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唐一手脚利落,老板娘的惊呼刚起,他已经抬脚踹飞一颗石子,直打在老板娘的额头上,于是,老板娘一头栽回屋儿,晕了。
“没别人了?别一会儿再冒出一个来……”
“你还是考虑一下自己兜里有多少钱吧?万一人家要你给精神损失费,小心拿不出来。”秦卿翻了个白眼。
出了这一出,那个挟持人质的歹徒终于开口,他的声音暗哑,音调很古怪,带了一点东北口音。
“苏零,你出来”
苏零站起身,可是依旧没有露头。
“不想这个女人死的话,苏零,你过来”
苏零嘲弄地一扬眉,慢条斯理地笑道:“别的人死不死,和我有关系吗?死在我手里的那些所谓的‘无辜人士’,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沈醉和秦卿也一左一右,站直了身体,两个人隔着苏零,对视一眼。秦卿忽然开口:“你不过是想要苏零的命,这简单,何必牵连无辜?”
她话音未落,忽然转身抬手——砰……
随着秦卿的‘飞星’火光闪烁,苏零闷哼一声,身体一斜,就向着沈醉的方向栽倒。
对面歹徒的视线,本能地准随苏零,也向着沈醉的方向探过来,只有一瞬间,他的头稍稍偏离了人质,又是一连串儿的枪响——砰、砰、砰、砰……
秦卿松了口气。
不用看也知道,两个歹徒的脑袋肯定变成烂西瓜了。
唐一不好说,沈醉和苏零这俩人枪下可是从不留活口的。
这一切说得很慢,实际上不过刹那间,老高心口一阵抽搐,可他来不及发疯,事情已经完了,他张嘴刚喊了声:“头儿……”
苏零就咳嗽了两声,站起来离开沈醉的身边,直到距离沈醉五步远,才拿出手帕擦拭了一下身上的泥水,又摸出已经湿透的香烟,搁在鼻子底下嗅了嗅。
“头儿,你没死啊?”老高这么大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孩子一样,猛地扑过去搂着比他矮一头的苏零,一把鼻涕一把泪,又哭又笑。
苏零一脸的嫌恶,一巴掌把他的脑袋拍开。
秦卿摇摇头,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吓傻了的孕妇披上,半扶半抱地把人弄回屋子,给她号了下脉,见没有大碍,只是吓着了,才给她上了点儿止血药。
雨夜,山路难走,救护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来。秦卿安慰了哭得双眼通红,浑身颤抖的孕妇几句,给她盖上被子,又把那老板娘叫醒,让老板娘照顾着。这孕妇是旅店老板娘的儿媳妇,也算她倒霉,怀孕之后,晚上经常要起夜好几次,这才莫名其妙地被卷进事端,成了歹徒的人质。
沈醉用进屋拎出几条棉被,把三个尸体并排放好,盖上,这才打了热水进屋,几个人都洗了把脸,秦卿将那把匕首扔给唐一:“你干的好事……给我弄干净。”
唐一叹了口气,摸出手帕擦拭刀身,电灯重新点亮,五个人坐到桌旁,看着一桌子扑克,到底是再没有了玩牌的心情。
老高仔仔细细地把苏零的身体检查了一遍,见果真没有伤口,才好奇地看了看秦卿,惊讶道:“空包弹吗?你们怎么还带着空包弹?”
他也并非真是傻瓜,只是今天晚上的事情太突然,才一时间迷糊住,此时当然知道刚才苏零是假装中枪。幸好是深夜,又是大雨倾盆,看不清楚,要是白天还不好装呢,苏零又没有随时在身上带瓶番茄酱的习惯。
秦卿一挑眉,从衣服的各个角落摸出好几个子弹夹往桌子上一放。
老高好奇地拿出来看,越看脸上的颜色越黑——“我的妈……穿甲弹,冰弹,燃烧弹,信号弹,曳光弹,爆破弹……呃,还有麻醉弹……”
“……难不成你平时也带着这些东西?”
