有同感吧?别使劲嗅,该死的!它是无味的,你这小笨蛋。你闻不出它的气味。要是你不要小聪明,我现在应该已死了,你也一定在玩美国大兵的游戏。你真笨,知道吗?”
  并不像你这样笨,马克心想。“你的当事人杀的是谁呀?”
  罗米露齿一笑,没有睁眼。“一位美国的参议员,我是说真的。我在泄漏机密。我把所知道的一切源源本本讲给你听。你看报吗?”
  “不看。”
  “我并不感到奇怪。杀的是新奥尔良参议员博伊特。我的老家在新奥尔良。”
  “你为什么到孟菲斯来?”
  “该死的孩子!问个没完没了,是吗?”
  “对。你的当事人为什么要杀博伊特参议员?”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谁,谁,谁。真叫人讨厌,马克。”
  “的确讨厌。那你为什么不让我走?”马克先瞥了一眼后视镜,然后瞥了一眼通入后排座位的软管。
  “要是你再不住嘴,我把你的脑袋崩了。”他张着嘴,长满胡须的下巴颏往下悼,几乎要碰到胸部了,“我的当事人杀的人多着哩,那就是他赚钱的办法,靠杀人。他是新奥尔良黑手党的。现在他要把我杀了。太糟糕了,是吗?孩子。我们这一着使他大为逊色,开了他一个玩笑。”
  罗米又喝了一大口,眼睛盯着马克。
  “你想一想,孩子,现在这个时候,巴里,或大名鼎鼎的尖刀巴里,这些黑手党个个都有好笑的绰号,正在新奥尔良的一家肮脏的饭店里等着我。他也许带着一帮朋友,分布在附近各处。平平静静地吃完饭后,他邀请我上车,兜一会儿风,谈谈他的案子,然后他拔出刀子,那就是为什么他们叫他尖刀,我就一命呜呼,成了历史。他们会把我那粗壮的身子弄到什么地方处理了。他们就是这样处置参议员博伊特的。砰的一声!就这样,新奥尔良又多了一桩杀人的无头案。但是我们使他们出洋相了,对吗?我们使他们出洋相了。”
  他话讲得越来越慢,含糊不清。他一边说,一边在大腿上下移动着枪,手指不离扳机。
  让他没完没了地讲下去。“为什么巴里这家伙要杀死你?”
  “又是一个问题。我感到飘飘悠悠,你呢?”
  “我也同样,感觉很好。”
  “杀人理由一大堆。闭上眼睛,孩子。祈祷吧!”马克注视着手枪,一面斜眼瞟门锁。他慢慢地让每只手指尖与大拇指接触,像在幼儿园里数数那样,看看它们配合是否灵活。
  “那尸体在哪里?”
  罗米哼了一声,点点头,说:“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问得好。第一个在任美国参议员遭谋杀,你知道吗?他是被我亲爱的当事人尖刀巴里·马尔丹诺谋杀的。巴里在他的脑袋上打了四枪,然后把他的尸体藏起来。找不到尸体,就立不了案,你知道吗,孩子。”他的声音很低,几乎在耳语。
  “不太懂。”
  “你为什么不哭了,孩子?几分钟前你还在哭。难道你不害怕?”
  “不,我怕,我想离开。你想一死了之,但我还得照顾我母亲。”
  “动人,太动人了。好了,给我住嘴。你知道吗,孩子,联邦调查局的人必须找到尸体才能证明谋杀。巴里是他们的嫌疑犯,但只是嫌疑犯而已,虽然的确是他杀害的,事实上他们也知道,但他们必须要有那具尸体。”
  “尸体在哪里呢?”
  一朵乌云遮住了太阳,那片空旷地突然暗淡下来。罗米轻轻地顺着大腿把枪提上来,好像要警告马克不要做任何突然的举动。“尖刀并不是与我打过交道的人中最狡猾的,你可知道。他自认为非常聪明,但实际上是个大笨蛋。”
  你坐在车里,用软管接到排气管上,这才是个笨蛋,马克再次心想。他等待着,尽量不动。
  “那具尸体在我的汽车下。”
  “你的汽车?”
  “对,我的汽车。他非常仓促,我正好不在城里,于是我那位敬爱的当事人把尸体拖到我家,埋在车库底下,重新浇上水泥。尸体还在那里,你信吗?联邦调查局已经挖了半个新奥尔良,想找到它,但他们从来也没有想到我的家。也许,巴里毕竟不是那么笨。”
  “他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些的?”
  “我讨厌你老问,孩子。”
  “我真的想现在就离开。”
  “住嘴。毒气奏效了。我们死了,孩子,死了。”他手中的手枪掉到了座椅上。
  引擎在嗡嗡地轻轻作响。马克瞥了一眼窗子上的弹孔及其周围的千条万条裂痕,然后把目光转向那汉子的通红的脸和重垂着的眼睑。律师哼了一声,几乎立即就呼噜起来,脑袋直往下点。
  他昏睡过去了!马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注视着他厚厚的胸脯的起伏。他原先的父亲就是这样酒后昏睡的,他见了不知多少回。
  马克深深地呼吸,竭力保持镇静。打开门锁定要发出声音。手枪紧挨着罗米的手。马克的肚子痉挛了,脚也麻木了。
  那红脸大汉发出响亮,缓慢的声音。马克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他那颤颤抖抖的手慢慢地,非常非常缓慢地,一点点伸向门锁开关。
  里基的眼睛几乎跟他的嘴一样干得要命,但他的牛仔裤却湿透了。他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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