秦卿理所当然地点头。老高一头栽桌子上,浑身发毛,想到自己竟然还动心思想绑架这么恐怖的女人,还一个劲儿地在心里称赞这个女人是难得的‘贤妻良母型’……他就冷汗直冒,扭头看了沈醉一眼,老高的心里,神奇地升起几分同情,第一次觉得,头儿的这个敌人也挺可怜,将来娶了那样的女人,后半辈子可怎么过……以后别老是不给人家好脸色了。
秦卿撑起伞,去厨房给大家煮姜汤喝。
比起自己随身携带子弹之类的平常事,她到觉得,苏零这人居然能与自己还有沈醉配合默契,才是应该惊悚的大事件——他们事前可没时间商量计划,完全是脑子里面临时冒出来的灵感
自己突然开枪,苏零居然真敢不躲不闪,还能够配合行动……这一次秦卿算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胆量够大,思维敏捷,苏零是个厉害人物
沈醉拿了条干毛巾,给秦卿擦拭头发。
秦卿一边儿煮姜汤,一边儿若有所思,等姜汤出锅,她才扭头道:“其实……沈醉,你有没有想过,让苏零加入羽……不,特事局?”
换了几年前,她不会说这种话,那时候的苏零正是暴戾的时候,定不下心,可是现在,已经长大的苏零似乎有些变了,变得没有以前那般冷血……像一个人了。
沈醉一愣,良久才苦笑:“我了解他,不可能的。”
秦卿也叹了口气,就是苏零愿意,也要看看那些恨他恨得咬牙切齿的人们愿意不愿意?今天晚上谁也没有留活口的意思,因为大家都心照不宣,根本用不着审问,能让亡命徒嚣张地带着违禁枪械在国内四处乱窜的,全国也找不出几个有这胆子的……
照现在这样的情况,苏零一旦‘金盆洗手’,恐怕根本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
“所以说……温暖完整的家庭很重要。”
秦卿端起姜汤,让沈醉帮她打着伞——少年时的遭遇能够影响人的一生,如果不是他在年少的时候就父喪母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和大哥都死在了‘羽林’的询问室……也许,‘苏零’就不存在了,留在世上的只有喜欢跟在沈醉身后充当小尾巴的苏影山。
可惜,人生不能重来。
五个人喝过姜汤,谁都没有兴致说话,只是望着夜间的雨雾坐等天明。苏零的脸色泛起病态的殷红,有些发热。可能是淋雨的原因,不过,他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
秦卿的心里,却是忽然有了一点儿别样的情怀,也许,她终究是女人,还是个年轻的女人,大部分女人,总是会比男人多一点儿怜悯同情,只是,秦卿从不让自己的怜悯显现于外罢了。
黎明的时候,警车和救护车才到,几个年轻一点儿的警察看到三具破破烂烂的尸体脸色都白了,望着他们一行人的眼神,充满惊讶。
孕妇被送去医院,沈醉,秦卿,唐一坐警车回市区,苏零和老高都没和警察碰面,警车到达之前,便冒着大雨离开了。
他们走之前,秦卿给了苏零几瓶退热的,还有调理肠胃的药丸,是最近学习的练手做,还没做过人体实验,只在兔子身上试过,正好拿苏零当实验品。
苏零不置可否,甚至根本没看秦卿一眼,到是老高笑呵呵地把药收下。至于会不会吃,那还得两说。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二章 视线
第五十二章 视线
“在看什么?”
中医大学图书馆,环形咖啡色沙发,冰蓝色的落地窗,银色的书桌,桌上香喷喷的炭烧咖啡……无疑,这一群捧卷沐浴在温和阳光下的学生,是幸福的。
夏蝶抱着一本原文的《呼啸山庄》,走到程昱身侧坐下,探头沿着他视线的方向看去——图书馆外,绿树成荫的小径旁,大理石座椅上的少女,斑驳的阳光,入目的是可以入画的美景,她略微皱了一下眉,语气依旧平缓温和:“这位学姐看起来很眼熟……你认识?”
程昱笑了笑,摇头,把视线收回,重新落在手中的文件上面。
夏蝶见状,也不再说话了,继续读书,她到没有疑心自家男友有什么别的心思,可是,隐约发现往外面张望的可不只自己的男朋友,整个图书馆里,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男生,还有一部分女生的视线都在一个位置聚焦。
心中稍稍纳闷,这位学姐确实有点儿眼熟,也很漂亮……可是,就是校花出现,也不至于这么多人一起看吧。
不自觉间,她也忍不住频频地将视线转向外面,女人嘛,尤其是美女,一旦看见另外一个美女,总会免不了要比较一番……
夏蝶本身有着好容貌,虽然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类型,可五官端正,身段窈窕,再加上会化妆,腹有诗书,气质不俗,总的来说,单论容貌,比外面的少女真不差什么。
可无论什么人看见,就连夏蝶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外面的少女虽然没有穿名贵华美的衣服,没有佩戴任何的珠宝首饰,没有化妆,可她确实具有一种大学校园里的学生所不具备的魅力,在绿茵中一坐,在场所有人的视线,就会自然而然地被她吸引……
程昱望着手里的文件,心思也有些不定,准确来说,是他难得起了好奇心。
当日被毒蛇咬伤,他神志不清,昏昏沉沉,根本没看清楚救了他的到底是什么人,不过,后来在校园网上,‘美女斗毒蛇’的新闻传得沸沸扬扬,就是他这个忙于公司事务,很少有闲情逸致上网的人,也难免收到风声,再加上自己是主角之一,他们程家还没有出过‘有恩不报’的人,本来想叫人查一查,好登门拜谢,却没想到,这一查,到查出意外来。
程昱要知道有关秦卿的消息,下面的人免不了要对少主人逢迎拍马,哪怕他只是随口一句话,下面的人也不敢不上心,却没想到,这一查,就吓了大伙一跳,他们还没得到任何消息,便立即有人登门打招呼,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个女人是查不得的,所有档案为绝密。
程昱本来没放在心上,可是这‘绝密’两个字却让他惊讶不已,等到连他三伯,江海市市长也过来告诉他,不要随便乱查,万一惹出祸事来,他们程家就算家大业大,也承担不起,程昱就更加奇怪,什么人有本事让一个直辖市的市长也没有权限调阅档案?
不过好奇归好奇,程昱也不是个因为好奇心而冲动的人,于是自然偃旗息鼓,不再有所动作,等他看到照片,认出这女人竟然是那一天在医院里遇见过的,同时也想起来——当时这个叫秦卿的,还有她身边的男子,可是随身携带着枪支的……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会在学校里?程昱皱了皱眉,虽然查不到更深入的消息,可是,这个秦卿准备考沈卫国沈国手的研究生这件事儿,他还是知道的……难道,他遇见了传说中的密牒?怎么可能程昱苦笑,揉了揉眉心,把心思收回来,重新专注于文件上。
女人,就算再有魅力,如果太过神秘,那就不是他应该随便探究的。
他身为程家的嫡子嫡孙,对自己的生活,有严格的规划,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太过关注自己生活以外的东西。
目前,他从中华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不准备再读研究生和博士生,对他来说,大学只是生命里最后的清闲,和发展人脉的需要,知识反而没那么重要。真正对他有用的东西,大部分都不是学校里可以学到的。
从高中开始,他已经在家里的公司帮忙,现在,他甚至有了决策权,虽然重要事务还要报到父亲那里审核,但父亲如今对他更多是教导帮助,大部分事务都是由他自己决定,一年来,他成长很快,公司很稳定,虽然因为时间短,建树不多,可至少,一些老员工自然而然地认可了他,等到他独当一面的时候,不至于因为资历浅薄而横生枝节。
还有家庭……程昱看了旁边稳稳当当坐着的女孩子一眼,他和大部分富二代总喜欢流连花丛不同,他对女色的需求并不大,也不觉得像换衣服一样换女人有什么有趣,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妻子就是眼前这样的,漂亮,知性,聪慧,带出去绝对不会丢脸,有共同语言,能够为他打理家庭,照顾儿女,让他不会为家事困扰,专心工作。
按照他爷爷和父亲的要求,先成家后立业,哪怕只为了拥有稳定的大后方,他就决定在大学期间便确定到一个合适的,并且为他所喜爱的妻子人选,并且心甘情愿地付出忠诚,好让他不必而立之年以后,还得像堂哥他们一样,天天被逼着参加各种相亲宴会,被各种各样心思叵测的女人骚扰,无论如何,大学时代的女生们挑选男朋友,相对来说总是纯洁一些,没有太多其它的心思。
秦卿当然不知道一个年轻男子正因为她而浮想联翩,连未来事业和婚姻之类的大事都想到了。
她现在的心思还沉浸在越探索越觉得无边无